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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烙-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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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不嫉妒池瑶,我只是羡慕她,羡慕她可以活在阳光下,不用怯生生的低着头走路,可是,她毁了我仅有的期盼,灭了我心底仅有的那一抹光。
  池伽染之所以会收养我,不是因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可怜我,只是她喜欢的池瑶要求她一并将我带走。
  看吧,我就是只是附属品而已,不,应该说我只是被池瑶用来捉弄,用来玩耍的工具,所以到了后来,所有和池瑶扯上关系的人和物,我都会下意识的逃离。
  只有一个人,他成了例外。
  记得那时我刚被池伽染收养也换了新学校,池伽染忙于赶稿,每天给我们钱自己打发伙食,可是池瑶经常拿走属于我的那份伙食费去买很多甜甜圈分给她的小伙伴。
  那时候的池瑶不再和别人一起欺负我,她是天使,她只会在人后惩罚恶魔,而恶魔的下场就是经常空着肚子,饿得浑身无力胃胃液肆虐。
  不幸的是,那个恶魔就是我,因为只有恶魔,才会让所有人都避他不及,但是当那个叫张技少年出现的时候,那个恶魔压住了她的魔性。
  在又冻又饿的冬季,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个小少年就虏获了一个忠实的小跟班。
  我剪短了吗一头长发整日混在张技的圈子里,那里没人欺负我,也没有把我当女孩子,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再也没留过长发。
  爬树、滚铁圈、掏鸟蛋,那是我过的最快乐,最没有心里包袱的一段时间,也就是那几年,我学会反抗,学会了和池瑶叫嚣。
  可是,一成不变的日子真的经不起岁月的洗礼。
  当我发现张技的喉咙开始微微鼓起,下巴也开始微微冒着胡茬的时候,我心里也开始荡漾一丝丝的涟漪,只是我还来不及酝酿出更多的情绪,我就发现他和所有的男孩子一样,喜欢着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孩。
  我对张技说,那个女孩是我的姐姐时,我清楚的看到他眼里闪着的光亮,晶莹的、干净的,一丁点杂质都没有。
  果然,天使和天使,才能是绝配,而我,也在那时远离了天使的世界,开始辗转各□□吧,跻身于魔兽党。
  夜深人静,我还是那个躺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双眼无神,面无表情,都过了那么久,每每想起,我还是很难从回忆里挣扎出来。
  张技和池瑶你追我赶的戏码玩了两年,我也在的魔兽混迹了两年,可池瑶是那么骄傲的人呐,最终,张技那双明亮的眼波夹杂了更多的情绪,而我,也连滚带爬的离开了魔兽世界。
  其实,我也是想过离那些和池瑶牵扯过关系的人远远的,所以我也曾躲着张技,只是我被寇然围堵的那个夜晚,张技突然带着人出现了,可惜他没能狠狠打了寇然一顿,却被后来出现的林凯殴得满脸是血。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体内所有被抑制得魔性又都活了起来,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做好孩子并没有什么好的,只能是任人欺负,被人看作过街老鼠罢了。
  我蹲在张技身旁抱住满脸是血的他,抬头将那些人的模样都印在了脑子里。
  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参与那场斗争的人。
  微风拂面,我尝到了顺着脸颊流进嘴里的液体,好咸。
  当脸肿得堪比猪头的张技问我为什么要躲着他的时候,胸腔开始上下左右的拉扯着,我所有防线都崩塌了。
  我有什么理由,因为池瑶而选择失去他呢?
  只是那个时候,那抹叫做颜楠的光,已经以一种猝不及防的姿态,射进了我的生命里。
  而有些人,再重要也只能是其他身份。

☆、时光迹05

  '很多时候,人都像是七棱镜,远远的看着像是只有一个面,其实不过是那些棱角都被投射都同一个面上了而已,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看的角度不一样,看到的也不一样罢了。'
  吴巧儿起的比我还早,我背着书包出门的时候,她正站在楼下背单词。
  身形玲珑模样乖巧的吴巧儿开学就高二了,她就是传说中南中那群学霸堆里普通的一员,说她普通,那是因为南中的佼佼者实在是数不胜数,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么,物以稀为贵啊,那多了,不就普通了么?
