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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穿越:帝国的冷艳皇后-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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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方雾阔的领导下,东阳帝国逐步走向兴盛,四国从此和平安定,共同走向兴盛。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东仙山

东仙山,位于东阳帝国最东端,意为日出之山。
山如其名,东仙山的早上,山顶云雾缭绕,从山下仰望东仙山,整座大山就好像是身处云海之中一般,煞是美丽与神秘,婉如仙人所住的仙山一般,而随着太阳的东起,云雾被蒸发,山上便会下起细雨,一直洒向山下,所以,东仙山的早上,一般都会下一场蒙蒙的细雨。
细雨一直延绵至朝日上枝头,方才缓缓停下。
沐浴在阳光与细雨之中,那种感觉,便是犹如仙雨猝体一般,令人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基于东仙山的神奇与美丽,东方晨宵还在位的时候,便是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东仙山山顶之上,建了一座东仙宫,东仙宫落成以后,东方晨宵便是将东阳帝国的仙流长老与他的一众弟子,请上了东仙山。
这才有了东仙山山上的仙人一说。
而作为东阳帝国内的国教仙流一脉,东方雾阔上位之后,也是将其视作国家的精神支柱与国术,大力推重,并没有将其覆灭。
当然,作为国术,仙流一派,自是有着属于它的神秘色彩,就拿算师子那老头儿来说,仅是上东仙山学了半年不到,便是学成了八封算相之术,从他能够一眼看穿冷清这一点,就能够看得出来,这仙流一派,至少不会是庸流。
也就不奇怪,为何东方雾阔会将之视作神迹了。
从东阳帝国东都出发,徒步朝东仙山而去,大概要走上十天半个月,改用马车代步,可将路程缩短一周,快马加鞭的话,最快也得五天,这还不算上中途的休息时间。
相比较之下,一路马车悠悠而去,肯定是要比走路或者是快马加鞭,来的爽快与惬意多了。
所以,冷清带着听风与杜姐,离开了东都乱葬岗之后,便是买了马车,一路朝着东仙山挺进,冷清来东阳帝国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去东仙山。
当然,冷清去东仙山的理由也很简单,那便是,她要寻找到,能让她的肉体与灵魂,合二为一的方法,如若不然,那她冷清这辈子,就永远不能怀上孩子。
作为一个女人,不能为自己心爱的男人生孩子,这是冷清不能容忍的,冷清纵使再强,她也终究是一个女人,女人有女人的弱势,冷清的弱势,就在于她太心软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冷清受了家庭,爱情与友情的刺激。
让冷清将自己在二十一世纪做杀手时,养成的那种冷血的性格,完全的改变了。
但不管怎样,冷清就是冷清,她将要用她的这具身体,继续她未完成的道路,前面的路还长着,冷清不会就此止步。
也许,北辰宣代做梦也不会想到,正在他心灰意冷的在宣都之中,为冷清举办豪华的葬礼时,冷清三人,正一路惬意的朝着东阳东仙山而去。
要是北辰宣代知道的话,那他又会是什么反映呢?
硬要说起来,冷清真的是一个挺狠心的女人,为了固守心中的那份爱,冷清甚至是不想北辰宣代知道,她还活着。
而且,迫不得已之下,冷清居然用上了这样一招,不得不说,冷清的倔强,是北辰宣代不能想象的,也正是冷清的这份儿倔与坚韧,才成就了北峰帝国历史上传说中的伟大女人。
额!或许,用伟大的这个词来形容冷清,还有点儿不适合,那改一下吧!就称神奇吧!这样显得更贴切一点。
马车悠悠,就在宣都葬礼,持续的半个月之后,冷清三人,终于是来到了东仙山的山脚之下。
东仙山山脚之下,有着一座小城,名为东仙城,小城依山而建,多年来,受着东仙山香火的照顾,这不,凡是来东仙山救仙问道的,都是得来这小城里住宿,每天的人流量,可还真不是一般。
就光是这庞大的人流,都足以将一个小城的百姓养活,可想而知,这东仙山,有着多么大的名气。
来之前,冷清都还幻想着,这东仙山肯定是挺神奇,挺玄幻,可真正等冷清来了,冷清才发现,其实,站在山脚下抬头一看大山,大山之上光秃秃的,也跟普通的大山,没什么两样嘛!
