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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眼-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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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笔,又叫做湖颖,产地在浙江吴兴县善琏镇,与徽墨,宣纸,端砚并称为房四宝,被誉为“笔之冠”。湖笔选料讲究,工艺精细,品种繁多,粗的有碗口大,细的如绣花针,具有尖、齐、圆、健四大特点。

叶欢刚坐下,没一会儿的功夫,何静就托着一只黑紫色的方盒走了过来。放到叶欢面前之后,打开那装饰的古色古香的盒盖,盒子里工整的排列着八只大小各异的毛笔。

“小叶,你看看是否喜欢?。。。。。。”。

何静笑吟吟的侍立在一旁,指着那一盒毛笔,笑着道:“这一盒是当年我老父亲收藏的,算是不错的物件。它是96年王一品斋笔庄创业oo周年的时候,由制笔大师王一品精制的一批珍品。这八只湖笔,分别是羊毫,狼毫,兼毫,紫毫四大类,其又有大楷,寸楷,楷和小楷几种,基本上到是齐全。。。。。。”。

“真的?。。。。。。”。

叶欢听的一愣,口不禁脱口而出了一句疑问。话刚说出口,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连忙道:“何老板,我不是不相信你的意思,你别误会啊,呵呵。。。。。。”。

何静望着叶欢笑着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关系。

也难怪叶欢惊异,这王一品斋笔庄创业oo周年的湖笔当年曾轰动一时,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德,董必武,陈毅,郭沫若,何香凝和社会知名人士沈雁冰,叶圣陶,沈尹默,傅抱石,吴作人,潘天寿等纷纷题诗作画,表示祝贺。

郭沫若为笔庄新屋(位于湖州红旗路)特写来市招,并题诗:“湖笔争传王一品,书来墨迹助堂堂。蓼滩碧浪流新韵,空谷幽兰送远香。垂统以还二百二,求精当作强强。宏今日秦汉,妙手千家写报章”。以空谷幽兰比喻湖笔,高度赞扬湖笔的精妙,由此可见他对于王一品的赞誉。

“何老板,这是珍品啊,你舍得拿出来出售?。。。。。。”。

叶欢爱不释手的观赏着这一盒毛笔,手指不停在在这只笔上摸一摸,又换到另外一支笔上碰触一下,笑着对何静问道。

不说湖笔历来就是房四宝之一,而且历来被湖州那些叠出不穷的才子佳人所追捧。古时那些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米芾,苏轼,王十朋等都曾为官或寓居湖州,日常使用的都是湖笔。

其他的多有曹不兴,张僧繇,贝义渊,朱审,释高闲,徐表仁,燕贵等湖籍书画俊才,王羲之七世孙释智永居湖之永欣寺三十余年,用败的湖笔笔头积满五簏,葬之“退笔冢”,成一时佳话。

那么许多的古时人墨客,书画大家追捧的湖笔,而且这一盒更是名家所制,又有纪念意义的精品,价值定然不菲。

“咯咯小叶,我是做开店做古玩生意的,经手的物件买来卖去,这很正常啊,又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

何静笑着说了一句,顿了顿,接着道:“这没有什么,我父亲喜欢的物件多了,我对这些无所谓,看的比较淡而已。这些物件喜欢的人就当宝贝,不喜欢的也就无所谓了。咯咯,我不可能把我老父亲的东西都留着,留下个一两件做个念想就行了,其他的物件,我大部份都拿来店里出售了。。。。。。”。

“哦。。。。。。”。

叶欢点了点头,没有看出来这女人居然那么洒脱,他想了想,问道:“何老板,这盒湖笔不错,确实是精品,我很喜欢,你开个价钱吧,我要了”。

“价钱哦?。。。。。。”。

何静这时候居然犹豫起来,她这湖笔是自己老父亲以前收藏的物件,不像自己进的那些货品都有底价,只要加上自己的利润,直接就可以出售。她这毛笔是今天叶欢一时兴之所至要看货,她才拿了出来。她这店开的时间不久,事前也没有一个定价,临到生意上门了的时候,居然一下子说不出价码来了。。。。。。

“呵呵怎么?何老板莫非是考虑出多少价码才合适?。。。。。。”。

叶欢坐在那儿望着对方笑吟吟的说道,之后又打趣道:“何老板,我可是穷人,你可别拿刀狠宰我才好,呵呵。。。。。。”。

“不是,不是哪能呢?我。。。。。。”。

何静被对方说的脸颊有点微红,慌忙的准备辩解,白洁这时候娇嗔的翻了叶欢一个白眼,笑着插话道:“何姐,别理他,这人呀,嘴贫着呐,你就将价格说的高高的,非要宰他一刀不可,让他神气。。。。。。”。

