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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合你的胃口吗?”
吃晚饭时,仁旭正把一大羹匙泡菜汤放进嘴里时,筠曦忐忑不安地问丈夫饭菜是否好吃。虽然结婚前她自己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由于不太喜欢下厨的缘故,她做的饭菜一直都不大好吃。仁旭听见妻子的问题,赶忙伸出大拇指连声赞叹道:“嗯,好吃!好吃极了!”
听见丈夫夸奖自己的厨艺,筠曦的脸上立即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
“嗯,当然啦!泡菜汤是我的拿手好菜嘛!”
“哦,是吗?做这汤有什么秘诀吗?”
“嗯,这可是超级机密哦!不过我决定只告诉你一个人。首先呢,炒泡菜时不要放猪肉扇贝什么的,最好放一小罐金枪鱼一起炒,然后……”
筠曦以前租房住时,很少炖泡菜汤什么的。因为她不喜欢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吃饭,而喜欢像现在这样,做好之后有个人陪她一起吃。事实上,仁旭对筠曦做的泡菜汤也比较满意。虽然他知道筠曦忘记放大蒜了。反正洗碗是他的活儿,大不了待会儿洗碗时,再趁妻子不注意,往汤里放点大蒜就行了。
不料,从那天开始的两周时间里,每顿饭都是泡菜汤加米饭。最后,仁旭只好请求妻子改善一下饭菜的质量,当然,用的是尽可能婉转,不伤害到妻子自尊心的语气。
“老婆,能不能把你的绝活儿适当地扩大一下范围?比如说汤也分大酱汤、鲜鱼汤、海味汤什么的,有好多种汤呢。”
当然,筠曦也不想喝一辈子的泡菜汤。沉默片刻之后,她开始往签纸上分别写字,写完后把便签纸扔进了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然后把盒子伸到仁旭面前并说道:
“我写了几个菜,你随便抓一个吧!到时候我会尝试着做一下!不过暂时还不行,因为我最近挺忙的。”
仁旭的职业是电台工程师,而筠曦的工作主要是为美术工作室构图,间或也去高中教教美术,就她的职业而言,她的做法并不奇怪。虽然仁旭也担心这道新菜搞不好又得吃半月以上,可泡菜汤现在他是真的吃怕了,只要现在一提到“泡菜汤”的“泡”字,他的胃立刻就会条件反射地反酸水,所以,尽管他也产生了新的担心,不过毕竟也产生了新的盼头,后者显然比前者更为重要。想到这里,仁旭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张便签纸。然而,就在他笑逐颜开地展开便签纸时,表情立刻凝固了。只见便签纸上写着几个字:泡菜汤。
跟仁旭一起看纸条的筠曦,一瞬间哈哈大笑起来。
“看来你是逃不过泡菜汤的手心儿啦!哈哈。”
“哪有这个道理嘛!既然是升级菜单,候选名单里当然不该包括泡菜汤啦!不行,咱们得重来!”
“哎哟!哪有你说的这个理儿!愿赌服输,愿赌服输!嘻嘻,你应该谦虚地接受命运……啊,不行!”
筠曦正在调侃一脸哭相的丈夫时,发现他正欲展开盒子里其他便签纸,于是拚了命似的阻止他这么做。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她抢过盒子之前,丈夫已经迅速扫了一遍便签纸上的内容。
“这是怎么回事儿?泡菜汤、泡菜汤、泡菜汤……哎呀,怎么全是泡菜汤?啊!徐筠曦,你这个大骗子,原来是你玩赖!”
“嗨嗨,小气鬼!就这点小事发什么脾气呀?好吧,今天我就特别关照你一下,就给你做个泡菜炒饭吧!”
看着仁旭快要气死似的狠狠盯着自己,筠曦向后倒退两步,故意用大发慈悲的语调刺激仁旭:“要不,给你来个咖哩饭?体验一下好久没有体验过的印度料理的感觉?嗯?嗯?嗯?”
咖哩饭是印度料理?虽然这说法没错,可不知为什么,仁旭此刻就是觉得有趣。
“该不是三分钟咖哩饭吧?”仁旭强忍住笑,假装严肃地问道:
“怎么可能啊?我做的可是添加足够份量土豆的徐筠曦牌咖哩饭!”
