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恨时光破-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史疏》改名为《百代过客》,继续创作。他先是手写,然后再由我父亲转为电子稿。一本书完成后,他会将手稿烧了。烧给与他阴阳相隔的爱人。焚稿之举,是为怀念故人。
  他答应过他的爱人,要将此书写完。也因为如此,他才会在完成《百代过客》后自杀。受他的消极情绪影响,《百代过客》多了一种世事沧桑中的历史无奈和幻灭感。
  他在加拿大待过一段时间,为了陪伴我临终的父亲。
  那日,我与他一同去城中购置日用品。在路边遇见了一位流浪汉、用破旧的钢琴弹了一首相当凄美的曲子。他驻足,侧耳倾听,许久许久。后来,我与那名流浪汉进行了交谈,那首钢琴曲是他自己写的,纪念亡妻。
  音乐无国界。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杭州西湖。岸边一位银发老人立在余晖里凝视远方,安然慈祥。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带着音乐走进坟墓的。他的葬礼,我没有用哀乐。父亲生前曾告诉过我,要用哪两首歌。
  《茉莉花》和《嘎达梅林》。
  

☆、番外(三)

  我弟弟叫夏寒,他的小名叫阿小,因为他倒小学毕业了还只有小小的一只,好像长不大似的。他和母亲一样,很晚才开始长个子。
  阿小的出生是母亲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那个夏天,天气很闷热。阿小出生的那天下了场雷雨,反而让我觉得有些冷。那一天,我的母亲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给我留下了一个弟弟,他有一双和母亲一模一样的眼睛。
  阿小是早产儿,在恒温箱里呆待了很久。出院后,父亲直接把他丢给了远在苏州的外婆,以生意忙的借口,对阿小不理不睬。我和父亲生活在一起,过很平静的日子,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便只有我们两个人一样。我只有每年的暑假会跑到苏州住上个把月,陪陪阿小。外婆把他当女孩子养,直到他四、五岁开始记事起才没有再这么做。
  我对外婆的教育方式很反感。外婆从来就只会叫母亲拼命读书,别的事情很少教她。我母亲成年后依旧不太会用筷子,吃饭都用勺子,也是拜她所赐。如今,外婆又在阿小身上重演了一遍。
  外婆在教育局工作,经常开会,不回家。阿小便自己搬了板凳,站在灶台前,熟练地淘米做饭。他还那么小,就学会了自己煮饭,就学会了用儿童营养肉松下饭。外婆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最基本的方面忽视了他,让他过早地学会了照顾自己。长大后,他就潜意识地不去理会那各色菜肴,因为他只记得米饭可以填饱肚子。吃饭时目的,是任务,吃菜是无关紧要的事。
  阿小十岁生日的时候,父亲终于去看了他。见着父亲来了,阿小便傻乎乎地朝他一笑,朝着这个他完全陌生的男人。而后,在这个夏天,阿小被父亲带回了义乌。
  阿小还是不幸福。
  我比阿小大五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我可以和父亲到处旅游、应酬,而他不能。
  他太脆弱。生命短暂如夏虫。就连童年,也是倏忽而过的痛苦。
  

☆、番外(四)

