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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和不计前嫌的架势,让苍苍不由得怀疑他们开武林大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这顿闹哄哄、皆大欢喜的酒席。的42
留在酒席上,特定是要被不停灌酒的,就这么站在边厅里推推让让,都过来了好几拨端着大海碗敬酒的武林豪杰们,要真坐下了,那还得了。
避到最后,苍苍索性拉萧焕从小门中溜到了庄外的大街上。
“以后绝对不参加武林大会了!”咬着牙下了这么一个结论,苍苍回过头来,手里的伞还是举得高高,遮住两个人的头顶,小心抚住萧焕受伤的右手,“还很疼吗?”
赴宴是赴宴,流云庄还是早早的就让自己庄中的大夫给萧焕裹好了伤口。身上几道小的伤口都很浅,那穿掌而过的一刀,虽然幸运的没有切断经脉,留下的伤口却不容易愈合,到现在,细白的绷带上,还有点点的血迹渗出。
“没有关系。”笑着低头看她,萧焕摇头。
“说谎!”皱着鼻子不客气的反驳他,苍苍停了停,突然说,“萧大哥,我们回京城吧。”
“回京城,为什么?”有点惊讶她怎么突然要求回到之前她一直讨厌的京城,萧焕笑问。
“想回去就回去了,还问什么?”苍苍狠狠瞪他一眼,接着拉住他的袖子,“走了,走了,回客栈吃饭休息去,干站半天累死了。”
抬腿想要跟上她的步伐,胸中却猛地滞了一滞,身子有一刹那不能移动。
这个身体,果然不适合打斗。
施出纵火术,其实已经是他的极限,后来刘怀雪上台,他虽然做了请的手势,却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交手的途中,就力竭而退。
“萧大哥?”感到了他的迟疑,苍苍立刻回头,打量他的脸色。
笑笑:“走吧。”萧焕抬步,任她拉着自己,向前走去。
微雨的街巷里,那一柄淡黄的雨伞,被雨水冲刷得鲜亮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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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风远江和李半乐的故事,可能有的亲已经看过了,很早以前写的那个,自己一直都很喜欢。
故事结尾的地方,时间已经进行到正传前半部分,风远江被杀后。
嗯,略微改动了一些细节,和现在的设定符合
《尘影》
这天早晨,李半乐放下手中的行囊,推开微显破旧的门板,扬高了声音:“江,我回来了。”她提高嘴角,准备迎接那个人惊喜交加的声音。
清脆的语声引起了点回音,没有人回答,屋子空荡荡,她环视过蒙满灰尘的家什:“江,我长大回来了。”
难堪的寂静中,天窗里投射下来的融融日光照出一束四散飞舞的微尘。
太阳升高到太室山巍峨的山头上,清晨的微凉退去一些的时候。李半乐开始整理屋子,她把那只描有雁南飞图画的红木箱擦洗干净,搬到屋前的大青石上敞开口晾上,清查了衣柜,翻出了好多散发着霉味的衣物。她把这些大大小小的衣物拿到门前的溪水里洗了,从屋门后寻出那根晾衣杆,搭在溪边两株老槐树的枝丫上,一件件晾上衣服。
几乎全是她小时候的衣物,碎花罩衣,大红褶裙,还有绣了小鱼水藻的肚兜,她记得当年江把它递给自己时微微的把脸别了过去,脸颊泛出了点潮红,她低头接了,却为这异样的气氛偷笑着,江瞥了她一眼,清咳一声:“半乐,十三岁的女孩子不知道害羞不好。”
阳光透过白杨投射进铺满碎石的溪水,泛起流金般的水纹,隔溪相望的书院敲响了开课的钟声,拧着衣服,李半乐不由笑了。江总是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不该怎样怎样。她知道他是害怕把她带成一个假小子,毕竟这个家里,缺少女主人。但是李半乐知道自己,从她在天山被人当猪狗一样踢打使唤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有时候她甚至想,如果不是江带她逃走,她现在说不定已经是天山派中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她没有聪明绝顶的脑袋,但是她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事,就好像她知道现在自己该先把屋子整理一下,把衣服洗一洗一样。
