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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情-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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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行为,原来还有忆秋,还为当初没有把忆秋一起送回家后悔了好一阵,也就那一段时间,我也难过了好一阵……
如今,事物全非,当初直吵着要跟我上同一所中学的忆秋和阿丹,她们俩倒是上了同一所初中,而我们三好象也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断了联络,还经常约着出去玩,只是不知道,我对忆秋那种深深的愧疚感会不会随着时间的饿推移而渐渐淡忘……













第十一节 水仙







我最喜欢的花是水仙,因为它没有一点俗气。不光外表上是这样,它的本质也是这样。我国栽培水仙花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它的娟丽素雅,与兰花的清香淡雅、菊花的涵贞高雅、菖蒲的潇洒清雅共称花中“四雅”。
在我的书桌上也放着一株水仙。用一个小小的瓷缸装着。其实与其说是“缸”还不如说是“筒”,就像一个笔筒一样。缸底不是直接放在桌面上的,它的底部有三个瓷青蛙,瓷缸便就架在那青蛙背上,瓷青蛙与瓷缸是固定的。这个缸和它里面栽的水仙一样漂亮,它的底色是白色的,上面画有一些竹子,青翠青翠的。缸里装着些许清水,水仙就从中伸出了它翠绿的身躯,长得很直,它的叶子向四方散开,虽然是散开,但给人的感觉总是直的。缸里还有些洁白的石头,固定着它的根。因为我的水仙小,要是很大的话就不需要石头来压。为了养好它,我去网上查找养水仙花的方法。依照说明,我精心的呵护它,天晴时,我把它端去晒太阳,虽然它并不多,并不大,只有一株,几根叶片,但我就是喜欢小的,因为它秀气。再说了,书桌上摆个大的还显得不伦不类。我每隔两、三天就给它换一次水。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在它的几根叶子中发现了两个小小的,绿色的花苞。
一天下午,我惊喜地发现那两个小花苞开了,虽然没有全部展开,但也足显出它的娟丽素雅。白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一闻,有一股清新秀美的香味,又有点像迎春花的味道。我不知道这花是从水仙的根部长出来的还是在叶片上分出来的。有的花垂着,有的花立着。我眼前的这盆水仙仿佛是从水中站起的玉女,冰清玉洁,一尘不染。
水仙有许多优点,比如它不需占很大的地方,就当在桌上摆个笔筒就行了,不像那些室内盆栽植物有个那么大的瓦盆。再比如它无需土壤,要的只是一些清水,不会弄得很脏。最方便的就是不需浇水,只要过几天换一次水就行了。它那秀美的花儿能给房间增添一些整洁与清新。种种这些,便是我喜欢水仙的原因。













第十二节 清清的小河







在我家附近有条小河,它给了我美好的回忆和无限乐趣。
小河是那样清,那样美,它是我的乐园。两岸的柳丝偶尔被风刮到水面上,河水荡漾,乍一看,好像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用纤纤玉手抚弄着无尽的琴弦。夏天时,哥哥、姐姐常带上我去河边玩,折柳枝,编草帽,在从野草中寻找一两朵不知名的花,插在草帽上。不光是我们,其他的小孩也牵着爷爷奶奶的手在草地上跑。
上了学,无法天天与小河相见,大约过去三两个月,终于又见到了小河,我几乎惊呆了小河失去了往日的色彩,变得暗淡无光。好像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太婆。不,这不是我梦中的小河。那些像母亲一样抚摸我的柳树,也都变成枯黄的了,连叶子都掉光了。
从此之后,人们便把垃圾丢到河边,把污水排到河里。我痛不欲生。
不,小河又活过来了。政府下达文件,要求限期整顿,解放军挖走了淤泥,工匠们修起了河道,放上从萌山水库引来的水,还养起鱼虾来,河岸上不但有柳树,还又种上松柏、杨树和竹子,每隔一百米便有一块空地,里面有石凳,还有一些健身器材。
每天早上,老人们在这里打打太极拳,跳跳扇子舞、锻炼一下身体,让人羡慕不已。
记得在五·一劳动节时,我们要去爬山,我央求哥哥为我编织一个小篮子,哥哥欣然同意了。他足足编了一个晚上才完成。第二天下午,我们回到家,摘了满满一篮子野花,我在邻居面前也高兴地说。
啊,小河,我爱你的美,但我更爱你的清。













