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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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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一段来,车铃、马铃,渐渐的都被称为鸾铃。
    这种铃铛往往是铜制的,用丝带子系在车上、马上,行起路来,摇动间声音清越。
    也有人把它两枚一穿、三枚一束,挂在门前或者窗前,风一吹,同样动听。
    路边某家小旅舍里,有一扇门前,就挂着这样的铃。
    门一开,铃铛就会发出清越动人的声音。
    小二们就知道:哦,老板出来视察了。
    那扇门是老板的门。
    老板很认真,每天总要视察一下。老板也很善良,生怕小二们受惊吓,提前给他们一点通知。
    他们就知道把小帐藏好、把死老鼠藏到桌底、把投诉的客人藏到门外。L

☆、三十九 红漆已班驳

老板的身体很娇弱。等小二们把该藏的都藏好,老板才出现在店堂里。
    迟韬那天是第一次在这小旅舍吃饭,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女老板——准是个俏姐儿。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
    或许对于路上憋久了的客人来说,只要对方雌性,年龄不小于八、不大于七十八,生得不至于比猪肥、比猴瘦、比画城的山骨更崎岖,那就称得上俏了。
    迟韬望着小旅舍楼梯下通向后头的那扇门。
    那扇门很窄。
    他看见一个白发、盲目的老太太出现在门口,一只手拄着根拐杖,另一只手,由一个黑衣的仆妇搀着。
    迟韬郁闷的耷拉了一下眉毛。
    然后,老太太进了门,黑衣的女人也进来了。
    客人才看见,黑衣的女人并不是仆妇。她挽着个很老气的发髻、穿着很老气的衣服,面孔却该死的年轻。
    神情出奇的静,说不上很美,但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媚人的气韵。
    那气韵就仿佛江南的六月初,天已有些热了,很快会叫人吃不消,但现在却还不至于,尤其在黄昏,那温暖的气息有如实体,比体温凉一丝、离窒息浅一缕,如绸缎般落下来,面孔前萦回不去。叫人有点心慌,叫人想挥手打开它、跺脚唬开它。
    老太太向黑衣女人偏了偏脸。
    这黑衣的女人立刻收敛了与生俱来的媚态,换了冷若冰霜一张脸,对谁也不看、对谁也不理,只是凝眸专注地扶着老太太,在店堂里走动。
    老太太的拐杖在这边点点、那边碰碰。问伙计:“你们还好吗?”
    伙计响亮地回答:“好!”
    老太太逛完了,问黑衣女人:“店里还好吗?”
    黑衣女人道:“挺好。”
    “我看也挺好。”老太太满意道,“哎哎,他快回来了,你去迎一迎。”
    “好。”黑衣女人没有半分迟疑、或者废话,就这么顺畅地答应了。
    但她没有出去。
    她先把老太太送回房里。
    迟韬吁出一口气,可以向小二们、以及熟客人们打听了:“这什么人?”
    小二们和熟客人们都很乐意八卦给他:“本店老板娘、还有老板娘的女儿!”
    “怎么老板娘这么老!她女儿又这么、这么……”迟韬“这么”了半天。形容不出来。转而问:“她们尊姓大名呢?”
    “哎、哎!”
    “啥?啥?”
    ……鸡同鸭讲了半天,迟韬才明白,老板娘的尊姓大名没人知道。至于她的女儿么,老板娘会叫她为:aiai。
    迟韬很想知道是哪个ai字。
    原来是好爱好爱的爱,加个口字旁。
    嗳。
    深闺里的小姐,看着轻雨打薄窗边杏黄的叶儿。娇软地叹了口气:嗳。
    连着叹,就成了黑衣女儿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么怪的字!”迟韬摇头。“不吉利!”
    谁说不是呢?
