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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里周浩同志!”
“‘将军’?”他怅惘地朝北方的天空望了一会儿,才钻进了接他的汽车。
这些学生们的命运,和他几乎一模一样,好像一副拷贝的翻版,都差不多脱了层皮似的,从专政棍棒下逃出条命来。这三位高足啊!廖思源叹息着,一位被打断胫骨,没有得到很好治疗,以致落下了残疾,走路一拐一瘸;一位耳朵里灌进很多蓝墨水,现在严重失聪,不得不靠助听器;那第三位身体倒完好无损,只是爱人离了婚,如今,她很想和好回来,他也是旧情难忘,但她已经又同别人结婚并且生了孩子,这该怎么办呢?
廖思源在学术上是他们的老师,过去是、现在是,甚至将来也是。至于处理烦恼的生活,这位老师就不成其为老师了。要谈到对于生活的信心,对于理想的追求,对于明天的向往,廖思源倒是他学生的学生,因为无论他们三位中的哪一个,都没有想走的意思,而是和于而龙一样,要留在这里继续干下去。虽然他们的伤痕、苦痛、不幸并不比他少,但好像并不曾被那些沉重的负担而压得抬不起头。
廖思源有点茫然了。
他不得不思考,斗争,当他从狭小的思想境界跳出来,就觉得那三位弟子的殡仪馆式的送葬面孔,倒是个讽刺。那些个公式符号拉住他,那曾经是手心握过的沙土拉住他,所以当他在站台上,看到他女儿的第一眼时——多么像二十五年前一块回国的廖师母呵!他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孩子,你会骑马吗?”
……
“听明白了吗,二龙?”周浩在电话里问。
“是的,他到底回来了,像那位老夫子一样,最终也是把一腔热血倾泻在石湖的。”他在心里念叨着。
“怎么,你哑巴了吗?我打发陈剀明天坐飞机到广州去。你看你——”
“我叫菱菱代表我去,行不行?”他回答着“将军”。
“陈剀的飞机票钱,可是我自己掏腰包哦!”
“放心,菱菱的飞机票我们老两口付款。”
于菱骑上那辆改装摩托不成的破自行车,去民航营业所买票去了,他二话也没有说,因为廖思源曾经是他和柳娟爱情上的惟一精神支柱。
——回来吧!廖总,到底还是回来了,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但细想还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不管是小米干饭喂养出来的,不管是吃面包牛奶学成功的,只要是中国土地上生长的知识分子,这块土地总是要更适宜一些,他的心总是离不开这块母亲似的土地。
——回来吧!廖总,在王爷坟齐心合力,从头开始吧!把失去的一切,重新捡起来。不错,还会有各式各样的鞭子,在人们脸前挥舞,但是,精神枷锁一旦摆脱,鞭子也不过是道士的符》 ,和尚的经文,弄神弄鬼的急急如律令一样,已经在慢慢地失去效力了。
——回来吧!廖总,历史的总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再给十年时间,不,哪怕五年也好,让那颗皇冠上的宝石,再度在王爷坟熠熠发光,那就永不熄灭了。任何符合历史潮流的事物,只要屹立起来,强大的生命力也就表现出来。
就在那天晚间,于而龙给部党组写了份报告,正式表达了他要回到工厂里去的愿望。以前,管干部的党组副书记,奉上一级老徐的命令来征求过他的意见,要他回工厂去,现在,这颗跃跃欲试的心,更按捺不住了。
“你在写什么?写了扯,扯了又写?”谢若萍正在为于菱明天去广州接廖总做些准备。
于而龙了解她的主导思想,便说:“你不赞成的事情。”
“停巫芑乩矗愕男母盍恕!�
“支持我吧!若萍!”他把报告叠好交给了她。
“唉……”她深深地叹了口气:“谁让我是你的妻子呢?”她知道,最后还是拗不过他。
“明天你顺便发走。”
“寄给谁?‘将军’,还是小农他爸?”
他斟酌一下:“按正常途径,给部党组。”
“估计他们怎么答复你?”
“关键是王纬宇——”
“他怎么?”
