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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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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里也未必有这么高明的鉴赏家,但戏法做足全套总是没错的。
    蝶笑花一如既往的周到,给出的理由也很充分:朝廷对盐帮不仁,盐帮对朝廷不义。朝廷安插间谍,盐帮也反插无间。狐娘子如今正合理合法的待在军营,机会非常好,不用简直浪费。
    可狐娘子总觉得有点怪怪的,像梦里踩在悬崖的边上,其实也看不见是悬崖,但总觉得不安。她看看两边那北胡的箭手。
    “哦,他们!他们当然是我们自己人。”蝶笑花有点受伤的对狐娘子道:“你信不过我?”
    狐娘子从梦中惊醒:“不不!盐杠子,我没有!”
    她不是狭隘的人,不会以相貌和民族来决定一个人的好坏。汉人里不是也有迟韬这样的反骨仔、有某些官员那样的坏蛋、同时又有蝶笑花这样神奇的美人?胡人里一定也有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一些人被蝶笑花收伏了,她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被制服的胡人惊恐的望着她,好像想说点什么。她手落下去,那人就死了。
    狐娘子割了胡人的脑袋回去。如蝶笑花所料,谢云剑只能相信她。云剑并且派人到草原上查看,果然找到了迟韬的尸体,完全被箭矢穿透。那绝对是胡人的箭,中原没有仿制的。
    狐娘子的故事,没有露出破绽。谢云剑也顾不上盯着她不放。他有更重要的事:西戎宣战,云剑和余秋山中的一个,有可能回防。
    谢小横的意思,想让云剑继续留在北边,而叫余秋山回防。迟韬带过来的那封信,说的正是这话。
    云剑于是开始谨慎的操作此事。而京城里,决定迟迟未下。崔珩比较慎重,先问问北胡真的不要紧了?调一个将军回来没关系?他可不想顾此失彼,为了挡后门而把前院给拆了。
    出于一种很特殊的原因,崔珩不是特别害怕西戎。别人以为这是因为西戎的商业全靠中原。崔珩觉得西戎不敢真打。之所以会开战,完全是戎王脑抽。
    戎王脑抽其实是遗传。上一代那个戎王,名为拳,荒淫得不行了,就算魔汲复生,都只好瞠乎其后的。这个戎拳的残暴程度,连天都看不下去。约二十年前,他被天雷直接打死了。之后由他的兄弟仓猝间接替了戎王位,很快他又在一次疯狂的事件中死去,这戎王位置传给他的孩子筮,就是当今的戎王了。L

☆、第七十一章 哪儿来的大军

带兵挺进中原的,却不是戎王筮。而是戎筮的将军与兄弟们。其中一个兄弟,名号为蝶。人称蝶侯。
    戎境为诸侯分封制。最大的头目为戎王,其下有诸君、侯、爵。纷乱得了不得,中原也没什么人有心思去弄明白他们的全套体系。这个蝶侯,人也不知跟红颜薄命的蝶笑花有什么关系。
    除非蝶笑花特意暴露身份,否则崔珩没有机会得知他摇身一变,成了西戎的蝶侯。
    蝶笑花是故意把自己部分身份信息透露给崔珩的,却又没有说得很明白。
    没关系,崔珩自以为已经看得很明白了:这恐怕就为了一个女子:林代。
    如果西戎起兵,就是为了林代……崔珩其实一点都不能怪他们。
    崔珩自己是个明君,不会为了一个女子影响国家大局。但他不能怪边陲小国的野蛮人昏了头干出糊涂事。
    想想在树林里边曾为他唱出一曲龙王曲的优伶、再想想水榭中与他侃侃而谈的少女,崔珩觉得他们在相貌上确实绝配。
    但崔珩仍然不能相信那个失忆的“蝶笑花”,就是率兵入侵中原的“蝶侯”。他宁愿相信背后别有内情,譬如双生子什么的……总之他觉得他见过的那个优伶,没有杀伐之气、没有王霸之气,就只是个优伶而已。
    其实是蝶笑花演技太好。而崔珩不愿意相信谁能瞒过他的眼睛,宁肯找些别的“隐情”。好罢!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蝶笑花刻意透露的情报下,崔珩不得不确认:西戎军队中有一个举足轻重的“蝶侯”,跟盐帮密切相关、甚至有可能就是盐帮背后的首脑。而他跟林代有过共事、心生爱慕。朝廷抓了林代。他就一怒起兵。
    这样一来,崔珩对林代就非常慎重了,不敢纳入后宫、也不敢放人,只能先晾着。
    崔珩不知道战事会怎么走、不确定西戎会如何疯狂、难以预计以后他需要怎么利用林代,他就只好先养着林代,以防万一。
