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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直与白痴-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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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为何她的面色如此憔悴不堪,这一个多月到底发生了什么?郑直回去后越想越不是滋味。那个锦衣玉食的政大人,为什么不给老婆安逸的生活?为何让她这般憔悴?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为什么不全心全意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想起来,那个政大人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人。利用女人对自己的感情,让她去嫁给一个奴隶,为的只是完成什么使命,简直不把人当人看。白真真在那政大人眼里,或许就是一颗可以用感情来支配的棋子吧?但白真真在他阿正的心目中,永远都是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东西。越这样想,越是觉得愤怒,与其这样,老婆不如跟着他阿正,他虽然一无所有,但即使自己粉身碎骨,也绝不会让她吃一点苦。
  这样想着,他去灵素堂就更频繁了。怕惹白真真不快,郑直便远远地看着她。那天远远看到白真真一个人在搬运沉重的货物,他便再也按捺不住,再也顾不得老婆会跟他摊牌,破坏他心中美梦的事。便冲上去二话不说就帮着搬运。
  搬完后,郑直终于有机会能和老婆说上几句话。
  还好,老婆没有提起那个该死的政大人,也没有和自己摊牌,还嘱咐自己要吃好睡好,这让郑直心中暖暖的。
  老婆啊,你到底是爱政大人多一点,还是爱我阿正多一点呢?
  既然还有希望,郑直不想放弃,他期望着某一天,他推翻了奴隶制度,有了清官的威名,他的老婆会因为阿正而自豪,会安心再回到阿正身边,不再想那个高高在上,只会利用人的政怀瑾。
  这样想着,郑直更加努力,一心要夺个状元回来。
  十多天后,在考场上,郑直翻开试卷,赫然见到考试题目竟然是:“论正直”。
  郑直的嘴角淡然翘起,在“论正直”后面添了“与白痴”三字。
  于是,他奋笔疾书,将多年心酸满满呈现在纸上,其力透纸背,其笔走尖峰,潇洒淋漓。
  人之初性本善,稚童思无邪。而,人于其成长之际,渐习圆滑世故,遇事则避。为谋生路,狡诈欺骗,无所不用其极。
  刚烈敢言人士,落为笑柄,人称,白痴也。
  贤士论真言,不为浊世认同,遭千万人嘲笑憎怨;正直之白痴,却终生孤独。故,人人自以为是,不愿为白痴。
  人也,私字当头,为己谋福,不惜伤人。人人谋福,人人皆不得幸福,苦之,怨之,终其一生,不得其解。
  然,白痴吐真言,实乃真清慧之人,所虑之,长远之利也。
  人多错,非本意,难得糊涂,一时之私。此时,谏言一句,诤友良言,既改之。然后,恶可止,善可持。不至于大谬无改也。
  当今世道,世风日下,以错为对,以对为错,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人人自保,再无真言。以虚伪为智,以诚实为愚;以心机城府为美,以坦诚直言为耻。久而久之,人活与自我编制谎言,终其一生,费尽心机伤其一身,却若猴子捞月,永无所得。
  嗟乎!白痴何辜,白,正义光明之道也;痴,执迷不放也。白痴之意,执迷正道不放,纵使人笑,不改初衷,乃大智大慧高尚人士。
  混沌世之所缺,非奸猾聪明之士,乃正直敢言白痴也。
  ……
  三天后,这一篇奇葩的白痴论,却被批了头榜。皇上赵寰亲批:“独立,敢言!”
