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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女孩,有人爱》作者:'美'詹妮弗·韦纳【完结】
内容简介:
坎妮是个机智过人的女孩,他谈吐幽默聪明伶俐,在一家报社担任专栏记者。工作上她十分出色,生活中,她朋友众多。她一直认为自己很优秀,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前任男友在杂志上大肆爆料两人以前的罗曼史,她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所有的才华和气质在体重秤上的数字面前都显得那么没有价值。是的,自己是个胖女孩儿!而胖女孩儿没人爱……。于是,坎妮为了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开始了一系列的减肥课程。在减肥中心她认识了英俊可亲的库医生,坎妮感觉到他的眼神中有一种更亲密的关怀,但是自己这么胖,会有人喜欢自己么?
22种文字版本畅销全球!《欲望都市》制作人“钦点”小说,即将改编成剧!好莱坞众多明星联袂热力推荐! 肥胖并不是愚笨,为什么所有的减肥广告和瘦身课程都把我们当傻瓜?我们的体重就是一个牢笼,我们则是最懦弱的囚徒!我们以为拥有好身材就会有人爱,有更多的爱,可是实际上……他把听诊器放在我的左胸下,我忍不住问他:“我的心听起来是不是碎了”
坎妮是个机智过人的女孩,她谈吐幽默、聪明伶俐,在一家报社担任专栏记者。工作上她十分出色,生活中,她朋友众多。
她一直认为自己很优秀,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前任男友在杂志上大肆爆料两人以前的罗曼史,她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所有的才华和气质在体重秤上的数字面前都显得那么没有价值。是的,自己是个胖女孩儿!而胖女孩儿没有人爱……
于是,坎妮为了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开始了一系列的减肥课程。
在减肥中心她认识了英俊可亲的库医生,坎妮感觉到他的眼神中有一种更亲密的关怀,但是自己这么胖,会有人喜欢自己么?
在一次采访中,因为同样为身材困扰,坎妮结识了好莱坞当红女明星麦茜,并一脚踏进“金牌编剧”的行业。
虽然最终坎妮身上多余的脂肪并没有减去多少,但是即有更多更奇妙的事情发生在减肥的日子里。找到自信后的坎妮终于理解了幸福的真这谛,及时地逃出了“身体牢笼”,自由呼吸着爱情的空气,她要大声地宣布她的减肥结果,那就是:
“胖女孩,有人爱!”'如果上帝恶毒地让你成为一个胖人,你必须拥有一根坚强的神经。'(这句话是偶写地;哈哈)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 者:詹妮弗。韦纳
印刷时间:2005…1…1
页 数:297
第一章
“你看过了没?”萨曼莎问。
“看什么啊?”我调了调电话的免提听筒,把头靠近我的计算机,免得被编辑同事听到我在讲私人电话。
“没啦,没啦!等你回家以后我再告诉你。”
“如果没有重要的事,你才不会在上班时间打电话给我。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萨曼莎叹口气说:“好啦!但你千万别把我给杀了。”
这下我可就急了。
“坎妮,你赶快去买最新一期的《M0xie》杂志。”
“怎么啦?我得了最差服装奖吗?”
“总之,你先去买一本来,我等你。”
看来事态严重。萨曼莎不但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曾是我的工作伙伴。萨曼莎总是让别人等她,她自己可是从来不等人的。她说:“那是弱者的表现。”突然有一股不安的感觉从我身上流过。
我搭电梯到公司的大厅,然后走到了卖报纸的小贩那儿。《Moxie》杂志就放在《时尚》和《魅力》这些姊妹杂志旁边的书架上。穿着亮片的超级名模撅着嘴,底下大标题写着:“激情之夜,高潮迭起”……图片跟字眼都如此抢眼的杂志封面,让人想不注意都难。我没有考虑太久,又顺手拿了包M&M’s巧克力,付了钱之后就走回楼上去。
萨曼莎还在线上,她说:“快翻到第132页。”
我坐下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翻到第132页。这页的标题是“欲望单人床”,也就是《Moxie》这本杂志的男性专栏,这个专栏通常是要帮助读者明白自己男朋友的喜好。刚开始我还不明白这篇文章到底在说什么,后来,我仔细一读,这篇标题写着“和一个胖女人谈爱”的文章,作者是布鲁斯·库伯曼。
我和布鲁斯·库伯曼曾经交往过两年多,三个月前我们才决议暂时分手。他所指的胖女人,我想不是别人,就是我!
恐怖片中演员暂时停止呼吸的样子就是我现在的写照。忽然间,我觉得心跳加速,跟着血液冲上我的耳朵、我的喉咙,我颈后的毛发都竖立了起来,我的手脚冰冷。当我读着这篇文章的第一行:“我永远无法忘记发现我的女朋友体重竟然比我还重的那一天……”,我的耳朵里血脉贲张、轰轰作响。
萨曼莎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像是从远处传来的:“坎妮、坎妮,你还好吧?”
