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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作者:君羽落
文案:
大荒列族,人族起于蛮荒,巫贯穿始终,于上古助帝君建立九州帝国,神权与王权共治九州,然一场内战,所有繁华成梦,巫亦日渐没落。
她是天生白发的先知,古老氏族的最后直系,世间所剩无几的巫,站在历史之畔守望世人的未来,唯独看不见自己的未来。
他是生而克死母亲的重瞳不详之子,因她而化鹏翱翔九天,登临绝顶可能汝之眼中有我?然江山如画,隔着神权与王权三千年的恩怨,烽烟燃尽后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歌,御风 ┃ 配角:季瑒,白苏,王孙榭,十巫 ┃ 其它:大荒,九州,巫
☆、重瞳之子
第一章重瞳之子
御风与小歌初次见面时,他七岁,她三岁,他在杀人,她在踩点,两个同样在犯罪的人阴差阳错撞到了一起,或许也不是阴差阳错,很多年后御风才知道,她出现在公子浔的府邸固然是为了那一株千年乌莲,但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是好奇传说中不详的重瞳之子,好奇那个与她同样天生异禀却被认为不详之子而命运截然不同的同类。
别人的眼睛里只有一只瞳仁,他却有着一对,虽然因为他的眼瞳颜色非常得深,那对瞳仁不是那么的明显,但认真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因为这种不一样,谣言满天飞,他被视为不祥之人,他的生母,公子浔的宠姬因而被赐死。因为这种原因死去,那位宠姬临终时应该是恨他的,因为他依稀记得那个女人看他的眼神一直很奇怪,他早慧,婴儿时便有了记忆,虽然很多东西都记不太清了,但那女人的眼神委实特别了点,所以他记忆很深刻。后来知事了,他才知道那是痛恨的眼神,痛恨他的重瞳使得她失去生命。
就像多年后云唐所说的,这世上的每一个人最爱的都是自己,爱别的人或事也只是因为那人或事能够为他带来温暖与甘甜,哪怕苦涩远远多过甘甜,但人是贪恋温暖与甘甜的,哪怕只有一丝丝,很多人也会为之奋不顾身,是劫亦是福。
母亲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为一个不详的孩子而搭上自己的命,有几人能做到?至少那位宠姬做不到,做为儿子,他带给她的痛苦远远胜过甘甜,他让她失去了她在公子浔后院苦心经营多年的一切荣华富贵。
公子浔赏了宠姬一杯鸩酒,同时对外宣传,不详的重瞳之子夭折了。虽然他并未夭折,但也差不多,因为他没有王孙的身份,在公子浔府中非仆非主的活着,艰难的活着。只是人的忍耐是有极限的,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他是前者,所以他把王孙庄摁进水里溺死了。
咔!
听到其它的声音,他不由扭头看去,因着刚刚杀了人,漆黑如墨的重瞳中戾气未消,宛若野兽的眸子,但半点都未影响某个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戏的稚童。
稚童的模样约莫三岁,穿着白色的广袖深衣,宛若黑色丝绸般的长发披散着,再加上那精致绝伦却苍白得没有任何血色的五官,一双清澈如水、不染尘埃的琥珀色眸子,宛若月色下的引诱世人的妖精。磕着瓜子的稚童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却在看清杀人犯的重瞳时愣了下,大大的琥珀色眸子随即绽出惊喜。“重瞳!”
稚童的惊喜是那样的明显,那样真诚,发自内心,令他错愕不已,活了七年,见过他的重瞳的人不少,但那些人的反应不是厌恶便是嫌弃,似乎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这个妖精般的稚童的反应却是他从未见过的,也因此他放弃了杀人灭口的打算,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个看似无害的稚童是个真真正正的妖精,真正无害的人如何能够悄无声息的溜进公子浔的府邸踩点行窃却不被人所发现?若那日他真对她出手,死的必不会是她。
稚童兴奋的冲动了他的身边,嫌旁边的尸体碍事,一脚将尸体踢开,伸出手去摸那双乌黑的重瞳。“好漂亮的眼睛,只比我的差一点呢。”
可能是因为仲春的关系,北方的天气仍旧寒凉,稚童的手冰冷,没有任何温度,重瞳的孩子却觉得覆在自己眸子上的小手是那么的温暖,但还是退了退。“重瞳不详。”
“不详?”稚童挑眉。“谁说的?这么漂亮的眸子怎么可能是不详之物,说的人肯定嫉妒你。”
虽然知道对方纯粹是歪理逻辑,但他心中仍旧忍不住欢喜,口中却是冷冷道:“我克死了自己的阿母。”
稚童嗤笑:“你的母亲是被公子浔一杯鸩酒毒死的,是公子浔被流言所左右,在名声与宠婢之间选择了前者,与你何干?你只是眼睛长得跟别人不一样而已,就像我的眸子,我的眼睛像琥珀,你可见过别人有我这样的眼睛?”
