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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趋向于一般所谓“积极的”行动之进步必定是缓慢的,而且自由主义之直接的进步大部份是因着有自由而财富逐渐增加所致,那末我们必须经常与危害这种进步的主张战斗。自由主义被许多人看作是“消极的”教条,因为自由主义所能给予特殊个人的贡献不过是公共进步的一部份而已——一般人对于公共的进步越来越习为故常,不复认为它是自由政策的结果。有人甚至于说,自由主义的本身成就正是它衰落的原因。因为,自由主义已经获致这样的成就,于是许多人逐渐不愿意忍受依然存在的许多缺点。这些缺点,照他们看来.是无可忍受的,而且是不必要的。
因为许多人逐渐不满自由政策之进步缓慢,不满那些用自由主义的名词来保护其违反社会利益的私利之人(对他们发生正义的愤怒),不满以自由为借口来满足个人之无穷无止的物质欲望人的,于是到了本世纪,自由主义的基本信仰愈来愈为人所唾弃。复次,因自由政策而获致的果实,又被许许多多人认为是永久安全的和不会朽败的财富。于是,一般人的视线遂逐渐集中于新的需求。但在新的需求不能很快地满足时,他们认为这似乎是由于墨守旧原则所致。愈来愈有许多人相信,虽然既成的社会结构在过去曾使社会进步,但在今后则不可能。因此,今后我们要增进大家的福利,我们不能再沿袭过去的旧路,不能再在既成的社会结构里去寻求。我们要增进大家的福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完全重新塑造社会。至于怎样增益既成的社会机构,或改进既成的社会机构,就很少有人考虑这样的问题了。他们所考虑的问题,只是如何完全打碎既有的社会结构,而以新的社会结构代之。而且,正像年青一代人的希望逐渐集中于全然新奇的事物一样,大家对于了解既存社会机能的兴趣迅速低落;而且,既然大家对于自由制度怎样发挥其机能的了解日趋模糊,于是我们也就逐渐不能意识什么东西是依存于自由制度之上的。
现在,大家对于社会前途的看法是改变了。大家发生这种改变,是未经过批评和分析的。这种改变也是现社会上思想习惯的改变。这种思想习惯,乃为思考专门技术问题所造成的。这种思想习惯乃自然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思想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便不复信赖过去对于社会研究的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是不合于他们的先入之见的,并且不合于他们想将一种组织加诸不甚适合的场所之理想。这些问题是怎样形成的,我们现在不予讨论。我们现在所要做的事是指出,我们对于社会的态度,虽然是逐渐地在改变,而且是几乎不知不觉地改变了,可是怎样改变得这样彻头彻尾。在我们对于社会的态度一步一步改变的过程中,大家所作之不同程度的思想改变,只是逐渐使老辈自由主义者对社会的态度与现在许多人对社会问题的态度发生根本的差异而已。这种态度方面的改变,简直就是完全违反我们在上面所撮述的自由发展之趋向,简直就是完全放弃那曾经创造西方文明的个人主义的传统。
依照现在具有支配力的一些看法而论,现代的问题,已经不复是我们怎样能够将自由社会中自发的力量作最好的运用之问题。在事实上,我们是着手废弃那曾产生不可预见的结果的力量,而且消灭大家共同维持的市场机构,将一切社会力量集体化,导之趋向人为“有意”选定的目标。自由与计划之间的这种差异,最好是藉着大家欢迎的一部书里的一种极端的主张来说明。这一极端的主张是说,“为自由而计划”。这种说法,我们将不止提到一次。曼海门博士(Dr。Karl Mannheim)说:“我们从无如今日之被迫将全部自然制度建立起来并且应用于社会者……人类愈来愈趋向于管制全部社会生活,虽然我们并未有心创造第二个自然界。”
