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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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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风你要收回失地?”
  御风摇头:“不止,我还拿下姜阳。”他看对面那座姜阳关隘不顺眼已非一两日,从他上任於水守将后便一直看姜阳城不顺眼。
  小歌微怔,姜阳是青国雄关,御风胃口倒是不错。“就凭你这几万人马?”她不想打击御风,但姜阳是青国抵御辰国的雄关,没个十几二十几万大军根本啃不下。
  御风道:“我凭的是出其不意。”
  御风认为没见过血的兵不算真正的兵,因此除了与密林中的野兽厮杀,还经常让部下去姜水一带巡逻,斩杀姜阳城派出去的巡逻队伍,让新兵见见血。姜阳城的守将为此没少头疼,派出去的巡逻队伍人少了,御风就给吃了,人多了,御风的部下便你追我跑,你疲我打,弄得姜阳城守将烦不胜烦,可以说御风上任两年,姜阳城守将就被头疼了两年,巡逻也在姜阳城的驻军中成了死亡任务。
  这次攻打辰国,虽然失败了,但姜阳城守将丁昧估摸着御风应该没有精力再来骚扰自己了,因此松了口气,但没想到,御风虽无没有骚扰的意思,却有拿下姜阳城的意思。因此直到御风的狼卫冲进了将军府,丁昧都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不到两个时辰便拿下了姜阳城这座雄关,小歌许久都反应不过来。“御风你不会刚上任於水城守将时便谋划着姜阳吧?”攻打姜阳之前城内的细作便散布之前申歇大败的消息,弄得人心惶惶,而攻打姜阳之时,城内的睚眦趁着夜色悄无声息的打开了城门,再之后也没什么悬念了,五万精兵入城,虽有一些小规模的巷战,但这方面的战斗辰国一直都是列国之冠。
  御风点头。“於水城太鸡肋,不好守,而最好的防御便是进攻。”把别人的地盘都给抢了,看别人还怎么打自己。
  “既然准备充足,怎么还弄成了这个样子?”小歌伸出手在御风的背上碰了下,立时让御风疼得直咧嘴。
  “我是伤员。”
  “哟,这一箭还挺严重的。”小歌笑容恶劣的道,御风素来敏锐,战场上没少受伤,但都是破了点皮的小伤,唯独这一次,在攻入姜阳后被一支□□射中,难得一见的重伤。
  “小歌你有没有人性。”
  “我若没人性会在这陪你,帮你处理公务?”小歌示意御风看看她面前堆成小山的简牍,她倒没想到御风竟如此负责,带着伤处理公务,让本来打算在城中闲逛的她狠不下那个心,主动跑来帮他处理战后事宜,安抚百姓。
  御风立刻改口道:“还是小歌你心疼我。”
  小歌道:“你早点好起来就对得起我的心疼了。”
  御风不语,那么快好起来做什么,如今这样挺好的,小歌一直陪着他。“小歌你真厉害,我两个时辰才能处理完的政务,你不到一个时辰便可解决。”
  小歌叹道:“我是十巫,国士之才是十巫必备的素质之一。”若无此才能,十巫也不能代代惊才绝艳,巫宗也不能即使消逝了几千年,但列国君王见到十巫却仍会忌惮不已。
  “必备素质之一,那别的是什么?”
  “反正挺多的,十巫会的全加起来可谓包罗万象,无所不能。”
  御风颇为惊叹的道:“如此你们竟能为一人所掌控。”他相信小歌的话,但也更奇巫女是怎么掌控十巫的,有才者多桀骜,十巫这种存在,他见过的虽不多,但骨子里一个比一个桀骜。
  小歌笑道:“巫女可不好当,据说巫宗曾有过巫女被十巫给活活气出心脏病的历史。”
  “你们对巫女的态度似乎。。。。。。”御风疑惑了,十巫对巫女的态度似乎有些问题。
  “巫女有能力驾驭十巫,十巫自会是最忠心的臣子,若无能力,大事上十巫会听话。”旁的就不一定了,打擂台都不是不可能。
  御风奇道:“你们也会服从于能力不如你们的人?”
  小歌道:“巫女是经过优胜劣汰出来的,再差也差不到哪去,能力最低也与十巫齐平,而且,巫女最重要的巫女的特殊传承。”真正让十巫甘愿俯首的是神。
  御风想了想,巫女传承已断,应该不犯忌讳。“巫女传承究竟是什么?那么神奇?”
  “有历代巫女的知识,以及神的力量。”
  御风微怔。“神的力量?”
