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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极品侦探-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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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简直太对了!”他晃了晃缰绳,马就跑了起来。知秋机械地捡起他的帽子,站在那里来来回回地挤帽顶,装做漫不经心地盯着那飞奔的身影。

    “让我来,社长。”

    陈轩霖伸手过来要拿帽子。他吓了一跳,然后把帽子递给他。陈轩霖把剩下的燕麦晃出来,小心拍打着帽子里外的灰,又把它整理成完好的形状。

    “骑起来很顺手,”夏想回来了,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在路上也许一个小时能跑九公里——在沙滩上,蹚着浅水的话,或许八公里。我真想——老天啊!我多想——骑着它到平铁那儿去啊。不过最好还是别去了,我们这么干不正当。”

    他把缰绳取下来,在马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把它送走了。

    “这看起来挺合理,”他嘀咕着,“但却不成立。不可能成立。你看,假设是马洪,他到这里来露营;有证据显示他来这儿之前就对这个地方了如指掌了,当然也会知道夏天的时候马将被放养在这片草地上。他和林克约好两点钟在平铁见面——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设计的,但他就是做到了。在一点半的时候,他从餐厅出来,回到这里,牵着这匹小母马去海滩。我们看到了,他就是在那里撒下燕麦,引诱马过来的,也看到了他为了让马通过篱笆上搞出来的豁口。他顺着水的边缘一直跑,所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他把马拴在早已钉在礁石下的环上,他把林克杀了然后匆忙骑马回来。在穿过老白房子下面的粗糙鹅卵石带的时候,小母马跑掉了一只铁掌。这对他没有影响,只是这样马就有点瘸了,会减慢他的速度。等他回来的时候,没有亲自把马送回去,而是让它自己跑。就这样,看起来就像它自己从草地上跑出去似的,而篱笆上的豁口也很容易解释,瘸腿、铁掌——如果有任何人会发现的话——也同样可以解释。还有,如果有人发现这匹马,它满身大汗而且身上都被晒黑了,这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他大概在三点的时候回来,正好可以及时去修车厂拿他的车,之后的某个时间再把缰绳烧了。这个故事听起来很有说服力,很干净利落,但都是错的。”

    “为什么?”

    “只有一个原因,时间太紧了。他在一点半的时候离开饭店,在那之后,他必须得回到这里,捉到马,奔跑四个半公里的路。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假设他一个小时最多跑八公里,但你两点的时候就听到叫声了。你能肯定你的表是准的吗?”

    “绝对准。等我到村庄的时候,和宾馆的钟比较过;准得很,那宾馆的钟——”

    “我明白了,到处都一样。”

    “比这个更权威;我当时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

    “厉害的社长。”

    “假设他在去餐厅之前就已经捉好了马——拴在篱笆上,或是诸如此类的?”

    “或许,但如果那些关卡的居民说得没错的话,他并不是从那里去的餐厅,他是从村庄那边开车过来的。而且就算我们这么假设,他还是需要有一小时九公里的速度才能在两点钟及时赶到平铁。我想他是做不到的——不过当然了,如果他狠狠抽打这可怜的家伙的话,还是有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我真想骑马过去试试。”

    “但我听到的叫声有可能根本不是叫声,我当时以为是只海鸥,你知道,有可能真的是海鸥呢。我大概用了五分钟把我的东西收拾好,才出来看到平铁的。你可以把死亡时间改到两点零五分,我觉得,如果你必须得这么做的话。”

    “好啊。但这一切还是几乎不可能。你看,你到那儿的时间最迟不过两点十分吧。那凶手去哪里了?”

    “在礁石的裂缝里。哦,哈——但没有马。我明白了。那里不可能再容下一匹马的。太气人了!如果我们把谋杀时间定得太靠前,那他就没有办法及时赶过来,如果我们定得太靠后,他又没有办法脱身。真是该死。”

    “是啊,而且我们也不可能把谋杀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两点钟之前,因为血液凝固的状态。把马速和血液凝固状态以及叫声这三者联系起来,两点钟是发生谋杀最早的时间上限了,也是从整体上来说最有可能的。好,你最迟是在两点零五分的时候出来的。就算——这是很不可能的——杀人凶手全速疾奔过来,一秒钟都没有耽搁,神速地把林克喉咙割开,然后再假设他能——这更加不可能了——在水中奔跑直到一小时十公里的速度。那么两点零五分的时候他也只是在回城上走了一公里。但今天下午我们已经证明了,从平铁那里向关卡的方向看去,视线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公里半。如果他当时在那儿,你不可能看不见,是不是?会不会是直到你发现尸体的时候,才开始真正向四周看?”