  次日,当朝皇帝在上朝之时,亲自接见这独占鳌头的新科状元。
  皇帝赵寰端坐金銮殿上,气宇轩昂,儒瓷般的肌肤闪着莹莹光泽,不染而朱的嘴唇。乌黑的头发直达臀际,披散在金色龙袍上。身如玉树,却气势压人,颇有一主沉浮之势。赵寰二十出头,面目年轻俊朗,表情却显得早熟。黑眉如漆,目光如烛,眉目间带着一丝孤高的寂寞之情。
  皇帝赵寰居高临下向郑直问其志向,郑直不卑不亢答道:“谏官。”皇帝点头,将这新科状元指给御史大夫傅无心,要求他负责培养。
  这通过仕途考试竞选的状元一般很难留在朝中,通常都是分发地方做几年县太爷,测试其水平后才能得到渐渐提拔。而能留在朝中分给重臣为学生,将其留在京城,其实是将他当做是重点培养的对象,说明新皇对状元很重视。
  除此之外,赵寰京城赐状元府,并赏银百两。
  下朝之后,傅无心将郑直接到家中详谈。
  傅无心家中简朴,丝毫不像是一个高官厚禄之人。他与郑直共坐书房,畅谈起来。
  傅无心谈起,所谓谏官,便是即使触众怒,也要敢于说出实话之人。魏征死谏唐太宗七十次,次次以死相劝,是次次把自己的命放在谏书之上。自古,便有御史大夫为了坚持史书上一个字的真实性而慷慨赴义。当谏官,就要随时有舍命的准备。
  当今朝上,官官相护,各种势力参差。而真正要当独立正直的谏官,便谁的势力都不能依附。都这说真话的人是众矢之的,是随时被他人盯紧,随时会被栽污陷害,会被暗杀下毒。这朝廷里,处处安插眼线,处处警惕。傅无心别人意味地悄然一句,说不定,你最亲近的人会被收买,回到府中,下人全是线人。
  郑直一悟,怪不得堂堂一个御史大夫府中会没有几个下人。原来,这御史大夫做人可以警惕到这种地步。他频频点头,深深听其教诲。
  两人谈毕,出了书房,一个十二岁的孩童便堵在门口恭谦作揖鞠躬:“阿星拜见傅大人,见过新科状元,”他满脸真诚笑容,身着常服,干净透彻。
  傅无心介绍到:“阿星是我三年前收养的孩子,是前任御史大夫的后代。”继而转向阿星,“阿星,你等会是否可以帮忙将状元送回状元府去?”
  阿星恭谦点头应许,嘴角翘起一个幅度,如一汪清水的目光中闪烁着激动。
  这是阿星?想起三年前阿星便被御史大夫收养,郑直微微一惊,从心中涌出一分欣慰,三年后阿星竟出落得更加俊俏,比同龄人高出不少,全身上下生出一股儒雅的风范来。他不敢当场相认,暴露逃奴身份,只是微微鞠躬还礼,面带蔚然,眼神如韵,含着万千感慨。
  两人出府,阿星像小大人似的指挥马夫,告诉他状元府地点。便拉着郑直兴冲冲上了马车,似乎难掩心中喜悦。
  等两人到了马厢里,阿星水灵灵对视着郑直的容貌,继而眼中生出一份灵转的心思,近身附耳道:“状元爷,阿星十分仰慕您的才华,可否能和阿星交个朋友?让阿星请您喝那极品的瑰宝茗茶,再用无暇的翡翠茶具相衬,一起品品茶术,瞭表心意。”
  郑直懵了一下,他才刚晋升状元,便受到如此礼遇,忙答:“小公子一片厚谊让在下感动,只是在下是粗鄙之人,出身贫寒,不懂茶术,怕浪费了小公子的好心。”
  阿星闪烁着眼睛,蓦然有些失望,但又谦逊答道:“这茗茶之术阿星其实也不大懂,阿星以为状元爷您很懂,是唐突了,还请见谅。”
  “不敢不敢,是在下不才,枉费了小公子一片好心,请原谅在下。若有机会,在下一定请小公子喝茶,虽不是极品茶叶,但一定是全心招待。”郑直颔首,态度十分恭谦有礼。
  阿星难掩失望之情,但想了想又莞尔道:“其实阿星不在乎茶的品质,在乎的是共同饮茶人的心意。三年前阿星曾与一知己饮茶,茶水极浊,但因是和心意相通之人共饮,那茶是阿星这辈子喝过最好的茶。阿星想,和才华横溢的状元爷共饮茶,定然另有一番风味。”
  郑直点头,承诺等将府邸打理好,定然会邀请他来喝茶。两人又寒暄客气了几句,等到了状元府门口,两人便别过。
  郑直抬头看那红木镶鎏金的“郑府”牌匾,看着在心中感慨万千,他的人生,似乎要重新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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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然一身好当官

  傅无心的话,一直在郑直耳边响起。朝中各种势力,都在拉拢人士。而这皇上送的府邸,或许早已被人安插好了眼线。即使现在不是眼线的,以后也有可能被胁迫,转化为眼线。
  郑直来到状元府的第一天,便遣送府中原本自带的所有仆人离开,一个不留。