“咯咯小洁妹妹,你可太可爱了。。。。。。”。

何静笑了笑,稳定了情绪,解释了一下缘由,之后笑着道:“我这万事都才开头,还没有忙的过来给这些物件定价呢,要不,你们看着出个价儿,我觉得要是合适,咱们就成交了,这样行不?。。。。。。”。

“这样啊?。。。。。。”。

叶欢哭笑不得的应和了一句,自从在石场赌石别人让自己出价之后,到现在好久没碰见这样的事情了,没想到今天来这古玩店里,又碰上一回。自己出价也行,反正这物件的价码不像古玩那样,透明度还是挺高的。。。。。。



189章收保护费

189章收保护费

叶欢正与何静在那边商讨着价码,白洁坐在一旁瞅着那湖笔,轻轻的拈起一支,放在掌心瞅着。眼珠子一转,瞟见刚才那盒子里有一个商标著着天官的牌子,不解的向叶欢问道:“叶子,这不是王一品的湖笔吗,怎么是天官牌的?。。。。。。”。

“这你就外行了吧?。。。。。。”。

叶欢看他一眼,笑着道:“这王一品的湖笔叫做天官牌,其中还有个典故,你想不想听听?。。。。。。”。

“臭神气。。。。。。”。

白洁嘟起小嘴,“哼”了一声,赌气的道:“不说拉倒。。。。。。”。

“呵呵我说,我说,这样好了吧?。。。。。。”。

叶欢笑着道:“据说是清代乾隆年间,湖州城里有一位姓王的老笔工,每逢朝廷大比之年,他总要携带一批精制毛笔,随着考生们上京城,到考场或书生寓舍兜售。

1741年,一位考生买了他一支羊毫笔,书写得心应手,挥洒自如,竟中了头名状元。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京城,后来人们都把他卖的毛笔叫做“一品笔”,称他为王一品。王一品的毛笔因此而名扬四海,同时笔工在他的房顶上塑造了一尊“天官铜像”以作为标志,之后一直沿革至今,到现在所用的商标都为天官牌。。。。。。”。

白洁听到津津有味的道:“哦还有这故事。。。。。。”。

“老板,今天咱们哥俩又来了,你可别说又没银子啊。。。。。。”。

叶欢几个人正在店堂内聊得高兴的当下,门口走进两个穿着T恤衫,脚下随便的踢踏着夹角拖鞋的年青人,一进门先嬉皮笑脸的冲着何静说了两句。接着看见叶欢等人在和对方交易,呵呵一笑着道:“哎呦正好唉,有生意上门了,这下有银子给我们哥俩了。。。。。。”。

“妈妈,妈妈,这些大坏蛋又来了。。。。。。”。

之前叶欢两人进门的时候,过来招呼他们的小女孩一直在角落旁安静的写着作业。看见这两个年青人进门之后,吓得站起身,跑到何静身旁一叠声的叫嚷着。

两个年轻人都只是二十三四岁的年纪,看起来比叶欢还要稍大一点,其中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还贪婪的看了白洁一眼,之后又将目光锁定何静。

看了看何静身边那小女孩,这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居然得意的笑了笑,道:“小丫头片子,还真就是给你说对了,咱们就是大坏蛋,哈哈。。。。。。”。

何静拍了拍那依偎在自己身旁的小女孩肩膀,轻声安慰了几句,抬眼看了看那两人,皱着眉头道:“你们这收的什么保护费?三天两头的来的也太勤快了吧?我在这儿做生意,店铺又不能搬走,你们不能歇几天再来收钱?天天这样让我怎么做生意?。。。。。。”。

“唉唉何老板,你说的这叫什么话?。。。。。。”。

另外一个年青人轻声怪叫着道:“是你何老板欠着我们的银子,合计着我们来要钱还错了啊?你要是早点将银子给我们哥俩,我们至于这样三天两头的上门来催你嘛?你以为这大热天的我们不想在家里泡壶茶歇着啊?还有理了,是吧?甭废那么多话了,既然有银子,那就赶快拿来吧,咱们哥俩还要去下一家收钱呢。。。。。。”。

“人家这位客人刚看好物件,都还没有给我钱,我拿什么给你们呀,这么急着催,催命呐你们。。。。。。”。

何静满脸无奈的嘟囔了几句,用手继续安抚的轻轻摸着小女孩的秀。

“唉我说哥们,既然看好了物件,就赶快将银子付了吧。。。。。。”。

尖嘴猴腮的家伙迫不及待的居然向一旁站着的叶欢催道,登时将叶欢说了一愣。

叶欢在古玩市场里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知道社会上一些混子是做过这些事情的。不但是新开张的店面,包括老店铺,甚至不是古玩店,就算是旁边一些烟酒店,茶楼,廊等店面,他们都照旧收费,基本上是一个不丢下。