第十三节 寂寞的快乐







寂寞的快乐
喜欢冬日的清晨,是因为“清冽”这个词。
静静地看着寂寞的校园中那一个晨跑的老人,想着等到自己老了会不会出来晨跑。可能不会吧。其实在这样冷的早上我宁愿戴在被窝里,不仅因为它暖,更因为它让我感觉安全。
然而,我也会偶尔早早起来,只是想感受清冷中寂寞的快乐。这是无人的冬季校园,在薄雾中静静地走,突然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苍白的路灯在苍白的雾中还留着淡淡的微光,而如今和我一样感受着这寂寞的快乐,我轻轻地对自己微笑。
其实我是个喜欢笑的人,相熟的人说我是在傻笑,不熟的人说我的笑让他们感觉他们的每句话都是笑话。我喜欢笑是因为自己感觉很快乐,寂寞的快乐。
不知是什么缘故,喜欢细细体味寂寞的感觉,喜欢在寂寞中感觉生命静静的流淌着。总是在大小过后或喧闹的人群中安静下来,好像自己不再是刚刚那个人,而变成来自天外的天使,在空中俯视地上的悲欢离合,寂寞的快乐。
寂寞是一点光,一段音乐,一杯咖啡,一段往事。没人打扰,也没人分享的快乐!













第十四节 心情







2003年6月1日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我已经不再是儿童。我已经长大了,我开始喜欢独立。从踏入初中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已告别童年。童年中的一切事物都随着时光飞速流失而消失了。我从那个自由的小孩变成了笼中之鸟。每天被“一座山”压着。好累,好累。
2003年10月20日
秋天到了,我的心情正如天气一样凄凉。黄叶,枯枝,冷风。我讨厌秋天,因为秋天的到来是寒冷冬天的预兆。寒冷的冬天又代表的期末考试的到来。我不是差生,但是我讨厌考试。
2003年12月3日
现在是冬天,四面都是严冬的肃杀。新年吗上就要来了。我喜欢过年,喜欢过年的热闹,又害怕过年,因为在过年之前要经历一场“生死战”。要是考不好,过年又怎能开心。学啊学啊,考啊考啊。除了学,除了考,别无选择。













第十五节 最美







春季,一片生机勃勃,万物复苏,春意盎然。瞧,随着“春姑娘”的到来,可爱的小动物们都蹦蹦跳跳的跑出来了,孩子们也笑奔跑出来了,与风筝一同享受春的乐趣。
我喜欢在春季欣赏大自然,因为这时,举目望去,都已是绿荫荫的一大片,有翠绿色,墨绿色,黑绿色,茶绿色。呵,绿的山,绿的水,不得不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吹拂过绿叶的风,变的格外温柔,太阳也变得暖洋洋的,绿叶们则托出了一个个娇嫩浴滴的花骨朵。微风中,它们轻轻摇曳着,害羞地露出了笑脸。
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看看那厂房与街道,春季煞是惹人喜爱。你看,街心花园中,百花争艳,姹红焉子,竞相开放,可真是美不胜收呀!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
春季,一个静与动完美结合的时节。春季像一个天使,踏着愉快的脚步,翩翩来到人间。春季像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鼓动着飘逸的风情。春季像一位画家,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春季像一首瑰丽的诗,如梦般甜蜜,如酒般香醇。













第十六节 家花和野花







炎炎的夏日,烈日当头,火辣辣的烤着大地,四周静悄悄的,万物都好象沉睡一般,只有那不厌其烦的知了还不停地唱着:“知了、知了。”在人们的心中添了几笔烦恼。
在一户人家的花园里,一盆婀娜多姿的玫瑰花正伸展着枝叶了,而在花园的篱笆外一棵总爱偏偏起舞的野花。它被太阳晒的无精打采的搭拉着脑袋,好像生病的老人。正在玫瑰欢快之际,它低下头,看见野花喘着大气,便讥笑它:“喂,我说你呼哧呼哧唱什么歌呢?”
野花知道玫瑰花在取笑自己,但还是回答说:“我渴死了,想把根扎深一些,找到水源。”
这时,主人正在给玫瑰花浇水,玫瑰用力一抖,叶子上的水珠像仙女撒花一般落下。玫瑰得意地大声叫道:“笨蛋,别找水了,都下雨了。”几滴水珠落在了野花的身上,野花感到舒服极了。可看看天空却没有半片乌云,才知道玫瑰花又弄自己。
“哈哈哈。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傻瓜,哈哈哈。”玫瑰花见野花上当受骗了,在窗台上乐得开怀大笑。
野花不理会玫瑰,仍然继续用力,根须一点一点地往土里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野花的根扎在了湿润的泥土中。
半个月过去了,天仍然没下雨,尽管太阳还是火辣辣的,野花的枝叶却依然绿油油的,又随风舞动起来。
野花想把这个好息告诉玫瑰,可它一次一次地的呼唤玫瑰,玫瑰却始终没有回答。后来野花才知道,由于玫瑰的主人出了一次远门,很多时间没有人去给玫瑰花浇水,玫瑰花由于受不了这酷热,便早已死去。
后来在同一个花坛的花儿们的懂得了不依靠别人,要靠自己得力量来生存的道理。