  早晨的空气确实比较好闻一些,就连一直以来都特别讨厌英语的我,在呼吸了几口清新干净的空气后也觉得它听起来没那么刺耳。
  我虽然听不懂吴巧儿在读些什么,但一口纯正的伦敦腔,像极了电视里的那些英语快嘴,我快速侧身从吴巧儿闪了过去,并不打算同她打招呼。
  我就是那样的,可能是在自己的世界生活久了,大多数时候,只要是来自外界的,无论是好意还是歹意,我通通都不接受。
  对于吴巧儿,我更是没有任何想要靠近或是放她靠近我的念头。
  也许是那个时候,我就有预感,在不久的将来,我会知道吴巧儿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比起池瑶和周小沫,那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加快步伐,我只是懒得去听那些咿咿呀呀的鸟语,也想快一点儿找个地方坐下来。
  可能是因为睡眠不足,我总觉得自己晕晕呼呼的,整个人像是卸了气的皮球,软塌塌的,我伸出手往太阳穴上摁了几下,然后同前几天一样抬腿迈进了一家麦当劳。
  我随意点了些吃的喝的再随便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了下来,电竞决赛的时间在晚上,而眼前我要做的便是吃饱喝足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当然,会在麦当劳睡到天昏地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当我趴在桌子上睡到手臂发麻口水也快要流干了的时候,有人在我脑壳上弹了一下,不轻不重,却足以让我从睡梦中醒来。
  “我再点些东西还不行么?”我以为是店里的服务员嫌我霸占了他们的店面便朦胧着睡眼不满的起身,打算再点几个鸡腿和汉堡,吃不完我也点,他们总没有理由赶我出店了吧?
  其实证明,人真的是一种很愚蠢的生物,比如我,不然我怎么会忘了,所谓的麦当劳最大的好处便是买杯豆浆也能坐一下午,谁无聊到会去把上帝赶走呢?
  更愚蠢的是,在起身撞到路召的那一瞬间我吼出了一句让我想一头撞死一了百了的话。
  大脑打铁,小脑抽筋,所以当路召那张脸撞入我瞳孔的时候我不要命的开了口,“卧槽,你不会是想我想疯了,玩起跟踪了?”
  我不清楚路召到底有多高,目测一米八左右,总之他比我高了一个头还多,我就那样双手插着腰,横眉竖目的瞪着他,那样子活像菜市场卖菜的大妈。
  扰我清梦,真是,罪无可恕。
  “噗…”
  可能是我的样子太过滑稽,路召一下没忍住笑得整张脸都挤出了好多条幅。
  看着路召那强忍笑意的模样,我的眼角忍不住抽了几下,相较于他平时那张万年僵尸脸,这样子的他真让我招架不住。
  忽的,路召伸开手托住了我的脸,大拇指在我脸颊上来回的滑动着,而我被他突然的动作惊得愣在了原地,我真的没有动,就任由那双手在我脸上肆虐。
  指尖温热,动作轻柔,我忍不住心间儿一颤。
  我的天,这是,在玩哪出啊?
  “别!”等我反应过来觉着哪里不妥的时候极速往后退了一点,不料身后抵着的桌子并没有放过我,那角磕得我呀,生疼。
  难道天气太过燥热,僵尸王也开始分泌荷尔蒙了?我瞪着路召,没有再开口。
  一时间的错愕,我竟然忘记了两人的姿势和动作有多暧昧,我的目光撞进路召的瞳孔,我居然看到那里流露出一丝柔光,不过也就一瞬间的事儿,当我又一次觉得自己被雷击中了的时候,路召又换上了那副看什么都觉得嫌弃的表情。
  “好了,”路召看了我一眼淡定的收回他的手,“睡觉的时候注意点形象,流口水就算了,别再弄得满脸都是红印子。”
  心不红心不跳气不喘,路召真特么是个能人异士啊,可是可是,他刚刚实在帮我揉平睡觉时面部挤压在桌子上印出来的痕迹?
  心跳,加速,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脸烫烫的,想逃,却又想无可奈何。
  主啊,快派人来把他收走吧,这人出现的神不知鬼不觉也就算了,还知道我睡觉流口水,演技又那么好,鬼知道我哪天会不会栽倒在他手里?
