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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心里暖暖的。“嗯。”
虽然身体瘦得只有一把骨头,但御风的气力不错,竟然背着一个比自己还要沉的稚童一步步走到了厨房,只是打满补丁的衣服却被汗水给彻底打湿了,小歌用自己的绢帕给他擦汗时,心中暗暗决定,一定要好好训练一下御风,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最大的本钱,她自己就是个病人,难不成日后让她照顾御风?免了,她自己照顾自己都有些问题。
厨房被上了锁,但如小歌所言,这世上能拦住她的锁还没造出来,从荷囊里抽出一根细铁丝,小歌非常轻松的将锁给撬开了,手法之利落干脆,明显是惯犯。看得御风羡慕不已,他要是会这本事,也不会日日挨饿了。
公子浔府中的大厨房食材非常丰富,不过大多都不新鲜了,厨房里的食材都是大清早由仆人去集市上买的新鲜食材,除了少数特殊食材,大多只放一日,第二日的时候就不能再拿去给主子做吃食了,主子要吃的必须是最新鲜的。但御风与小歌没那么多讲究,前者对食物的要求就一个——吃得饱即可,后者也只有一个要求——不是药就行。
大晚上的升火肯定会被发现,而公子浔府邸不是可以任自己胡闹的地方,被逮着了的话,肯定会很惨,因此小歌只能凑合的从食材中翻出能够直接吃的,以及一些残羹冷炙,能吃就行,在荒郊野外呆了不少时日的小歌对吃食的要求降到了最低。
让小歌高兴的是,因为公子浔府邸里有不少孩子,因此厨房里备了不少的糕饼以防万一。
看到糕饼,御风就想大吃,但被小歌制止了。“偷吃也不是你这个样子了,每一样只能吃一两块,吃多了会被发现的,以后你还怎么偷吃?眼光放长远点。”
御风愣了下。“你经常偷吃?”经验太足了。
小歌点头。“若不是为了偷吃,我学开锁术做甚?”
将能吃的食材与糕饼都挑了出来,小歌只分给了御风一点点,其余的则用一个布袋装了起来,问御风:“你住哪?”
没有意外,回去的路还是御风背着小歌,虽累,但御风很高兴,他不是不详之人,还是有人愿意靠近他的。
看到御风住的小院时,小歌沉默了好一会,这屋子真不错,跟她曾祖母在药王谷时居住过的草屋有的一拼,只是她曾祖母那草屋是百余年前的老屋了,五六十年没人住了,破败荒凉是很正常的,但御风的院子可是还有人住的。而且王族的府邸不都是住木头建造的房屋吗?怎么御风这里是草屋?还是八面来风的草屋,院中荒草丛生。
见小歌在门口不愿进,御风不由低下了头,嗫嚅的道:“对不起,我住的地方。。。。。。”
看着御风低头的样子,小歌不由蹙眉。“把脑袋抬起来,以后跟人说话,脑袋要抬起来,看着别人的眼睛说话,这是礼貌。”
御风愣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他不应该低头,其余的人都不喜欢他抬头,要他谦卑的低头,头最好低到土里面。
“把那些草给除了。”小歌指了指院中一些有毛絮的野草。“除干净,一点都不能留,不然引得我哮喘发作,我就敲断你的骨头。”
“哮喘?”御风微怔。
小歌淡淡道:“胎里带出来的老毛病,不能接触那些能刺激我鼻子的东西。”她很幸运,别人赤条条的从胎里出来,什么都不带,她虽同样赤条条,却带了一堆的先天疾病,哮喘只是其中之一,不会要人命的那种。这么多年,对于自己的身体,小歌已经能够做到八风不动的淡定了,反正不淡定也改变不了自己的身体状况,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它情绪不能受刺激的毛病,最后倒霉的还是她自己,因此从记事起她就学会了接受现实。
所以她不是在嫌弃自己住的地方?这个认知让御风心里好受了些,赶紧去将院中所有可能刺激小歌哮喘发作的东西给丢了出去。
御风的院子在公子浔府邸最偏僻的角落里,只有一间草屋,屋内是真正的家徒四壁,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案几什么都没有,小歌跳上床看了看被褥,里面什么都没填,非常薄且旧。小歌微微蹙眉,但很快就忍住了,从布袋里取出一些吃食给御风让御风吃,并且将布袋交给了御风。“吃完后隔一段时间再吃,少进多餐对你的肠胃有好处。”说完小歌去抱了一些干草在地上铺了起来,再抱着被褥铺在干草上。