第十七节 三个小雨滴







有三个小雨滴,他们是兄弟。老大叫调皮,老二叫二调皮,老三呢?当然就是小调皮啦!我们重名字上就可以想到,他们哥三平时的表现。
这一天,他们弟兄三个告别云妈妈。准被回妈妈的老家地球上探亲。雷大伯一路上敲着鼓。闪电叔叔在河边照着路。那场面别提有多威风。
走着,走着他们调皮劲又上来了。
大调皮发现了一个盲人,他想:我何不跑到他鼻子上呢?吓他一跳,那是多开心啊!二调皮发现了一个妇女拉着一车面,他想:哈哈。听妈妈说姥姥那里的人都爱学雷锋,我何不跳到她面里去,帮她和面,也算我不枉此行啊。小调皮呢,他早就瞄上一个戴眼镜的教师了,让他看不见东西,那该是多么奇妙的事啊!然后,我就不走了。
正单他们弟兄三人就要行动的时候,这时~
一个小伙子撑伞遮在盲人的头上。一个战士拿起雨衣盖在面粉上,对妇女说:大嫂,天快下雨了,来。我帮你拉吧!一个红领巾举着叫花伞。奶声奶气~地对老师说:老师给你打伞吧!
三个调皮你看看我,我望望你,羞愧地跑向田地里~













第十八节 残阳







乌云笼罩着天空,密不透光。令人窒息的空气,猛然间,显得格外清新。风冷飕飕的,让人不禁打了个寒战。
人们不约而同地带上相机,走出家门,来寄托自己对地球的留恋,但……
傍晚,在候机厅里。候机厅很大,人很多,但却死一般寂静。只能听到有人的啜泣声,但这只能使气氛更加严峻和紧张。望着一面是巨大的宇宙飞船,一面是略显沧桑的广阔大地,都在沉思着。
在小河边,还站着两个人。
“你一定要留下来吗?”她问。
“是的。”他很坚定。
“你一个人力量能有多大呢?走吧!我们一起走。”
“不!”他噙着泪水,大叫了一声,停了一会儿,他又说,“我是地球人……”
沉默。
不知什么时候,阳光穿透了稠密的云层,射向大地。生机,死寂,一对死对头在这里并存着。多美的夕阳!血一样红,金一样灿烂。多么柔和的光!那血红,把天染得那么美——那是生命的颜色。
“我们现在就在那儿,”他指着夕阳,“你无法改变太阳落山的结果。”
还是沉默。
她忍不住了,也噙着泪水,向那残阳跑去……
太阳落山了。
巨大的宇宙飞船,带着人们惨痛的心和无限的期望,飞离了这个残破不堪的星球。从这天起,他们已不再是地球人,他们是一颗遥远的,不知名的星球的居民!一种亡国奴和奴隶的感觉充斥着他们的心。但又怎么样呢?他们想留下,但,还是选择了离开。
又一个傍晚,同一个夕阳,一切都变了。他拿着锄头,累得满头大汗。一阵风吹过,清爽。面前,一片小树林——他将为保护这些不惜一切代价。
暮色降临,累了一天的他回了家。
当他打开门时,他笑了笑,很快哭了——包括她在内的十几个同学在他的家里。
他根据他们的要求详细的介绍了情况。最后,他又充满感情地说了一句:“路还很长!”













第十九节 丑娃娃不在为长相哭泣







在州医院,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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