  “嗯,巫女的体内有着神的力量。”
  “神的力量怎会被巫宗所掌控?”御风大奇。
  “因为最初的巫骗了神,窃取了神的部分力量。”
  “神不生气?”
  “不知道,反正她最后没想将力量收回来,而是继续借着。”
  御风顿时想起大荒纪年开篇记载的那些疑似神话的东西。
  御风自己虽然受伤了,但手下的将领都没事,既然拿下了姜阳,自然不能只满足于一座城邑,因此御风令自己的心腹李辛与霍玄带兵收回了青水下游的失地,整合了原来的兵力后,继续南下,将姜水以南三百里并入了辰国的版图,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当御风的奏章递到王城时,南境的战事已经告一段落了,辰王浔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个儿子在东境丢了土地,另一个儿子却在南境开拓了三百里之地。虽然惊讶,也忌惮御风所谓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辰王浔还是很高兴三百里土地的并入,并向南境调了一些兵力,免得土地到手还没捂热便被青王骁给抢了回去,不过青王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青国没法再打上一场大战,只能派了人去辰国王城议和。
  青国的和谈使臣路过姜水时,御风随便抓了个清闲的将领去护送,自己则与小歌在姜水垂钓,两个人做事比一个人快,每日的政务,不到一个时辰便能解决,也因此有了大把的空闲时间。钓鱼是一个很不错的消遣活动,当然,只有小歌有这个耐心,御风从来都不钓鱼,即使想吃鱼了,他也是拿树枝扎几条鱼烤了,半点时间都不浪费,只是小歌有兴趣钓鱼,再无聊他也陪着来了。
  除了钓鱼的用具,小歌还专门带了烹饪的器具,在钓上来两条三四斤重的肥鱼后小歌便将鱼竿递给御风,自己清理起鱼来。“姜水的鱼比起於水的鱼要肥多了。”於水中抓的鱼很少有这么大的。
  御风道:“於水大营每日晚膳时所食的鱼皆从於水中捕捞,而姜水因为边境,经常发生战事,抛荒严重,人烟稀少,水中之鱼自然多而肥。”於水大营每日要食四五万斤的鱼,即使最初时於水中鱼群丰富,被於水大营给吃了两年多,水中之鱼也差不多了。
  “那倒是。”小歌点头,姜水两岸都没什么人烟,田地荒芜,没有人烟,不是原始森林便是荒野,自然不会有人捕鱼,无人捕鱼,姜水中的鱼自然长得好,而姜水发源于西南的昆吾雪山,蜿蜒一千六百余里,流经很多地方,水中营养很丰富,鱼虾繁殖也快,她钓鱼不过钓了两盏茶的时间便得了两尾肥鱼。将肥鱼刮鳞剖腹清洗干净,又打了刀口,小歌再去看陶罐中蹲着的羊肉,已有六分熟,便将洗干净的鱼放入其中与羊肉一起炖。
  御风微笑的看着陶罐中的鱼肉与羊肉。“真香。”
  “那是当然,这可是西域名肴。”
  御风大奇:“西域名肴?小歌你几时去的西域?”
  小歌笑答:“没有,西域太远了,去了的话,没有三五年回不来,我以后或许会去看看高原的蓝天白云。”
  御风奇道:“那你怎会烹饪西域名肴?”
  小歌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这还用问,你看我的眼睛便知道我不是纯粹的华族人,我有异族血统。”
  “戎族?”
  小歌点头。“两百年前一名有着琥珀色眼睛,名唤扶风白湮的戎族女子不远万里东来,因为她的眼睛,当时的华族都以为她是妖物,险些将她活活烧死,不过那女子也不是普通人,在列国游历,潇洒来去,直到后来遇到当时的云家家主云翟。云翟总角之时曾去过西域,遇一戎族稚童,两小童私许了婚约,虽是稚子之约,但两个人都当了真,一个等,一个找,最后成就了一段美满的姻缘,云家的嫡系子孙自那之后便有了琥珀色的眼睛,这鱼羊一锅鲜便是白湮祖奶奶传下来的。”
  御风好奇的问:“私许婚约时他们几岁?”
  “白湮祖奶奶是垂髫之龄,云翟祖爷爷应是总角之龄。”
  “半大孩子,倒是守诺。”御风意味深长的看着小歌。“不知小歌你是否继承了先人的美德。”
  小歌默,她肯定没继承。
  鱼羊一锅鲜快烹熟时,有一艘楼船过江,竹筏上的两人一眼便看到了,在这个时候过江应只有青国的议和使臣。小歌好奇的打量着楼船甲板上的人,最出色的是一个二十六七的青年男子,英俊过人,器宇不凡,但小歌却不由得蹙眉。
  御风伸出手在小歌的脸上戳了下:“看什么呢?”