    万一如果……中原不能再打,而需要议和……
    并不是说他觉得中原打不过小小西戎!只是。他也知道民生多艰。去年水灾已经够伤筋动骨。北胡战事又耗去中原大量人力物力,最重要的是中原人心已经即伤且倦,恐怕经不起西戎这边的长期拖耗。和谈或许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蝶笑花摆明了此时就要林代。崔珩估计又要端起架子来了。首先是他作为中原帝王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对一个西戎小侯予取予求,尤其事涉他自己也喜欢的一个女人。其次,怎么也得谈判一下、要个好价钱不是?蝶笑花如果催得越急。崔珩越可以端起来卖。
    所以蝶笑花现在也不可以急。双方陷入胶着。
    崔珩仍然在询问北方回防的可能性。毕竟能打个胜战的话,又比和谈要好。林代留得下来的话。比送出去好。
    大臣们计较:北胡倒真是不要紧了。多亏谢云剑先前那场大捷,摧毁了他们的主力。接下去北方一片凄冷,进入艰苦的冬季。他们没什么力量能跟中原叫板了。
    崔珩现在考虑的,就是该调哪一个回防:云剑还是余秋山?
    余秋山是老将军。留在那边,大部分人比较放心。但正因为他年纪大了,似乎也应该让他回一回中原。不便老让他留在那儿。然而回防西线,似乎也不能称为对他的照顾与奖励。
    云剑年轻。缺乏经验,他一个人在边防的话,又是不是撑得住呢?会否容易出岔子?是不是让他回来冲杀西戎,反而更合理?
    朝廷这种疑虑,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云剑自接谢小横的信后,已经使了些手腕,确保余老将军回防,则他自己撑在北边。
    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是这样计谋着,偏偏谢老太太熬过了夏暑,却在这秋凉时节过世了。
    诚如谢小横所言,她还不如吃好喝好,享受最后的人生乐趣。
    她的葬礼,非常隆重。停灵的时间,从七七四十九天起算。一边丧讯报往北边去,看京城的云舟、边防线上的云剑能不能回来奔丧。
    云舟与云剑接到丧信,就分别向京城上表,讯问能否回家乡奔丧。他们一个作为驻外大将、一个是朝廷命妇,哪怕亲爹妈、独养儿子死了,也非得拿到朝廷的恩准,才能回乡。
    云剑也不想在这时候回乡奔丧,但身为孝子贤孙,他没法子,就算硬装,也要装出要奔丧的样子,否则他的仕途也玩儿完了。毕竟现在的主流观点是,先当孝子、才能做忠臣。不孝,就会不忠。哪个皇帝肯用个不忠不孝的呢?何况还是武将?这不是给自己找死嘛!
    从这个角度来说,武将们拼着表现自己的憨厚、孝顺,也就不足为怪了。
    再说,云剑对谢老太太,也真有依依眷恋之情。他从没想到谢老太太说走就走,这样早、这样匆忙。他是真的哀痛。上表中的陈词,不是假的。
    “残月铺白,孤窗凝静,血毡无异芦席,金甲同乎麻衣。”这一句,宛映千古。
    云舟的恩准来得快。本来她接到谢老太太的凶讯就比云剑早。她都获准起身赴锦城了,云剑那儿才收到谢老太太的凶讯。
    云剑上表请求奔丧的时候,心里也知道,朝廷决定他和余老将军谁走谁留的命令,也该下了。不会真等他上表才决定。
    余秋山觉得肯定是云剑回去,他自己继续在前线留守。因为他在前线已经留了太久太久了。真的要边关很平定的时候才能获恩准回中原爽爽。现在明显不是那种时候。他都已经不指望了。
    云剑去拜访他。他以为是要走的小兄弟来跟他道别。他准备了些东西叫云剑捎回去。不光是他自己的,更是他身边的那些老兵们的。
    云剑却给他看那张上表的后半部分。
    原来云剑在前半部分虽然表达了对祖母的深切哀悼。后文却说了余老将军常年领兵在边关的悲壮:“他今已惯,这一身衣锦夜行看。”以及所有的老兵们“宛转成灰,霏微离骨,有一声嗟。”问其究竟,“非为标高不同世,实因志险欲舍身。”
    余秋山看到这里,鼻子微酸。
    云剑最后一段才是高朝:然而大陵总不能任老兵们“式微式微不归耶,灯火睡些些”。因此云剑志愿效古人负棺从军。若朝廷让他领新军们在此,换余老将军与老兵们回中原,他慨然接受,因他们都还年轻、为国报效的志气正高,纵死在边疆、马鞍裹尸还也是不妨的,须知“我薄情游子,此生视死如家。”
    余秋山的老泪终于盈眶。
    他一双粗厚的手,紧紧握住云剑刚健有力的双手。这是一个老兵能允许自己表现出来的最激越的情感流露。他对云剑道:“不论如何,我等感你盛情!”
