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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有种掰弯我-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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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李美香教了万辰无数遍“妈妈”他人生的第一个发音还是“西西”
  一开始李美香以为他要尿尿,抱着他把了好一会也不见动静,小万辰急得乱动,从妈妈身上下来后,直朝沈煦爬去,一个劲喊西西,西西。
  小孩子发不好煦音,他以为的西西,就是沈煦的名字。
  林燕笑得前仰后合,李美香一脸无奈,这儿子,是不是白养了。
  后来长大点,掐得更厉害。
  李美香感叹,明明看着感情很好,为什么搁一块就非得打打杀杀的,这两孩子是哪儿犯冲啊!
  万辰自有意识就认识了沈煦,不知道是不是天天被捆绑在一起的感觉极不好,总之,他就是和沈煦合不上拍子。
  三岁他当着一众小伙伴的面大叫沈煦是个屙裤精;五岁,沈煦揭发了他抹黑玲玲白裙的事。
  诸如此类的小摩擦每天都在发生。
  万辰不喜欢沈煦,这一点是肯定的。
  万辰七岁那年,疼爱他的奶奶被查出患有肝癌。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她治病,只能开了药拉回家熬着。
  李美香怕万辰被传染,勒令他少进奶奶的屋。
  母亲每天端着饭碗进进出出,万辰扒着小屋的门朝里面瞅。
  奶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最后腹水严重,几乎吃不下东西。
  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万辰好几次流着泪问母亲为什么不把奶奶送到医院,给她打针吃药,病就能好了。
  奶奶去世那天晚上,父亲赶到医院,却没来得及看老人一眼。
  父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他第一次看父亲哭。
  从那些断断续续的自责声中,他稍稍明白一些事。
  他们家没钱给奶奶看病,父亲没本事不会巴结讨好那一套,干了十年还是个小工人。
  那天晚上回到家,李美香搂着万辰睡在床上,怕他吓着了,轻轻拍他的背。
  万辰睁大双眼,搂着他妈,“妈,以后我长大了挣很多钱,当大官,买大房子给你们住,好不好?”
  李美香笑着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好,妈以后就指望我们辰辰了。”
  万辰很聪明,几乎每个教过他的老师都这样夸过他。学习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费力的事,但他也并不会就此松懈。
  喜欢上沈煦,绝对是意外中的意外。
  每天见面,每天听着他喊自己的名字。打开小窗探出头,楼下那人别扭地喊他下来吃饭,还总要附带一句“是我妈让我喊的,我可没想喊!”
  夏日乘凉,一张小凉席上坐着两半大孩子。
  沈煦和附近的孩子疯玩累了后呈大字型横躺上去,把万辰挤到了边边角角。
  “让一让!”
  “不让,这是我家的席子。”
  “不让我躺你身上了。”
  “你敢……哎哟……你真压……姓万的,我跟你没完!”
  沈煦因为打架被关了小黑屋,母亲将水烙馍里卷了菜和鸡蛋让万辰送下去给他吃。
  沈煦一边大口嚼着水烙馍一边将脸凑到万辰面前,“哎,万辰,咱们和好吧!看在你给我送吃的份上,我既往不咎,叫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
  。”
  万辰像听到了很大的笑话,扶着墙笑了好一会,“大哥,小的给您送牢饭来了,您好好享用啊!”
  一张屉布飞到了沈煦脸上,万辰一溜烟跑回了家。
  小升初,万辰得了全校第一。
  中午到父亲单位送饭,厂子里的人都夸万辰聪明、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万徽好福气,养个好儿子。
  脑满肠肥的厂长路过这,把所有人骂散后,对着万徽好一通数落。
  万辰看着一向高大的父亲却始终低着头弓着腰挨训,一句反驳的话也不敢说。
  万辰跑回了家,擦擦泛红的眼睛,在日记本上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他以后绝对不要再过没钱看病的日子,不要一辈子低着头做人!