  我低着头想给自己几拳,池贝啊池贝,你可是有重任在身的人,你的目的是搞破坏,而不是把自己往不归路上推,千万不能被路召那双桃花眼给迷了去啊。
  我觉得我当时的内心戏肯定特别足,尽管压抑住那狂乱的心跳,但那面部表情肯定特别纠结,怎么看都像是在那张脸上来了场即兴表演啊。
  不行,我怎么能够那么的不淡定呐?
  慌乱的扯过书包,我抬腿绕过路召就往外走,我池贝还有个坏毛病,那就是被人揪住小辫子后内心就会狂躁不已,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就冷静不下来,一个人一旦冷静不下来,那他的战斗力就会直线下降,甚至会变成负数。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问题出现在了哪里,那就是在麦当劳、肯德基那种地方睡觉的时候,千万不能选择靠窗的位置,就算选了也不能扭头对着窗外。
  流口水那种事情,在窗外的世界看的是一清二楚啊!
  而且有时候就是那样的,怕什么来什么,真是,糟了个糕。
  怒气腾腾,还有些我都不清楚的情绪,我连走路都在发泄着自己的怒气,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气些什么,气我流口水被路召看见,还是气我自己差点被路召那双桃花眼给迷了去?总之那鞋底和大地鼓足了劲儿在大力的摩擦着。
  难道是我荷尔蒙分泌过多,只要是个男的就能将我俘获了?可那个人,是路召啊,要俘获也只能是我俘获他!
  越想心里就越不带劲儿,越不带劲儿就越烦躁,越烦躁我就动小腿的频率也就越快。
  “你走那么快干嘛?”路召双手插着兜迈开他的大长腿跟上了我,“你背了个书包怎么不去上课?”
  阴魂不散,我还真是,惹了阎王爷了?
  低头,沉默,我懒得理他,这种情况下我正烦得想掐死自己,再者是我能告诉他,我并不想去上课?
  不对,我应该告诉他,我不想去南郡中学上课,不过接收通知单已经被我扔了,我就算现在想去也是去不了了。
  “我怎么觉得,我每次见到的你,都觉得不是同一个人呢?”见我不理他,路召直接一个横跨拦住了我的去路。
  表情严肃,那眉头都皱成了八字,看他那样子,是要问出点什么来才甘心。
  无奈之下,我只好停下脚步仰头看向他,口气不太好,“你什么意思?”
  “就是,”路召皱了一下眉,那若有所思的那样子似乎是在组织语言,“就是有时候我觉得你的世界很简单,有时候又觉得很复杂。”
  “嗯?”我实在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再者我的世界简单与否,和他有半毛钱的关系啊?
  “就是有时候我觉得你很简单,但是总要把自己搞的让别人看起来很复杂。”
  “也就是说,你看起来狠辣阴郁,其实真实简单。”像是怕我听不懂,路召一连串的补充了好几句。
  噢买嘎,我无力的摸摸头,说那么多干啥,直接说觉得我人格分裂不就完了?
  简单粗暴,却又合情合理,我就是有些人格分裂啊!
  可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不像是我印象中的路召啊,他不应该是冷着张脸惜字如金的么?
  今天这是怎么了,想到今天他这一连串的奇奇怪怪的举动,我脑子瞬间灵光了起来,难道他开始放大招了?
  罪过啊罪过,人真的是一种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生物啊!
  就算要帮周小沫扫除障碍也不用那么拼吧?
  想到这里,我全身的细胞开始抖擞了起来,我要是再这么缩头缩脑的,这场败仗我就打定了啊。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我池贝也是心狠手辣之人,管它什么折不折手断不断的呢?
  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那是多大的伤害呀,对于周小沫,给她来点精神上的折磨怕是比暴打她几顿要来得爽吧?
  就算周小沫对路召只是兄妹之情,但那种亲近的人和讨厌的人走道一起感觉,光是想想都觉得酸爽,而对于有过这种体验过的我来说更是迫不及待的想让她尝尝那“味道。”
  我觉得,我骨子里真的藏了一种锱铢必较的天性,最好是连本带利的一起还回去。
  想着想着,我心里那点小九九起了催化作用,没做多想,我伸出爪子就握住了路召的,先发制人,我怎么能输在起跑线上呢?
  果然,像是没料到我会那么大胆主动,我感觉路召被惊一下,还好他并没有惊到甩开我的手,不然真是尴尬极了,虽然我脸皮比较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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