重瞳的孩子摇头,他还是第一次知道有人的眼睛可以是琥珀色的,华族人的眸子大多为褐色,也有一些为黑色,琥珀色,闻所未闻。
稚童得意得笑了笑,她的眼睛可是西域某支特殊的戎人的特征,在西域虽不算罕见,但在中原却极为罕见。“那你觉得我不详吗?”
他能说不详吗?稚童的眼睛里□□裸的写着:你敢说不详,老娘就揍你说祥为止。
虽然稚童似是妖精,但重瞳孩子还是摇了摇头,他并不觉得这稚童不详。
稚童伸出手哥俩好的搂住他的肩膀。“好诚实的孩子,我喜欢你,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既然是朋友了,稚童觉得自己应该送个见面礼,便将那具尸体给处理了,将一瓶带着淡淡清香的药水倒在了尸体上,尸体很快便被化得一干二净,只余淡淡清香,而这清香也会很快就消失,似乎这里从未有过死过人。
他看着稚童,更加笃定这稚童是妖精,若非妖精,如何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还没问,这人跟你什么关系?他跟你长得似乎有点像。”稚童道,死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模样俊秀,而重瞳孩子虽然脸上一片青紫脏污根本看不清长什么样,但细看的话还是会发现这两人有些许相似。
“他是公子浔的庶子。”
稚童在心里为公子浔默哀,公子浔的儿子很多,光是有序齿的就有二三十个,但王族的孩子夭折率很高,而公子浔的孩子更是其中佼佼者,几十个儿子,只有两个成年的,未成年的也只有八个还活着,算上重瞳之子的话是九个,不过王孙庄死了,仍旧是八个。辛辛苦苦的播种生了几十个,结果成年的就两个,公子浔也是前世不修。再想想自己家的情况,她忽然发现自家老头命不错,虽然只生了她一个,还是个病秧子,但子嗣少有子嗣少的好处,至少他不会陷入一个孩子杀了另一个孩子的麻烦中。
“他惹着你了?”稚童奇道,小孩子之间掐架那很正常,但都有限度,便如她,陪她长大的那几个玩伴没少被她下毒,但她都很有分寸的没把人给毒死,这孩子却将人给弄死了,显然深仇大恨。
“他把老嬷嬷给打死了。”
稚童道:“能说给我听听吗?当然,你若是不想说的话也没关系。”
“我母亲死后,是老嬷嬷接济我的,老嬷嬷以前是我母亲院子里的奴婢,母亲似乎对她有恩惠,所以她一直对我很好,但一年前她给我送食物的时候被心情不好的王孙庄给看见了,王孙庄踢了老嬷嬷一脚。老嬷嬷年纪很大了,王孙庄又是自幼习武,那一脚踢得很重,老嬷嬷病了,但她是奴婢,没有人愿意给她找医师。。。。。。”重瞳孩子说着说着便低落了下来,似乎回到了一年前,无奈的看着老嬷嬷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治而亡。
“一年前,你如今才找王孙庄报仇?”
“是我无用,直到如今才找到机会。”
稚童默了下,用一年的时间寻找报仇的机会,如此沉稳,本能告诉她,这个孩子很危险。“可王孙庄是王族族谱上有名的王孙,而你,无名无分,杀了他,要赔命。”
男孩摇头:“不会,王孙庄与王孙章的一名侍婢有染,我是趁他们两个私通后分开,才对王孙庄出手的,没有人看到。”
“我不是人?”