“你要睡地上?”御风蹙眉,北方的仲春并不暖和,就小歌的样子,若睡地上,非生病不可。
小歌霸道的道:“是你要睡地上,床归我了。对了,外面不是有水吗,你去把自己洗干净,我这里有些药,帮你上些。”虽然御风没有说,但她看得出来,御风的身上有很多的伤,若是不处理的话,肯定会落下顽疾,孩子的身体最为脆弱,需要精心照管。
御风愣了下,随即去沐浴了,但水是冷水,而御风也不知多久没洗了,怎么洗都洗不干净,反而碰到了伤口,却没有露出龇牙咧嘴之色,他早已习惯身上的伤痛。小歌等了好一会,见此,干脆扎起袖子。“算了,我帮你。”
小歌将手放进水里,双手隐隐发出红色的光晕,一桶冷水很快就变成了热水,小歌将自己的帕子在热水中打湿帮御风擦洗起来,一边擦洗一边道:“我活了这么久,一直都是别人伺候我,这还是我头回伺候人,算你有福气。”
御风没有说话,小歌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如小歌所言,她是第一次照顾人,所以不可避免的碰到了伤口,很疼,但心里很暖和。帕子擦洗到两腿间的时候,御风不可避免的流露出了羞涩,偷偷看了眼小歌,却发现小歌毫无羞涩之意,似乎并未发现他与她的不同,亦或者,在她的眼里,人是无性别的,御风估计小歌是后者。
洗完了身子,小歌诧异的发现御风的皮相非常不错,长大后或许能与老头一比,只是老头很具有欺骗性,不管心黑成了什么样,外表都是宛若谪仙般冷淡疏离的,而御风,眉眼生得极为凌厉,一看便知日后定是个霸道的。“皮相不错。”小歌支着下颌赞道。
御风露出了羞涩腼腆之色,不管小歌的男女观念有多么的稀薄,他都清楚的知道,对方是女孩,而他是男孩。
看着御风腼腆的样子,小歌笑了笑,捏了捏御风没有一两肉的脸,跟药王谷那些疯子比起来,御风实在是太可爱了,药王谷那些疯子压根不知害羞为何物,英俊的少年或美丽的少女在他们面前脱光了衣服,他们想到的绝不会是风月旖旎之事,而是目不转睛的打量对方的裸体,判断如何下刀能最精准的观察到经脉与骨骼内脏。
闹够了后小歌又帮御风洗了个头,结果发现御风的头曾经应该受过伤,摸起来有些不同。“你的头受过伤?”
“以前被王孙召用木棍敲过一下。”
“你家的那些家伙可真是禽兽,老头都比他们有人性。”小歌愤愤道,御风的身上根本没有好的地方,甚至有几根骨头曾经断过,只是小孩子恢复力强,自己长好了。但能够看得出来御风很会保护自己,虽然一身是伤,但内脏很完整,显然,打架时他护住了自己的要害,但这应该是他在挨打中慢慢学会的,因为他的身体底子已经被毁得差不多了,有不少陈年的毛病。虽然伤害孩子这种事她家那老头也干得出来,但不会这么折磨人,老头只会一杯毒酒给个痛快,亦或是丢进亭池喂鳄鱼,绝不会长年累月的折磨,老头在她阿母以外的人和事上一向缺乏耐心,也包括她。
“他们打我,我也有偷着报复回去。”御风道。
小歌闻言笑了。“那就好,你打断了他们几根骨头?”
御风默,跟小歌比起来,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些年做的事一点都不凶残了。
小歌身上带着很多的药,从□□到伤药应有尽有,若有识货的人在,只怕会为之疯狂。小歌却似翻垃圾一样从中找出了伤药,想了想,又将自己平日里服的丹药取了一丸给御风。“虽然不是很对症,但对你也有好处。”
小歌吃的丹药是药王谷谷主苏三七精心炼制的,虽然主要药效不是治伤,但调理身体补充身体的元气药效却很对御风的情况,服下去后,御风觉得四肢百骸似有暖流流过,那些伤痛似乎都消失了,并且精神也好了很多。
给御风身上的伤口与淤青都抹上药膏后,小歌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点在御风的穴位上,似有一股暖流顺着穴位慢慢浸入御风的体内,梳理着他体内的陈年旧疾。
“很舒服。”
小歌蹙眉:“别乱动,灵力走岔了很容易出人命的,你不怕死,我可是怕得很。”
“灵力是什么?”
