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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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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饭抬着头,不说话,不知道有没有把我的话听到心里去。
    剩牛排忽然说:“舒凡,如果我把申谜交给你,你会不会牵她的手一辈子?”我听着不对劲,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直愣愣的盯着他。
    熟饭听到这话,也非常不悦:“你这是什么意思?在取笑我没有女人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剩牛排着急起来。
    “那为什么你不问自己会不会牵她的手一辈子,而来问我?”熟饭似乎有点生气了,“韩先生,对另一个男人说要把自己的女人交给他,这是对我们三个人的不尊重。”
    剩牛排有些慌乱起来:“对不起,我真的而不是想冒犯任何人。”
    “你已经冒犯到我了。”熟饭冲到剩牛排面前,很慢却很用力很认真的说,“好好对待申谜,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然后一转身躲到秋南的车子上去了。
    我也很生剩牛排的气,他怎么可以把我当成是某种物品一样交给另一个人?虽然只是假设,但这也是很不应该的。
    今天是除夕,并且是韩姐和陈教授订婚的好日子,我不想影响到其他人的好心情,因此忍住自己的不满,静静地看完后面的烟花。
    春节过后没几天,我就开始上班了,年前我们有家客户发了几个产品图样给我们,要求我们报价,当务之急我们得找一个加工厂,可一连找了好几家,都因为嫌弃我们公司规模太小前途不明朗而没有合作的兴趣。    李莎最后想到了韩忆的亲爸罗先生:“也许我们可以问一问他,说不定他可以帮我们这个忙。”
    “他?算了吧!”我并不是很看好,“你那天还没有受够那个罗兰啊?找他们合作,这不是存心给自己添堵嘛。”
    李莎显得比我理智与大度:“罗先生是罗先生,罗兰是罗兰,那家工厂毕竟还是罗先生说了算。”
    “我也不喜欢这个罗先生,真不知道他这么一个人怎么也能赚到钱的。”
    李莎笑了:“你有没有在罗先生的身上发现什么优点——生意人的优点。”
    我还真没有发现这个当年背叛妻子的男人身上有什么闪光之处。
    李莎跟我解释说:“罗先生在人面前非常谦虚,把自己摆在一个很低调的位置,给足对方面子。就拿大年三十那天晚上来说吧,虽然罗兰闹的很厉害,但罗先生本人却一直在给我们赔小心。”
    “那天晚上的确是罗兰先生做错了啊,并且韩忆和他妈也在那里,他能不赔小心吗?”
    李莎摇摇头,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在业界了解过,罗先生做事很认真,做人却很低调,就算他对谁不满,也不会表现出来,并且也不会得罪这个人,这就是他为什么能把生意做得很成功的原因。罗兰这个人虽然在生意上比较会耍手段,比较会投机取巧,但是锋芒太露,并且喜欢过河拆桥,如果她不改改这些毛病,那么她的路注定不会走的太远。生意场上的人没有傻子,人家上过一次当吃过一次亏,就不会再相信同一个人。罗先生现在不愿意把自己的生意交给罗兰,是对的!”
    “韩忆他亲爸还重男轻女,并且当年还背叛了韩姐。”这点让我非常看不惯。
    “一个人会不会做生意,和他的私生活是没有关系的。”李莎耐心地教导我,“我们现在是做生意,而不是去做道德法官,我们要学会别把私人感情带到生意里面来。”
    我一直很喜欢感情用事,要做到公私分明似乎没有那么容易,尤其是让我去面对罗先生和那个一再挑衅我的罗兰。
    李莎语气很轻松而言辞却无比犀利地说:“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你和那个凡是由着自己性子来的罗兰没有什么区别。”
    不是吧,拿我跟那个疯女人比,这太伤人了,我不服气地说:“我是一个称职的生意人,不是疯子。”
    李莎似乎一直在等着我这句话,她拿起桌上的电话递给我:“那好吧,称职的生意人,请你打电话给罗先生,约他一起吃饭。”
    还是那家泰国菜馆,还是那些辣死人的冬阴汤和口味很怪的榴莲酥,我和罗先生见面了。
    我把手中的图纸交给对方:“这个是产品图,不知道贵公司能不能提供报价给我们,如果下单的话,交货的周期大概要多长时间。”
    罗先生端起茶壶把摆放在我面前的杯子注满水:“申谜啊,我们之间讲话不需要那么客气,‘贵公司’不‘贵公司’的,见外了啊。”
    “呃……”
    “我会把图纸拿回去,让工程师尽快结算出成本,到时候书面发到你们公司。”
    我有些意外:“你愿意跟我们公司合作吗?要知道我们公司目前的规模,前期订单有可能很不稳定。”
    “生意都是慢慢做起来的嘛,我跟李莎打交道那么久了,我很相信她的能力。再说了,我以前也受过她的照顾,这点小忙是应该要帮的。”
    我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一下子就谈完了,而又不能走,还得继续把这顿饭吃完,我找不到话题了,默默地喝着茶。
    眼看就要冷场,罗先生说话了:“申谜啊,你和韩忆认识多久了?”