以往叶欢也是看见过这些人的,但今天来的这两个人,他记得以前在君子寺古玩市场中好象从来没有见过。而且对方谱还挺大,居然大刺刺的冲着自己这来买东西的客人叫嚷着赶快付钱,这也嚣张的有点离谱了。。。。。。

“我们付不付钱,与你有什么关系?付钱之后好让人家给你们钱是吧?想的美。。。。。。”。

叶欢还没有说话,站在一旁的白洁已经火辣辣的插上来连珠炮似得的说道。叶欢笑着看了看自己未来的老婆,这长腿悍妞的正义感一向是十分的强大,现在居然也是一付当仁不让的模样。

“唉小妞,你是吃了枪子了,还是怎么的?口气那么爆一个干嘛?。。。。。。”。

两个小混子先是被白洁说的愣怔了一下,接着反应过来之后,齐齐的瞪着白洁,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不知道是想占便宜,还是另有其他的想法,居然边骂着,边向白洁身边凑近,而且那手已经抬起来朝着对方指指点点起来。

“我说你们两个东西,收钱就来收钱,会说几句人话吗?。。。。。。”。

叶欢一直跟随着杨虎哥几个后面,坚持着锻炼自己的身体,对这两个小混子根本不在乎。别说侯群和王方平等人离这儿就不远,就他自己一个人,叶欢心里就没有怕过这两个小子。见对方朝着白洁嘴里不干不净的模样,他登时就火大了,口中立时还以颜色道。

“唉你小子想找死是不是?敢这样跟我们哥俩说话?。。。。。。”。

叶欢看这两个人骂骂咧咧的向自己身边凑了过来,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就这两个人,怕对方身后还有其他人,万一有什么危险,照顾不了白洁等人,转头对白洁道:“打电话给侯群和王方平他们,叫他们过来。。。。。。”。

他话还没有说完,那两个混子已经凑了上来。这些个在街面上混的小流氓,论到欺负人基本上个个都是好手。特别是象叶欢这样一个男人,身边带着一个美女的,他们最乐意欺负这种。

那个尖嘴猴腮的货色,自从进门之后就一直在肆无忌惮的打量白洁,就差没将口水滴下来了。这种小混子,平日里见到美女一般都是浑身酥,尽想着献媚的事儿。他老早就瞅着叶欢不顺眼了,这会儿他正好想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所以这家伙冲上来最为积极。

“噗通。。。。。。”。

何静看见那两个混子凶巴巴的冲了过来,正慌张的拉着小女孩闪避的时候,就听见身边传来一声巨响。她吓得脸色都白了一下,定睛一看,却正是那个尖嘴猴腮的小混子被叶欢一脚蹬到小腹,撞在了柜台上传来的声音。。。。。。

“等等,等等。。。。。。”。

另外一个小混子吓了一跳,看见叶欢一脸凶狠的逼了上来,他赶忙慌张的叫了起来。心里想道:这他**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小子?身手那么厉害?。。。。。。

原来刚才与他一起来的那尖嘴猴腮的同伙,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的模样,但在他们这些小伙子里算是相当能打的一个人,没想到被叶欢一抬脚就给撂趴在地上了。这些小混子很多都是欺软怕硬的家伙,看见自己同伙趴在地上脸色煞白的模样,还不知道伤的到底重不重,他当然是不敢和对方动手了。

“等什么?有什么废话,说。。。。。。”。

叶欢既然动手了,就故意装作凶巴巴的一付恶人模样,看着对面那家伙不耐烦的说道。他刚才与对方动手的时候,感觉特别轻松,躺在地上那家伙朝自己挥拳打来的时候,自己看着他那挥过来的拳头,就象电影中的慢动作似得,看的清楚无比。

他当时也没有对那家伙客气,叶欢看见那两个人都穿着夹角拖鞋,行动缓慢,干脆抬脚就朝着对方小腹猛蹬。他却没想到自己锻炼的这段时间,气力也长了不少,这一脚竟然威力颇大,将那家伙蹬的老远,又撞在柜台的边角,估计是磕碰在腰眼部位,疼得脸色都变的煞白的,到是好一付可怜巴巴的模样。

“兄,兄弟,你混哪里的?怎么称呼?咱们这井水不犯河水的,都是误会。。。。。。”。

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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