男孩笃定的道:“你不会说出去。”
稚童笑嘻嘻道:“哦,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相信你不会害我。”男孩道,若要害,方才便不会帮他毁尸灭迹了。
“我的确不会害你,王孙庄与我毫无干系,他死了,我没有义务为他报仇。”稚童笑吟吟的吐出冷漠残忍不似孩童的话语。
男孩的回应是肚腹传出的咕咕叫声,他已一日未进食,老嬷嬷过世后,便再也没有人在意他是否饿了,他的食物也是有一餐没一顿的。但此时在稚童面前出糗,他却忍不住流露出了羞怯之色,只是脸上青青紫紫,又满是脏污,稚童眼神再好也没看出来。
稚童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她也有些饿了,摸进这座府邸可不什么轻松的事。“我也有点饿了,你可知厨房在哪?”
“厨房这个时候已经锁门了。”
“无妨,这世上能拦住我小歌的锁还没被造出来呢。”稚童对自己溜门撬锁的手艺非常有信心。
“小歌?”很好听的名字。
“嗯,我叫小歌,你呢?”
重瞳孩子滞了滞。“我没有名字。”他的母亲没来得及给他起名字便死了,而他的父亲。。。。。。他是父亲的耻辱。
“没有名字?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的,证明自己的独一无二,也方便别人称呼,不然旁人要如何称呼你?”
“野种。”
小歌茫然:“啊?”
“我们也叫我贱种。”
终于反应过来的小歌哽了下。“我相信你没名字了,可总得有名字方便称呼你吧?”
“你给我起一个吧。”男孩的重瞳中透着些许期望的道。
“起名?我不擅长。”小歌的确不擅长起名,确切的说这是她的家族遗传,想当年他出生,过了几个月她的父母才想起给她起名,而起名时。。。。。。他的老子写了一些女子可以用来做名字的字,然后让小东西抓阄,抓到什么就用什么做名字,而最后她抓了一个月字和一个歌字。天知道她当年会抓那些木牍只是因为老头在木牍上放了糖,她才吃了两块,就没的吃了,因为两个字已经可以凑成名字了,再多的话就不好称呼了。
“随便起一个,可以用就好。”他道,他真的想要一个名字,有一个名字的话,他就不是不存在的人了吧,只是以前让老嬷嬷给他起一个名字,老嬷嬷却不识字,而且老嬷嬷认为他是王孙,他的名字应该由公子浔来起,不应该由一个卑微的奴仆起,因此老嬷嬷一直都是称呼他为王孙,也是唯一一个称呼他为王孙的人,但王孙并不是名字。
小歌想了想,最后道:“御风,御风而行,翱翔九天,自由自在,阅尽山河美景,如何?”
“御风,我喜欢这个名字,好听。”御风笑道,这是属于他的名字,是专为他而起的名字。
小歌的身体有问题,没走几步路便气喘吁吁,而厨房离得不近,小歌估摸着,就自己这身体,走到了也该断气了,毫不犹豫的跳上了御风的背,同时吆喝道:“马儿马儿快快跑,跑得快我给你做好吃的。”
看着小歌自来熟的样子,御风有些无语,唇角却忍不住微微勾起。走了没一会便感觉到小歌拿出了一个瓶子倒出了三丸药吞服了下去,御风有些关心的问:“你病了?”
“老毛病了,休息够了就无事了。”小歌趴在御风的背上道,御风比她大四岁,但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御风的身形极为瘦弱,看着跟四五岁的孩子似的。趴在他的背上,骨头将小歌硌得很难受,若非自己的身体实在有问题,小歌真不想让御风背,太硌了。“御风,你以后能不能多吃点?骨头太硌人了。”
御风微怔,有些失落的道:“对不起。。。。。。”
“无事,以后我给你补补,必须把肉给养出来。”小歌在心里琢磨着给御风怎么补,她跟御风还会相处,以后要他背的地方很多,毕竟她的身体不可能自己到处跑,没有人背的话,为了自己的生命,她是不会跑到远的地方玩的。但御风的骨头太硌了,不养出肉的话,她以后宁愿在家闷死也不要他背。
御风心里暖暖的。“嗯。”
虽然身体瘦得只有一把骨头,但御风的气力不错,竟然背着一个比自己还要沉的稚童一步步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