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说女生一件衣服要穿很多次么?别人看见很不好吧,而且会穿烦啊。”
“我怎么可能去挤公交?人多死了还要等。”
……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女生衣服穿三次就要仍,我总是恨不得只买一件衣服还希望它是智能的,根据天气随意变,然后我就再买一件替换,这样以后我都不用再考虑买衣服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出门要打的,我总是提前半小时出发,只为了赶趟人多又慢的公交。
我不知道原来生活每天都要出去玩才有意思,而我的朋友们大多有自己的事要忙,我们偶尔才会在需要的时候陪对方。我现在想想是不是要把他们全都休了再交一波,我要好好想想。
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任何生活方式,但我知道那并不会成为我的,因为我并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的人,我总是想太多,然后在内心态度潇洒的时候行为上又潇洒不出来。有时候想想我也会很恨自己,但又有什么关系,开心在每个人心里的定义不同。
所以杨绾绾最后成了大众女神,而我只是个大众罢了。
六,射线与点
我们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打从出生开始,就分到相同分量的光亮与黑暗。
——姬晨
1。
潘好杰在我离开新乡的头一天去了郑州,然后就再没联系过我。我在回家的第二天晚上参加了初中朋友聚会,我们肆无忌惮地聊天,大笑,说着各自的生活,形象恍若4年前我们还坐在前后左右桌的十四五岁少年少女。而当初那个凝聚在一起的点,明明已化成一条射线,厦门,北京,南阳,开封,昆明……我们在各自的时空中前行,带着关于彼此的回忆,不停回眫,永不回头。
而我和潘好杰凝成的点,现在也化成了各自的线,在时空中延伸,带着微弱的光,走向不知名的方向。未来无限可能,我们却再不会二度重叠。
每当一个爱的人离开我时,我都会头脑混乱,我需要重新调整自己、说服自己,然后让日后回忆的时候不至于太痛。
2。
打给潘好杰的电话等待音响了很久,我终于在电话那头吵闹的声音中找到自己想听的那个。
“最近很忙?”
“嗯。”
“跟我说会话啦。”
“在吃饭呢。”
“哦,那不忙再打给我。”
“好,”
好,然后就再没有然后了。我把手机仍到床上,掀了被子摸黑走到阳台。阳台正对着的是我初中的学校,虽然学生都已放假回家,但校园里的路灯还亮着,暖黄色的光晕下,照着我4年前走过的路坐过的台阶和跳过的花坛。曾经我也会说这是我的地盘,可现在,除了我自己,竟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学校因为改建变了很多,可既然是改建,就永远不可能面目全非得让人认不出来,然后我就又莫名奇妙加有病地想起潘好杰来。我还真是做什么都能想到他。
潘好杰说他一直在改变,希望自己变坏,只有坏人才会不被伤害。他说这话的样子好玩到不行,一半严肃冷漠,一半幼稚单纯。
然后我开始想起关于潘好杰的种种回忆,想起他自顾自的在前面远远的走,然后再皱着眉头等我跟上来;想起他永远一副“你怎么还不去死”的表情,然后背着和他一个体重的我走了两公里,上到七楼,然后得意地说“你看,我就说我是superman吧?”想起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酸菜鱼,然后对围着浴巾献媚的我说“你他妈不冷啊?滚去穿衣服。”想起我看着电视傻笑,他一脸无奈得说,再不吃菜就凉了;想起我嫌弃得说你他妈真是瘦的恶心,然后他一脸淡定地说“你以为老子不想胖,像你这种人怎么懂我们瘦子的忧伤。”想起睡意朦胧中,他坐在床边抽烟的身影,和空气里烟圈的味道。
我以为像我这种脸盲的人,分开了以后根本记不得潘好杰的样子,可是却发现遇见的那么多暗恋、被暗恋、恋爱、被恋爱的人中,他是我唯一想得起样子的人。
