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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霄的手瞬间停住,颤抖的声音从胸腔中传出来,“你,你说的是真的?”
“哧——”一股极为不满的雾气从嘴里喷了出来,熏得泉水里的小鱼瞬间没了踪影。
“我赤血从来不说谎,你很强,非常强,作为我的伙伴勉强够资格了。”
林霄歪了一下嘴,“扑通”一声抱住它的鸟头狠狠的用脸蹭道:“爽,太爽了,我也有自己的坐驾了,而且还是这么一头拉风的坐驾。”
赤血鸟极其人性化的打了一个趔趄,身体“嗖嗖嗖”的化成10米模样,一抖脊背说道:“用你的精血点在我的眉心,快。”
林霄一听,“噗”的一拳砸在自己的胸上,喷出一口血,用手擦了擦向赤血鸟的眉心点去。
赤血鸟似是极其嫌弃的样子,“你这副邋遢样可真够丢人的,赶紧去水里洗洗。”说着一抖羽毛,林霄“呀”了一声被甩了出去。
就在落水的一瞬间,两道光圈慢慢的分别罩在林霄与赤血鸟的身上,上空两道虚影似是冥冥中有了些许牵绊。
林霄明显的感觉到身体里似乎多了什么。
“擦,臭小子,你这里还有别人?”
林霄一愣,慢慢内视进神识中,只见妖月一身白衣臭屁的卧在地上看着什么书,旁边一只小白鸟站在他的面前极其郁闷的骂道。
“额,这,这是我的朋友,妖月。”
“妖月,这个你认识,赤血。”
妖月十分傲慢的抬眼瞄了一下,“哦!”
赤血鸟气的立刻跳起来,冲过来就要扇妖月,林霄抚额痛苦道:“哎呀,把这事忘了。”
似是不知道偏帮哪头,林霄从神识中退了出来,举头望去,只见无数只赤羽鸟向精灵部落的方向飞去,心中暗暗一拍大腿,“哎呀,糟糕,今天就是第10日,与蒙巴的赌约恐怕要晚了。”
第22章 杀回精灵部落
林霄“唰”的一声从水里跳了出来,全身的真气慢慢透出体外,衣服慢慢蒸干,“啾”的一个响亮的口哨声划过,赤血瞬间站在泉边,闷闷的骂道:“打个p口哨,正和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家伙打架,就被你打断了。”
“你俩晚点再打吧,我得先回精灵部落。”说完抄起落在泉边的那窝小家伙,捧在怀中。
赤血鸟“哧”的一声喷出一口热气,带着林霄“嗖”的一声直冲云宵,在路过那道熟悉的悬崖边,两只赤羽鸟一红一蓝正啾啾的呼唤着,似乎刚刚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
林霄顺手将鸟窝放回原处,朝着五只小家伙摆了摆手。
“啾啾啾啾!”小家伙们拼命的朝着林霄啼鸣,似在恋恋不舍,两只大鸟激动的啾啾直叫,欢欣的拍打着双翅,以示感谢。
林霄收回目光,坐在赤血鸟背上,似乎只是几个呼吸间,就看到那棵极富神秘的撒母神树,下面围了许多人,中间的丽莎焦急却茫然的望着这边。
“他来了,他来了。”随着丽莎的一声呼喊,人群“呼啦”一声从两侧分开,林霄从赤血鸟上跳了下来,慢慢的走到丽莎面前,微微一笑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丽莎眼含泪光,唇边扯出一抹笑容,惊得周围的人满脸的不可置信,蒙巴看着更为刺眼,恨不得立刻将林霄千刀万剐了。
“哼,你还真有这个胆量回来,我以为你害怕不敌早就逃跑了呢。”
林霄微微一笑,“废话少说,我赢了不许你再踏近丽莎5米范围,永远不许你再打她的主意,并且亲口告诉大家上次的事情到底是不是你主使的。”
蒙巴微微一凛,狠戾之气自身上涌了起来,结实的胳膊和线条绷的紧紧的,一瞬不瞬的盯着林霄的眼睛说道:“好,不过,若是你输了,不仅要滚出潘星,我还要你身体里全部的那种能量,你们管它叫舍利子,对吗?”
林霄瞳孔微缩,闪过一丝诧异,“我以为你会要我的命,想不到你要的是这个,倒是叫我意外。”
蒙巴冷冷一笑,一个响指将自己的赤羽鸟招来,跳了上去,笑道:“那只就是你的赤羽鸟,呵呵,从来都没见过,这小的个头,输了可不要哭鼻子哦。”
林霄回身瞅了一眼赤血,缩小了的赤血的确不起眼,通体雪白无一丝杂色,但身量却较蒙巴的赤羽鸟小了10多米。
林霄微微一笑,跳上赤血鸟,接过丽莎递过来的激光弩,柔声嘱咐道:“等着我的好消息。”
“嗯!”