  升上初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李炳军来找过他几次,他除了偶尔陪他吃个饭聊聊天外,对他提出的跟着他混的要求一概回绝。
  虽说是亲戚,可他打从骨子里瞧不起李炳军。
  父亲吃喝嫖赌,从小跟着贫苦的母亲生活,这种人才最应该发奋图强,可李炳军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一时的捷径毁了他一生。
  初二那年父亲单位集体报了旅行团,去海边玩两天。
  年轻的沈煦穿着单薄的泳裤欢呼着跳进了大海里,翻滚的海浪过后,他从水里探出头,朝气蓬勃的笑脸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
  万辰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沈煦长得随母亲,杏核眼高鼻梁,薄唇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随着年龄增长,越发帅气。
  万辰的目光追了他许久,许久。
  升上初三,他和沈煦的关系终于近了一步。
  打架事件过后,他每天都会来到沈煦的小屋给他补习功课。
  一开始,他说一他说三,他说坐他偏站,他翻脸他求饶,圆珠笔和练习卷在空中亲密接触后四分五裂。
  到后来,他揪了他的头发,他扯了他的衣领,顶着两只鸡窝头的人重新偎在一起写写画画。
  万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抽出时间管这小混蛋,但渐渐地,他喜欢上这种感觉。
  沈煦身上有无穷的活力,真正散发出来,很吸引人。
  他喜欢自由奔放的沈煦,肆意张扬的沈煦,追着青春的步伐无拘无束的沈煦,一点点走进他心里。
  不得不承认,沈煦成了他的初恋。
  在知道沈煦和李炳军见面后,他气坏了,二话不说跑去找了李炳军。
  他清楚李炳军是什么样的人,却不明白沈煦怎么会傻到这种地步。
  一脚踹开KTV的门,万辰怒气冲冲地砸了酒瓶才吓散一屋子的小太妹。
  李炳军脸色变了,“万辰,你想干什么!”
  万辰脸上毫无惧色,“我再说一遍,别招惹沈煦!”
  李炳军:“沈煦是你什么人?想罩他,先看看你有没有这能耐。”
  万辰:“不管有没有能耐,我都罩定了。表哥,你也不想让舅妈知道你整天都在干什么吧!”
  李炳军危险地眯起眼睛,“万辰,你这是找死!”
  “是吗?那就试试看吧,只要你弄不死我,就给我离沈煦远点!”
  接下来,是一场恶战。长年打篮球锻炼出来的体格让他在打架中很少输过,撂倒一两个不成问题,可当四五个人一起扑上来时,他难免吃亏。
  身上挨了结实的几下,打红眼的人摸到了一把水果刀,狠狠刺向某个拿着酒瓶砸过来的人。
  后来,为了那一刀,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夕阳的余晖洒在书卷气过重的小屋,万辰站在窗边,一手紧紧抓着窗帘,愤慨的目光直望窗外残阳。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他一直知道。
  尽管他付出了超过一般人三倍四倍的努力,可又怎么样呢,结果,他只能被刷在理想的门外。
  为了沈煦,他不知道这样值不值,却不会后悔。
  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人,是他想与之一同奋斗到终点的沈煦。
  他们,会一起站在人生的最高点,把相连的名字写在彼此心中。
  那是从始至终,不曾改变的,温暖辰光。
  高一下学期柳宣的到来,捅破了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学校组织春游活动,一上车万辰把书包放在里面,自己坐到了外侧。眯着眼看窗外,那个人懒得和猪有得一拼,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爬不起来
  。
  果然,不一会,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往这边跑来,万辰嘴角勾起笑,拎起书包抱在怀里坐到了里侧假寐。
  沈煦冲上车,和朋友们打了招呼后朝这里走来。
  一路上,万辰没说过一句话,却偷偷睁开眼瞧了某人的后脑勺很多次。
  要说柳宣小妮子没心眼他可一点不信,切个生菜也切到手,还嚷嚷着要沈煦陪她去校医那儿。
  万辰的脸色不好,尤其看到沈煦毫不忌讳地吸了一下她的手指,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吃饭时,沈煦起身去打汤,万辰跟在他身后。
  接过汤勺,眼角余光瞧见沈煦转身离开,他咬咬牙,舀起一勺热汤浇在自己左手上。
  低呼一声后,果然引来了沈煦的注意。