  我们温州这边的生意人其实挺有创造力的。我们有一种很特别的借钱方式。比方说有个人手头紧,想借点钱,就会组织一次酒席。一般来说都是借十万,这和会酒的规矩有关。借钱的人会找九个和他关系不错的商业伙伴或朋友,因为这个会酒很考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十个人,每个人带着一万现金赴宴。第一次酒宴,这十万是给借钱人的。一个月后,十个人再次齐聚吃酒,这次还是每人带一万现金。这一次的十万给谁,是靠抽签决定。从剩下的九人中抽,抽中谁给谁。然后再过一个月,再次聚首吃酒,再从剩下的八人中抽签,抽中谁这次的十万给谁。十个月过后,借钱人的十万还清了,十个人,大家彼此谁都不欠谁了。这样的借钱方式,如果和不熟的人做,风险很大。万一他在抽签的时候动了什么手脚,前八次抽中的都不是你,最后一次人又跑路了,那你不是白白赔进去了九万?
  这次的会酒是吴愁邀请我去的。吴愁他爸是暴发户,但他自己并不是败家子,相反,是个比他爸还要成功的商人。我和吴愁生意上往来比较多,算是熟人。但是,参加会酒的另外八人,我和他们还是初次见面。他们不认识我,但是我知道他们。他们之中有皮鞋业、胶鞋业、皮包箱业的大佬。还有个在重庆坐灯的,也很有钱。他们的身家都在千万以上,过亿的也有,比如吴愁。只有我,是个年入三十万的小老板。我是做布鞋的,和另外几个股东合资开了鞋厂。最初的几年生意还算可以,现在生意慢慢冷下来了。
  十万对那些大佬来说不算什么,他们参加这种饭局就跟玩一样,目的无非是想认识一些商业伙伴。可十万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参加这次会酒,我其实很慌,害怕被骗。
  这次的会酒是夏寒发起的。这个人的名字我连听都没听过。吴愁说夏寒才刚下海,这十万算是创业基金。那些大佬是吴愁帮他请来的,借钱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会酒这种形式来增加感情,建立关系网。我可能被吴愁当做小商人群体的代表给请来了。
  夏老板人长得漂亮,待人也温和。只是,他不喝酒也不抽烟,一点也不像商人,让我们对他很有距离感。虽说他是身体不好才有这么多禁忌。但是我们心里难免会有疙瘩。温州人很重视吃饭和喝酒。出来应酬,不喝酒总说不过去,人情没到还谈什么生意。
  三个月过去了,两次抽签都没抽到我,让我开始有些不安了。再加上最近比较忙,烦心事很多。工商局天天搞突击检查。我忙着请客吃饭塞红包,让他们下次罩着点儿。
  又过了五个月,还是没有抽到我。我开始怀疑了,为什么每次聚在一起时,他们都要先把我灌醉再抽签。
  最近经济上也很困难,厂里已经很久都没大生意了,一点一点地在亏。家里事情也很多。我妈摔了一跤,腰间盘突出了。我儿子要小学升初中,我每天都在烦,要给他找什么学校。女儿读高中,很叛逆,都不怎么跟我讲话。
  倒数第二次抽签的时候,终于抽到我了。我终于拿到了我的十万,还结交了一些上流社会的人。当初真的以为自己被骗了。还好还好,自己还没有这么倒霉。
  我和夏老板也成了很好的商业伙伴。夏老板是散商,他不生产商品,而是转售商品,从差价中盈利。比如说,我做一双鞋,成本大概在十块钱左右,出厂价是二十来块。夏老板以出厂价买了鞋之后,再以八十或是一百块转售。因为总会有这么一群傻子,东西越贵他越买。所以我看到一个很贵的东西,就会下意识地算它的成本。一块五百元的表,要我说,成本不过三十,那些一两千的表也差不多。一副五六百的眼镜框,要我说,成本不过三十。补一颗牙好几千,要我说,成本不过三十。常人看来,这差价好像很大,商人们都在赚暴利。尤其是那些读书人,像古代的儒生一样,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有本事你下海,看一看我们谁赚的钱多。以成本价把东西卖出去,你不是傻子吗?而且,如果不是像我这样批量生产销售的,这么低的利润你根本赚不了钱。你可能干一辈子都还没我有钱。
  大老板们的文化水平都挺低的,我一个高中文凭,在他们里面算是超高学历。他们大部分都没上过初中,而且基本上连小学都没读完。夏寒是大学学历,而且还是一本,这在商人里面,真的很稀有很稀有。
  后来,过了几年,夏寒靠着最初的十万赚了很多钱,比当初会酒的那八人都要有钱。然而这时,他却散尽千金,把自己的资产,全部分给了生意场上有过来往的人:都是些做实体经济的小厂家,而不是像他自己那样的散商。他非常清楚,那些人除了赚钱别的什么也不会。
  我是他散尽千金的对象之一。他给了我五百万。这五百万不是白拿的,他要我至少每年拿出当年收入的百分之十做慈善。我问他,不签合同吗?他说,我相信你。
  信任。
  我和他,也就是十顿饭的交情。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是以一个商人当第一人称,难免市侩。有些话,你们随便看看就行了。

☆、番外(五)

