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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如初-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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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箴自嘲地笑:“我只是不喜欢欠着人家的!”
  “哈,巧了,姐夫也不喜欢!”
  宋箴抬睑又望谷奕人那处,忽倦极了般仰身靠进椅中,不住地抚弄眉骨。
  “实话说吧!宋某始终放心不下。你说的,我仍然无法全盘笃信。”
  “那我说点能让你信得着的。”沈晴阳很有毅力,还把凳子往前拖一拖,凑近说,“外人都道姐夫弱冠之年当家,祖荫庇佑,却没人晓得老当主暴毙三年秘而不宣。凌容宁十七岁出生入死闯江湖,没了手足相依的兄弟,没了肱骨相佐的叔伯,一路尸山血海里淌出来,得失多少,苦乐几何,真真只有历过的人自己知道。他帮你,因为你也是少年当家,比他当年还小,撑得更累,舍弃的更多。看见你就好像看见一路走来的自己,感同身受,或者惺惺相惜,无非就是这点抛不开的过往作祟。所以想帮你!但何尝又不是在帮他自己?求个心安理得罢了!”
  话简言真,便连一旁故作玩耍的谷奕人脸上也不由得收敛起笑意,轻蹙眉望向这边。
  蕊初看得懂他眼底的落寞,总归,又是一番将心比心。
  都说商场如战场,然而它毕竟不是真的战场,不是真的江湖。大多时候,江湖是没有规矩,决绝不含温情的。所以谷奕人不顾宋箴的劝告,执意要加入此刻的对峙。因为面对在商场和江湖里都叱咤风云的凌家,宋箴这真正的生意人弱点太多。他会顾惜宋家的生意委曲求全,会牵记家人的安危苟且偷生,他做不到真正的拿得起放得下。
  但是谷奕人可以。他本来一无所有,赌坊不是生意,仅是他的游乐场。上代掌柜问他愿不愿接手,他想了想,觉得没有坏处便随口答应了。一人一条命,来去没牵挂,宋箴忌惮的他不怵,宋箴不敢争的他敢争。
  谷奕人告诉蕊初,江湖只一条规矩,弱肉强食胜者为王。
  江湖人只做一件事:想尽办法活下去!
  想活要活,活着看更多的繁花似锦流云飞袖,活着才能去弱肉强食。
  那么关于宋箴生命的答案呢?家事已了,阴翳消散,七日生死断,沈晴阳的指下能叩懂怎样的脉息?
  “噢,不必断了!”
  料不到沈晴阳居然摆摆手,坦然笑拒。
  蕊初紧张地瞪着他:“先生尚未诊脉,怎知好与不好?”
  “不不,曹姑娘误会了,小可是说,无需再诊脉了。”
  “为什么?难不成——”
  “莫急莫急,容小可讲明。其实说什么七日断生死,那纯是我扯的一个谎。七日前,我已将大公子的病确诊明白。大公子胃肠失调已久,胃火淤积,出血上溢,故而会有呕血之症。加之肝脾亏虚,耗伤阴液,更致胃内阴虚。不是不能治,只不过大公子这病拖得时日太久,几经反复,需得用猛药方可根治。药性也是毒理,开方列药,其中的分量拿捏委实微妙,医者行药,每回都是在经验与开拓之上冒风险。因此之前的大夫纷纷推说治不了,小可推测无能是假,恐怕多为了明哲保身。小可受人之托,逃遁不得,却实在忌惮你家二公子的一双拳头,便顺嘴扯个谎,给自己留了七日用药的宽限。如今看来,这个谎还是扯得很有必要的。”
  “你是说——”听他言,谷奕人难掩兴奋,忙不迭放下西西,几步冲上来扣住他腕子确认,“己锐没事儿了?”
  沈晴阳自信笑道:“病是无大碍了!不过小可用的药不仅猛,还含毒。嗳嗳,急什么?我话没讲完呐!这毒是慢性的,一时半会儿要不了人命。等今天第七贴药用完,我再写个排毒的方子,你照着吃半个月,毒就能排尽了。那时候才是真的没事儿!当然,调理脾胃的药且得再用上一年。切记勿断!”
  话音落,笑泪皆欢。谷奕人抱起西西雀跃旋转如起舞,蕊初则搂着宋箴喜极而泣。
  吉人天相,否极泰来,蕊初以为这结局端得是和美顺遂了。
  不能更好!
  最最好!