    这个时候,余秋山仍然领兵回中原的会是云剑。
    谁知老天可能抱歉自己这么快收回了谢老太太,于是又出了另一个事情弥补一下:出大灾了。
    那时候有一个姑娘乘着马车,跟着商队,正从中原往北疆走,临近未城附近,忽听一片喧哗,真可怕!就好像天边忽然起了一阵乌云,那乌云分千万片,片片互相磨擦,压着大地打雷。雷声就有这么可怕。又好像海边冲来大浪,远看仿佛一线,近了则是比山还高的水墙,直压过来,骨肉化为糜粉!浪声也就有这么可怕。
    这喧哗声还远,随行的最有经验的人就已经变色:“快跑!”
    “怎么了?”吓坏了的其他人们问他。
    “流寇。”这人已经逃远了,只来得及掷下一句话。
    他只想得到这个解释。
    但他也想不出怎么会有这么多流寇突然出现。
    路不平整,马车实在跑不快。车上的姑娘发现“流寇”中的第一拨人已经赶上了他们,都是逃难的本地居民,腿脚好,路径熟,翻山蹿林的,能发挥出猴子般的灵巧动作,背上都背着逃难的包袱,口里惨呼:“打来了打来了!”
    问谁打来了?却也说不清。
    车上的姑娘就跳下了车,似乎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宛留”。她抬头,却看不见那个世上最英俊可靠的男人。应该只是她耳鸣。
    正乱着,一匹马又伤了蹄子,宛留等人行路速度越发慢了,再后头一拨人又追上来,也是难民,这次说得清楚些了,是外头人打进来。大军!漫山遍野跟蚂蚁似的。至于问哪儿来的大军?有说北胡的、有说西戎的、也有说自己人造反的,不一而足。
    这么多人逃难,自然有互相推搡的、有彼此践踏的、有趁机发财的、有心烦闹事的、有不见了亲人放嗓子呼喊的,乱成一团。又有些富裕的,也驾车。这路本窄,本挤作一堆。
    宛留与同路人已经挤散,仿佛身处恶梦,又听一波喧哗声,更近、更响、更可怕。仿佛是利刀砍进骨头、斧子劈进柴结!
    这次真是大军追过来了!
    身边众难民被吓得,忙着踢打推挤奔拥冲窜——有人宁肯踩着同胞的身体也要让自己多往前一步,有人则把自己珍视的人高举过自己的头顶。L

☆、第七十二章 送离边界

有人跨马奔来,马蹄践人而去,一道血路,这是最方便的。
    可惜方便未必能久长。
    有人把马上的人拽下来了,按在地上殴打践踏。宛留最后看到的是,是沾在布料上的一团血肉。
    她没有特意去看他们。她只顾着自己逃生。
    这种时候,最大的威胁甚至不是所谓追来的大军,而是流民们自己。能不被流民们践死,才是生存的第一步。
    宛留跟着人流走,绝不迟滞挡住任何人的路,免得被人推倒。她在移动中注意看着,避开壮汉和大件物品,尽量靠着老弱病残。这样,万一受到挤压,她可以往老弱病残身上倒。而不用担心老弱病残跳到她头上。
    一边走,宛留一边尽量朝人流稀疏一点的地方移动。终于到了边儿上,看见一棵树后没人,她赶紧把自己分流到树后,让树干挡着人流,她总算从人流潮里脱离了。
    现在不用再担心被人潮踩踏而死,宛留总算有时间关心:到底谁打过来了?
    她站在略高的地方,远远看见了大军。真是看见了也不知道他们是哪儿的,服色没见过,就长相来看,似乎有戎、有胡、有更遥远国度的人,还有汉人。旗帜上倒是写了字,远远的也看不清。
    宛留想:往哪儿逃呢?
    动物的本能是结成大群逃窜。但结群之后有可能被群里同伴踩踏而死、缺衣少食时可能被强势的同伴当食物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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