  他将皇上赏赐的银两分开赠送,以保得那些下人能有钱回到老家,或是想办法另谋生路。郑直解释说,自己身染怪疾,怕生人靠近服侍。生人服侍会过敏,让那些下人不用多想;又客客气气连连道歉,说给这些人带来了麻烦,望得到谅解。
  然后,郑直将府中好好检查了一遍,发现是个百年老宅,有一栋主楼,两层高。外围有一堵围墙,有个宽大的院子,养着些花草。其实规模不大,够十个人居住,简单而温馨。在大门口有个小房子,供看门的人居住。
  第二天,他穿了一身平民装束去了奴隶市场,买回一个二十岁的奴隶旺财。旺财是个身材矮小的,相貌十分平庸,连说话都有些发抖的小男人。
  郑直在一群奴隶里看到旺财时,他正在被其他奴隶欺负殴打,那些人扯着他的头发把他从地上拖来拖去,用脚专门踢他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嘲笑声不止。旺财蜷缩着抖成一团,衣物破损,全身沾着血和泥的混合物,却不敢吭声反抗,只是咬着自己的拳头不停流泪。
  郑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那个阿正,便问奴隶贩子这个人的基本情况。
  奴隶贩子鄙夷的说,旺财自小为奴,没有文化不识字,愚笨到什么都不懂。又过于瘦弱,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资质太愚钝,做事尽出错,粗活细活都干不好,所以被原主人家嫌弃,被送到这里来。是不准备卖的,怕卖出去买家抱怨太大,惹出事情来。所以让他在这里打打杂,干点没人干的运夜香等肮脏活计,无聊的时候欺负欺负取个乐子。
  郑直闻此反而有点想买,他想要的正是这样一个愚蠢之人,即使做出背叛之事也能很快被发现。小事都做不好,便更不能做眼线之类的大事。他把旺财叫来,温和问道:“你还有亲人活在世上吗?”
  旺财跪在地上,低低垂着头,眼眶一红,哭着说没有。
  郑直心想,没有亲人的人,不会被威胁,反而干净;又问:“你想离开这里吗?”
  旺财含着泪咬着牙,低声道:“想,死都想。”
  就这样,郑直以极低的价格买回了旺财,奴隶贩子多次提醒这个奴隶什么也干不好,要他不要后悔。郑直承诺绝不会折返回来找麻烦。
  旺财被领回去后,才发现这买家的府邸如此阔大,却没有一个下人,心生疑惑。
  郑直解释,自己志愿当谏官,谏官是得罪人的职业,随时有抄家砍头的危险,所以为了少牵连人,才把人都遣走。但府邸里一个下人都没有实在说不过去,就请他回来充充门面。并又问旺财是否愿意承担这个被牵连的风险留下,如果不愿意,也不勉强,可以再把他送到其他地方去。
  旺财真心觉得面前的这个主人面善心慈,对一个奴隶说话也客客气气,刚刚又亲自给他包扎伤口,送他食物和衣物。旺财觉得在其他地方再也找不到这般好的主人,他也不知道什么是谏官,听上去是个高档的职业;至于牵连的事,他觉得对于一个奴隶来说,生死本来由命,能过几天好日子比什么都好;便连连应承下来,说愿意留下为主人卖命一辈子。
  于是郑直兴了几个规矩:第一,旺财住在大门口的看门的房间,不得进入主楼,也不用管理主楼的卫生情况;第二,旺财负责管理打扫后院和马棚,不得进入厨房;再有,门口随时锁好,平时不干活的时候一直守在看门的房间,任何人要进门都必须经得自己同意。第四,不得嘴杂向外人说府内的事情。最后,要求旺财以后称自己为老爷。
  旺财连连应许,心想这新主人就是请自己来看门的,自己是个低贱的奴才,不能进屋不能沾厨房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他能住到一个单独的房间,已是超出他期望的美事了,比他原来的生活不知道好了几倍。
  过了几天,旺财在门口守了几天,才发现自己竟然来到的是新科状元的门第,门口遇到的人个个对他非常尊敬,似乎很羡慕他能为这新科状元做事。一些人甚至来阿谀讨好,旺财这辈子没遇到过这等美事,原本很卑微的一个人,经不起捧杀,隔了几天,说话也变得硬朗起来,自豪之情溢于言表。他对郑直也是十分崇拜,在外人面前把郑直吹得像个神仙似的,说自家老爷对自己有多好多好,让他丰衣足食。伤了病了还能得到休息和药物。当然,他把自己也当成了普通下人,从来不提自己奴隶身份。
  但实际上,旺财知道,自己的老爷表面上客气,实际上却是个孤独到冷漠的角色。
  郑直早出晚归,一清早便骑着马走了,和旺财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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