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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杀的人还不够?”公子璟怒吼。
子奕一脸理所当然道:“当然不够,璟,用巫的思维好好思考一下,若是沃州那边没有挡住羽人入侵,九州大地上会发生怎样的事,不要说悲剧并没有发生这类蠢话,老子告诉你,只要出手了,谋杀未遂与已杀人,同罪!”
虽然离王已死,但子奕还是将离王的尸体继续车裂了,又让巫谢殿的巫将离王的灵魂封印,令其永世不得超生。而师徒俩的意见显然没达成一致,子奕继续屠杀离人,一副不将离国屠干净决不罢休的架势,而公子璟则护着离人,奈何东夷人是怀着复仇之心而来,士气如虹,而离人。。。。。。士气是被屠杀出来了,奈何武器与战力都不如与游牧民族出身的东夷人。
当青鸟将公子璟的一封信带到小歌手里时,已是五个月后。小歌正在养胎,孟秋之月,她被苏三七诊出又怀孕了。
旁的十巫第一反应是小歌被戴绿帽子了,让心情不错的御风一阵阵无语。好一会才弄明白不是伯服等人脑子有问题,而是他们以为怀孕是其她女子,自然想歪了。
长子出生的时候,妻子已死;次子出生的时候,妻子倒是活着,但这孩子一生下来就注定父母得当没生过。说御风心中没有半点遗憾是那是假的,如今有了第三个孩子,御风很激动,有机会弥补遗憾了。
给小歌开了安胎药后苏三七忽然对御风来了这么句:“纵欲伤身,节制些。”
“我没事。”御风确定自己的身体很好,与小歌夫妻多年,他可是吃了不少年的素,不似旁的贵族男子那般年纪轻轻便亏损了身体,即便三十多岁了,比弱冠少年比起来也更健康。
苏三七噎了下。“我不是担心你,我是担心小歌。”
御风疑惑的看着苏三七,是不是管太多了吧?
苏三七郁闷无比,他也不想管太多,但问题是这夫妻俩的生育频率有问题。“反正你节制些。”苏三七说完便拂袖离去了。
伯服捧着肚子边笑边对疑惑不已的御风道:“你厉害。”
御风笃定的问:“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伯服捧腹道:“也没什么,就是连山氏,与非人通婚,血统与寻常人有些不一样。”
御风扬眉:“比如?”
“寻常人族,夫妻婚后三年无所出,男子要么休妻要么纳妾蓄婢,但在连山氏族,男女成婚二三十年都生不出孩子都属于正常。”
御风微讶:“连山氏的生育能力?”明显有问题。
“很差,你与小歌成婚不过十余年,按理应该一个孩子都没有,可你们这都。。。。。。”第三胎了,伯服估计,苏三七就没见过这么能生的晚辈,不过这肯定不会是因为连山氏的血统正常了,连山氏的生育能力若是能改善,连山氏也不至于为此头疼了万年。
御风的脸终于红了,终于明白为何自己那么努力,子嗣却始终不丰了,但还是问了句:“如此频繁的生育,对小歌的身体可有影响?”小歌这生育频率,在人族属于生育能力不太好的类型,但在连山氏族,小歌应该属于生育极度频率。
“给她多吃些补品便可,能够补充灵力的补品最好。”伯服回道,连山氏生育子嗣与寻常人不同,胎儿所需的营养是寻常胎儿的数倍,因此修炼了灵力的连山氏族人都会选择用灵力喂食胎儿,也因此每次生完孩子,母体最少也要休养三五年。当然,这是连山氏的女性怀孕,若生育连山氏血脉的不是同族,啧啧,寻常人族女子承受不起生育连山氏血脉所需的精气,生命力不被抽干就该谢天谢地了。
要吃补品?这好办,沃州丛林是近十万年的古森林,历史堪比云梦泽密林,仅次于北荒针叶密林,这样的古老森林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珍贵药材,不乏补充灵力的灵药,御风让人寻了一堆回来,然后照三餐加宵夜的喂小歌,吃得小歌最后看到补品就想吐。
看到青鸟的时候小歌正在被御风投喂当日的第二顿补品,吃补品已经吃得小歌想吐了,但御风为了让小歌继续吃下去也可谓绞尽脑汁,怪招迭出。
“你嫌多的话,咱们一人一半。”御风商量的道。
我一滴都不想再喝,小歌无声腹诽。
瞅着坚决不肯再喝的妻子,御风苦恼的道:“你要真不想吃的话,我去与大大父商量一下,炼制益母丹?”
