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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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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市上,御风喝着自己做的野菜鱼片粥,小歌大发慈悲,将他的食谱从一种粥改成了百余种,每顿都不带重样的,可惜他没小歌那随便一样食材就可以做出几十种菜肴的本事,他只会做肉糜粥与野菜鱼片粥,因此小歌不在,他便只能吃自己做的。没有煮糊,也没半生,但总觉得粥里少了什么味道,有些食不知味。平日里怎么也要吃上四五碗的粥,御风吃了没两碗便吃不下去了。
  感觉到集市里似乎出现了一丝骚乱,御风随意的扭头,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菜市场的人。那是一个说不清年龄的男子,有着天人的容貌,也弱冠少年的俊逸、而立之年的成熟,以及不惑之年的沉淀,非常有魅力。男子着一袭月白云锦深衣,透着疏离与淡漠,宛若冷眼看世间的谪仙。这样一个人怎么都不是那种会出现在杂乱集市的市井中人,但那男子挑菜时认真的模样却没有半丝格格不入的味道,反而更衬得男子的魅力。周围的女子一个个禁不住芳心萌动,可惜男子腕间带着一枚比翼鸟的玉镯,腰间系着云纹比翼鸟的深色腰带,配着一枚有些年头的同心结,袍服上也绣着一个精致的琳字,就差被盖上戳以示此人有主。
  御风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前些日子看到有人成亲,与小歌聊起,小歌给他说了下列国的一些风俗。同心结是华族女子为心上之人所打的丝绦;在辰国,女子若是为一名男子亲手缝制比翼鸟纹的腰带便代表愿与那名男子结为连理,男子若赠一女子比翼鸟的镯子,便代表要迎娶那女子为正妻;在南方的青国有一种古俗,女子会在心爱男子的衣服上绣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这男人是自己的。
  听到有人笑,且声音不似成人,云唐从菜里面移出了一丝注意力,第一眼便注意到了御风。四五岁大小的瘦小孩子坐在大大的木桶边吃粥,穿着黔首的短褐,凌厉的眉眼却隐匿着寻常黔首绝不会有的黑暗,宛若正在小憩的凶兽,暂时放下了凶兽的嗜血凶戾,但随时都可能露出锋利的爪牙将人撕碎。
  “这尾云鲤如何卖?”
  正在吃粥的御风不由抬头,讶异的发现男子已经跑到了自己的面前,但自己却一点都没感觉到,不由一阵背脊发凉。这段日子被风烬、月生与小歌三个进行恐怖训练,他对周围的变化极为敏锐,有人靠近他都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幸亏此时不是训练时间,不然如此疏忽,小歌三个随便哪个都会让他好好长长记性,别人跑到你面前了,你竟然没感觉,而等你反应过来,那三个人不过是哪个都能杀死一个人几十次了。
  看向男子看的鱼,上午的训练结束时,小歌不在,闲来无事他便下了洛水游泳,顺便捞了几尾鱼,不曾想意外的捕捉到了一尾尺许长的云鲤。这男子眼光倒是不错,御风看了看男子宛若绝美琥珀宝石的眸子,道:“不要钱。”
  云唐淡淡哦了声。“那你要什么?”
  辽阔的云水流域,鱼类无数,但云鲤必定是最珍贵的几种鱼类之一。云鲤色泽艳丽,鱼鳞多为金、红、金红,且肉质鲜美滋补,身体虚弱或受伤的人最适宜吃云鲤,因为云鲤补元气。这样的鱼,不管是做观赏用,还是食用都很受欢迎,但云鲤的价格却极高。云水流域生活的云鲤很多,但这种鱼生活在深水区,极少才会到浅水区透气,且气力极大,曾有人钓到一尾大云鲤,结果被云鲤连人带鱼竿一起拖进了水里险些溺毙。
  供不应求,云鲤的价格也一个劲的涨,一尾尺许长的云鲤怎么也能卖一枚银毫,按照辰国的货币兑换,一枚银毫相当于五千铜锱,而五千铜锱足够在王城维持有酒有肉的生活两三年。这么大一笔钱,就这般放弃了,云唐不信这孩子是无所求,纯粹看他顺眼就送鱼给他了。
  御风问:“阿叔你说送女孩子生辰礼物,送什么她才会喜欢呢?”
  云唐微怔,随即蹙眉。“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
  “阿叔不曾送过女子礼物?”
  “送过。”
  “那阿叔送的什么?”
