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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时光·a52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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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为被子,因为它阻碍了我的呼吸,手不自觉放在胸前,压迫了心脏;对,就是这样的,他讨厌和怕了那种感觉,这段时间的很多行为都变得不像自己。
  但从那晚以后,他习惯了每次睡觉都把被子压在双手下面,手放在胸廓两边,他怕了那种迫切寻找而又找不到的感觉。
  “你说廷皓妈妈生日我送什么好啊?”
  “不会吧,你们这才多久啊,就要见家长了。”
  “少说没用的,多提建议行吗?可是就这么凑巧,妈妈就过生日呀,我总不能不去吧。”
  “是你自己想见偶像吧,你姐夫家不是卖玉器的吗,你从那里挑个礼物呗,大气还实惠。”
  “讨厌,这都被你识破了,我一会儿就打电话。”
  几天后,当夜幕开始降临,天空像笼罩着一层灰色薄雾时,本应看着嫣然兴高采烈地回来,幻菱接到她的电话,说自己在广场的小花台等着她。
  幻菱到时,嫣然正一个人坐在花台上,一只手靠在膝盖上撑着脸庞,另一只手玩弄着地上的落叶。
  “这么快就回来啦,见到你的偶像了吗?”
  嫣然抬头时,幻菱才看见那眼神暗淡无光:“幻菱,很多事情和想象的都不一样,其实林廷皓的妈妈也不过是一个沧桑的“妇人”而已,一个人苦苦支撑十几平米的小店;而且,你知道吗?廷皓以前追过朱淼淼(他们班一个黑长直的淑女)但没有成功,他的理想型不是我这样的,而我曾经的理想型也不是他这样的,我是不是太冲动了呀。”
  “你这段时间快乐吗?现在,因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让你觉得失落,迷茫;可他妈妈是不是“女强人”和你们幸不幸福有本质联系吗?理想型只是我们憧憬的,但适合谁又知道是什么型呢?不是吗?”说完,拍了拍肩膀,换了一种语气说:“嘿,以前那个敢爱敢恨的嫣然哪里去了。”
  “是啊,谁有知道什么是适合呢,对,觉得喜欢就牵手,谁在乎什么是行将就木,前路漫漫,牵手时一起走,分开时挥手告别,我唐嫣然才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呢?”
  在事情未发生之前,谁都可以说出检验和治愈一切的良药“时间”,但感情哪是那么容易控制的,就像一个坏了的水龙头,止不住,越想控制,就越是跋扈。
  自从上次以后,幻菱和任霖丰的相处也更自然,他们偶尔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打球,一起吃饭,没有更亲密,但幻菱喜欢这种距离。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暧昧”。
  周五的课也结了,两个月的兼职工资也拿到了,加上结余的生活费,泸沽湖之行终于可以提上日程。就在幻菱和嫣然背着背包下楼时,却发现任霖丰也背着背包在楼下。
  “好巧啊,你们去泸沽湖吧,我也是,一起吧。”任霖丰先开了口。
  “啊?”
  “没说反对就是同意了。”嫣然说着拿出手机给老林打了电话。
  几分钟后,老林背着行囊出现在幻菱面前时,再傻得人都能看出来:“你们几个狼狈为奸。”
  “什么狼狈为奸啊,我这是心疼你,有人帮你拎东西不好吗?”说着给任霖丰使了个眼色,他也连忙接过幻菱手里的零食,表示以后所有拎的东西都归他。
  在昨晚,看着任霖丰在查找去泸沽湖的攻略,室友调侃道:“这是要和谁一起去啊,不会是你的“机器人妹妹”吧。”
  “是啦,去去。”任霖丰笑着把室友推开。
  原本做好自我解释的秋染,告诉自己,不再因为任霖丰和王幻菱的事扰乱心神,可是听见他们要一起出游,看见任霖丰脸上的笑容,秋染还是有一种复杂的情绪。
  夜晚,当周围寂静,没有灯光,窗外的月光让他勉强可以看清天花板,就这样看着,淡淡的失落,无法入睡。
  

☆、第十三章

  一直都在盆地生活的幻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高”速公路,公路依傍着山峦,有高架桥支撑着,显示出巍峨。
  一路上,任霖丰也很体贴。上车后,幻菱和嫣然坐一排,任霖丰和林廷皓坐后面。座椅被前一个乘客调得很低,幻菱低头左右寻找按钮,想要调整,椅子却意外的自己上抬了,幻菱吃惊地抬起来,正好迎上任霖丰的笑脸,他正一手扶着靠背,一手按着按钮。
  这是幻菱有史以来坐的最长时间的大巴,第二觉醒来的时候,幻菱实在是不想睡了。她环顾四周,嫣然正安静的睡着,老林已经微微打鼾。唯有任霖丰还津津有味的看小说。
  “你没有睡觉吗?”幻菱转过头问道
  “没有啊,睡不着。”
  “那你干什么呀,不无聊吗?”
