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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秀山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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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依旧如他记忆中那般明媚娇艳,诚挚无邪。此刻,正用得意狡黠的眼神望着他。易装换人?他微微惊讶,继而觉得有些好笑。胡闹啊……也对,她本就不想来,这样胡闹也是情理之中。
  他并不想揭穿她,索性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由她去了。他收敛着笑意,正要引路,却见远远有人赶来,正是步烟堂堂主李琼。
  这姓李的,难道是想辅佐四小姐?他微微皱了皱眉头,心生不悦。她本就是局外之人,岂能让她被卷入权利之争……他下定了决心,抬眸望向了那远远而来的男子,眼神中染上了冰冷杀意。
  她不想做尉迟家的四小姐——唯独这个愿望,他可以替她实现。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我竟然写到了3点……我勒个去……我对不起大家啊……远目……
  看到本章,总算是揭露了我们阿秀的内心历程。啧啧啧,暗恋了这么久,辛苦你了……话说,小四啊,你被劫持的时候,对劫匪那么温柔,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啊。好孩子不要学她!我们要贯彻我国对待劫匪的态度——“一枪爆头”!!!嗯嗯嗯!!!
  '明玥:……'
  '阿秀:……]
  咳咳,下面还有一篇番外,我会继续努力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
  番外·二
  初见到晴昀郡主时,正是三月光景。春雨如酥,和风轻暖。南陵王府的花园里梅花竞放,争艳斗丽,美不胜收。只是,比起梅谷的那片花海,还是逊色了几分。
  待到晴昀郡主的寝室之前,清润的沉香之气幽幽传来,沁人肺腑。待那房门打开之时,我才知道这一路而来,我所有的猜测都是错的。
  南陵王府与梅谷历来交好。但师尊口中,对于南陵王唯一的评价就是:粗鄙狂妄。我也曾见过王爷,虽是一身英烈之气,但言语举止也确有粗鲁轻狂之气。如此想来,他的女儿想必遗传了几分父亲的脾气。
  然而,那一刻,在我眼前出现的女子却让我惊叹。
  她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半躺在床榻之上。她着青绸单衣,披白羽大氅。更显得清丽脱俗。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高隆的腹部上,神情中带着些许疲惫。她抬眸望着我,那双眼睛,清澈明净。眼神里的坚定,让人眩惑。
  “想必阁下就是梅谷的人。”她开口,声音温雅,甚是好听。
  我抱拳行了礼,笑答:“不才梅子七,见过郡主。”
  “阁下不必如此客气。”她含笑,“若我没有猜错,阁下就是梅谷散人的第七位入室弟子。我也曾有幸见过尊师,确是世外高人,令人钦佩。”
  若是师尊听见这番话,一定很欣慰。我不由笑了起来。
  “既然阁下姓梅,年纪又稍长于我,我便称呼阁下‘梅大哥’可好?”她开口,如是问道。
  恭敬不如从命。我应了一声,答应下来。
  “我的事梅大哥应该已经知道了罢,今夜就有劳梅大哥了。”她微微颔首,道。
  她的事,我自然知道。不仅是我,江湖朝野,人人听闻。一年之前,她在京城灯会上邂逅尉迟山庄的庄主尉迟思广,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也算是一段佳话。只是,嫁入尉迟家不过半年,她便和离出户。其中因由,不得而知。
  这也不是大事,棘手的是,尉迟家豢养了一只天狐,而这一任的天狐之主尉迟灵慧,对这位离经叛道的郡主十分不满。尤其是郡主和离之时,已有身孕。这孩子虽是尉迟家的血脉,但南陵王府却无意交还。眼看孩子即将出世,连日来南陵王府内怪事连连,众人恐是天狐妖法所为,所以才到梅谷请师尊相助。恰巧师尊闭关,我那几位闲散的师兄弟又都不在谷中,这份差事便落在了我身上。
  天狐之事,我只有耳闻。但听说此物乃是修行千年的狐精,可通天地、易男女,法力无边,我倒也有兴趣会上一会。
  如今,摆下伏魔阵法,自然是最妥当的。
  想到这里,我看了看房中的摆设。让我惊愕的是,这房中原来已经布了阵法。虽然布局还欠火候,命门设的也不周到,但倒也有几分效力。我不禁笑着开口,问道:“房中的阵术是郡主所设?”