  “我只送过三个女子礼物,第一次给女子送礼是送给我的母亲,送的是毒羹,她用了便死了;第二次是送给阿珩老妖婆,也就是我的祖母,送的是我花了一年时间精心炼制的毒,可惜阿珩老妖婆百毒不侵,毒不死。”云唐充满遗憾的道。
  周围的人听了云唐的话语齐刷刷的与云唐拉开了距离,弑母害祖母,这人究竟有没有人性?
  御风没有与云唐保持距离,而是沉默片刻后问:“还有一个呢?”
  云唐笑道:“还有一个是便是夫人,她每年生辰,我都会将自己送给她。”所以他最喜欢谢琳的生辰了,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要谢琳一整日,谢琳还不能说什么,他都送了那么重的礼,她怎么也不能当没看见,看见了自然要给点回应。
  御风很有抓狂的冲动,就没个正常点、认真点的礼物吗?“除了你自己,阿叔没给阿婶送过别的生辰礼?”
  云唐想了想。“有,成婚前,我亲手雕琢了一对比翼鸟玉镯赠她,但。。。。。。”云唐晃了晃腕间苍翠欲滴的碧玉镯,一对镯子,一只在谢琳的腕上,另一只在他这。
  “比翼鸟玉镯不是赠予正妻佩戴的吗?”御风的记忆很好。
  云唐露出了一丝带着甜蜜的微笑:“是啊,但她说,她是我正妻,我也是她正夫,一人一只,正好。”
  “男子佩戴女子才戴的镯子,岂不有失颜面?”
  云唐理所当然道:“戴了镯子可以上床,而颜面不能当饭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颜面的确不能当饭吃,对此御风深表赞同,若要用颜面去换取吃食,他会毫不犹豫的交易,但云唐的前半句,串不通吧。“女子能当饭吃?”又不是食人的邪灵。
  “不能,然男子可三日不食,不可一日无妇。”
  御风:“。。。。。。”所谓色中饿鬼,说的就是阿叔你吧。
  无语之后御风默然的将云鲤从木桶里抓出来,用草绳串上递给云唐。
  接过云鲤,云唐问:“你还未说你要什么。”
  “刚才的问题便是我要的鱼钱。”可惜全是没有意义的废话,他若是送毒给小歌,小歌肯定会将毒灌进他的嘴里;送他自己?云唐与谢琳是夫妻,云唐那么做是情趣,他与小歌可不是,若那么做,小歌肯定当他发疯;送比翼鸟玉镯,礼物不错,但小歌不会收。
  那日见了别人迎娶的场面,他问小歌日后想要嫁怎样的男子,御风至今还记得小歌那另类的回答:“寻常人家养不起药罐子,养得起的不会愿意娶个药罐子,即使愿意也多半不怀好意,就算出现奇迹,有一个养得起又不别有用心的男子愿意娶,我也不会嫁,太造孽了。”
  小歌每日所服之药的药钱加起来不下百金,一般人的确养不起,养得起的,以小歌的骄傲,又怎会愿意做别人的累赘?而御风清楚自己没有那个能力,至少如今没有。
  收下鱼,云唐看了御风一眼,忽道:“送礼的话贵在用心,你用了心,便是送的石头,别人都会真心感激,不用心,即使送的是一座金山,别人也不会有感觉。当然,若别人的心中丝毫没有你的地位,那再用心也是白费。”
  “用心嘛?”御风陷入了沉思中,什么叫用心?从来都没送过人礼物的他还真不知道那是什么。
  回到府中,云唐卷起袖子亲自做了一顿大餐,虽是权倾朝野的一代权臣,但云唐永远都是那种挑战别人认知的奇葩,权臣狂妄,云唐也狂妄,狂妄到连辰王见着他都头疼,但云唐也会做正常男子都不会做的事。君子远庖厨,云唐却不仅隔三差五的下厨,还有着一手御厨都要自叹弗如的好厨艺。
  吃着云唐做的美味大餐,一群熊孩子惊叹于云唐的越来越高超的厨艺,唯有谢琳心中默默心疼,云唐学厨可不是为了所谓的兴趣爱好,云唐对吃食不像小歌那样有各种各样的要求,这样一个人怎么都不应该喜欢往厨房跑。但云唐却的确去学厨了,只因年少时隔三差五的在饭食中吃到毒,致使他对谁做的吃食都不放心,唯有自己做的吃食才敢安心的吃。
  谢琳的心疼并没有维持太久,夫君与女儿跟隔世仇人似的,日子想过得安宁都难。看着面前为了一块红烧排骨你来我往的父女俩,到了最后连灵力都出来了,那块排骨上突然冒出火焰,再连火焰带肉被冰封,谢琳很想摁额头,她上辈子一定前世不修。
  “够了。”谢琳伸出筷子将红烧排骨夹到自己碗里。“看我做甚?我不能吃?”