“我要赶走他,如果想把厂子搞好的话。”
看来,他自嘲地想:经过四十年的交往,才算清醒地认识到王纬宇不是一条船上的人,不可能合用一根扁担去抬水喝。“ 难能可贵,难能可贵……”他恭维自己:“于而龙同志,你总算有了一点进步。”说着,他写了个信封,把信装进去,贴上了一个四分邮票。
——回来吧!廖总,生活的河流总是滚滚向前,而且也不会倒流,但是,有些时候会产生挫折,有些迂回,甚至在个别地方,和局部环节上要倒退一些,那也无关宏旨。春天已经来了,它就不会再退回到冬天里去。
看,昨天还是满湖风浪,现在,一池春水。他站在这河湖夹角的半岛上,不由得想起这里曾经有一座形象丑陋的碉堡,是那么不可一世地蹲在湖边,威风凛凛。后来,不就是他领着支队战士和陈庄老百姓,扒掉了这座庞然大物吗?现在连一点残迹都找不到了。
这,大概就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辩证法。
在目光所及的湖面上,出现了那艘蓝白相间的游艇,在水上飞也似的驶了过来,溅起的水花和波浪,像两条白尼龙纱绸簇拥着这艘石湖骄子,从他面前风驰电掣地掠过。他看到船舱里,坐着那位胖乎乎的当年的事务长,也许由于他的到来,使得县委书记格外地忙碌了。
由于他站在这个尖岬上,太引人注目了,那条游艇在湖上拐了一个大弯,车转头朝他开来,只见王惠平从舷窗里探出身来,向他招呼:“老队长,今天晚上,望海楼!”
他还来不及表态,游艇九十度急拐着又飞走了。
王惠平连忙调过脸来,朝他喊着:“ 我现在去接一位贵客……”下文听不清楚了,因为轰鸣的马达声压倒了一切,很快,那艘游艇在视线里消失了。
贵客?谁?难道是……
他的心弦砉拉一下紧绷起来,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倒有一场好戏看了。
候鸟,终于出现在石湖上空了。
对猎人来讲,也是该厉兵秣马,准备逐鹿的时节来到了。
第五章 (4)
冤家路窄,于菱去民航营业所买飞机票的路上,偏碰上了高歌。而且,他也想不到,手里捏着的那张飞往广州去的票,恰巧是高歌替王纬宇退的,革委会主任在最后一天,终于决定放弃这次出国考察的美差。但是,忙得七荤八素的于菱,竟认不出这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是谁。
不过,于菱实在没工夫认,他现在倒羡慕去年那种囚徒生活。在牢狱中,在边疆时,无需费什么脑筋,思维简单到只有一个概念,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只想着四个字“ 活着,出去”。现在,不灵了,广场方砖上的血,唤醒他那原来甚为朦胧的意识,能不思考吗?能不探索吗?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竟会被几个蟊贼搅了个昏天黑地,差点闹得国家破亡,民族沉沦,而且还不是短时期的猖獗,整整忍受了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有多少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桓,寻求真知,又需要经历多么艰难的过程呵!
但是对面那个年轻人,也没能马上认出于菱来,反正觉得有点眼熟,就失神地站住了。放纵的夜生活,饮酒,打牌,女色,使得“红角”革命家失去了原来的精锐之气。现在,他脸上的惟一特点,是那双塌陷下去的眼眶,和一对失神的眸子,所有在赌场输光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的赌客,都会有这种充满血丝的结膜,和显得混浊的玻璃体,而变成一副令人望而生厌的样子。
其实,在黑的小胡同里,于菱,比较粗心的,总不及格的大学生,是不会看得那么仔细的。但是,由于近十年来,一直以车代步的高歌,竟然忘了行人应该躲避车辆的简单道理,直撅撅地挡住了于菱的去路,这才使他想起这个拦路虎,好像在哪儿见过面?
谁?
