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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死死掐着自家的大腿,遏制住想上前掐死这禽兽的冲动,而脸上是喜笑:“大王真是真汉子!大丈夫!肯担当!昨夜那女郎小名叫芊芊,能跟着大王,真是三生有幸了!”
叱罗忽伐笑道:“既如此,啥时候给我兵?”
杨寄道:“待到秋马肥壮,便是好时节了。但是大王打算如何用兵?”
叱罗忽伐左右瞥了瞥,看到了中军营帐里的沙盘,连招呼都不打,径直走了过去,指点着说:“金城原是我的地盘,里头一应城关,我都是熟门熟路的,取下不难。之后沿黄河向东,南面的一片属于雍州地界,黄河折转处是洛阳地界,是你们楚国的地盘,可以一路为我供应粮草。而统万与朔方两座重镇,便是我弟弟扶风王叱罗杜文的地界,若是那块宝地可以取下来,渡河后再攻我大燕的首府代郡就容易多了。”
谈到军事,也是个行家里手。杨寄不敢小瞧他,自己也仔细钻研了一会儿沙盘,暗暗算计了一会儿,才抬头道:“我风险那么大,你该怎么让我觉着不吃亏呢?”
叱罗忽伐豪迈地说:“你说!”
杨寄笑道:“秦州和雍州是我的地方,我给你供粮秣是可以的;雍州往东的荆州治中,勉强可以担负一部分;到了洛阳,就不是我力量所能及了。所以,我得一路跟着你,劝洛阳的都督分出军粮给你。金城是你的,我不好意思要;朔方是去代郡的必经之路,是你登基不可或缺的地方,我也不要;那么,统万和扶风这两个地方四六不着,若是打下来,你就送给我罢。”
叱罗忽伐歪着头瞧着沙盘,他除了自己这个人之外,啥都没有,空手套白狼还能不口头上大方些?于是笑笑答应道:“好!给你!”
杨寄忙完一天,下晚才终于回到家。一到正屋,就被沈沅堵住了。沈沅把门一关,气势汹汹问道:“昨儿个招妓了?”
杨寄吃了一吓,急忙解释道:“军务上要用,没办法呀!”
沈沅冷哼一声:“军事上要用?准备训练营妓们上战场打仗?跳两支胡旋舞,敌人就乖乖退兵?”
杨寄看看左右无人,只差给她跪下了:“娘子!不是这样的!还不是排了个美人计,想哄哄那个叱罗忽伐嘛!”他又举起手发誓:“昨儿个叫了二兄去,就是怕你误会我。我发誓,我要是动了那里的营妓一指头,我今晚上就……就不举!”
沈沅差点要笑,憋住了气狠狠说:“你今晚举不举,都不许碰我!那个叱罗忽伐是啥好东西?他手下的人都吃人的,你还把他放出来?还让好端端的女子去陪他?再是营妓,难道就不是人了?”
杨寄这才发现,刚刚自己的回复完全不在要点上,不由问道:“咦,我倒忘了问,你咋知道昨晚的事?”
沈沅点点他的额头:“今儿将军府里都在传,昨日一家姓李的乐户,因为家中的女儿跟了叱罗忽伐,一家子都叫杨大将军脱了贱籍!他们又是说‘万幸’,又是说‘可惜’,把我听糊涂了,问了才知道这么码子事儿!”
“‘万幸’?‘可惜’?”杨寄似乎也糊涂了,“这怎么回事?”
沈沅叹口气说:“家里头有一个犯了错,瓜蔓牵一样害惨了一家子人,女的做营妓,男的做乐手,几代人都翻不了身。所以,能脱贱籍自然是‘万幸’。‘可惜’的是,这样好的一个女郎,就送到饿狼的嘴里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叱罗忽伐,除了到处抓‘两脚羊’,必要的时候,自家的小妾也是肯杀了吃的。当年他的金城郡被困,他手下的士兵饿着肚子,但是不敢下手杀人煮了吃。他就第一个把自己小妾杀了烹一锅汤,分给大家吃。吃了一次,也就不怕第二次。这支吃人的队伍,反而让其他地方闻风丧胆呢!要是将来再来这么一遭……”
杨寄是亲眼见过那个歌姬的,顿时心尖儿一颤,生出不忍来。可是他还是叹口气说:“我只能尽量想办法了。叱罗忽伐指明了要带着这个歌姬走。我现在要靠他,只能……”
只能选择牺牲无辜者。
沈沅看着杨寄脸上忽隐忽现,最终定格下来的愧色和无奈,知道他做出这样的抉择也实在不容易。她嘴唇抖了抖,想劝,又不知如何劝,只好握住他的大手柔声道:“你尽力就是。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我还有点闹不明白,为何一定要靠这个叱罗忽伐呢?”