一白一红瞬间飞上天空,周围的精灵人赶紧呼唤自己的赤羽鸟跳上鸟背,跟着飞了出去。
“快看啊,蒙巴首领已经成功的猎杀了一只苍鸠。”
苍鸠,一种肉食禽类,以捕食弱小的飞禽为主要食物,毫无灵智,破坏性却极强,每每到换季时,都会看到它集体飞出,对赤羽鸟的鸟蛋大肆捕食,是精灵一族最为痛恨的一类鸟,也是赤羽鸟的天敌。
“两只、三只,四只……”
“蒙巴首领好厉害。”
林霄这边似是无人关注,突然一声大叫响起,“天啊,我看到了什么?”
“怎么了怎么了?”
“前面飞的那个是不是姓林的家伙?”
“是啊,乘白鸟的那个。”
“他手里竟然有二十只苍鸠,快看,还在增加。”
只见林霄稳稳的坐在赤血鸟身上,手中的激光弩就像流星小箭“噗噗噗噗”的不停急射,几乎他身边的所有苍鸠都没有逃出他的魔爪。
苍鸠这种鸟虽然体积不大,可攻击性非常强,而且速度飞快,绝不亚于赤羽鸟,只因为通灵气,被人们所不喜,要说速度还是非常惊人。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随着精灵族的壮士们激动的大叫,蒙巴终于开始注意到林霄这边的动静,只见他每射一箭,光一般冲了过去接住一只,再射一击,再接。
天空中只留下白色的影子,箭箭命中,速度奇快。
“那只鸟的速度怎么那么快,我感觉比高等的赤羽鸟速度还快。”
“是啊,我也感觉到了,蒙巴首领的赤羽鸟也快,可似乎并没有它快。”
蒙巴眼看着林霄的背囊下拴着整整齐的苍鸠,快有百十来只,心下大急。
寒光一闪,眼神中迸发出一股狠辣的味道,对着林霄这边急速飞来。
“小子,那家伙冲着你飞来了。”
林霄听到赤血的提醒,抿嘴一笑,暗道:“来的正好,定叫他狗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哈哈哈哈哈,你这小子倒还有趣,看来有个伴也不赖。”赤血高啼一声,眼看着红色的身影向自己撞来,“嗖”的一声升至万米,向下急扎。
“蠢货,敢和老子比速度,你死定了。”
“戳”的一声,赤血鸟瞬间飞抵蒙巴的头顶,对着他的脑袋就是狠狠一戳。
蒙巴大叫一声,捂着血流如柱的脑袋,哇哇骂道:“林霄,你竟然指使你的鸟啄我,你犯规,你犯规。”
林霄笑了笑,神识道:“没想到你还真挺狠。”
蒙巴抹了一巴脸上的血,露出狰狞的表情对着高空狠狠咒骂,“林霄,有种咱们比一比,看谁的射击更精准。”
林霄冷冷一笑,张开激光弩,对着蒙巴,而蒙巴也张开激光弩对着林霄。
“嗖!”
“嗖!”两箭,林霄与蒙巴同时松开手,蒙巴的激光箭瞬间向赤血鸟的眼睛飙去。
而林霄的箭轻轻的擦过蒙巴的耳朵,“噗”的一声,箭尖带着蒙巴被削掉的一只耳只狠狠的扎在对面的石崖上。
“啊啊啊啊!”蒙巴痛苦的大喊大叫,四周传来倒吸气声。
蒙巴心中暗笑,“哼,一只耳朵换你一条人命,我赚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支射向赤血鸟眼睛的激光箭会失去目标。赤血鸟突然身体变大,足有百米,激光箭如一根小小的火柴,“叮”的一声敲在它硕大的身躯上,连针眼都没留下一个。
“卧操,你这一身毛挺扛射啊。”林霄没想到赤血鸟的防御如此变态,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哼,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了,偷着乐吧,遇到我,你算是捡到宝了。”
“哈哈哈哈哈!”一人一鸟在空中上下翻飞,看得众人眼花缭乱,再观蒙巴这边均心里暗暗鄙视起来。
“平时看蒙巴首领很是光明磊落,想不到竟然想射杀人家的坐骑,那不等于要了人家的命?”