“一种很特殊很神奇的力量,我方才加热水用的就是火灵。”
“我能跟着你学吗?”
“修炼灵力是很辛苦的,而且要天赋,你不适合修炼灵力。”
御风哦了声,落寞的趴在床上,小歌见了,继续道:“不过你可以习武,你的根骨很好,很适合习武,我可以教你。”
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单薄的身子骨,小歌看着可不像习武之人。辰国尚武,公子浔的儿子们,五岁后都会跟着府中的护卫习武,他虽然因为不受公子浔待见,完全被公子浔给忘脑后了而没能习武,但他见过那些习武孩子的身形,绝无小歌这般单薄的。
小歌道:“我不会武功,但我家中有很多的武功秘籍,我找一卷给你便是。”
“你有家?”
“废话,没有家,我大老远的从药王谷偷跑出来是为了什么?”
“那你的家人为何让你行窃?”那溜门撬锁的本事,显然身经百战。
“我偷窃与他们无关,是我。。。。。。总之一言难尽。”小歌不想提起自己之前的生活,若是可以,她希望那段记忆就此被遗忘。
将御风的身体疏离得差不多后,小歌便躺在一边睡了起来,灵力的消耗使得身体极为疲惫,她需要靠休息与冥想来恢复。
御风将衣服穿上,看了看睡着了小歌,没有去睡地上,仲春二月睡地上,他才不要受那个罪,躺在小歌的身边休息起来,碰到小歌的身体,发现小歌的身体冷得一点温度都没有,精致却苍白的容颜,似是亡者。这个认知让御风觉得很难受,这是一个活人,可为何身体如此差?
被褥薄得盖了与没盖一半,怕小歌冻着,御风将小歌抱在怀里,这样应该能暖和一些。
小歌一直睡到了次日的午时,精神还是有点焉,但还是教御风打五禽戏。“这是我曾祖母的父亲发明的,强身健体,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好,需要锻炼一下,五禽戏最适合,你练一段日子,身子骨强健一些了,我便教你武功。”
御风不懂这些,但他信小歌,小歌说练,他便练,练了几遍,出了一身的大汗,发现身体似乎通透了很多。傍晚的时候两个孩子又去拜访了一趟厨房,带回了不少吃食,小歌更是拿了一罐羊奶,吃食与人都由御风负担,险些将御风压得站不起来,回到草屋的时候又是一身大汗。但用完膳后,御风还得去洗澡洗衣服,小歌没有洁癖,但从未生活在一群有洁癖的人中,不免受影响。因此小歌对卫生的要求很高,御风跟她睡在一起,便必须保持干净,不然就睡地上。
御风的衣物不多,只有两套,不管是哪一件都谈不上干净,于是在小歌的要求下,两套都被洗了,将衣服都洗了后御风只能裹着小歌的小披风呆在屋里,所幸他的身形比小歌大不了多少,小披风倒也够了。
吃饱喝足,小歌又踩了一回点,回来后看御风无聊的样子,便提议道:“我教你识字如何?”
御风奇道:“你会识字?”在他的印象里,识字是贵族的专利,即使是公子浔的府邸,除了伺候笔墨的仆人便只有公子浔的子女才有资格识字,当然,他不在其中。
“嗯,我可是一岁时就会识文断字了,厉害吧。”小歌露出了骄傲的神色。
御风惊讶的看着小歌,公子浔的那些儿女最快也是四五岁时才能够识字写字,除了王孙榭,王孙榭两岁时便能识文断字,被誉为神童,也因此是公子浔最喜爱的儿子。小歌比王孙榭更上一层楼,一岁便能识文断字了。
识字需要有书,但书是富贵人家才能有的东西,公子浔虽是王族,但御风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自然没有书,小歌便从自己的包裹中摸出了一个尺许长的檀木盒子,里面是满满一盒子的帛书,帛书多得盒子一打开就滚出来好几张,显然,当初小歌是硬将这么多帛书挤进去的。
“学上面的字吧。”小歌随便从帛书中挑出了一张字不多的。
檀木盒中的帛书全都是家书,在小歌将帛书上的内容念给御风听后,御风便意识到了这一点。帛书上的笔迹属于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