杨寄抬起头,直视着她譬解道:“一来,他熟悉我们不熟悉的地形,省得我们抓瞎;二来,他当马前卒,强过我们损兵折将;三来,他好控制——上回咱们骑马你还记得不?牧民养了狼,驯化繁殖后帮着牧羊。这个叱罗忽伐就是我的狼犬,我在他身后看着,他忠心的,就让他帮我开路;他不忠心,我就在后头杀掉他。”
解释完了,看到沈沅若有所思的样子里已经没有气愤,杨寄腻上去道:“娘子,你最贤惠的,绝不会因为我的军政大事而跟我瞎作的,对不对?”
沈沅点点头,见杨寄嬉皮笑脸过来要动手动脚,一脸严肃制止了他:“不行,今晚不能碰我!”她看杨寄垮下笑容的苦相,摸摸他后脑勺道:“没办法啊,身上来了……”
☆、第124章 小别
秋后,凉州三郡的秋粮都打好,牛马到了最肥壮的时候。叱罗忽伐挑选了他原先所带的那些北燕军人,向东进发,准备借这支“友军”,去攻打自己的家园,只为心中一直愤懑不平的那口气。
他先出发,杨寄点兵跟随在后。男人选择了从军立功,沈沅情知自己必须独自面对无数孤独寂寞。她双眼含着泪,小心帮杨寄系好狐裘的斗篷,掸着看不见的灰尘,絮絮道:“一定要当心!北燕人打仗厉害,万万不能疏忽;叱罗忽伐也不是好东西,要随时小心他反戈……马上天气要冷了,多穿点,晚上盖好被子,小心自己个儿身子骨……”
她说的,他都懂,可是不忍心打断,连会聚的目光都没有断开分毫。杨寄强笑着劝慰她:“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叱罗忽伐带的虽然是他原先的部下,但大多已经跟汉族的女郎成婚安家,要说卖命,还是为我卖命的多。叱罗的部队粮秣供给,也全数在我手里,等于命脉在我手里。你安心听我的好消息吧。”
转眼,在姑臧的沈沅又看到了漫天的飞雪,屋子里笼着炭盆,温暖如春,可她的思绪总是飘飞到遥远的地方——那些有着她不熟悉的地名的地方,这会儿只怕更是滴水成冰。她的阿末,脸上会冷得发紫,手上会冻出血口子;伏击的时候,恐怕要在冰雪里半日不得动弹;休息的时候,也只有在背风处胡乱热点烧酒,咽着干巴巴的干粮……
好在,无论是天上的信鸽,还是回姑臧送信的斥候,送来的都是大好消息:杨寄驱使的那头“狼”,节节胜利,一路照着杨寄的计划打到了洛水、关山。北燕国内震动,因为叱罗忽伐和杨寄的大军离代郡的中心地带,仅仅只剩黄河和吕梁山两道屏障。
保护国都,会是怎样的恶战,沈沅不敢想象。她原本并不是善男信女,但自此起,每月朔望,必至姑臧城北的寺庙进香许愿。她眼看着山门口的杨树,光秃秃的枝条上慢慢爆出了白色的芽苞,又慢慢绽开嫩绿的新叶,又渐渐在春风里舒展开,在春雨里洗浴得翠玉一般。
好消息终于来了!
杨寄带着他的军队,凯旋姑臧!
沈沅觉得大雄宝殿上那些闭着眼睛的泥胎,简直是世界上最慈悲为怀的!她在化缘簿上极大方地写上了一笔香油钱,提着裙子飞奔到自己的车驾前,不断地催促御夫:“快!快!回将军府!”
她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家里,期盼着一到家,看见她的阿末站在那里等她。可是家门口,她立刻失望了。
“夫人,将军在军营里呢!”
沈沅落寞地“哦”了一声,又抬起头对御夫说:“我不在家等!我们去军营!”
将军夫人的话,连将军都不敢不听,何况是御夫。于是,马蹄“嘚嘚”,又把沈沅送到了姑臧城外的壁垒中。沈沅在马车里揭开车窗帘一瞧,最高的将台上,杨寄手脚俱全,仍穿着那身绛红色的狐裘战袍,正慷慨激昂地在讲些什么。他的话音从风中飘过来,虽然听不清具体的内容,但是中气十足,显而易见。
沈沅在苦盼中从来没有哭过,一直是笑着告诉自己“阿末一定会好好地回来”。今日,泪水却毫无征兆地突然流了下来,耳边嗡嗡的,杨寄那熟悉的声音让她身心舒泰得近乎困倦,这样的一场喜泪,发泄得如此痛快!
