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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时代的爱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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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脑,本来又要跟人厮杀一番,出出胸中这口恶气的,可是右下角的QQ图像闪个不停。打开一看,却是那个叫*的网友。她留言说:好好无聊哦,你在不在呀,陪我说说话儿。

  这个人是半月前主动加我为好友的。刚开始看到这个网名,我心里很烦。自从在“我猜”里看到吴宗宪把人的肛门比喻成*后,我就对这个词儿过敏了,甚至连*茶都不敢喝了。不过我这人就是心软,只得硬着头皮问她为什么要在僧多粥少的男同胞当中选择加我为好友,她的理由是喜欢诗歌,而且看到我的个性签名比较欣赏,就加了。我的个性签名是顾城那首著名的短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我就问她为什么取这个俗不可耐的网名,她发了个羞涩的表情,说: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黄花就是*哦。

  涂弄诗词来附庸风雅是我以前的毛病,虽然现在想想臊得慌,但对那些不知悔改仍然喜欢诗词的人,我还是颇有好感的。这就像我们看到扑火的飞蛾,虽然会悲哀它们的愚蠢,但对它们的勇气却不得不佩服一下下。因此,我就同意加*为好友了。

  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跟*聊得不多,也就三五次吧。每次都是她在讲故事,讲一些情感的体验,然后请我帮她分析分析。

  她说她半年前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她的男友高大帅气,年轻有为,是某区人事局的副局长,有房有车,父母一个在石化公司当老总,一个在重点高中任教。他们的关系曾经跟世间所有的爱情一样,经历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甚至都开始着手置办婚事了。可是有一天,上班的她因为回家找一份资料,打开房门,却意外地发现男友居然跟一个陌生的女人躺在床上*。她说她当时就吐了,吐得一塌糊涂,然后就坚决地提出分手。事后,她的男友好说歹说,甚至跪在她的面前痛哭流涕,狠狠地抽打自己的脸蛋,都动摇不了她要分手的决心。当天她就从男友的住处搬了出来,搬到她弟弟那儿。可是那男人天天在那楼下等她,只要她一出现,他不是笑眯眯的从车里捧出一束玫瑰,就是苦着脸请求她放他一马,甚至不惜骂自己是猪狗不如的畜牲。可是她始终不肯原谅他,最后为了摆脱纠缠,她不仅调动了工作,而且偷偷的跑到另一个区去租房住了。

  每次*跟我讲起这些事情,总会询问我对她的做法持有什么看法。

  我就跟她说:在这个讲究物质的时代,像你这样注重内心感受的女孩已经不多了。在男友条件如此优越的前提下,如果发生了此类事情,我相信大多数的女孩都会采取姑息态度的。

  她对我的理解表示了感谢,同时也经常流露出些许伤感和迷惘。恰好我也刚刚跟燕姿掰了,因此我们大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聊得甚是投机。不过,我在家玩电脑一般是打游戏、下象棋,或者在论坛潜水,很少在QQ上跟人聊天的,因此我们联系的次数不是很多。

  那天晚上,*说她无聊得紧,想好好跟我聊聊。我当时因为桃花夜不归宿,心里也很压抑,因此也就一边喝着罐装啤酒,一边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将起来。

  火花是擦出来的,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我和*刚开始东一鎯头西一棒子的,但很快就渐入佳境了。借着酒意,我问她:有没有玉照啊,发两张欣赏一下。

  她说有的有的,很快就上传了两张照片。只见她肤白肉嫩,瘦骨嶙峋,好大一朵莫道不消魂的*。还别说,长得真有几分姿色。观摩了半天,我发送了一个流着口水的表情,心猿意马地说:真想抚摸三下。