我始终不愿意跟自己承认喜欢潘好杰,我一直提醒自己他有多不好,冷漠、薄情、凶冷、自我……说白了我只是不想承认如他一般的我,在我内心的某个阴暗角落,就住着那样的一个自己,冷傲无情,目空一切……
然后我突然想起石田衣良在一本书上说,我们的人生应该不是只有黑白两色才对。我们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打从出生开始,就分到相同分量的光亮与黑暗。在不同时刻,我们会在自己也没察觉的状态下或做坏事、或做好事,辛苦地过着并不怎么样的每一天。
不同的是,有的人在发挥着自己的光亮,而有的人在挖掘着自己的黑暗。
北方腊月的寒风将我从矫情中踢出来,手腕上的表显示零点零三,全无睡意。打开电脑想写篇关于潘好杰的东西,结果发现小表弟为了打游戏腾内存把他不用的软件全部卸载了,自然包括我的Word文档。
风从阳台灌进来,掠过吊灯,一把灌进我的睡衣里,我打了个寒颤,披上大衣,直冲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
“老板,来包烟。利群。”
“20块。”
“给21,拿个火机。”
我接过老板手里的烟和火机,裹了裹大衣,转身离开的时候听见老板随意朦胧地说,“现在的小姑娘,大半夜鬼混不睡……”
我拿着烟在楼下站了很久,直到冻得发抖,还在思考怎么吸,然后我想杨绾绾,想潘好杰,想我在学校见过的所有抽烟的女生,她们倚在卫生间门后,倚着教室墙壁,倚着宿舍阳台,以各种魂牵梦绕若有所思的姿态,停在自己的爱与痛里。
我想了很久,想到困,然后把烟和火机塞进口袋里,踏啦着拖鞋上楼睡觉去。
七,射线与点
直到你遇见另一个与你轨迹重叠的生命,你们贯彻着彼此的未来,回忆着不相干的过去。彼此相融,又厌倦到死。
——姬晨
1。
火车从北京开往昆明,路过郑州,我和一个朋友上站,我曾在心里骂了无数次,一定要跟他绝交,一个说话尖酸刻薄的贱货,可直到我都被他带的尖酸刻薄,一口唾沫一个钉的时候,我也没能做到。我勒着裤腰带请他吃饭;我推了朋友的约只为等他呆屁大会儿;我听他把错的说成对的,然后俯首称臣对他saysorry;我看他嫉妒每一个比自己帅而有钱的男生;我在街上要时时刻刻阻止他泼别人硫酸的冲动。
可我还是很喜欢他。别问我为什么。我们并不是爱情,只是不巧成了传说中男女不可能成为的纯友谊。
人跟人不同,有些人嘴上很阳光,但内心铺满了黑沼泽,你沿着光摸索,却只能走向死亡。有些人嘴上长满荆棘,内心却很柔软,你拨开荆棘,便会看到海岸和沙滩。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他们用眼睛和思维去衡量,用心灵去判断。我们不用跟别人说太多自己,也不用听太多别人,坦荡善良,做好自己,然后睁大眼睛看,其他的交给时间就好了。
贱货说他朋友也在这趟车上,卧铺有好多空位子,要不要补票。
我丢了一个‘不要’的眼神,然后对贱货说,“你觉得呢?”
“好啦好啦,不要就不要嘛,长得丑还做表情吓我,要怎样啊?”然后贱货边毒舌我边解手机锁。
“那你去换卧铺啊!你把请我喝奶茶的钱都拿去睡觉啊!你不要一天天总逼我把你做了好吗?”
“你做啊!你奸杀我啊?你今天要是做不到,就自己跳火车去!死!别再跟我提这件事,老子没空听你BBB……”
在刺激人的道路上,只要我遇见他,就永远只能俯首称臣。
火车从华北平原一路开往云贵高原,雾霾越来越小,天空越来越近。我和贱货还有他的朋友一路互相友好,互相撕逼。我始终相信,总有那么些外表冰冷苛刻的人,内心柔软而温暖。他们用漆黑坚硬的外壳将自己包裹,只为等几个友好而善良的人直指内心。
2。
潘好杰的电话再也没有在我的手机屏幕上出现,杨绾绾的也没有。陈静边吃面边对坐在对面的我说,“你这么为一个明知道没结果的人付出值得吗?”
“那我对你这种有了男朋友就一定会抛弃我的人好值得么?”
陈静露出一个“反正伤心的又不是我”的表情,继续低头吃面。
只是如果很多事,我都在心中衡量是否值得的话,就不会快乐了。就像我爸妈,养我这么个白吃白喝都成年了还养不起照顾不好自己的人,我也一直想问他们,值得吗?