“哎呀,你看不出来吗?他天空射击比输了,这是要下杀手,否则怎么中途要改比什么骑射精准度。”
……
蒙巴一脸灰白的看着眼前的白色小鸟慢慢变大,射出去的激光弩就像挠痒痒一样,对人家一点威胁也没有,不知谁高喊了一句,“这,这不是赤羽鸟,这是神鸟赤血。”
“什么?”
丽莎远远的骑在鸟背上,看着那只通体雪白,足有百米的大鸟,惊得大张着嘴巴喃喃道:“是真的,是真的,他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那是全潘星唯一的神级飞鸟--赤血。”
“林霄,你赢了。”丽莎激动的策鸟飞了过去,眼看着佳人向自己飞来,林霄的心“唰”的一下变得好软。
突然,一道极光对着丽莎的后心射来,当林霄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太迟。
“啊啊!”痛苦的喊叫声却并未从丽莎嘴里发出,蒙巴捂着被射中的一只眼睛,狠狠的向上看去,只见两个男子站在赤羽鸟上,冷冷的说道:“蒙巴,枉我们兄弟俩替你背黑祸,你竟丧心病狂到这个程度。”
“我们知道你喜欢丽莎,她与咱们从小青梅竹巴一起长大,不仅是你,我们也很喜欢她。可我们知道配不上她,以为整个精灵一族,只有你是真正的勇士,才配得起咱们精灵一族最美的女孩,想不到你的心这么黑,对朋友不义,对喜欢的女人不忠,你简直枉为精灵一族。”
神婆这时也飞了过来,拍了拍二人的肩膀,“做的好,将他带回来交给撒母神树去惩罚。”
两个男子点了点头,迅速的向精灵部落飞去。
“伟大的撒母神树啊,请您洗涤罪人蒙巴肮脏的灵魂,判他有罪。”
撒母神树的树枝“嗖嗖嗖嗖”的伸了出来,紧紧的缠上蒙巴的腰际,将他捆在树干上,无数个星星点点的辉光自树干上升起,将精灵一族照的雪亮。
神婆围着撒母神树一圈一圈的走着,嘴里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不一会只见蒙巴痛苦的双眼慢慢合上,似乎睡着了。
林霄隐约看到一缕亮光从蒙巴的身上升起,直升天际。
“撒母神树已经带走了蒙巴,将他的灵魂放逐太空,肉体留在生他养他的故乡,我们要深深的记住,精灵一族不允许叛徒,更不允许邪恶之人存活。”
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所有的精灵族人高高的扬起双臂,虔诚的跪在撒母神树前,不停的跪拜,再跪拜。
远处的一只邪恶的眼睛向这边瞄来,丑陋的土灰色触须“唰”的一下收拢起来,与周围的树叶连成一色。
第23章 求婚受阻
日子过得很快,一晃,林霄在精灵一族住了一个多月了,与丽莎的感情日渐升温。
“林,我这样扎头发好看不好看?”
林霄看着丽莎侧着身体,歪着头,手指不停的穿梭在头发里,不一会就将齐腰的头发辫成一股,轻轻的垂在脑后。
林霄笑了笑,随手将身边的一朵小野花摘下来,金黄色的花瓣,上面沾着洁白的露珠,轻柔的插在她的耳侧,衬得丽莎的小脸格外的娇艳欲滴。
“丽莎!”
林霄突然轻叫了一声,引得对面的女孩从湖边的镜子上回过头,单手掩嘴,看着林霄慢慢的单膝跪地,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只花草编织的王冠,上面各色小花星星点点,缀的满满的,深情的望着她。
“林,你这是?”
林霄笑了,慢慢的站了起来,将手中的花环桂冠轻轻的戴在丽莎的头上,手里又变出一支戒指,上面是那日捕猎的兽王之晶,在月光的照耀下,像一颗猫眼儿闪烁其华,无人争锋。
所有的精灵族人围了过来,看着林霄变戏法一样的往外掏着东西,没有一样不稀奇,没有一种不珍贵。
“哗——”周围的精灵族女孩无不羡慕的看着丽莎,有的已经忍不住小声的夸赞起来。
“贝瑞,你看丽莎手里的那枚戒指,好大一颗哦,是什么兽晶宝石啊,那么亮。”
“是啊,是啊,看那花环,天啊,那是芙蓉草、那是艳阳花,瞧,快瞧,那上面还有一株灵草。”
“在哪儿在哪儿?”
“就在丽莎王冠的最中央啊,那棵是什么草,怎么颜色那么好看,你们有没有发现,丽莎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