冷清刹那间,心中多少感觉有些不靠谱,就是这样一座光秃秃的大山,就真的能够找到解决她身体与灵魂问题的仙人了?
冷清这般疑问,心里也有点儿着急了。
冷清三人到东仙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太阳都快落山了,这个时候,东仙山脚下的山道,也是给封了,不让人上山。
所以,没办法之下,冷清三人只得先在东仙城之中,找一间客栈住下,今晚暂且先歇上一晚上,只好等明天再和前来朝拜的众人,一起上山了。
客栈的房间之中,冷清坐立不安,没来之前,冷清巴不得座飞机,座火箭,一下就到了,可真要到了山脚下了,冷清还慌了。
要是上山之后,解决不了自己的大难题,那她冷清,又该何去何从呢?东仙山是冷清唯一的希望,如果这一丝希望都破灭了,那冷清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杜姐与听风,静静的座在桌边,两人的眼光,皆是不由自主的盯向窗边的冷清,不知道冷清为何出走之前,听风心里还有点儿不乐意,对冷清的态度,多少也有点儿抱怨,可是,当听风从杜姐的口中,得知了冷清此次前来的目的之后,听风心中只剩下的,全是叹息了。
都说,这天底下,不存在完美的女人,这话是真的没说错,冷清现在成了北峰帝国女人中的神话,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人看起来,都觉得是神人一般的完美女人,却是不能生孩子。
上天真是讽刺啊!
也难怪冷清要离家出走了,皇室有条不成文的规定,要是皇后三年不产子,那皇后就得被废掉,轻则贬为庶民,重则打入冷宫。
虽说,冷清不可能会被打入冷宫,可不可否认的是,她将会再度成为大家的笑柄,这一点,勿庸置疑。
身处在冷清这样的角度上,死去,对冷清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直到现在,听风才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在东阳乱葬岗,冷清会出此下策,去义讲庄找三具尸体,来假扮他们。
如果是你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你也会这样做的,一句话,将心比心吧!
两人看了一阵,杜姐瞪了听风一眼之后,听风才将目光收回来,浅尝了一口杯中茶水之后,听风才看着冷清背影,言道:“是你的,永远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再强求也没有用,明明是主子的,主子你却是要放手,将皇上白白送于袁炎,主子难道不觉得舍不得吗?”
冷清身体一怔,冷冷的脸上,泛起一丝悲伤,心中忐忑了好一阵之后,冷清才转身走回桌边座下,回听风道:“她都不要我了,我还在意他干什么?舍不得有什么用?我宁愿一个人,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不愿再回到那个令人窒息的皇宫了。”
杜姐伸手将冷清的小手握住,安蔚冷清道:“主子,你可能误会皇上了,其实,皇上还是很爱主子,很在乎主子的,只是说,可能皇上的表达方式,与主子心中所想的,不一样吧!”
听风猛的一拍桌子,大声喝道:“好吧!主子,别再装了,你就告诉听风实话吧!听风愿意一辈子跟着主子,可是,听风想要知道真相,主子不觉得,这种一直处在朦胧中的感觉,很令人感到……我现在就觉得,我们什么也不知道,而主子你,却像是一条身处浓雾的小船,任我们想看,也看不透啊!”
冷清笑了,听风这一叫,她才突勿的想起来了,其实,自己本不应该拉着听风与杜姐出来,而且,也不该让他们俩也跟着自己死去。
以听风的才能,足已成为一个国家的顶级人物,而以杜姐的姿色,也本该位居人上,过那种奢华生活,两人又何必跟着自己东奔西跑,吃苦受累呢?
这样想着,笑了一会儿,冷清才止住笑容,看着听风与杜姐,认真道:“我承认,是我太任性,托累了你们俩,明日,我上东仙山之后,你们便可回去北峰帝国,你可以继续做你的高官,你也可以继续过奢华的生活,你们都不用再陪着我吃苦受累了。”
杜姐吓一跳,连忙瞪着听风,骂道:“你看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杜姐这一骂,听风才心知自己失态,当下,听风便是连忙起身,跪倒在冷清身前,对冷清歉意道:“主子,听风并无这等意思,只是,听风想知道,为何主子不能生育,主子一定有很多事瞒着我们,我们就是想要听主子说实话啊!主子心里有事,可以说出来,与我们二人一起分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直憋在心里,我二人看着,心里也难受啊!”