  终于反应过来的父女俩不约而同的给出了回答——
  “阿母想吃,小歌肯定愿意孝敬阿母。”小歌啪的解除了冰封。
  “夫人你想吃就吃,为夫的不就是你的。”云唐也爽快的解除了排骨上的火焰。
  看着碗里经历了火烧与冰冻的火烧排骨,谢琳半点胃口也无,被这么折腾,这块排骨的味道肯定发生了变化,若是过去,不喜欢的话丢云唐碗里就是,云唐自会消灭干净。但今日小歌在,若是将排骨给云唐吃,小歌肯定认为她偏心,介时必定闹得更厉害。纠结之下,谢琳只能将饱受折磨的红烧排骨送入口中,又焦又硬,一块被烧焦的肉再被冰冻后应该就是这个味道,也不知吃了后肚子会不会不舒服,谢琳有些担心。
  谢琳的担心很正确,用完膳后她肚子果然出了问题,但用了药后,即使身子不是很舒服,谢琳也坚持要陪云唐父女俩出门游玩,这俩祖宗单独在一块,委实令人放心不下,谢琳不担心这俩祖宗出事,她担心俩祖宗殃及池鱼。
  对于这一家三口要出门,风霁云与谢非等人举双手支持,早点出门吧,走了府里就安全了。
  谢琳道:“你们也一起去玩吧。”一群孩子一起玩应该会更有意思。
  一众熊孩子立刻做鸟兽散,开什么玩笑,他们就是要出去玩也坚决不跟那对父女同行,还要命不要?
  因为谢琳的身体突然出了问题,云唐与小歌虽然不和,但还是达成了一致,就近找个地方打发时间就行了,别跑太远,谢琳的身体折腾不起。
  云家三口出门,上至九十九岁老翁,下至刚出生婴孩都忍不住行注目礼。不是因为三人出众的外表与气度,而是——
  三人决定玩的地方不远,便没坐马车,而是步行前往,但云唐心疼身子弱的妻子,便背着妻子出门。云唐心疼妻子体弱,妻子也心疼女儿体弱,但云唐的背再宽也不可能挤两个人,最终的结果是小歌踩在了云唐的头上,最难得的是云唐一直在走路,她竟然没掉下来。
  踩在云唐的头上临风而立的小歌心情不错的哼着小调:“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踩着他去赶集,驴儿,快快快,不然我就抽你屁屁。。。。。。”
  云唐的面无表情,似乎自己脑袋上没站着个人似的,谢琳却一直心惊胆战的,就怕云唐一个不爽将小歌甩飞出去。
  一到昆池,小歌不等云唐伸手拽便自动从云唐的头上跳了下来,只是下来时“不小心”在云唐的发冠上踩了一脚丫子,成功将云唐的发冠发髻弄得一塌糊涂。
  谢琳在云唐发作前赶紧拉住了云唐,又是亲又是哄的好一会才让云唐降火,在小歌玩的时候以手代梳将云唐的头发重新梳好。华族男子的发髻大多一个类型,都是将头发梳到头顶,只有一些细节处略有不同。辰国男子额前的那一部分会从发线分开,然后缠绕到头顶,后颈边缘最难梳的散发也会结成小辫汇入发髻中,最后用玉冠与玉簪将头顶的发髻固定。虽然没有梳子有些不方便,但给云唐绾发数十载,即使没有梳子,谢琳仍旧梳得有模有样。
  “梳好了,你别跟小歌置气了,她还是个孩子,你都五十多了。”谢琳提醒道,因为她的身体难以受孕,云唐又不愿纳妾破坏心满意足的生活,两人大婚二十多年都无所出,小歌是老来女,按理应该备受宠爱,但这对父女上辈子肯定有仇,这辈子来讨债的。
  云唐将谢琳搂到怀里,委屈的控诉:“可她回来了,你都不怎么理我了。”
  谢琳额头青筋忍不住跳了跳。“所以你这些日子跟她斗是因为吃醋?”
  云唐点头。“夫人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谢琳忍住掐死云唐的冲动道:“小歌是你的女儿。”吃醋也不能瞎吃。
  云唐理直气壮的道:“那也不行。”他的妻凭什么要分给别人一份?这些年府中养的那些孩子他已经够忍了,反正没抢到床上来,但如今小歌却是□□裸的霸占了三分之一的床位。
  对云唐无语,但这么多年谢琳的性子也修炼出来了,做出自我反省之色,依偎在云唐的怀里。“我这些日子是有些忽视你了,以后不会了,但你也不能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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