  

☆、【终、我】

  一路上又跑又跳,这会儿,西西终是累了,趴在我背上甜甜睡熟。
  婉拒了宋箴的好意,舍弃了车马代步,无事担在肩上,我还喜欢这样在山水间信步走一走,自由来去。
  舍弃家族责任,远离江湖厮杀,不求富贵与声名,只带上心爱的人回到我最初的恬淡,在童年生活过的山村医馆里安放我的所有。许多人不明白,更辜负爹娘的期许,唯有大哥不忍别离,却还亲自将我送出来,要我快乐。
  他说不会强求我成为哪一种人。我也不想将自己的生活态度广为推崇。众生万象,每一次际遇和选择都是独特的体会,舍与得之间的价值,全取决于自己心里的那杆秤。
  他人只是他人,我也仅仅是我!
  十五岁以前,还不曾饱尝红尘中诸多的不安稳,整日里得过且过,天真地以为辛苦都是大人们的。却连辛苦的凤毛棱角尚不及触摸,命运就先将生死离别骤然降落到我眼前,我无所适从。
  江湖上太多人好奇十五岁以后的我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其实答案并不惊心动魄。有半年时间我同非亲的二叔一道逗留于妻子槐真的娘家未名庄内;半年后,我送二叔回乡归葬,随后便去了风铃镇上拜师从医。
  我是叶苍榆的关门弟子。
  入门前,我听过一些传闻,说叶苍榆一生从不收徒。入门后,我始知他原来弟子满门。只他从不许人叫自己“师父”,因为他坚信:教了未必就懂,懂了未必能做,做了未必做好。学以致用,不在记了多少,在乎会了多少。
  于是我的师父,也成了我的爷爷。
  但若论辈分,实际我该称他一声“太爷爷”。他是同样与我非亲的祖父叶麒英的亲小叔。初初我尝以为,收我为徒,大抵也是以安逝者在天之灵吧!他肯接纳我并非想让我承袭他的衣钵——尽管旁的人都赞我深得爷爷真传,只我们爷俩心里晓得,人海茫茫,我无处投靠,他无处怀想。他世上最后的亲人,曾是我最亲的人。为此一点牵绊,我固执不回华亭沈家认祖归宗,北上到了风铃镇。而爷爷也毫无半句推诿,直牵了我回家做了他最后的入室弟子。
  如今,我深深感谢当年自己不可理喻的执拗,感谢爷爷无条件的包容。否则我不会遇见那些人那些事,不会有后来现在的我。
  还感谢大哥!
  最感谢他。默默守着家族,不逼我不骂我,一年年等着,等我的承诺,等我实践承诺。
  行了一辈子医,爷爷告诉我,世上最难治的不是病,而是心。未开窍时,我对这话总无法彻悟,内心迷惘深重,无法将自己看清。
  后来认识了乔谬。
  他甚至不是我的朋友。他是姐夫的至交。从相识到别离,仅仅短短半年。
  生命短暂,他却用自己的一生在我心底留下深问:若生命的终点被预先告知,面对定好的结局,固守住渐渐流逝的可计算的时日,若其人是我,又将如何选择结束的方式?
  乔谬走得很安然。
  他在死之前完成了自己所有计划过想要实现的事,走时在梦中,逝颜含笑,不再牵挂。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在看过了这样坚强的抉择之后,对于生命命题的这项拷问,我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确切的答案。或因为恐惧,或因为不确定,或因为,我并不曾真正面临那般严酷的抉择。作为医者,我趾高气昂把自己摆在了旁观者的位置,说服自己冷漠地旁观着别人的生命旅程。
  多数时候,我觉得自己不过是个买卖人,每天迎来送往,经手的都是命。看多了别人的喜怒哀乐,偶尔也会无稽地想,自己这些年经历的,其实不过是别人眼中的一个故事,嘴下的一个传说罢。而无论是我心怀侥幸无谓地看着别人的故事,抑或别人如此窥探着我,只因事不关己,欢乐不觉,痛亦不觉。我们每个人在路过他人的生活时,何尝不都是冷血又高尚的?但若作受窥者的立场,思及这些眼光,又该多恨?多悲凉?
  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只因从未经历!
  而七年时间里彷徨地兜了一大圈,为了忘却而离开,最终,我却为了不忘而知返。始终记得真儿说的:“活着,是为了让别人不孤独!对于离去的人,我们用记忆镌刻。而对于身边的人,我们用等待温暖。” 
  踏上熟悉的小巷青石板,依稀可辨前方渐近的家门上悬挂的门灯。微曦的灯影里,我的真儿正牵着东东,望着我们安心地笑。
  去时依依,归来,人如初,心如初。
  我背着西西迈入那一方微光下,一如往常道一句:“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
谢谢观赏!