李半乐抖开手中白袍子,用力振平,才发现这件是江的衣服,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留在柜子里没有被带走。她把鼻子贴上去嗅嗅,透过水的清气,隐隐还带有江的气味,那种介于皂荚和木叶之间的清香。
江总是很在意自己的修饰,即使一年都不进城几次,也见不到几个生人,他仍旧会每天穿好长袍,把发髻梳的一丝不乱,不去书院了,就坐在门前的大青石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任由李半乐随处玩耍。
有次,李半乐一个人跑到大塔寺,在寺内那株歪脖树上扭到了脚。走不回去了,她就靠在树干上安静的等待,太阳渐渐下山,空气一点点变凉,黄昏的时候,江找到了她。
江走过来,向她伸出手:“回家了,半乐。”她飞快的握住他的手。
好像那次,那个神情总是漠漠的少年走过来,向遍体鳞伤的小女孩伸出了手:“我带你走,到一个再也没有人打你的地方,好不好?”小女孩飞快的握住了那只苍白消瘦的手。
于是这两个人就逃了,穿过回疆的沙漠,躲避着同门的追杀,一路南下,直到嵩山脚下,少年摇摇头:“没盘缠了。”
他们在嵩阳县城外的书院旁找到一间被人废弃的空房子,少年从书院谋了一份文书的活儿,他自幼写的那手好字养活着他们。
从大塔寺回来那天,李半乐趴在江背上,悠闲的看路边的麦田,房舍和黄狗,忽然发问:“江,你为什么总穿白衣服?是因为在天山派只有掌门才可以穿白色的衣服吗?”
江的脚步顿了顿,托着她屁股的一只手忽然扬起,一巴掌拍了上去:“小孩子怎么想这么多?”
李半乐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江真生气把她丢在野地里了,她也没有办法。
江继续走,直到走出好远,才叹了口气:“穿白色的衣服,我才能时刻看清自己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干净,这个理由好不好?”
李半乐从来没有听到过江叹气,也想象不出江叹气时的什么表情,她有些困了,就靠在江肩膀上眯上眼睛:“嗯,等我长大了,给江买整匹的白布,江就是想把自己裹成片白云,也有剩的。”
李半乐仔细的把纯白的长袍撑在长杆上,压平每一丝褶皱,江不能容忍皱巴巴的衣服。李半乐第一次洗好衣服,讨好的捧给江看,看着满是褶子的衣物,江的眉头皱了,他蹲下来鼓励的拍拍她的脑袋:“很好。”但是她知道,那些衣服,江背着她都重洗了一次,所以往后再晾衣服,她就学着江的样子,把每一丝褶皱都压平,整好。
中午的暖风微微吹动长袍,白色的布袍鼓了起来,像涨满了风的船帆。李半乐在江浙温暖的海岸边看到过那种出海的大船,雪白的风帆在艳阳下闪烁骄傲的光芒,它们代表着帝国的野心,正雄心勃勃的想要开到无尽广阔的新天地里。李半乐的心立刻就被鼓舞了,她也想和那些?望手一样,站在银亮的风帆顶上,对着海风尽情呐喊,但那一刻她最想的却是马上把这些感受告诉江,她急切地环顾四周,这才想起离她独自一人走出山脚下的家,已经三年了。
书院内敲响了下课的钟声,相较于上午的急促,这次的钟声迟缓,懒懒散散回荡着的钟声里,书院的厨房上空飘起了袅袅的炊烟,寄住在学校中的学子们要开饭了。
李半乐记得虽然也可以在书院中搭火,江却总是回家来亲自做饭,他吃不惯那些连菜叶子都没洗干净的饭菜,为了赶得及下午上工,每次都做的很急,做好后也吃不上几口。后来她长大些,学会做饭,才算好了点。的f3
李半乐起身在树林中捡拾了些柴禾,回屋轻车熟路的从门后找到了铁锅,她从包袱中摸出火绒和火石,就着塌了半边的黄泥火台生起火。
不大一会儿,溪水就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水泡,李半乐把带来的锅巴掰碎下进锅,待会儿配上包袱里的咸菜,这顿就算对付过去了。其实和江生活的那段日子,他们两个日常的膳食比这个也好不了多少。书院本来就不是有油水的地方,肯给文书的酬劳更是少的可怜,供给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和一个成长中少女的三餐都很拮据。记忆里李半乐所有的衣物,包括肚兜都是江缝制的,江的针线可没有他的字那么漂亮,所以那些大大小小或长或短的衣衫穿在她身上,总有说不出的怪异,好在平日没什么人看,她也不在意。