  小歌问:“青国的使臣是什么人?”
  “是一个叫楚原的策士。”御风看了看楼船上的人。“气度看着倒是不凡,应不是草包。”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给我的感觉有些怪异。”小歌思索道,说不清为什么,她就是觉得那个人很怪异。
  御风看了看,没看出什么,但也知道小歌的直觉极为敏锐,她觉得怪异,楚原必有其怪异之处。“我回头让公羊宁查查。”
  小歌点头,她回头也让花舞查查,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连山氏的直觉媲美乌鸦,防着点总没错,不防着点很有可能丢掉小命。
  看陶罐中的鱼肉与羊肉都熟了,小歌拿出一个半尺方圆的木盂盛了满满一碗羊肉与鱼肉递给御风,御风接过尝了一口。“不辣。”以前也吃过,为了去掉羊肉的膻味与鱼肉的腥味,小歌都会放很多辛辣食材,但这回却没有多少辛辣味道。
  小歌道:“你伤还没完全好,不能吃过于辛辣的食物。”御风的恢复能力虽快,但箭伤太重,还是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完全好。
  御风也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没有多说什么,继续吃了起来,才吃了两口,天上便飘落下一片雪花,两人不由抬头看了眼,雪花似柳絮漫天般纷纷扬扬着落下。“下雪了。”
  小歌补充道:“大雪。”没有一天一夜停不了。
  御风忽道:“过不久便是冬至,到时我们去农庄过节吧。”下雪了,冬至也不远了。
  小歌疑惑的看着御风:“农庄?”
  “师母曾考过我们,如何更好的安置因伤残而退伍的军卒与阵亡将士的孤儿寡母,你可还记得你的回答?”
  “记得,建立农庄,养殖家畜、桑蚕、果林,这些都是残疾人与孤儿寡母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可令他们自食其力,但阿母说我的策论不贴合现实,一个农庄需要几十枚金铢,而辰国给阵亡将士的抚恤金是三枚银毫,伤残退伍者一枚银毫,是列国中最优厚的,且其余国家很多将士阵亡或伤残退伍了,抚恤金大多会被贪污。”小歌叹道,她当年的策论哪是不贴合现实,应该是不切实际。
  御风道:“我鼓励阵亡将士的孤儿寡母与伤残将士用抚恤金与退伍金办了农庄。”
  “那点钱不过杯水车薪。”
  “不够的我补贴。”
  小歌大奇:“这么好?”真有人性。
  “农庄生产所赚的钱对半分。”
  “你真有做生意的天赋。”
  天气寒冷下来,小歌也换上了厚重的裘衣,裘衣用的皮草都是夏季时御风狩猎得到的,足足三大箱,从狐狸皮草到虎豹皮草都有,而回到於水城后御风更是天天往商於大山跑,商於雪山中生活着的雪貂顿时倒了大霉,小歌则多了两大箱的貂皮料子。
  “御风,你伤全好了?”
  “差不多了。”
  “差不多?那就是还没完全好,伤还没好你就往雪山里跑,还去猎杀雪貂,你跟自己多大仇才这么折腾自己的身体?”
  御风道:“我只是想为你多准备一些御寒的皮草,中州冬季漫长苦寒,於水大营不同于云府,没有地龙与温汤,只能多准备一些御寒的皮草。”
  小歌愣住,心中五味复杂,道:“我的裘衣够用,若是不够我会去买,你就别折腾了。”御风给她准备的皮草很多,估计她接下来的两三年都不需要准备寒衣了。
  御风觉得貂皮猎得差不多了,也就顺从的没再往雪山跑,乖乖在大营里调理身体。
  御风安分了,小歌也放下了心,御风再这么下去,她怕自己迟早控制不住自己的心,选择与御风合作,她是否做错了?小歌心中有些疑惑。
  农庄在於水北岸,一共有九个,一个养鹿,一个养牛,两个养羊与兔,五个养鸡鸭鹅豚,除此之外,每个农庄中都有挖掘了一座百亩大小的水塘,水塘的水与於水相连,是活水,塘中养殖着大量鱼虾与龟鼋。九座农庄还围成了一个圆,周围有千亩菜地、十万亩果林与二十万亩桑林,是九个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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