小歌果断夺过补药一口气饮了一半,剩下半碗递到了御风嘴边。“一人一半。”益母丹还是算了,后遗症太多,虽然后遗症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但小歌并不希望御风的身体健康出问题。
御风也想吐,这些日子为了劝小歌喝补品,他自己也喝了不少,若是对他自己有用倒也罢了,偏偏这些药材都是补充灵力的灵药,他又不是术士,吃了最多暗伤好了大半,以及血气旺盛了起来。可小歌正在安胎,他血气再旺盛也没肉吃,以至于不得不将每日练习剑法戟术的四个硬生生拉长到六个时辰,当然,他不好受,沃州的军队也别想好过,全都往死里训练。只是吃这些没什么好处的补药,御风同样吃腻了,与小歌一样看到就想吐。但看着小歌璀璨若星子却充满恶趣味的眼神,他知道,妻子是故意的。
微叹,御风闭着眼睛将补药一饮而尽,不跟孕妇计较,等孩子生完了,他再好好算一算这笔账。
将最后一滴药液饮尽,御风的嘴里立刻被塞进了两颗蜜饯,稍微化解了些许口味。巫咸殿的药,药效都是极好的,一份药材,别人能发挥出七分的药效已是神医,这帮家伙却能发挥出十二分来,就是有一些无伤大雅的副作用,不是味道能苦死人就是能疼死人。御风曾经见过一个士卒的腿断了,巫咸殿的巫医给伤员涂抹上了一种膏药后,断腿与身体立刻长了回去,一点痕迹都没留下,但那个士卒还是死了,那膏药的副作用是疼,士卒活活疼死了。而他如今给小歌饮的汤药因为不放心旁的人,都是让苏三七煎的,药效虽好,但味道。。。。。。御风一直都很怀疑苏三七是不是想苦死小歌,汤药的味道跟半锅蛇胆半锅黄连炖成了一碗汤似的。
蜜饯虽不能完全化解这份苦味,但怎么也是一份心意,御风还没来得及感动便看到了那只青鸟,感动顿时就消失了。这段日子,沃州大地上,青鸟简直是乱飞,不过每次有青鸟来找小歌都没好事。
“这回又是什么事?”御风粗暴将青鸟抓了下来,青鸟瞅了瞅小歌,最终吐出了一枚玉简,御风拿起来看了看,脸色顿时变得极为难看。
“怎么了?”小歌奇怪的看着脸色难看得不知道还以为被人灭了全族的御风,不对,真被人灭了全族,御风只怕高兴还来不及,绝不会有半点伤心难过。
御风问:“你几时还有一个儿子?”
小歌茫然的看着御风,什么意思?
御风将玉简递给小歌,小歌眯眼一瞅,立时明白了御风脸色为何如此难看,玉简是一个自称璟的人刻的,称呼小歌为母亲,以一种非常别扭的口吻告知小歌,她还有一个儿子,并且这个儿子遇到了□□烦,拜托她救命。
儿子?小歌不记得自己有第三个儿子,做神的时候她不具备孕育子嗣的零件,做人时,第三个孩子正在她肚子里呢。
小歌是带着好奇看完玉简的,看完后她的脸色也不太好了,她当年告诉离王那样一个创造子嗣的法子只是想要让离王损失一半的寿命与健康,如此,即便离王有了子嗣,谁能保证那孩子一定能成长为明君,明君老子昏君儿子这种事,在人族的历史上太多了。但打死她也想不到,最后离王会算计她的头上,拿她的血去创造新生命。离王眼光不错,连山氏一代代血脉优化,只要好好教导,必成明君。只是离王肯定不知道连山氏的直系有多特别,连山氏从不争天下,即便哪日脑子发昏去争,直系子弟也不会掺和进去,这是神与连山氏始祖的约定,连山氏的直系永不为王侯。离王费尽心机得到了一个极出色的继承人,可惜。。。。。。
小歌不由捧腹大笑:“离王无忌真倒霉。”连山氏直系子弟的诞生率极低,离王这是倒得什么霉才能一下就得到一个连山氏直系的孩子?不过也幸亏公子璟是直系,十巫没胆动连山氏的直系,不然公子璟很有可能陪离王一起下黄泉了。连山氏已失去了上古时的地位,直系子弟,别人是没胆动,但旁系,十巫绝对敢下手。
御风黑着脸道:“怎么回事?”