  她呆了一会,说:你在海淀吧,明天我要过那边办事,告诉我地址,我找你喝杯茶。

  见我半天没反应,她又翻着白眼很傲慢地问:怎么,怕了?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我把心一横,将键盘敲得山响:这个社会谁怕谁啊!你定个具体的时间,咱们明天海淀剧院见。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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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39)
*定的时间是次日上午10点钟。我不得不承认,她定的这个时间还真不错,因为没聊几句就可以共进午餐,让我出血了。我以前到别人那里蹭饭一般也这个时间段,如果8、9点钟就去,一个因素是人家很可能还在睡懒觉,你去了徒增人厌——我有一次这个时间去拜访一个懒虫,结果他睁开惺忪睡眼,抄起床底的拖鞋就朝我砸将过来,差点让我夺门而逃——另一因素是时间拉得太长,把话说没了会造成气氛的尴尬,俗话说冷场是也;如果11点以后去拜访,还没来得及寒暄几句,就已经是午饭时分了,那样一来,你蹭饭的野心也太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脸上恐怕就会挂不住。

  那天早上,为了去跟*见面,我很早就醒了过来。激动啊,我已经很久没跟网友见面了。在我有限的网络生涯里,我跟网友见面的次数也非常有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次应该是第三次吧。

  前两次都是在大学里,如今说起来还真有点丢人呢。那时我还没跟燕姿谈恋爱,又是整天无所事事饱暖思*的岁月,因此我也跟那些荷尔蒙乱飞的混蛋一样,整天虎视眈眈的扑在网上。从聊天室到QQ,只要逮住顺眼的MM,就一头扎进去开始胡天胡地的乱侃。那年冬天吧,我用网名“大漠孤烟”折服了一个叫“我是女生”姑娘。她说她是师大的学生,她承认自己被我那*而不失儒雅的谈吐、胡扯而不失渊博的学问深深打动,并且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我。终于有一天,她要求见面,地点选在师大南门的“学子餐厅”。同时,她还很善解人意地提醒我,如果想点菜的话,一定要遵循两个“不要”的原则,第一不要太多,第二不要太贵。我当时被感动得直想仰天大哭,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像这样好的女孩真是打着灯笼也不好找啊!可是,当我衣冠楚楚坐在那家餐厅,并且点了满满一桌菜后,左等右等却不见“我是女生”的到来。正在烦躁,餐厅的木门被粗暴地推开了,涌进五六条彪形大汉,马蜂一样飞到我的桌子上,纷纷舞起筷子向盘中之餐叉去。等我反应过来,真是肝胆欲裂,他们居然是老梁、祝飞这些我们班上的王八蛋!那个“我是女生”,只是他们用来忽悠我的网名,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这样崇拜我、迷恋我的女孩——如果有的话,估计也还没出生吧。

  第一次是被骗,第二次虽然没有被骗,但感觉也非常不爽,至今还是网事不堪回首。她的网名我已经记不住了,反正是当初聊天的时候她给人一副玲珑剔透、小鸟依人的感觉,等到见了面,居然是个大块头,腰比水桶还要粗上两圈。我当场就牙疼了,支支吾吾的敷衍两句,在她将手臂深情款款伸过来想挽住我的时候,我借口钱包掉在什么什么地方,转过身就抱头鼠窜了。跑出老远,偷偷的回头望去,只见她抬手往脸上抹,似乎在擦眼泪。我当时也有些黯然,感觉自己有点过分了。可是,有些事你可以做个顺水人情,有些事你必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觉。何况,我喜欢吃瘦肉,讨厌吃肥肉,这仅仅跟我个人口味有关,而跟它们本身的优劣无关。事实上,据说肥肉的营养价值更高,还可以补脑,可是我就不爱吃,这是勉强不来的。

  杂七杂八想了这许多,看看时间,还有1个小时就要到10点了。我穿戴整齐,便要出门,却见窗外纷纷扬扬的筛下无数的雨丝,竟然下起雨来了。

  当我撑着雨伞出现在海淀剧院的广场上,看着秋雨绵绵中的行人车辆,想着自己在等一个还算漂亮的陌生女孩时,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浪漫情怀。因为,我心里想的不是那个*,而是要人命的桃花!我在想,如果稍后出现在我面前的是桃花,我一定会扔掉雨伞,握住她的手,带着她在这缤纷的秋雨中奔跑……

  我后来逮着一个机会,把我在海淀剧场等人时的旖旎念头告诉了桃花,满以为她会感动一下的,没想到她瞪着眼就呵斥我:你有病吧!雨伞不用花钱买吗?再说了,如果感冒了怎么办,拉肚子了怎么办?你想过后果没有!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题。就说我在广场上等着跟*见面,可是等了半个多小时,都10点过一刻了,那*还是没有出现。我正要破口大骂,接到她的一个电话,说因为天气变冷,她正在当代商城南侧的星巴克咖啡厅里坐着呢,让我赶快过去。