听风一口气,将心中憋着的话说完,冷清冷冷的脸上,才有了一点点温暖,其实,蒙在鼓里这种事情,真的很令人感觉恼火。
对于杜姐与听风的感受,冷清很是有同感,这就好比,北辰宣代没有给她说过,他与袁炎的那段孽缘。
心中稍稍的冷静了一下之后,冷清才深吸一口气,做下决定,她要与听风和杜姐,说实话。
将听风从地上扶起来,冷清才看着二人道:“你们既然想要听实话,好,可以,我可以和你们说清楚,但是,还希望你们能替我保守秘密,否则,你二人不得好死,如何?能否做到?”
杜姐与听风对视一眼,过一会儿之后,两人才皆是点点头,异口同声发誓道:“我二人发誓,绝不将主子的事情,泄漏半句,如有违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两人发了誓,冷清这才坦言道:“其实,我这次离开,最大的目的,便是来东仙山,因为之前,从一个算命老者口中得知,自己魂非魂,肉非肉,所以,不能生育,来东仙山,是为了找寻,能让魂肉二者合一的方法,这便是我来东仙山的原因。”
“魂非魂,肉非肉?”
杜姐与听风,皱起了眉头,这种事情,他们二人倒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呢!何为魂非魂,何为肉非肉?
再者说了,就算是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存在,那试问,天底下能解决这种事情的人,又存于几何?
别说东仙山上有没有,就算是真有,恐怕要解决冷清这问题,那也非易事吧!
冷清点点头,遂解释道:“对,没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的这具身体的灵魂,不属于这具身体,而我的灵魂的身体,不属于灵魂,这样讲,你们就明白了吧?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我的身体里,不能有小孩。”
听风诧异的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摇摇头,这是懂了,还是不明白?
杜姐则是一脸的无知,显然,要他们俩人相信冷清的说法,短暂的时间内,可能性还是不大。
冷清一拍额头,无耐起来,无耐一阵,冷清才伸手抓过桌上的酒壶,并将酒壶内的酒水,到了少许在桌面上,然后,冷清抓起一旁放着的油灯,略一倾倒,对着桌上的一滩酒水,洒下了一粒火星。
火星与酒水一相碰触,便是崩的一声,整个燃烧起来。
杜姐与听风吓一跳,下意识闪向一边,冷清却是不以为意,而是指着酒水燃烧而起的淡蓝色火焰,问杜姐与听风道:“你们看,这火焰和油灯的火焰,有何不同?”
杜姐与听风想也不想,便是异口同声道:“一个是淡蓝色,一个是淡黄色啊!”
冷清点点头,追问道:“那你们可知道,为什么,两种火焰的颜色会不同?”
冷清这一问啊!完了,杜姐与听风是完全答不上来了,想想,听风可是煤城大才子啊!可这个问题嘛!他还真是没去研究过,两种火焰为什么会不同?
两人无知的摇摇头,冷清才向两人解释道:“好,我来告诉你们,油灯燃烧的灯油,要么是菜籽油,要么就是肉油,这类油被吸上灯芯之后,使灯芯的燃烧变得缓慢,燃烧的是附在灯芯外的油,这种燃烧,叫做间接燃烧,而作为燃烧物的,却是灯芯,所以,在燃烧时,油与灯芯产生混合差,本应该是黄色的火焰,便是变成了淡黄色。
而酒燃烧时的淡蓝色火焰,是因为,燃烧是的酒精,你们看,等酒里面的酒精燃烧外了,剩下的就是水了。”
听风与杜姐,听得目瞪口呆,冷清嘴里的酒精与什么混合差,听起来,就像是太上老君在讲天书一样,让俩人听得不知所谓。
愣了好半天之后,杜姐才傻傻的问了句:“为什么灯油燃烧的火焰,本该是黄色呢?”
冷清一摊手,笑道:“菜籽花是黄的吧?动物的肉ph值,总是黄色,所以,用它们榨出来的油,烧起来,不也得是黄色?”
完了,杜姐与听风,彻底傻了,完全不知所措了,冷清说这么多,究竟是要与二人表达些什么呢?
两人表情如此之疑惑,冷清才无耐大叫道:“难道,你们还不明白吗?我与你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而且,我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具身体,也本不属于我,这下,你们该听明白了吧?”
杜姐与听风,彻底呆在了原地,呆了好一阵之后,听风才屁股一歪,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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