倘若不经过那十个月的磨炼,于菱也许不介怀地朝这个陌生的熟人,打个招呼,但如今,他的心要冷酷得多,别人不伸出手,他决不上前一步。胡同本来不宽敞,绕也绕不开,只好按了一下车铃,警告对方躲开。
哦,他先认出了于菱:“你——”
于菱轰的一下,仿佛踩在地雷上一样——啊!两眼冒出火来,原谅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一个男子汉( 如果他确实是条汉子的话),对于曾经欺侮、凌辱、调戏或者诬陷过自己心上人的死敌,是无法心平气和,保持那种高雅的绅士风度的。他跳下自行车,一把抓住对方的脖领,刹那间,柳娟愤恨的脸色,几乎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记忆里,说实在的,无论对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愉快的。
啊!七月流火,那难忘的一天呵……
据说,有些动物对于地震前兆,会产生某种预感,常常在地震发生以前,表现出惊慌失措,躁动不安,心神烦乱的状态,至今科学家也无法解释。
那一天,高歌早早地醒来了,一看表,才七点半,妈的,他骂了一声,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打完最后一个八圈,他做了一副满贯,已经是清晨四点钟了。只睡了三个钟头,就再也合不上眼皮,岂非咄咄怪事?自从他父亲,那位一辈子谨慎小心的汽车司机,抱着忐忑不宁的心情,离开这个世界之后,高歌搬进新居,很少在九点钟以前醒过。可今天,才七点半,就在原来是专家招待所的高级房间里,辗转反侧,无法成寐了。
其实昨天夜里的麻将,他本无意打,无奈那位卷毛青鬃马,贵贱缠住他不放。按说,那是过去的情谊了,然而她也忒多情些,自认为是高歌明媒正娶、合理合法的原配夫人。因为要不是她,冲上那七千吨水压机,给了下不了台的于而龙一记耳光,打得高围墙里的“独裁者”威风扫地,整个局面是无法改观的。她还当着数千人,强迫于而龙当场跪下向群众赎罪,可是,于而龙不是醋里泡过的,要他屈膝却不那么容易,气得她满头卷毛都直竖起来。不过,她的这一巴掌,是有功的,从此扭转乾坤,高歌得以正式登上舞台。也许为了感激她,高歌就和她产生了这种称之为介乎恋爱与结婚之间的过渡关系。
那时候,还在马棚住宅区住着,老高师傅活在人世,曾经向他儿子,向可能是他儿媳的这个女人,不,名义上还是姑娘,跪下来哀求过:“你们可不要去难为好人,作践好人,那可是罪过,老天爷不是不长眼的。”
“什么是好人?谁是好人?现在中国成了洪洞县,连自己是好是坏都闹不清。”
“别人我不敢打保票,我给于厂长开了那么多年车,他可是一心扑在群众身上,一心扑在厂子里的呀!我在世上活不多久了,你们让我顺顺当当咽下这口气吧,我求求你们,他们谁愿意闹谁就闹去,你们别跟着折腾啦!”
高歌对他父亲的奴性感到气愤和羞愧。而卷毛青鬃马戴着碗大的纪念章,金光闪闪,对半身不遂的老人,挣扎着跪在他们面前,非但毫无半点怜惜之心,反而圆瞪着眼,气呼呼地说:“ 看像个什么样子,神经透了,求爱一样地跪着,要不是纪念章挡着,差点碰上我奶子。高歌,管管你老子吧!”
不久,老高师傅含恨离开人世,他咽气的时候,他儿子正率领着人马,在市里初试锋芒,大打出手呢!
要不是王老,( 哦!那真是有远见的人呵!)高歌和卷毛青鬃马也许过渡完了,该登记了,那后来也无法起飞了。王纬宇劝他:“良禽择木而栖,小高,假如将来有一天,你满身朱紫,身居要职,愿意身边有一位粗俗不堪的太太吗?”
果然,高歌随着地位的提高,身分的改变,眼界和欣赏口味也不同往昔了。围绕着他的女性当中,最不济的,也比那位卷毛强得多。她,已经失去吸引力了,虽然她觉得自己是正宫娘娘。
可她来了,穿着一件近乎透明,而领圈开得太大的半袖衫,像一贴膏药似的粘着不肯走,高歌便招呼几位小兄弟搓麻将,那本是例会,一般打到深夜,也就拉倒的。但一来高歌手顺,连和满贯,不肯罢手;二来借此挡车,使那位紧贴在身旁热乎乎的女性滚蛋。所以一个四圈,接着一个四圈,打到四点多。也许他太集中精神做清一色了,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抹得香喷喷的女人走了,大家哈哈一笑散去。
高歌想起床,头昏昏沉沉,躺在那儿,又浑身不自在,心里憋着一股劲,真想嗷嗷地叫两嗓子,才能轻快似的。怎么回事,他也茫然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应该成家了,总这样打游击,过水浮云,实在不是长远之计。王老又给他敲警钟了,( 哦,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