  “我啊,看小说呀。”
  “你真厉害,我在车上盯着手机屏幕看五秒就能晕车。”说着竖了一下大拇指,然后转过身来。
  任霖丰连忙拍拍幻菱:“别呀,你不会又要睡觉了吧”,用手摇着幻菱的肩膀,“别睡啦。”
  幻菱只好无奈的表示:“不睡就不睡,那干什么呀。”
  “你唱歌给我听吧。”
  “我五音不全,唱歌很难听的。”
  “我不信,你声音都这么好听,唱歌怎么会难听。”
  “真的......”
  看着幻菱有些下不来台,任霖丰解围说:“算了,我唱给你听吧。”
  不等幻菱开口,就自顾自的唱起来,唱的是粤语版的《喜欢你》: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
  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
  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愿你此刻可会知
  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动人
  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自恋的动物,女人尤是,女人天生自恋与敏感,而这种反应恰是男人喜闻乐见的,并为之自鸣得意。幻菱感觉心脏在胸腔里“咚咚”地响着,脸微微发烫,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手掌微微弯曲,用小指将头发捋向耳后。
  看着幻菱的样子,任霖丰不觉得意地笑着。
  一开始只是被舞台上的幻菱吸引,想要靠近,那就靠近,用最直接的方式,时间推移,事情也仿佛越来越有趣,他分不清自己的感受,喜欢或不甘,游戏或真情,不清楚也不必较真,现在的他,心里是喜悦的,并且他知道,自己就要成功了。
  到达预订的酒店时,四个人虽然已经累得不行了,但仍然抵不住美味的诱惑,手摊凉粉,羊肉粉,坨坨肉,火盆烧烤,油茶还有美丽的邛海,他们决定出发到泸沽湖,七个多小时的山路,一路颠簸,连任霖丰都败下阵来。
  到达泸沽湖时已经是晚上了,看着满天的繁星,大家感叹之余也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客栈老板看见他们,笑着说:“光是星星就把你们满足成这样,那明天你们看到泸沽湖时,还不得跳起来。”
  第二天,他们听从客栈老板的建议,将行程分为两个半圆,分两天进行。
  按照定好的行程,他们租了当地的电瓶车,任霖丰载着幻菱,老林和嫣然自然腻在一起。
  泸沽湖像是一个天界与人间混合的地方,湖水很蓝,是那种湛蓝,纯净的蓝,像是有一种净化心灵的力量,彩色的船停泊在岸边,或漂泊在湖中,水天一线,美不胜收,围着湖边一直走下去,不时有人家,农田,有人家将一种长得挺漂亮的鸭子,钉在木头墙上,像是一种祈福仪式,也像一种装饰,美丽中带着一份庄严。
  路边偶见当地人祈福的石堆,中央一根木头矗立,四周垂下彩带,有些燃烧痕迹,轻轻触摸,仿佛也能感受那份虔诚。
  在一个小镇上,一只猪妈妈,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猪宝宝“嚣张跋扈”的肆意行走在街道上,幻菱正在寻找最适合的角度,车子就停下了,任霖丰转过头来,对幻菱笑了笑,“咔嚓”,完美。
  一路上,幻菱用双手放在胸前,隔在任霖丰和自己中间,“我不介意你抱我哦,甩出去我可不赔偿的哦。”任霖丰打趣的说。
  “放心啦,我坐得可稳。”幻菱回嘴道。
  遇到漂亮的风景时,会询问幻菱是否想要拍照,就这样,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聊一些生活琐事,聊一些喜怒无常。
  “你要不要坐在车上,拍那种飘逸感觉的照片,我包里有自拍杆。”任霖丰询问道
  “算了吧,很危险的。”幻菱心想,有一种效果叫买家秀和卖家秀,我才不要吹头发凌乱,面目峥嵘呢。
  “真的不用?”