不知哭了多久,辕门洞开,御夫骄傲地一挥鞭子,喝了一声马匹,便是自豪的声音:“车里是将军夫人!”
沈沅被颠了一下,泪水霎时间收住了,怔怔地从半透的窗纱中看着外头,士兵们的笑脸一闪而过,中军的营帐一座座轩昂地出现,马匹缓缓停下,沈沅吃力地弓腰钻出车门,眼前一抹绛红色,瞬间把她一裹,带下了车辕。
熟悉的温暖、熟悉的气味,还有熟悉的声音带着些沙哑:“阿圆,我回来了!”
沈沅的泪水再次滚滚而下,在他坚硬如铁的胸怀里拼命地点头:“阿末,我知道!你是个真男人,说话算话!”她朦胧地抬起头,不知是冬天的日头,还是冬天的风雪,把杨寄白皙的面庞镀作了麦色,颧骨上是密密麻麻的细微血丝,皮肤起雾一样浮着些带紫的苍白。他的耳轮和手指上都有冻伤的痕迹,嘴唇上无数细密的血口子。
沈沅颤着手去抚,杨寄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眼睛里盈泽有光:“不管这些,阿圆!不管这些!”
他身边的亲兵傻呵呵笑着,纷纷告辞:“将军辛苦了!我们也回去看看家里婆娘。”成婚不久就出征的严阿句更是挤了挤眼笑道:“将军你忙,我老婆在我走的时候大了肚子,我迫不及待想回去看看生了个闺女还是小子!”
这些家伙知趣,杨寄自然更知趣。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当着还没走完的人的面,打横把沈沅一抱,在她的惊呼中径直走进了他寝卧的那间营帐。
主帅不在,这些日子这里都没有怎么收拾,高榻上还铺着属于冬季的、厚厚的狼皮褥子,上面垫着西域的羊毛氍毹,西域与中原不同,就连用色都大胆奔放,回旋的赤红色莲花,一层一层火焰似的波纹,映得杨寄的脸色都红润润的。他把她放到榻上,一扯脖子间的系带,绛红色的袍子飞旋着落到了一边的矮屏上。他忍耐不住一般紧紧箍着沈沅的身体,裹上去疯狂地吻她,舌尖顶入她的唇缝,带着迷醉的叹息和颤抖的呼吸。
“我们赢了!”他在亲吻的间隙,反复说着这一句,眸子里闪闪的俱是泪光。沈沅不知说什么才匹配他此时的兴奋,只能用力捧住他的脸,在他干裂的嘴唇上映上自己的柔润,用自己的口腔,包裹他的战栗。蜜甜之下,带着淡淡的苦涩,一如杨寄眼角快要流下的泪滴,也如他不肯说出的,在这几个月苦战之中的艰辛酸楚。
他不要她问,她也不问。只是贴紧他,迎合他。
杨寄只觉得自己身体里的那只老虎,奔腾欲出,连吻都带着仓促的啃啮,他有些迫不及待,撕开两个人身上的窒碍,直到沈沅压抑地咬住嘴唇,止住了自己的呼痛,他才觉察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急躁了。
而缠在他腰上的那双手臂,仿佛感知了他的愧疚和羞馁,和着她温柔欲醉的目光,低吟在他耳边:“不!阿末,这样好的!我喜欢这样的你!”
她的脸,似乎半埋在赤红色的羊毛绒毛里,蒸腾着粉红色的汗液,她渐渐柔滑起来,温软得像一只小兔。“阿末!你赢了!”她轻轻一压他的腰,抬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杨寄再也忍不住了。
他在冰雪寒天中,骑着他矫健的骏马,两边的胡杨树枝刮在脸颊上,细细碎碎的微痛;他额角溢出汗珠,冰冷的铠甲里,包裹着火焰般的心脏,他在这样的皑皑江山里冲刺,赢得的是属于男儿的豪情。
那是他的天下!她也是他的天下!
他在迷幻和真实的交替中,在满目江山一片艳丽之中,突然不可遏制地震颤起来、膨胀起来、爆炸起来,把同样的震颤、同样的膨胀、同样的爆炸带给身下的骏马。她不可遏制地呼唤,他不可遏制地低吼。他们汗水交融,泪水交融,血脉里的血液仿佛随着沸腾的温度也在交融。
她啮咬着他的肩膀,不肯松口,直到他在她耳边说:“阿圆,我们赢了!”
沈沅迷蒙地看着他眼角的泪水终于垂落下来,滴在她的眼角。最后,他们死死地拥抱,宛如在烈火中重铸,化作了一个。
疯狂之后一场黑甜的觉。再醒来时天都黑了。沈沅抱着他的胳膊,枕着他的肩膀,不时地在他皮肤上吻一下,此刻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