“离王无忌不知道怎么得了我的血,用秘术创造了一个孩子。”小歌解释道。“我跟他没关系。”
御风的脸仍旧阴沉着,他自是相信小歌的,但离王无忌干的事,委实恶心人。“离王无忌还是公子璟?”
小歌道:“离王无忌。”若非子奕已灭了离王无忌,那么杀了他的人一定会是她。
御风继续问:“公子璟呢?”
小歌无言以对。
御风的脸色更阴沉了。
小歌讨好的搂着御风的脖颈,亲了亲御风的唇。“夫君,我就见他这一次,就一次。”
御风挺想问一句我能不能杀了公子璟,但考虑到连山氏对血裔的重视,不用问他也知道那不可能,公子璟不仅是连山氏的血裔,更是直系,即便小歌同意,其余与巫真殿有关系的人都不会答应,因此只能冷着脸不语。
小歌无奈,只能继续讨好御风,她是真不想去管离国这个烂摊子,离王无忌干的事犯了大忌,这种事,谁沾上谁倒霉,十巫也不例外,可偏偏公子璟是她的子嗣,还是直系。她与公子璟从未见过,甚至公子璟虽流着她的血,却不似公子珏与连山珩那般是她十月怀胎所生,说有多少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寻常人可能有几分血浓于水之情,但连山氏的人。。。。。。还是算了,连山氏看重的是血缘,亲情什么的,若真看重,专门记载连山氏子孙弑父杀母罪行的启蒙书也不会多得能堆满一间大屋了。但即便没有亲情,公子璟也是她的子嗣,在公子璟成年之前,她对公子璟有责任。
心满意足的享受了妻子小半个月的伏低做小后御风还是同意了小歌去见公子璟,堵不如疏,且依着连山氏的规矩,公子璟成年后是可以挑战小歌的,只要他有能力杀了小歌,得到巫真之位。以十巫没人性的性格,御风相信十巫绝不会对他做什么,反而会欣然认可新成员。气归气,他还是不愿小歌因此而有危险。不过有个条件,他也要去。
小歌惊了:“快与羽人开战了,你这样离开。。。。。。”好吗?
“需要做的事都按着类别分给了下属,我即便不在,也不会出事。”御风不以为然,他相信自己的部下,云国本土几年没有国君都没出事,何况军队。
小歌对御风彻底无言。
因为子奕赶着参加与羽人的决战,因此对离人的绞杀愈发严酷,小歌重新踏上离国的土地时,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了。
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也就罢了,小歌很敏锐的察觉到离国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染着怨气,那是亡者的鲜血浸入土壤中留下的。太阳的光辉会洗去所有污垢,但这些怨气太重,又浸入了土壤深处,没有一两年的风吹日晒不可能消散。
只是。。。。。。抚着帛书上的文字,小歌嘴角微微抽搐,子奕真有效率,离国原本的人口超过千万,如今却锐减得不足一百万,而仅剩的几十万躲藏在稷泽中,眼看就要被子奕给绞杀干净了,难怪公子璟会跟她求救,最迟两个月,离人就得亡国灭种了。
小歌拍了拍自己暂借的鹏鸟。“我们去稷泽。”
稷泽纵横三四百里,烟波浩渺,是云水下游最大的水泽,大泽林木葳蕤,物产丰富,两个字概括就是:原始!不过也正是因为稷泽原始得令人抓狂的环境,才让公子璟带着还剩下的离人在此躲了两个多月都还没被子奕给灭了。沃州虽有森林,但东夷人生活的环境以草原为主,即便有生活在森林里的,沃州的森林也多为针叶林,不似稷泽这般,针叶林只占了小半,而森林中的湿气重得似能令人长霉。东夷人不适应这种作战环境,但这也不代表他们拿离人没辄,封锁主要道路,不让一粒粮食进稷泽,离人还是得完蛋,稷泽的野生动物资源再丰富也架不住几十万人捕食。
小歌也不喜欢这种过于潮湿的环境,不过这两年一直呆在沃州北部,与月照海比邻,湿气不比稷泽差多少,稷泽的湿气虽重,至少少了一股子海腥味,相对而言,稷泽也就不是那么不能忍受了。
乘着鹏鸟落在了稷泽中,小歌颇为苦恼在一株十几人合抱的古树上坐了半晌都没动,稷泽可不小,纵横三四百里那只是水域面积,若是算是周围的森林。。。。。。想到此,小歌果断枕着御风的大腿补眠,孕妇嗜睡,之前为了赶路,她可没休息,先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