我们的观念改变之这种趋向,与我们的观念在世界上发展的方向是相反的。这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因为,二百余年来,英国的观念向东方发展。在英国获致成功的自由法则,似乎注定要向全世界扩张的。约在一八七零年,英国这些观念的支配力,也许扩张到极东的地方。可是,自从那时开始,英国观念的支配力便开始逐渐低落;而一种不同的观念,则开始从东方向外展进。其实,这种观念并不新鲜,只是极其陈旧的东西。自从这陈旧的观念扩张以来,英国在政治和社会范围里失去了其知识上的头领地位,而变成别国观念的输入者。其后的六十年间,德国成为世界观念的中心。从这个中心出发,德国观念向东方和西方扩张。它注定了要统治二十世纪的思想界。无论是黑格尔或马克斯,无论是李士特(List)或施谟勒(Schmoller),无论是宋巴特(Sombart)或曼海门,无论是比较激烈的社会主义或比较温和的“组织”或“计划”,德国观念都受英国欢迎,而且德国的社会建构都受人模仿。
虽然,大多数的新观念,尤其是社会主义,并非起源于德国,可是这些新观念是在德国完成的。在十九世纪末叶和二十世纪初叶,这些新观念得到最完备的发展。我们现在往往忘记,在这个阶段中,德国在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上是居于怎样重要的领导地位。在社会主义成为德国重要问题的前一代,德国议会里有一个巨大的社会主义党。而且,直到为时不久之前,社会主义之思想的发展几乎弥漫德奥。所以,即使时至今日,苏俄所讨论的社会主义问题,大都还是德国社会主义者谈得不要了的问题。英美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到现在还不觉得,他们开始发现的大多数的问题,老早便被德国社会主义者讨论过了。
在这一阶段里,德国思想家对于全世界智识上的影响.不仅是受德国物质建设方面伟大的进步所支持,而且尤其受德国思想家和科学家们享有的令誉所支持。德国思想家和科学家之享有令誉,是在过去百余年间的事。在这过去的百余年间,德国一再成为欧洲文明的主要份子,甚至于是领导的国家。但是,这种智识上的影响立刻助使德国观念向外扩张,以至于形成一种转向,反对欧洲文明的基础。德国人自己是充分感觉到这种冲突的,至少在德国人中扩张德国观念的人是充分感觉到这种冲突的:早在纳粹勃兴以前,大家公认的欧洲文明的共同遗产,德国人看作是“西方”文明。他们所讲的“西方”。所指不复是Occident的固有意义,而是意指在莱茵河以西的“西方”,在莱茵河以西的“西方”,意即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自由贸易,以及任何形式的国际主义,或爱好和平。
但是,纵然德国人蔑视这些“浅薄的”西方观念之情与日俱增,西方人还是继续输入德国观念。也许,就是因为德国人蔑视这些“浅薄的”西方观念,西方人才继续输入德国观念。西方人甚至于被德国人说服,相信他们自己从前的信念不过是自私自利之辩护而已。所谓自由贸易,不过是为增加英国人的利益而已。他们要英美人相信,英美的政治观念已经是过时的东西,而且是耻辱的标记。
伟大的乌托邦
——海耶克教授著《到奴役之路》
(The Road to Serfdom by F。A。Heyek)之第二章
“那常使国家变成人间地狱者,正是人想把国家变成大国之一念。”
——F。Hoelderlin
时至今日,社会主义已经代替了自由主义的地位,成为大多数进步人士所主张的学说。从前,有些伟大的自由思想家曾对集体主义可能产生的种种后果下过警告。而现在的这一转变,则不仅仅是表示一般人对于前辈的警告已经忘怀而已。他们之所以如此,因为他们相信另外一番议论。而这番议论的意旨,根本与前辈自由思想家们之所言相反。于是我们碰到一个奇特的事实:同一社会主义,早期曾被人认为是自由之最严重的威胁,而且开始问世时是反对法国大革命之自由主义的,可是,而今它居然在自由旗帜之下,受到普遍的欢迎。(可悲!——海光)现在的人已经不大记得,社会主义,在其初期,彰明皎著地就是权威主义性质的东西。奠定现代社会主义之基础的法国著作家们,都坚信他们的种种主张,唯有靠强大的独裁政治才能付诸实行。在他们心目中,社会主义之实行,不过是想如何终止革命而已。而其终止革命的方法,是依据阶级层层管制之原则,细心将社会组织重加改造。