  她点了点头,轻轻一叹,“让梅大哥见笑了。”
  “哪里哪里。”我说完,忽又想到。天狐生事,并非一日两日的功夫。这位郡主一直如此对抗天狐?以她弱质女流,又身怀六甲,竟能做到如此……我复又看了她一眼,她的神色安然平和,眼神中的坚定,如今看来竟带着卓绝的英气,不让须眉。
  这时,她忽然皱起了眉头,低低呻吟了几声。一名产婆忙上前诊视,继而开口道:“郡主快临盆了。”
  婢女闻言,皆是惊忙。
  我低了头,行礼道:“不才就先告退了。”
  “有劳。”她用虚弱的声音说道。
  临出门时,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的脸色苍白,微微浮汗,女子临盆应是疼痛难当,但她却轻抚着肚子,笑得温柔。
  我从不知道,一个女子,可以美得如此让人心动。
  那一夜,我在她的寝室外布下了伏魔阵法,静静守着。直到四更,孩子仍未生下。王府中的人乱做了一团,连那一向轻狂霸道的王爷也急了一头大汗,心神不定地在门外来回踱步。
  其实,我并不担心。我知道,吉人自有天相。她和她的孩子,一定会平安无事,幸福一生。
  便是此时,一道白光飞舞而来,直往寝室而去。我带着笑意,看着它被阵法弹开。随即才悠然起身,追着它而去。
  白光出了南陵王府,到了一片树林。它在林中停下,渐渐化出了狐狸的模样来。
  “你是梅谷的人?”狐狸开口,如此问我。
  我笑着点头,抱拳道:“不才梅子七。想必你就是天狐了。”
  狐狸笑起起来,“梅谷之人,果然名不虚传。今日我本是来夺回尉迟家的孩子,如今看来,是不可能了。也罢。”
  我不禁问它:“你并非妖魅,千年修炼,已得仙道。何必听命于凡人,做这些不入流的事?”
  狐狸笑叹一声,应道:“只怪我当年大意,被尉迟家拘索,不得自由。”
  “若是如此,梅谷当可助你一臂之力。”
  “多谢美意。但尉迟家在我身上施下的‘灵血之誓’非同小可,梅谷虽神通广大,恐怕也难以应对。顺其自然吧。”狐狸道,“兴许会有一日,有人还我自由……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不等我说完,它已化回白光,消失无踪。
  我无奈笑笑,转身回返。正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身手站着一个人,而且看起来,已经站了很久。
  那是个二十五六的男子,面貌英俊,身姿伟岸。能在我身后站这么久,想必身手了得。我不由笑道:“这位兄台找我有事?”
  他点点头,抱拳跟我说了一句,“多谢。”
  我有些不明就里,只得笑问:“不知兄台所谢何事?”
  他也不答话,只是从怀中取出了一封信笺递给了我,“有劳你把这份信交给晴昀郡主。”
  我接过信笺,愈发不解。我想了想,道:“既然兄台有求于我,至少通个姓名。”
  他本已转身要走,听我这么问,顿下了脚步,淡淡道了一声:“尉迟思广。”
  我不禁讶异,再想问时,他已纵身,消失在了夜色里。我低头看着手中的信笺,忽生了惆怅之意。
  等我回到南陵王府的时候,已是拂晓时分。府内的婢女一见我回来,忙迎上前来,欢笑着告诉我,郡主诞下一个女娃,如今母女安好。
  不知为何,那一刻的我竟也欢喜雀跃。我走进郡主寝室,里面正围着一大群人,每一个的脸上都笑意盎然。
  她依旧半躺在榻上,怀中抱着一个女婴。她的笑意,依旧温柔。如今,那温柔里还带着明艳,楚楚动人。
  她看到我,笑着唤了一声:“梅大哥。”
  便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来得太晚了……
  我走到床边,将怀中的信笺拿出来递给了她,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方才遇上一个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她展信阅罢,眉峰轻皱,朗声道:“取我的笔和朱砂来。”
  婢女依令,取了那两件东西来。
  她将信笺铺在膝上,落笔书写。
  我这才看见,那一页信笺,只写着四个字——尉迟怀玥。她用朱砂圈起“怀”字,改作了“明”,接着折起信笺,交给身旁的婢女,道:“将这份信送回尉迟山庄,快马加鞭。”
  婢女收起信笺,点头称是。
  我复又生了方才的无奈之情。果然,那一段婚姻纠葛,并不像众人口传的那般简单。我轻叹一声,正想告辞,她却开口,笑道:“今夜若非梅大哥,我们母子恐怕已遭不测。酬谢之事……”
  “郡主太客气了。”我看了那婴儿一眼,笑道,“也无需他物,便让不才抱抱孩子吧。”
  她笑着点了点头,将怀中的婴儿递给了我。
  刚出世的孩子,轻软脆弱,竟让我有些惶恐。生怕稍一用力,便伤着了她。她的眼睛尚未睁开,小手攥着拳头,轻轻捶在我的脸上。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笑,可是偏偏就是笑了起来。我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唤了一声:“明玥。”
  这时,郡主开口,对我道:“梅大哥,你既然与这孩子投缘,何不收她为徒?”