  “真的不用,你好好骑车,这路挺陡的,还是安全比较重要。”
  一路上,在景点的地方,大家都会停下来,好好感受一番,其他时候,各自骑车,看着差距拉大,就放慢速度等等。
  心理学上,蓝色是灵性知性兼具的色彩,在色彩心理学的测试中,几乎没有人对蓝色反感。面对这湛蓝的湖水,站在挺拔巍峨的岩石上,任风吹乱着头发,平日里的烦恼,疲惫好像都一去不复返岩石上悬挂的五颜六色的彩条,幻菱只知道那是和祈福相关的东西,但也分明能感受那一份庄严。
  在里格时,四人坐在小船上,任霖丰和老林帮助船家用浆划船,嫣然和幻菱一只手牵着,另一只手放着水里,感受波浪的纹理。
  “看你头发糙的,来,让我用这泸沽湖水为你滋润滋润。”嫣然对幻菱说道。
  “好啊,我也为你弄弄。”然后各自解开发绳,将头发披在双肩,各自用手捧起湖水,抹在对方的头发上。
  任霖丰看着她俩,会心的笑了。 
  到达走婚桥时,出乎意料的是,嫣然两个人已经在那里等着了,看那副悠闲的样子,也不像是刚到的。
  “你们两口子干嘛骑这么快呀,一路上都看不到你俩的影子。”幻菱好奇的问道。
  “没有,我觉得不快呀,是吧,嫣然。”
  “是呀,是呀,是你们自己太慢。”他俩一唱一和,配合得相当默契,幻菱也就没说什么了。
  站在桥上,视野很广阔,草海一直蜿蜒向前,慢慢两条线,最后变成一个点,水很清澈,走婚鸭成双成对地穿梭在草间,水里。还有两个当地人,站在用大树掏成中空的船上,双脚,身体有节奏的左右摇动,船就这样轻松向前,后来,幻菱才知道,那叫“猪槽船。”
  幻菱尽情地欣赏着,拿出相机,肆意地拍着。
  “我去一趟厕所,等一下回来。”任霖丰跟大家说道。
  没过多久,任霖丰回来了,脸上露着笑容,感觉走路的姿势怪怪的,快要到跟前,幻菱才反应过来,他的手一直背在身后。
  幻菱正想问:“藏着什么好东西呢。”
  就被任霖丰打断道:“别说话,先听我说好吗?”一概他平时不羁的形象,郑重得有些将幻菱吓住。
  任霖丰将一对鸭子从背后拿到胸前,那是当地的走婚鸭饰品,两只鸭子一只红喙,一只黄喙,黄色的那只背部是蓝色和粉白色的花纹,尾巴为绿色花纹,侧面是粉色的,红色的那只,只是侧面是浅蓝色的,其余和另一只相同,颜色搭配得舒适漂亮。
  “最开始被你吸引是演小品时候的你,专注,漂亮;后来发现你是一个特别单纯,心细,善良的女孩,你外表看起来冷酷,不易靠近,但我知道你其实有一颗温暖的心,只是不轻易示人;虽然我不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我想用这“走婚鸭”向你诉说,只要你愿意,我就不离不弃。幻菱,做我女朋友好吗?”
  旁边从一开始就拿出手机记录着这份美好的嫣然,和老林两人一唱一和的拍手叫道“答应他,答应他”。游客也开始围观,幻菱红着脸,心涨得快炸裂,还在一阵一阵膨胀,挤得胸中透过气来,但感觉像被浸满蜂蜜,又香又甜。幻菱低着头,轻声的说:“我愿意。”
  “亲一个,亲一个。”
  任霖丰轻轻地在幻菱的额头,印下一个吻。
  

☆、第十四章

  回到学校后,知道任霖丰和幻菱正式恋爱的消息后,寝室里都炸开了锅,毛雯雯嚷嚷着:“请吃饭,必须请,不能让那小子白要走我们的人啊。”
  因为任霖丰也没有正式介绍幻菱给寝室的人认识,所以他俩决定由他俩出钱请两个寝室的人吃一顿饭。
  到了吃饭那天,和任霖丰目光对接后,幻菱第一眼就看到了秋染,没想到他们是一个寝室的。
  看着他们走过来,毛雯雯对艺芷说:“那个男生也好帅,不过我有我的凯伦就够了,这个就让给你了。”
  “要是这样说的话,我其实想要你们家邱凯伦。”艺芷笑着挑逗雯雯说。
  “去你的,想都别想。”
  他们沿着两张小方桌拼成的长桌坐着,本来男生自动做了一排,女生坐了一排,任霖丰说:“这样坐就没意思啦。”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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