    太古怪的、太美好的、太软糯的、太固执的,统统都是不吉利的事。如果说人的一生基调由名字定下,那最好像家明、福生、桂香、爱华——才是通和明达、宜室宜家的好名字。
    然而世上总有些怪人。
    黑衣女儿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又出来了。
    这次她抬起眼。在店堂里望了一遭。
    闹哄哄、庸俗粗糙的店堂,忽而就变成了明澄的春塘。塘里所有人,都是她眼波里养的鱼儿。
    并没有一尾鱼儿能跃上她的心坎。
    她又垂下眼去。水波流竭。她拧身出门去。店堂里终于喘过一口气。又变成了闹哄哄、粗糙庸俗的店堂。
    然而这闹,跟原来的闹已经不太一样了。
    有的人。只是走过而已,就已经把空气都改变。
    嗳嗳往店后去。
    店后有一座小丘。
    那小丘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不像一般的丘,往往四面和缓地升起、又降下。这座丘边缘比较陡。
    有两个小伙计正在后门那儿互相挑水泡。其中一个的情形很严重,腿上被行李带子摩得火辣辣的疼,走路姿势随之变得怪异,像只跳舞的螃蟹。到地儿伸手一摸,已经打了大片的水泡,解开看看,就像一嘟噜一嘟噜的葡萄,晶莹可爱。
    “那要赶紧挑啊!”他同伴很吃惊。
    “别了。别了!”小伙计很怕。
    他说他刚到工坊作苦工时,手上也打了泡,也有人说非挑不可,就给他挑了。结果就烂了。他哭。人家还吹胡子瞪眼嘲骂他:“这都能烂!你可真行!”抓一把炉灰给他压上。痛入骨髓。
    唯一能与此痛媲美的,只有冻疮。
    他实在不想再来一次。反正这水泡不挑破、也不碰它的话,好像也就不疼了……
    他伙伴手已经伸向他的裤子。
    “干啥干嘛?”小伙计护住贞操带。
    “看看。”他伙伴道。
    “不给。”小伙计要后退,挣扎间水泡被擦到,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杀人——”
    乌黑的衣襟正要飘过,又凝住。
    嗳嗳定睛看看怎么杀人了。
    两个小伙计也看见了她,愣了愣,那个伙伴就问她:“大姐,他有水泡,你有办法帮忙吗?”
    迟韬放下了嘴里咬的稻草杆。
    他一直睡在屋角边儿上的稻草堆里,像只猫,也没人发现他。如今他觉得该出来了。谁叫小伙计那么没眼力见儿!这种地方的水泡,叫人家美女来帮忙?亏他们想得出来!还是他来就好了。
    在他现身之前,嗳嗳先回绝了两个小伙计:“哦,我还有事。”她这样简洁的回答完,眼里闪过很奇怪、很奇怪的神色,然后就悠哉离开了。
    往小丘上去。
    她一步步地爬上丘顶。那里可以望见官道。她面对官道站定。然后就站在那里了,任风吹动她的衣襟。
    迟韬觉得她像望夫岩。但是她太年轻了,不像有个未归的丈夫。她长得又太美了,不适合当个望门寡。也许她也在等朋友吧!谁呢?这么重要,让她等了这么久?迟韬就望着她,一直望到红红的太阳、渐渐朝绵绵的地平线落下去。
    古道西风,来了一匹倦马。马上有个风尘仆仆的人。他的马看起来很疲倦。他也满身风尘,但肩背仍然挺得很直。
    迟韬又把稻草杆从嘴里抽了出来。他讨厌这个人。
    尽管以前从未相识,但道上混久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也是江湖人,而且像他一样年轻,而且不比他丑。更要命的是,比他会装逼。
    这个策马而来的英俊江湖人。满脸都是:“哥流浪久了。哥不怕流浪。世间最可怕不是疲倦,而是空虚。谁能弥补我的空虚”那样的金句名言。
    如果他倚马一立,四十五度角低头,把这样的金句名言用淡淡闲闲的口气问出来。迟韬知道有很多小姑娘不会拒绝。
    迟韬之所以知道这个,因为他试过。
    他喜欢采花,但跟其他采花贼不同的是。他尽管爱看花嗅花把玩花,而不问花自己的意见。但在真的把花采下来之前,他还是要办一道两情相悦的手续的。用哄的也好骗的也好买的也好,总之这件事要两个人都愿意,那才有意思。
    可惜有的小姑娘就是不愿意,嫌他太不正经。
    迟韬一开始还以为这些小姑娘喜欢那种迂腐夫子,碰了几次壁之后才发现,原来她们喜欢的是这种端起架子的装逼犯!
    为了讨花儿的喜欢,迟韬也只好跟着装。可惜有句老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某些眼界高的小姑娘,还是嫌他“轻佻!我才不信你!快滚!”