只有一次,临近年关,江带她到嵩阳县城里置办年货,积攒了一年的钱也只够买几斤猪肉。站在肉摊前,江同摊主讲价钱,旁边一个穿很漂亮的花袄,跟她年龄相当的小女孩故意一遍遍的从她面前走过。她低头看脚上缝得歪嘴歪脸的土布鞋,眼睛却忍不住地去瞟那件花衣裳。那小女孩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脸上更加得意。江买好肉回过头,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低着头,又看了看那件花袄,俯下身子牵住她的手:“半乐,我们回家。”江异乎寻常的亲近之举也没能让李半乐高兴起来,她一直低着头,任由江牵着出了城门。
回程并不顺利,快要过河的时候,他们给两个骑马的男人截住了,那两个人拍着马鞍上挂着的长刀,流里流气的笑:“好清秀的教书先生,好水灵的女娃,先生,你有这么好的童养媳,给我们哥儿俩看见了,给几个喜钱过年吧。”
李半乐听不惯他们的说辞,马上反唇相讥:“我们没钱,就是有钱也不给流氓。”
那两个人马上跳下马来,骂骂咧咧的就来抓李半乐:“个婊子生的小杂种,我叫你骂你爷爷。”
江把她藏在身后,陪着笑:“两位好汉,孩子还小,不懂事,请二位多多包涵。只是在下实在身无长物,只有这几斤刚置办的精肉,二位如果不嫌弃,还请笑纳。”说着将手中的肉递了过去。
李半乐眼看盼了一年的年货这样就要送到别人手里了,冲过去夺下肉:“不给你们,就不给你们,臭流氓。”
她的衣领给揪了起来,那人恶狠狠的把她瘦小的身子提到半空,啐了口吐沫:“你奶奶的,谁稀罕你们这几斤烂肉,小杂种,我叫你嘴硬。”
江略显惶急:“好汉息怒……”
那人不听,顺手把她掼在路旁的杂草丛中:“摔死你,小杂种。”
草中幸亏没有石头,天旋地转之后,李半乐只是挂破了层皮,她手脚并用的爬起,就想往家的方向跑,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惊叫着回头:“江……”
江站在微茫的夕阳中,手中雪亮的大刀蒙着绯红的血光,白衣上沾满鲜血,那两个人,倒在他脚下。
看到她,江抛下刀急急跑过来抱住她:“半乐,摔坏哪儿了?疼吗?”
李半乐轻轻的摇摇头,也抱住了他的头颈,指了指他身后的两具尸体:“会被发现的。”
“是啊。”江放开她的身子,转身回到尸体前,费力的把它们往河水里踢。他忽然顿住,弯腰从尸体的腰带里扣出钱袋,两具尸体两个钱袋,碎银子和铜板倒了他一手。
江把这些塞入怀中,冷笑了一声:“原来赚钱这么容易。”他一脚一个,把两具尸体踢入溪水中,又抬手把马赶走。李半乐偷偷瞄着他的脸,那里沾着些血迹,平添了几分狰狞。
江却转头冲她笑:“半乐,今年你有新衣服穿了。”
那件印着杜鹃花的大红棉袄也早被李半乐翻了出来,她捏着鼻子拍掉上面的尘土,用夹子把它夹在竹竿上晾着。红袄的颜色还很鲜亮,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李半乐十四岁。
就在那年,她有了初潮,也明白了男女之间的许多不同,她并没有认为这会对她和江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江照样在书院做文书,她照样满山满河的乱跑,做好饭等着江回来,把脚泡在清凉的溪水里洗衣服,一切都还照旧过着。
当她跑到书院找江时,也会开始接受到学子们异样的眼光,她晓得暗藏在其中的蕴意,偷偷却高傲的得意着。有次,她甚至意外听到了那个老而古怪的秦先生向江提亲,想为自己亟待婚配的小儿子觅个妻子,幸亏江马上就谢绝了。
李半乐用鞋尖挑起尘土,把仍然冒着火星的木炭埋住。进入六月,长夏的日头已经有些灼人。她走回屋中,捡出那只桐木小凳坐在外屋正中。里屋的木床上积灰更厚,但李半乐已经没有心思再去打扫了,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晚上,她就是坐在这里,晚归的江把身子依在门框上,半个脸罩在阴影里,并不进门,指了指身后跟进来的那位蒙着淡绿面纱的女子:“这位是灵碧教的陈教主,你以后就跟着她了。”
美得不沾一丝烟火气的女子低下头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