很可能今后一闻到咖哩味就恶心,仁旭心想。不过此刻,他实在管不得那么多了,于是便心情愉快地点了点头。
奇怪,无论是放香油的泡菜汤,还是添加足量土豆的咖哩饭,假装聪明的妻子给他做的任何饭,都能使他开心不已。仁旭也知道,任何人看到这样的自己都会笑他是傻瓜,但是无所谓。他只是开心,因为他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
当然,“傻瓜”也不可能每天都过得开心。当筠曦已经学会做其他七八道菜时,他们夫妻经历了历史上的首次吵架,而导致这次吵架的“罪魁祸首”居然是“礼拜天”。
“难道我是寡妇?凭什么一到礼拜天你就撇下我一个人出去?太没良心了!”
在仁旭看来,怒气冲冲的筠曦就像是一只小羊羔——一只一边咩咩叫一边目光锐利地盯着对方,随时准备用蹄子上的利爪抓破对方的小羊羔。面对这样的妻子,仁旭也一改往日的好脾气,表情冷冰冰地反驳道:
“又不是每周都出去,不就是两周一次嘛!你以前就知道我这个习惯,干吗偏偏今天跟我过不去?”
每到日历上显示为红色的公休日,仁旭多数情况下都会背着录音设备离开家到室外录音,比如孩子们的笑声、各种风景的声音以及鸟儿鸣叫的声音等等。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不,用“习惯”二字还不足以表达其程度,应该说——已经成了他的生活内容。
结婚以前,筠曦好像还能理解他这一点,有几次还跟他一起出去来着,这在结婚前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跟仁旭一起住了四个月之后,原本觉得很自然的事情,不知为什么忽然变得别扭了。尤其是,当她听见仁旭竟然如此作答时,顿时很生气地说道:
“你的心都变了,真是越想越没劲。我们好不容易才能一个月聚四天,你干吗要变成一个月只能聚两次!我要是出去,当然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才出去!可是我现在想让你陪着我!”
“那你就准备一下,跟我一块去好了。”
要是在平时,筠曦肯定就这样妥协了。可不知为什么,她今天就是不想听他的话。难道主导权总在他手里?
“就不!凭什么我想和你在一起,就必须顺从你?今天你顺从我,待家里别出去。”
“今天我是跟台里几位大哥一起出去啊,筠曦呀,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下周,下周一定跟你待一整天好不好?哦,或者去看看丈母娘也可以,所以……”
筠曦的脾气本来就比老黄牛还犟,谁知仁旭在这点上丝毫不逊色。听见仁旭的回答,筠曦的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说的不是下周,是这周想跟你在一起!还有,凭什么下周去看那女人?告诉你,结婚那天,我就讨厌你自顾自地喊她丈夫娘!”
筠曦所说的“那女人”,正是仁旭所说的“丈母娘”。仁旭想把这句话弄明白,看来还需要一点时间。熟识的朋友们都知道,仁旭是出了名的“小绵羊”,也就是说,他从不轻易发脾气。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能吓死人”,仁旭当然也不例外。当他听到从筠曦嘴里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时,他立刻双眉紧蹙,变得严肃起来。
嘟嘟!嘟嘟!嘟嘟!危险!危险!危险!
“我的确很喜欢你,可是我讨厌你有时说话太随便!难道你还是小孩子不懂事?怎么能那么轻易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体?!不管怎么说,她毕竟是生你的妈妈啊!”
说得多一点,仁旭也就一年发一两次火,所以此刻,筠曦倒也不是一点都不害怕。然而就在刚才,仁旭用刀子一样的话刺痛了她唯一的“软肋”,这是她绝对不能容许的事情!无论她有多爱他!于是,她硬挺着头,将声调又提高八度,用异常尖锐的语调说道:
“怎么?生了我就该让她以母亲的身份出席我婚礼?可我就是讨厌她怎么办?好,好,讨厌大不了不见面。我告诉你,现在!我已经没心情让你陪我了,所以你给我滚出去!出去搂你的录音机过日子!有脸就别再回这个家!”
★☆★★☆★
仁旭和筠曦历史上第一次吵架,大概冷战了48小时左右。48小时过后,仁旭决定亲自结束这种局面。说实在的,直到他决定和解的那一刻,也并不认为自己错到了该被妻子冷落的地步。但是,他实在不愿意两个人继续冷战下去,更不能忍受筠曦因生气而拒绝和他说话。所以,他的忍耐极限终于在双方冷战48小时宣告结束。
周二晚上,仁旭急匆匆下了班,然后推着一辆自行车到小区公共汽车站等筠曦回来。
“哟,晚了哦!”