    “的确,但我当时感觉活跃得很。如果谋杀发生的时间确实是在我被惊醒的两点钟,那我不可能听不见一匹马在沙滩上飞奔。那会把一排水都激起来,是不是?”

    “肯定会。‘踏过,踏过,在他们奔跑的路上踏过,飞溅,飞溅,在海边的浪花中飞溅。’这不可能,社长,不可能。而且那匹马在不久之前还经过那片海滩,如果这也没听到的话我就把我的帽子吃掉。呃?谢谢你,陈轩霖。”

    陈轩霖很严肃地把帽子递给他,他接了过来。

    “但礁石上又有吊环,这不可能是偶然发生的。马一定被带到那儿去过,但什么时候、为什么要带到那儿去就是一个谜了。没关系,让我们来检查一下推测的正确性。”

第五十六章 受害者

    他们离开了那片草地,从老乔小路向上走。

    “我们不开车去,”夏想说,“就一边嚼着稻草,一边悠闲地逛过去。远方应该就是村里的草坪,你曾说过,在那里的一颗栗子树下,有村里的铁匠工坊。但愿那个铁匠现在还在工作。铁匠和电钻工一样,本来就是让人观赏。”

    铁匠在工作。当他们穿过草坪的时候,锤子欢快的叮当声充斥着他们的耳朵,阳光照进敞开的门里。

    知秋和夏想懒洋洋地走过去,马掌在夏想的手上摇晃着。

    “下午好。”

    “下午好。”

    “天气不错啊。”

    “哈!”

    那个家伙把夏想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确定他是个文明人,不是什么没事找事的笨蛋。他把肩膀靠在门柱上,开始思考。

    大概五分钟后,夏想认为那人已经完成了进一步的判断。他把头偏向铁砧说:“活没有以前那么多了吧。”

    “是啊!”那人说。

    铁匠把铁掌从铁砧上拿下来,把它放进熔炉里再加热。他一定听到了这句话,因为他向门边瞥了一眼。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继续把精力放在铸造时的吼声里。

    现在,铁掌又被放在了铁砧上,那个人又换了一只肩膀靠着门,把他的帽子向后推了推,抓了抓头,把帽子又放正,完全符合礼貌地打了个响指。他把自己的手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给马鼓了鼓劲。

    然后是沉默,只有锤头的叮当声穿插其间,直到夏想开口说:“如果按照这个速度,你会把干草及时弄完的。”

    “是啊!”那个人满意地说。

    铁匠用钳子把铁掌夹起来,又放在火上,用他的皮围裙擦着额头,开始说话了。又胖又矮的他有些啰嗦地回到倒数第二个话题上。

    “我还记得,”他说,“当时这儿还没有这么多汽车,只有古吉祥有一辆——那是哪一年,阿三?”

    “一九九五年。”

    “是的!”

    沉默,大家都在深思。

    然后夏想说:“我还记得父亲养几十匹马的时候,当然,那还不算他的农场里的。”

    “哈!”铁匠说,“那肯定是个特别大的地方了。”

    “是啊,那个地方很大。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去铁匠铺看他们钉马掌是很令人激动的事呢。”

    “是啊!”

    “所以我对马掌还是有点了解的。刚才我和我们社长在沙滩上捡到了这个——现在可不像以前了,能找到这种东西可不容易。”

    他晃着手里的铁掌。

    “右前腿,”他若无其事地加了几句,“品种不错的小马,把它的铁掌给踢掉了,跛着这只脚跑了不少路——对不对?”

    铁匠用他的大手接过马掌,先是很礼貌地用围裙把它擦了擦。“哈,”他说,“太对了。小母马是陈太忠的,我知道。”

    “是你打的?”