  抓着他的手浸到河水里,沈煦一脸焦急、担忧,他却尽量表现得很平静。
  虽然被烫伤的手疼得钻心,他仍忍着一声不吭。
  直到那滴泪落在手背上,他看到了沈煦哭红的眼睛,深深触动了心底的弦。
  他条件反射地吻了上去。
  那是沈煦的初吻,同样,也是他的初吻。
  工作以后的万辰交过两个女朋友,他们牵手、拥抱甚至XX,唯有接吻,他总是会刻意避开这个环节。
  有些感觉,刻在心里,是一辈子再也找不回来的。勉强尝试,只会逼他想起那些应该遗忘的记忆。
  那个,应该,遗忘的人。
    
    ☆、第42章 番外:温暖辰光(中)
  高二那一年;是万辰三十年人生里最快乐的时光。
  17岁;他们像很多年轻人一样放肆地寻求欢乐;溜旱冰、打台球、吃烤肉、打游戏,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万辰会陪着沈煦玩一玩。
  一旦回到家;坐在小桌前,他还是那个追寻梦想从不懈怠的人。
  他活得积极;一步一个脚步,朝着心中的目标努力前进;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获得成功。
  竞赛事件出来后,对沈煦的所作所为;说实话,他气愤比感动多些。
  那不过是一次比赛,让他认清了现实的残酷,就算没有那些高考加分,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沈煦的行为多少让他有些不满。
  他知道沈煦是为他讨公道,是为他好,所以他感动,可并不会打从心里感谢他这么做。
  他说:“沈煦,要是让我知道你再干一次这种蠢事,我不会再理你。哪怕你是为了我,我也绝不会原谅。”
  这份沉重的礼物,说到底,他不需要。
  当沈煦把底片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真想一把火烧了它。
  那些令人作呕的画面,他连想像都困难。
  把底片塞在了柜子最里层,想着等事情平息后再把它烧了,却被无心遗忘。
  转眼高三,面对将来的问题时,沈煦的选择让他大吃一惊。
  “我努力拼个四年,到时候不管你是要自己做生意还是讨好领导,都是用得着的。将来,买房子也不能光靠你一个人啊,我也得出钱的。”
  沈煦的话让万辰很不是滋味,他预想的是和沈煦一起奋斗,一起站在高处俯瞰这个世界,不是要他靠给人刷碗擦皮鞋挣那些廉价的钱。
  买房子?哼,更是可笑。
  其后他又多次劝沈煦,结果却总不理想。
  他们第一次产生隔阂。
  很快,高二妹的事情发生,一点就炸的沈煦果然又闯祸了。
  在走廊里丢脸的对骂还不够,扯上万辰说什么搞对象还不够,他竟然把那高二妹给打了!
  万辰真的气了,他喜欢沈煦的洒脱不羁是没错,可不代表连那份不长脑子和鲁莽冲动也要一起包容。
  他没再管沈煦的事,小窗上传来咚咚的声音,他也装作没听见。
  他要给沈煦一个教训,不能让他再这么由着性子,他的父母也许会无条件爱他,可那种不理智的爱他做不到,也只会害沈煦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可嘴上说得再硬,心到底是软的。
  十二月的天冷得滴水成冰,万辰站在窗边看那个穿着棉睡衣冻得牙齿发颤,仍仰着头可怜兮兮地望着他的傻子。
  到底,还是舍不下。
  他喜欢沈煦,就因为这份喜欢才能一次次原谅、接受。
  在他的人生规划里,沈煦是意外,可他最后还是承认了这个意外,靠近他、爱上他,想着与他并驾齐驱。
  沈煦,我喜欢你,也想和你长久的在一起。就算是为了这个目标,你能不能少惹点事。
  沈煦,如果你不希望我们两个人的将来转瞬即逝,就好好珍惜,行吗?
  将来,虽然他们不能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为了前途,为了名誉,为了父母,他会娶妻生子,有个完整的家庭。
  可他仍然希望沈煦能一直陪在他身边,就像他曾经说过的那样,在心里,给沈煦留一个重要的位置。
  他以为,人生就该这样走下去。
  直到沈煦再次提到了以后挣钱买房子,万辰渐渐明白一件事,沈煦也是个人,他也会有想法。
  而他的想法,恰恰与自己背道而驰。
  咱们,买房子,生活,一起。
  沈煦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梦,别说这个社会不会容许两个男人在一起,就算沈煦是个女人,他也不会和他结婚。
  他不可能娶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后来,后来……
  市中心BIC集团大楼,偌大的办公室里,手机突兀地响起,文璇约他一起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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