    迟韬悲伤的滚了几次,以后每当看到有这种天生装逼犯的男人,他就牙痒。
    这位黑衣美女嗳嗳姑娘看起来很懂事,应该不会被装逼犯唬住吧?迟韬尽量乐观的想。
    而马上来的装逼犯——不不,英俊江湖人,也看见那土崖上飘飘的衣裳,于是勒马,仰头。一袭青黛的衣裙,于他却似见到了眩目的太阳。
    “你要敢直接约她,我就约你出去单挑,找个水,淹死你!”迟韬暗暗摩拳擦掌。
    他低估了这位英俊江湖人。装逼犯之所以成其为装逼犯,必有不同于常人之高明处。英俊江湖人问嗳嗳:“你在等人吗?”口气暖和亲切。
    迟韬不由得蹲地画圈圈想着:他如果能有这样的口气,就像刀客有了把宝刀装备,泡起妞来是会多么无往而不利啊……
    嗳嗳果然收了冷峻脸色,缓颜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在等人。”
    “天色晚了,他还不来吗?你等了多久了?”英俊江湖人问得如此关切。迟韬听到心里碎裂的声音。因为嗳嗳对她笑了!她笑得好像茶水里泡得舒展开的桃花,缱绻柔媚。她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已等了十八年。”随后她更问他道:“你留下来罢?”
    迟韬蹲下去拣一地破碎的心去了。
    好吧好吧!他像壁虎一样,再生能力非常强悍。他想:嗳嗳是开店的嘛!开店的请过路人进店住着,不是很正常很正常嘛?
    想是这样想,他还是悄悄跟了进去,生怕嗳嗳被装逼犯给骗了。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嗳嗳托着一盏油灯领他上楼,昏黄的灯光,木梯上红漆已班驳了,她青黛的裙摆覆在上面,好象一朵悠然开放的墨菊。而她眯起眼睛一笑,却让迟韬骨头都酥了。L

☆、四十 英俊江湖人

迟韬在此暗自发誓:如果装逼犯敢跟她滚床单,他一定掏出鸡鸣五鼓返魂香,把两个人都迷晕了,然后把装逼犯砍了,把美女带走。老话说从来烈女怕缠郎。他就慢慢儿缠着她,以便成其好事!
    不过事实证明迟韬想太多了,嗳嗳把英俊江湖人送进房间之后,嘱咐了几句火烛、关心了几句寒温,就跟他告辞了。英俊江湖人还嘱咐嗳嗳晚上小心门窗。
    嗳嗳弯起眼睛来,一笑。
    迟韬心里想:“小心门窗?难道这装逼犯也是下五门的?打算去采她?啊哟不好!人家可不像我这么体贴有情调,香一熏,该干嘛干嘛,还管她怎么想呢?”也是贼眼里看谁都像贼,他就跟这疑似同行的装逼犯卯上了,盯着他,想:“我就看你怎么在我眼皮底下犯案!”
    那江湖人挑挑灯火,弹弹刀,道:“好刀啊好哪。”
    迟韬想:“这把刀算很好么?你眼皮子算太浅啦!”
    那江湖人又自言自语道:“好刀,只是今日未饮人血。”
    迟韬一惊,想:“我没看错,果然你也是混黑的!今日碰到我,你别想趁心如意开伙啦!”
    江湖人又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迟韬想:“这话用在你自己身上倒正合适。”
    江湖人又左右环顾,道:“好店,只是老鼠太多。”
    迟韬想:“你也太娇养了,还怕几只老鼠么?”
    江湖人又道:“此生挥刀斩鼠辈,染血足以快平生!”说着真的取刀而起,把刀锋舞得像座刀山似的。
    迟韬想:这人有病!放着色不劫、财不动,先在屋子里挥刀砍老鼠!
    迟韬不愿意跟有病的人耗时间。那边的美人儿。神经病的江湖人不去劫,迟韬可是很愿意劫的。当下他猫腰离开了这个窗子,身形一轻,翻至瓦檐上,走瓦轻捷如飞,不移时便到了嗳嗳的窗前。他掏出百宝囊,取出里头的妙用薰香。轻轻打着——咦。哪儿来的一阵风,香头就熄了?
    迟韬再来一次!
    这次他看真了,不是风。是有个很小的石子被人弹了过来,将他的香头打灭了!
    那暗中打石子的人像猫抓老鼠一样戏弄他,打了一次还来第二次。而迟韬在第一次时已经起疑,故意装傻。来了第二次,看定石子弹出的方向。猱身弹过去,兵器挟怒出手。
    他平常恃一双巧手,用兵刃时候不多,却原来是一根五节鞭。平日团在衣底,一旦用出来,真如灵蛇一般。
    那偷袭者顿时“噫”了一声。不得不仰面下腰躲避,蒙面巾飘起来。迟韬早已看见他一双眼。及至再见蒙面巾下面的脸,更加清楚无误,顿时恶向胆边生:“你不打老鼠,来打大爷?”
    原来那就是英俊的江湖人,听了迟韬之言,怒火更盛:“大爷打的就是你这鼠辈!”
    话说到这份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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