    “几个月而已。”
    “看得出来韩忆很在乎你,你俩感情不错吧?”
    “还行,他对我很好。”
    “哦。”罗先生小心翼翼的问,“那你们有没有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又是结婚,为什么人们只要看到别人在谈恋爱就喜欢问他们结婚这码事呢?尤其是长辈,他们永远操心子女的事情,子女单身的时候,操心他们没有恋爱,子女恋爱了,操心他们结婚,子女结婚了,又催促着他们生孩子。如果子女们对此不满,他们会理直气壮地说:“我们这是在关心你们。”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种关心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并且会加重子女心里的负担。每个子女在听到长辈这样关心自己的时候,她感觉到得不是幸福,而是一种莫名的巨大压力和无法排解的烦躁。
    我强压住内心的不悦,回答道:“现在我们都很忙,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我在这里有个请求,如果你和韩忆哪天结婚了,能不能让我也参加婚礼?”罗先生请求道。
    “我想韩忆也会请你参加的吧,毕竟你是他爸。”
    罗先生高兴起来,又赶紧给我添水:“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我真担心你们会不欢迎我。”
    “如果是我和韩忆结婚的话,我想我们会邀请你参加的,但如果韩忆要了别的女人的话,那我今天说的话就不能算数了。”
    “哈哈哈……申谜,你真能讲笑话。”
    笑话,怎么会是笑话,我说的是事实啊,世事如此多变,谁能保证自己在下一次看烟花的时候,不会变得比烟花寂寞?
    刚与罗先生道完别,我收到了阿彩的电话,她在那头骄傲的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婚礼在情人节那天举行。”
    “申谜,听到我结婚了,你有什么想法?”
    想法?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哦,上帝,这真是一个坏消息——我又得破财了。
第七十四章
    有意思的是,熟饭也收到了阿彩的邀请,据说还是阿彩本人亲手将喜帖送到他手上的,有此可见熟饭在她心目中依然是独特的,地位甚至超过了我这个曾经与她同住过一整年的室友。
    我很好奇阿彩在把喜帖递到熟饭手中的那一刹那,她心里在想着什么,是未能与对方共结连理的遗憾?还是自己在没有得到对方青睐依然能出嫁成功的炫耀?或者干脆只是单独地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收到的红包?
    熟饭拿出一个储钱罐,把里面的硬币全部都倒了出来,各种面值的一大堆,占据了大半张茶几,他耐心地把同一种面值的硬币归纳到一起,五毛钱面值的比较多。
    “熟饭,你会不会去喝喜酒啊?”我问。
    “去,当然去,人家都上门来了,我若是不去岂不是很不礼貌?”熟饭仔细地数着面值为一元的硬币数量:“一、二、三……”
    “人家追过你呢,你去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新娘都不在乎了,我在乎什么。”熟饭继续数他的硬币,“三十五、三十六……”
    “你就不怕人家新郎不欢迎你?”