他们又主张用强迫性的精神力量加诸社会各阶层以达到这一目标(译者按:这种办法,演变到了现代,就是藉政治暴力,强迫人家接受一个得势的政治组织所标尚的“主义”。于是,造成思想统制的专横局面。这路作风之最完备的标本,是共产组织。)当着牵涉到自由问题时,那些社会主义的创建者,对于他们所欲实现之企图,绝不踌躇。他们认为,思想自由就是十九世纪社会罪恶之根源。圣西门(Saint。Simon)是近代计划主义者之第一人。他甚至警告说,凡不服从他所创立的设计局的人,将“予以畜牲的待遇”。(译者按:现在共党类型的政治组体正在实行圣西门之言:对“凡不服从”其“设计”者,一律“予以畜牲的待遇”——除了以物理的方法消灭其身体的存在以外,给予粗劣不堪的配给(喂来亨鸡时,每鸡之食料定量分配,未尝不是“配给制度”之应用,关入集中营,强迫劳动……但是,对不服从者“予以畜牲的待遇”时,是否对于服从者就不“予以畜牲的待遇”呢?否!不过配给较佳,作为“忠诚”之奖品而已。美国猪之配给营养较佳,但猪还是猪也。在所谓“社会主义的制度之下”,不服从计划者,予以较劣的畜牲待遇;服从计划者,则予较佳的“畜牲待遇”。所以,“社会主义的制度”一行,人的尊严消灭。人而失去人的尊严,仅余细胞一堆,尚得谓之“人”乎?)
一八四八年革命以前,民主有一段高潮。社会主义只在这股澎湃的民族潮流之影响下才开始与自由的力量结合。后来,所谓“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这一名词出现,在很长的时间以内才把鼓吹社会主义的前辈们所引起的一般人对社会主义疑惧的心理平息下来。民主政治根本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制度。这种制度与社会主义永远不能调和。关于这一点,杜克利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译者按:杜克利,生于一八零五年,死于一八五九年。法国政治家,出世于Verneuil地方。一八二七年作凡尔赛地方长官。一八三一年应法国政府之命前往美国研究反省制度。氏将研究之所得,写成《美国的民主制度》一书,一八三五年出版。此书问世后,欧洲各国俱有翻译。一八四九年曾任法外交部长。)
杜克利于一八四八年曾说:“民主制度是扩大个人自由之范围的制度;而社会主义则限制个人自由之范围。民主制度将一切可能的价值加诸每个人之上;而社会主义则把个人当做一个工具。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中,个人,不过是一数目字而已。民主制度与社会主义共同的地方只有一点,就是二者都主张平等。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即使是这一共同之点,还是有差别的:民主是在自由里去追寻平等,而社会主义则是在桎梏与奴役中追寻平等。”(译者按:罗素曾说:“奴隶与奴隶之间是平等的。”这样的平等,有何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呢,所以,我们不可为了“平等”这一空虚的概念而感到满足。当着我们看到“平等”这一符号,或听到“平等”这一声音时且不忙欣然色喜。我们要作进一步的追问:“平等”是怎样来到的?是被动地“配给”的呢?还是主动地争取的?尤其要问:“平等”所指的实际内容是什么?是奴隶与奴隶之间的平等呢?还是主人与主人之间的平等?这种年头儿,要办什么事都困难,只有要得到奴隶式的平等最容易。斯达林,马林可夫,……之流,正制就大批“平等帽”,免费奉送。但是,要得到主人与主人之间的平等,其事至难。你如果要向斯达林,马林可夫之流争主人式的平等,他们一定会说:“嘿,你争到老子们头上来了,你叛变,你反革命,该杀!”由此可以判然分明,哪一种平等是假平等,哪一种平等才是真平等,在“社会主义的制度”里,的确很容易实现平等,可惜这种平等是假平等。这种毫无意义的假平等,还值得强迫许许多多的人牺牲利益去追求吗?还值得用什么“计划”以求其实现吗?如欲实现货真价实的平等,有而且唯有在货真价实的民主制度里。)
因此,有许多人对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