  挂掉电话后,虽然有点郁闷,但想了想,这还算好的,如果让你赶到贵宾楼饭店跟她见面,那就更叫人难受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那样咱完全可以不去,也不能闭着眼就往火坑里跳是不是;就算要跳,咱也得看人,如果是桃花,别说贵宾楼饭店,就是荒山野地的茅坑我也会闭眼往下跳——成本低呀。

  我打车赶到当代,才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跟在QQ上描述的一样,她穿着蓝色的胸前百褶T恤,外面罩着一件印着碎花的小西服,显得异常干练。

  她的目光也向我迎了过来,修长而单薄的身子从橘黄色的沙发上欠了欠,笑着跟我打招呼。她看起来似乎比照片上还要漂亮一些,虽然没有那种扑面而来的华丽,但另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清秀。

  我们要了一杯拿铁咖啡,一杯热牛奶,一杯花茶,一份意式奶酪蛋糕。两个人边喝边聊,刚开始彼此都有点拘束,后来总算放开了,我的话常常能把她逗得像小母鸡那样咯咯直笑。

  聊天其实跟喝酒一样,最讲究的是对象。如果你跟一个赏心悦的人聊天,就算你平时是个三记闷棍砸不出一个闷屁的人,你也会侃侃而谈的;相反,要是那人面目可憎,就算你平时口若悬河,恐怕也会大河上下顿失滔滔。这个道理之所以跟喝酒一样,是因为如果你跟那种拿着酒瓶狂吹浑不怕死的人喝酒,酒量也会见长;如果那人动不动捂着酒杯装逼说不喝不喝,酒量则会明显降低。

  正在和*相谈甚欢,我的目光忽然莫名其妙地往窗外瞥了一眼,发现似乎有人往我们这边凝视。当我定眼看去,那人却转过身去,看不清面目,只看到那是个撑着蓝格子自动伞、身穿米色风衣的高挑女人。我望着她的背影,感觉非常的熟悉,苦思半天,我脱口而出:桃花?

  我从沙发里跃了起来,一把推开玻璃门,跑到外面。

  站在无边的丝雨中,我惘然四顾,只见到处花伞浮动,却哪里还有桃花的身影?回想起刚才的那一幕,我分明感觉到刚才窗外那凝视的目光,就像惊鸿一样,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捕捉,它就轻轻的飘走了,恍然若梦。

  我正站在雨中发呆,那*也推门出来,说:我已经买单了,现在,你是不是该请我去吃饭了?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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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40)
我心不在焉的说着好的好的,把她带到双榆树那家著名的某某家常菜,本来想在大厅随便拣个座的,*非要进包间。我心里有点纳闷,倒不是为了包间多出来的服务费,而是感觉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浪费包间资源不说,多少也有点暧昧的况味;更纳闷的是,男人应该对这种暧昧求之若渴的,可我却像嚼啃鸡肋一样的索然无味,难道是性冷淡了?想到此节,我不禁有点心惊肉跳。我和燕姿同居的时候,基本上是每天一次的频率,有时抽筋了甚至一天数次,但自从燕姿从我身边离开之后,我还真没有什么性福可言了。据说那东西用进废退,如果长时间不用,似乎也会生锈的。莫非我那个也上锈了?我不禁若有所思。

  等到菜都上齐了,服务生把房门给关严了,包间里的气氛似乎也显得淫邪起来。我低头吃了几口菜,眼角的余光瞥到*脸上似笑非笑的打量我,越发的有点不自在。

  我放下筷子,点燃一支香烟,侧着头去看墙上的壁画。那是一幅《向日葵》的复制品,浓烈鲜明的色彩流露了梵高内心的狂热,象征了他对生活和感情的渴望。不知怎的,在氤氲开来的烟雾中,我却看到了梵高的另一幅作品——《盛开的桃花》,并且擅自篡改了他为那幅画的题字:只要思念者还活着,远处的人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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