☆、【番外】春来燕回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几年前写过小薏仁的番外,本来是满足基友对小薏仁的喜爱给他一个圆满。
想起来这系列最后一篇小薏仁的媳妇儿是要出来打酱油的,于是还是交代一下。
这篇时间轴其实应该在《闲来无事》之后,结交了石小碾后回到赌坊。也就是《归如初》正文的半年以后了。【起码半年】
特此说明!
  兴荣赌坊的当家掌柜谷奕人惯来是昼伏夜出,大中午还在床上闲磨的主。并且这会儿工夫,他的卧榻之上必然不仅止于他一人。
  论起来,这镇子里头大小艺馆但凡有几分姿容的姑娘几乎已叫谷奕人尝遍了。隔三差五地,还能听见同一间馆子里的女子们为了谷掌柜最心仪哪个而大打出手,可见得他在花街的人望和信誉有多旺盛。
  当然,坊间对这个混混赌棍最常见的评价却不外乎“痞子、淫棍”之类的贬损之词。可成为一个人人恨得牙根痒还不敢公然高举正义大旗来将自己打倒的混蛋,正是谷奕人毕生的理想,他太喜欢自己身上被贴上的不良标签了,对□□从不放在心上,日子该如何就如何,从来随心所欲逍遥得很。
  这一日,轮到在谷奕人屋里暖床的,是坊子里最大的艺馆“姳仙楼”的次席,名唤知知,跟谷奕人也算的老相好了。做谷奕人的生意已有两年,此一桩拿钱换皮肉的长期买卖,二人素来合作得十分融洽。最要紧,这丫头最伶俐,从不瞎打听,也不似别的姑娘爱死乞白赖缠着谷奕人问:“爷们儿呀,究竟你心里最在乎哪个呀?”
  谷奕人腹诽:“他奶奶的,爷又不是皇帝,你们这群妞争个屁啊争?争破头爷也不会娶你们的好吗?爷一恩客,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干嘛非成亲那么麻烦,娶一个供在家里相看生厌呐?”
  于是被问烦了的谷奕人,这半个月来索性包了知知一人,瞬时堵了花街上那些大姑娘小丫头们一个哑巴黄连,真叫哭都哭不出来。
  唯一开心的便只有吃独食的知知了。这些日子一来她每天像只骄傲的孔雀,昂首阔步穿过街巷走进兴荣赌坊,发上簪的是谷奕人买的金钗,嘴上点的是谷奕人赠的胭脂,腰上一条蜀锦手织的带子围出窈窕的身线,那是谷奕人在赌桌上赢来的,顺手塞给了在旁作陪的“旺运桃花小知知”——谷奕人当时确是这么唤她的。所有人包括知知都觉得,至少在这镇子里,应当没有人比她更能左右谷奕人的意志了。她就是谷奕人的红颜,是他的情归!
  于是今日的翻云覆雨后,知知伏在谷奕人胸口突然娇滴滴央求:“爷们儿,赎了奴吧!”
  谷奕人欲待好睡,脑筋子没转,昏沉沉随口答应:“嗯!”
  知知一跃而起,声音直打颤:“爷们儿,你、你可不是诳我的?”
  “啊?”谷奕人终于有丝丝清醒,掀起一边眼睑瞥了瞥知知,“诳你什么?”
  “赎身呐!爷们儿当真要娶奴?”
  谷奕人醍醐灌顶,一咕噜翻身坐起:“爷几时说要娶你?大白天发什么癔症?”
  知知泫然欲泣:“可、可你方才明明——”
  谷奕人虽自诩浪子,却非放荡无情,见知知两眼包泪,他于心不忍,不自觉低声软语:“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要赎身了?”
  “难不成卖一辈子?”知知眼中滚下一滴泪,落在褥子上摔得粉碎,“哪个做皮肉生意的是甘心出来卖的?不都是没法子么?知知及笄之年叫人买了初夜,混在这行五年了,不趁着年轻跳出火坑去,过几年姿容衰了,便连寻欢的癞头客人都不拿正眼瞧我了,谁还肯要我呀?”
  谷奕人感到了羞愧!
  他清楚自己也是那些只看皮相的欢客之一,每日里消耗着这些女子的能量,用她们的青春满足自己的欲望。畅快后他们抬脚离开仿佛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而姑娘们则洗干净疲惫的身体去迎接下一个欲望太盛的男人。风月场上,她们卖的实际是年华,是命!
  只是这一切的苟合终不过一场交易。姑娘们卖身未必卖情,同样,谷奕人付钱买乐,也从不交心。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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