  听到她这么说,我有些惊讶。
  她笑着,又道:“不瞒大哥,我一直想拜入梅谷门下,可惜苦无机会……”
  她还未说完,一旁的南陵王怒道:“不行不行!我的外孙女儿,怎么能做梅谷的弟子!我不答应!”
  她闻言,眉头一皱,似要生气。
  我只得圆场道:“不才何德何能。师傅不敢当,若是教教读书写字,不才倒还得心应手。若是王爷不嫌弃,就让不才做明玥小姐的教书先生吧。”
  王爷听罢,笑意顿展,“好好好,这样好!”
  郡主也不再多言,道:“这样也好,只是委屈梅大哥了。”
  我看着怀中的孩子,摇了摇头,“不委屈。”
  从那天开始,我不再是“梅大哥”。王府上下,都尊我一声“先生”。虽然别扭,倒也没什么不好的。
  时光如梭,那孩子渐渐长大,尉迟山庄每年都派人来,求王爷让她认祖归宗。但王爷和郡主依旧心怀芥蒂,不愿应允。我倒是觉得,诸多恩怨,总该有个了结。待到明玥及笄那年,我劝服了王爷和郡主。虽然每年只有两个月的小住,但想必那位做爹的,也会欣慰吧。
  两年之后,师尊占卦,说是天狐封印渐弱。尉迟山庄内的争权夺势激烈非常,我也有耳闻,只怕明玥年幼,无法应对。这一年,我同行前往,以策万全。
  骑马疲累,我便与明玥同车。一路赏景谈笑,倒也有趣。待到尉迟庄外十里亭,早已有人等候。
  明玥的脸色阴沉下来,她挑起车帘看了看外面,不满道:“又是他。”
  我不禁好奇,“他?他是谁?”
  “他是我爹爹的亲信,尉迟山庄的总管。卑鄙无耻、心狠手辣、笑里藏刀、冷酷无情……”明玥紧皱着眉头,忿忿说道。
  我不禁失笑。这孩子虽是娇养,但素来知书达礼、亲善可人,怎么忽然说出这些恶言来。我看了看车外,那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锦衣貂裘,相貌堂堂。倒有几分眼熟,我细细一想,忆起数年之前,明玥曾被人劫持。那劫匪,岂不就是此人么!
  我笑着问她:“我看他一表人才,怎么就卑鄙无耻、心狠手辣、笑里藏刀、冷酷无情了?”
  明玥道:“大家都这么说啊。”
  人云亦云啊……我摸了摸额头,有些同情这小子。
  待到了尉迟山庄,我下了马车,正要舒展一下筋骨,忽觉有一道目光死死盯着我,刺得我脊背发凉。我回头,就见那锦衣男子微皱着眉头,正是满脸不悦。
  目光相接,他生了一丝惊讶,忙避开我的眼神。
  我愈发觉得有趣。他方才的眼神满是敌意,但更多的,是嫉妒。
  嗯……男女授受不清,果然不应该和姑娘同车的呀。
  我想了想,索性亲自扶了明玥下车,拉着她的手,笑道:“明玥,我们去休息吧。”
  明玥自不避讳,笑着应我:“好呀。对了,我带你看我苑中的蜡梅去!”
  “好呀好呀!”我笑盈盈地答她。只觉那道目光又刺了过来,杀气愈盛。实在是有趣啊。
  明玥所住的南苑,满苑蜡梅,清香扑鼻。另有几树梅花,养得极好。只是,短短两月,怕是见不到花开,未免可惜了。
  待我进了明玥房中,不由生了赞叹。白狐毛毯、沉香珠帘、青纱幔帐、桐梓唐琴、工笔花鸟……无一不是这孩子喜爱之物。没想到,这尉迟山庄竟能细心到如此地步。
  后来我才慢慢得知,这南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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