    熟饭被我一插言,数乱了,他有些郁闷地抬起头来看着我:“我不怕新郎,我怕新娘。”
    “新娘有什么好怕的?”我有些不明白。
    “我怕新娘哭着喊着要跟我一块私奔,那我就完蛋了。”他又低头数起硬币来。
    这家伙真能吹,不过,如果熟饭真开玩笑邀请阿彩私奔,我还真没有把握阿彩能坚持得住不在婚礼上跑掉。
    “那你打算包多少钱红包?”这点我也很好奇。
    熟饭头也不抬地说:“你没见我正数着嘛。”
    “什么?你不会打算送这些硬币给她吧?“
    “我这个创意不错吧,多有分量的红包啊,让他们两人新婚之夜慢慢数去。不过,我可没打算把这些硬币全送给她啊——小部分就足够了。“熟饭似乎很满意自己的点子,”完了,我又忘了数到哪了。米,别在一旁站着,帮我数五毛钱那一堆的。“
    真是非常人干非常事。我把硬币每十个叠成一小摞,按这个标准慢慢排下去,到最后只需要数有多少摞就能算出这里有多少钱了。
    熟饭见了,连连赞叹:“哇,米,你这个方法不错哦,没想到你竟然有比我聪明的时候。”
    我是穷人,穷人对自己钱袋里财物数量的多少,向来都数的一清二楚,不会放过每一张钞票每一个硬币,因此对数钱这方面自然会比较有心得。
    最后,熟饭从这些硬币里挑了六十六个一元面值的,六十六个五毛面值的,六十六个一毛面值的,凑在一起,然后放到一个红丝绒的礼品袋里,结结实实地扎好,如果不用剪刀,绝对拆不开它。
    不看着熟饭忙碌着这一切,忍不住问:“你不会就打算送这点钱吧?”
    熟饭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已经很多了。如果有我喜欢过的和喜欢过我的女人,她们结婚的时候都通知我去喝喜酒的话,就按这标准,我都要破产。”
    我叹了口气:“我也不主张送太多的礼,可我不想在人情簿上写着我的礼金数目是最少的而一个。不过现在有你垫底,我不用担心这件事了。”
    熟饭把茶几上剩下来的硬币又重新倒回储钱罐里,预备下次某位曾经的相好,或者相好未遂的女人请他喝喜酒时,再拿出来派用场。“又想少送礼金又不想让人知道你送的少,这是有诀窍的。”
    我一个激灵,来了兴趣,赶紧问:“什么诀窍?”
    这诀窍主要在签名上。喝喜酒的人那么多,新郎新娘忙着接待客人去了,负责收红包那个人一般都是她们的亲信,不认识我们,我们只需要在宾客簿上签个到,把红包一交,入席就行了。红包上都没有写名字,谁分得清哪个红包是谁送的。“
    “不会啊,很多收礼金的那个人还会拉着你在红包上签名字的。”我曾经就遇过这样的事情,那个收礼金的人非常负责任地要求每位来宾在红包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所以啊,签名就变得很关键了,你在宾客签到的那个本子上和红包上面把名字签的谁都认不出来,这不就结了嘛。”
    这样也行?我有点不太敢相信:“你就不怕遇上了一个较真的主,非得让你签正楷字吗?”
    “放心吧,不可能。”熟饭信心十足地说,“签不签名,是你的问题,认不认字,是他们的问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们是不会好意思承认自己不认识你们所写的字——那显得他们多没文化啊,他们只会回家慢慢猜。这么一来,你不就过关了么。”
    听完这番话,我不知道该夸熟饭是个人才,还是该骂他是个蠢材。
    虽然熟饭的点子的确让我有些心动,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敢用它,而是老老实实地包了几张百元大钞,工工整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而熟饭果真把那个雷死人的礼包送了出去,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挑了个视觉效果不错的位置坐下,然后得意地冲着我和剩牛排挥挥手。
    没多久,李莎和秋南也来了,大家同坐一桌,彼此相熟,倒也十分惬意,只是新郎见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来了,赶紧领着新娘来道谢,那份殷勤比见到我们时隆重多了。
    “阿彩,这个就是秋总!”新郎郑重其事地介绍着,那颗缺了的门牙依然没有补上,空洞得让人觉得不舒服。
    “秋总好。”也许是穿了婚纱的原因,今天的阿彩显得还真是有那么几分贤妻良母的样子。
    “这位是秋总的未婚妻,李小姐,很能干的一名女强人啊。”新郎指着李莎介绍道,“以后有机会的话,你可要多跟她学习一下,如果你能有她的十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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