当筠曦下车的一刹那,发现车站旁停着仁旭的自行车时,一丝欣喜迅速浮现在脸上,但仅仅0。05秒之后便迅速消失。在这0。05秒的时间里,筠曦已经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冷战已经结束的事实,所以她立即擦去了那一抹高兴的神情。仁旭觉察到那一丝欣喜,暗自嘘了口气,然后笑着拍打自行车后座说道:
“好久没骑自行车啦!过来,我载你!”
“谁用你载!”
筠曦皱着眉,好像在说:“我还没消气呢!”。她故意不看仁旭,自顾自地朝家的方向走去,仁旭见状,赶忙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她。
“我说,前面那位漂亮小姐,你倒是看看我呀。”
“……”
“筠曦呀,我认错还不行吗?别生气了好不好?”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黑暗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一个啪嗒啪嗒在前面走的女人和一个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的男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尤其是,男人还一面追一面喊“筠曦呀,筠曦呀!”,不禁让前面的女人羞红了脸。
“吵死了!没看见人家都在看我们吗?”
“你要是不喜欢,就赶快上来呀!小姐,哎哟,跟自己老婆约会怎么还这么难?”
在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筠曦终于坐到了自行车后座上。为了不从飞驰的自行车上掉下来,她只好从后面抱住了丈夫的腰。此时,正值冬末春初,空气中的风虽有丝丝凉意,却也吹得人酣畅淋漓。因为还没有完全消气的缘故,筠曦问不出那句话来,却在心里一个劲儿地嘀咕:约会?他要带我去哪儿?
★☆★★☆★
“哪儿呀?这里?”
“当老师的怎么那么说话?你应该问‘这是哪儿呀?’才是!这儿不是公园嘛。”
“谁不知道这里是公园!我是问你干吗带我来这里?”
把自行车停好之后,仁旭说道:
“这儿视野开阔,现在也没多少人,多舒服呀。”
“什么舒服?”
“像约会呀,吵架呀,和好呀之类的事,必须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才行啊。”
仁旭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到夹克兜里往外掏什么东西。
“你兜里的东西还真不少,上次是火花,这次是?”
仁旭直愣愣地答道:“闹钟。”
“谁不知道这是闹钟,我是问你干吗这时候让我看这个?”
仁旭把指针往回调了半小时,应答道:
“现在是七点半,在八点以前的半小时内,你可以尽情说你想说的话!不管是骂我还是其他什么,总之随便你说。我怕在家你说不出口,所以才特意带你到这个地方来。好啦,来吧,快点说呀!”
“……“
“等你说完再给我十分钟,然后你再接着说半小时……就这么定啦!快点呀!”
筠曦不明所以地盯着丈夫,大约过了五秒钟,然后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上次吵架时你不是问我你是不是寡妇吗?好,现在我也想问问你:难道我是没有老婆的光棍儿汉?这些天回家,你干脆都不让我看正脸,连句话都不舍得跟我讲,更别提跟我拉手了!你是不是打算就这么把我给晾干?要是这样,还不如大声骂我让我更好受一些呢!我们俩,别再冷战了好不好?嗯?嗯?嗯?”
要是有人恰好在那一刻经过公园的话,说不定就会听见他们在凉风习习的公园里拌嘴呢。这个和解的过程已经无从知晓,总之,两小时过后,他们已经骑车回到了家里。当天晚上,为了纪念两人和好,仁旭亲自下厨做了顿晚饭。事隔两天,筠曦也主动吻了丈夫,作为对丈夫的奖赏。起初两人只是接吻,接着拥抱在一起,最后羞怯地滚到了床上。他们深情地凝视着彼此,接着,在这张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床上,仁旭开始轻柔地亲吻筠曦的脖颈、锁骨等处,那灼人的热吻几乎令筠曦无法呼吸,心跳快要停止。要是这番情景让明芝那家伙看见,指不定她会怎么笑话自己呢,或许会不怀好意地问她:“嘿嘿,不错吧?”。
说真的,筠曦至今还未体验过小说和电影中所说的那种欲仙欲死的幻觉,因此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儿。不过,在这个与仁旭共浴爱河的瞬间,当仁旭温柔的手像春风一样轻抚自己时,她顿时心神澎湃,身体也逐渐变僵硬起来,她喜欢这种感觉。
“舒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