  我妈说她要搬家,叫我过去帮她。正好快要五一小长假了,我就向我老板请了两天假,连着五一假期,正好五天。我老公还要上班,不过他说五一放假的时候会来帮忙。于是我就先他一步,回了老家苏州。
  以前,我和我妈一起住在巷子里。我嫁人之后,她就一个人住在巷子里。现在她年纪大了,风湿骨痛,巷子里有时太湿冷,她住不下去,所以才想着搬家。车开不进小巷子,所有的家具都得靠人力一点一点搬出来。
  过了两天,我老公也来了。这时我妈才跟我说,那家儿童医院要拆了。
  这天下午,我和老公去茶馆吃茶,正好捡到一个靠窗的座位。阳光斜斜地从窗外照进来,映在我手上,像黄金的丝绸一样。从皮肤透进体内的一种舒适惬意的感觉。
  “你在发什么呆?”老公问我。“我很迷茫”“又来”
  每当我不知如何形容自己心情的时候,就会说“我很迷茫”。“迷茫”这个词,是他教我的。他常常看向窗外,说“我很迷茫”。我问他迷茫是什么意思。“广阔而看不清的样子。神情迷离恍惚。迷茫有这两个意思。”
  我对老公说:“我要跟我的初恋做一个彻底的告别了。”
  我那时候还小。至于有多小,就记不清了。可能在上小学,可能还在读幼儿园。我小时候很野,不像别家的女孩子。我喜欢到处乱跑,夕阳西沉了还不知回家,让我妈操碎了心。
  巷子错综复杂,从不同的路口拐出去,能到不同的地方。有一条比较长的路,出去后,会看见一座又宽又大的桥。和我家附近的石桥不一样,它非常的难看,而且还没有修台阶。对小小的我来说,过桥像爬山一样。
  桥的那边,是一栋白房子,在阳光底下很晃眼。在它的第一层的无数小窗之中,有一扇窗,它里面住着一个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人。
  记得那也是个春天,杨柳刚刚抽了绿。我搬了块石头,站在上面,因此,我看见了小窗里的光景。
  那是一个小小的、苍白的人。他坐在床上,背后垫着靠枕,手里拿着一本翻开的书。他的头却是歪着的,似乎睡着了。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一下子呆住了。而后,竟鬼使神差地从窗台上爬了进去。他被我的动作惊醒了。我停住了,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我的一只脚踩在他雪白的床单上,另一只腿,还在窗外。半晌,他笑了:“你鞋还没脱”
  窗外的风吹进来,翻动书页。
  之后,我每次放学,都会奔向那座白房子,熟练地翻窗进去,把鞋脱了放在窗台上,坐在他的床上和他聊着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他只是静静地听着,微微地笑着,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有时,会碰上一群穿白衣服的人,他们给他打针吃药。如果他们发现了我的话,会赶我走,还会把窗户锁上。等他们走后,他会过来帮我打开窗户。
  有时,他在睡觉,怎么叫也不醒。我就干脆在他身旁躺下,盯着他看。阳光斜斜地从窗外照进来,映在他精致的脸上,发出柔和的光。他看上去那么脆弱,仿佛在阳光下一晒就没了。
  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个慵懒的午后。我在窗外问他,要不要到外面来。他犹豫了一会儿,把手伸给了我。
  我从窗口握住了他的手。
  那天下午,我们坐在树荫下,玩着扔石子的游戏。
  夕阳染红了白房子。我俩坐在窗台上,四条小短腿荡阿荡。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他的年龄。
  “你跟我一样大?那怎么比我矮这么多?”他也不恼,只是不轻不重地说:“他们说女孩子长得急一点。”
  后来,我扯着我的破锣嗓唱了几首儿歌,并问他会不会唱歌。“会的”“那唱一句我听听”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你还真只唱一句?继续啊”“我只会这一句”
  春天过去便是夏天,树上的蝉又吵了起来。这代表,我不用再上学,可以放假了。我一路蹦蹦跳跳,沿途摘了几朵茉莉。到白房子后,把花送给了他。
  他笑得相当明媚:“谢谢你”我觉得他太夸张了,几朵花而已。
  我那时不懂,之后很长一段的时间里也没搞懂。直到我读了一本书,书上有句话:
  “对于和死亡毗邻而居的人来说,比起生与死的问题,一朵花的微笑反而更能铭刻于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