后来我无意间翻手机看见元宵节那天潘好杰群发的祝福短信,大概是说每个人在你生命里的到来都不是平白无故的,即使分开,也是各自履行完了自己出现的意义。而那天,我正好坐在从家开往昆明的火车上,离开潘好杰在的那个城市。
我看到宇宙中属于自己的那个点,在出生那一刻延伸为一条射线,随着岁月生长变长,与别人的生命交织纵横,形成一个又一个的点。无论那个点交织得多么刻骨铭心,还是会有分开的一天,直到你遇见另一个与你轨迹重叠的生命,你们贯彻着彼此的未来,回忆着不相干的过去。彼此相融,又厌倦到死。
张达川曾经问我,如果一个让我倾尽所有,最后却离我而去的人,我会不会恨他。我说,会。张达川是我的初恋,后来曾一度成为我最恨的人。可是想想,我一直都什么都没有,又谈何倾尽所有。
这些天总是在学校看见与前任身影很像的人,然后开始莫名其妙的想他们。花椒说,那像我这么狠毒的人会不会把所有像他们的人全都赶尽杀绝斩草除根?
我说会。可我知道再也不会了,我只希望在分开后我们都能遇见一个值得我们去爱,而不是我们愿意去爱的爱人。
而在此之前我们要做的就是坦荡善良,做好自己。别再沉浸在无谓的恨和回忆里。
再见,我所有的少年时光,再见,我深爱的人。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五章 初见——写给我暗恋六年的你
只因从未真正得到,所以至今耿耿于怀。——姬晨
遇见你的那个秋天,正值玉米收获,你茫然地蹲在田野尽头的河边,右手间把玩着一支未点燃的烟。
白色的T恤因为汗渍有些泛黄,却在夕阳下映出令人倾心的光晕。我就站在百米之外的另一处田野交界,怔怔得凝望直到你转过身来。
然后你似有似无的笑了笑,不知道是对我还是对我身后的夕阳。
后来,你告诉我,直到整个青春凋败,你都再没有遇见过那样的女孩,眼神中透漏着勇敢和直接,直到你奔波了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最终归属那片田野时,都没有第二个女孩,迎着傍晚的霞光,跌跌撞撞地绕过桔梗走到你面前,一脸的欢喜和无辜。
听你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女孩,画着妖娆浓郁的妆,穿梭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光影中,脸上一如你当年的茫然。
我说,错误是一个污点,终会被时间淡薄,而遗憾是锁链,时间越长,受其痛越深。所以即使重新选择,我也希望你是我一时勇敢犯下的错,而非一时怯懦留下的遗憾。
或许你都不记得,你我初见时,你19岁,我14岁。你在镇西的三中里上高四,我在镇东的乡中上初二。
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的小女孩,可你不知道我是个有着恋兄情节的小女孩。
我始终都不愿让你知道那时我隔三差五就去找的杨哲是我的亲哥哥,我以为这样当有天我告诉你我跟杨哲分手了的时候你就会以男朋友的身份收留我,我以为只要我让你知道我的倾慕对象一直是比我大四五岁的男孩,你就会认为我有资格做你的女朋友。
而你只是一脸为难的说,杨哲是你兄弟,还有,我太小。
爱情在懵懂年纪的男孩女孩心中总是有着不可估量的地位,对我亦是如此。你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所以在我心中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你都应该是属于我的。
14岁,一个说多了就会流泪的年纪。偏执苛求得不可一世。
我每隔两天都会以找杨哲为由在你的班门口出现,精心的穿着刚买的棉质长裙或者扮成熟的黑夹克,马尾梳得恨天高。现在想想那些装扮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身上,像极了小丑。而当时的我却被喜欢冲昏了头。
我无话不谈的哥哥,杨哲,怀着对妹妹年幼懵懂的宽容,耐心的陪我演着这场戏,对我亲昵的像恋人,尽管他知道我的目的,尽管他知道你不会为之所动,却始终没有告诉我真相。直到初夏的那个夜晚,我得知你我的生日竟在同一天便兴冲冲得去三中找你。然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