    “当然是了。”

    “哈!”

    “也没能穿多久。”

    “没。”铁匠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很细心地擦了擦那块铁,“阿三,陈太忠哪天发现他的小母马马掌掉了?”

    阿三似乎是在做一道复杂的数学计算题,然后回答说:“星期五,星期五早上。”

    “哈!的确是。”

    铁匠靠着他的铁锤,想了想。接下来的故事他说得很慢。他并没有提供很多信息,但却肯定了夏想的推论。

    夏季那几个月,农场主陈太忠总是把马圈养在那块草地上。不,他从来都不割那块草地,因为(什么农场或者植物学上的细节,知秋没能听明白)。不,陈太忠并不经常到那儿去,不,他的帮工也不过去,因为这块草地和他别的土地离得很远(接着一段很长的历史细节,介绍那一带的土地分配,知秋完全听不懂)。不过他们不需要去喂马,也不去给马供应水,因为那里有条溪流(一大堆解释,还掺杂着辩驳,阿三反驳说,那条溪流最先是在他的祖父那个年代开始存在的),星期五早晨看到那只小母马乱跑的不是陈太忠,是别人家的小孩子,他过来告诉阿三的叔叔阿二,然后另外一个人一起把它逮住了,当时它瘸得很厉害,陈太忠早就应该把那个豁口补好。

    在那之后,两个探索者回到了村庄,得知尸体还没有找到,不过顾鹏飞警长说他已经知道了尸体可能出现的地方。接着是晚饭,然后去入睡了。

    出于对自己自封职责的忠诚,第二天早晨知秋去找了潘晓雯。把蒋天生撇到一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作为一个深情的儿子,他似乎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和母亲牢牢拴在一起。知秋灵机一动,提议说要跟潘晓雯去试试辉煌大酒店的桑拿浴。这一招把亨利死死将住了,他没再打扰他们,嘟囔着说自己可以去剪个头发。

    当他们两个人在桑拿浴室放松自己的时候,潘晓雯的话匣子很容易被打开。知秋只需要一点点谈话技巧,避免露出审讯的样子。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不可能有比她更无辜的受害者,事实也证明了知秋的推断。

    潘晓雯是一个富有商人的独生女,父亲留下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给她。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母就离她远去了。她住在一个小镇上,被一个姑妈养大。有个人向她求婚,他是一个富有的人,拥有可观的房产和财产。十八岁的时候,没领结婚证,她和他结婚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摆脱她的姑妈。那个刻板的女人并没有反对这门婚事——尽管那人不是最佳的选择,她的反对也是合理的——但她在此事上展现了出众的商业头脑,坚持让她的侄女把财产好好保管起来,绝不让他触及。公正地说,他对那些财产并没有贪心。他似乎是个诚实、很清醒也很勤勉的男人,勤勤恳恳地料理自己的生意,并做得很好。据知秋所知,除了在婚姻生活上不怎么浪漫之外,他几乎没有别的缺点。

    蒋天生是那段婚姻带来的唯一的孩子,从他出生开始,他们就决定要他追随父业。

第五十七章 遗嘱

    老蒋在这件事上采取的态度很是刻板老套。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在悠闲中长大,或者忘了人生正当的目标。他是个富人的儿子,那他也应该是个富人。尽管潘晓雯最后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想法也许是对的。蒋天生对其他任何事都愚蠢,只有在空旷的农地上才能显示出一点灵气;问题在于即使他在这方面有点才能,他也不专心去做,却更喜欢追逐姑娘们或者是赌博,把他的活都丢给父亲或者其他的员工来干。在老蒋去世之前,蒋天生和他的母亲之间已经有一些矛盾了,后来则变得更加不可调和。

    老蒋死的时候蒋天生二十五岁。父亲把所有的房产、土地和财产都留给了儿子,他知道妻子也会同意他这样做的。显而易见,蒋天生的管理让农场开始江河日下。本来农场主的日子就越来越不好过,想让作物繁茂的话,就越来越需要管理人的监督;但蒋天生施加的监督和管理却越来越少。比如在育马这一项上,因为购买时判断力的不足以及繁育方法的不当,结果并不好。这个时候,潘晓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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