“我要杀了他!”我喘着气说。
萨曼莎建议我说:“深呼吸,然后慢慢吐气。”
“我没有办法……”
我的编辑同事贝琪忽然从隔板的另一边一脸狐疑地望着我说:“你还好吧?”我努力地闭着眼,耳机滑落到地上,只是从耳机那头传来萨曼莎轻微的声音仍在说着:“深呼吸……”我喘着气,眼睛盯着中间斗大的粉红粗体字写着的布鲁斯说的话:“在今天的社会,和一个胖女人谈爱是需要勇气的。”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不敢相信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我要杀了他!”
这时贝琪走到我的身边,试图想偷瞄放在我腿上的那本杂志。同时,另一个邪恶的同事凯碧也正用她亮亮的棕色小眼珠斜着眼往我们这边瞧,她那胖胖的手指头就放在键盘上,随时预备传电子邮件给朋友通报八卦消息。于是我把杂志用力地合上,深吸一口气再吐气,然后挥着手请贝琪回去她的座位。
“你不知道吗?”萨曼莎还在线上。
“不知道什么?不知道他认为跟我交往需要很大的勇气吗?”我不屑地开玩笑说。“他应该想想看我的感受!”
“你不知道他在《Moxie》工作吗?”
我把杂志翻到前面撰稿者名单的那一页。在每个作者的黑白大头艺术照下,有几句简介。我果然看到了布鲁斯,他及肩的头发随风飘扬,但显然是摄影棚的人造风效果。“‘欲望单人床’专栏作家布鲁斯·库伯曼本月加入《Moxie》行列。这位来自新泽西州的自由作家,目前正着手写他的第一本小说。”
我尖声大叫着说:“他的第一本小说?”
这时贝琪又转过头来,隔着隔板忧愁地看着我,然后凯碧就开始打起字来。
“那个超级大骗子!他连感谢信都不会写。”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杂志翻回到第132页。“我怎么都不知道我自己是个胖女人?”
文章写着:“当我第一眼见到C小姐时,我就爱上了她的机智、她的笑和她闪亮的双眼。至于她的身材,我想我只好学习忍受了。”
“我要杀了他!”
凯碧托了托她鼻梁上那副厚眼镜,口中念念有词地说:“要杀就去杀,别再鬼叫了。”
“我要挂电话了。”我告诉萨曼莎,然后挂了电话。
我拨了三次才终于把布鲁斯的电话拨通,电话那头的录音机传来他的声音说他现在无法接听电话,我一听之下简直就快疯了,把电话摔上,然后立刻再打电话给萨曼莎。
“去他的‘欲望单人床’!”我说:“我应该打个电话给他的编辑,告诉他这是篇烂文章!杂志出刊前,总该有人先打电话咨询我的意见吧?”
“并没有这个必要,你的大脑正在愤怒的巅峰才会这么认为。”萨曼莎说。自从她和她的瑜珈老师约会之后,她说起话来就非常的哲学。
“胖女人?”我的泪水都快流下来了。“他怎么可以这样说我?”
“你最好不要再往下看了。”
“后面还有比这糟的吗?”
萨曼莎叹了口气,“你真的想知道吗?”
“不想……想……不想……”我犹豫着,萨曼莎也犹豫着。“好吧,告诉我吧。”
萨曼莎又叹口气,“他说你就像……克林顿性丑闻中的女主角——莫妮卡型的女人。”
“他是指我的身材,还是我的功夫?”我的笑声中夹带着痛苦的啜泣。
“他还用一个字眼来形容你……让我找一下……庞大的身躯。”
“噢,天啊!”
“他的意思是说你很丰满、肉肉的。”萨曼莎试图安慰我,“这些形容词都还好。”
“天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可什么也没说……”
“你把他甩了,他当然不高兴!”萨曼莎说。
“我没有把他甩了。”我急忙解释,“我们只是暂时分手,他也觉得这样很好啊!”
“不然他还能怎样?”萨曼莎问。“你都提出分手了,他不是带着最后的尊严离去,就是可怜地求你不要离开他。当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保留自己的尊严。”
我拨弄自己的棕色短发,心中考量还有谁看过这篇文章?有谁知道C小姐就是我?他有没有拿给他的朋友们看?我妹妹看过了吗?天啊!真希望老妈没看过!
“我要挂电话了!”我再次跟萨曼莎说。我站起身来环顾《费城观察报》新闻部办公室内的情形。有些人正努力敲着计算机,有些则挤在电视机前看CNN。
“有没有人知道要怎样才能买得到枪?”我问办公室里的同事。
“我们正忙着做系列报道。”每次都一脸困惑、个子不高的编辑赖瑞回答:“但我想法律是蛮宽松的。”
其中一个运动专栏记者接着说:“你得等上两个星期。”
另一个助理编辑又接着说:“如果你的年龄低于25岁,才需要等两个星期。”
那个运动专栏记者不屑地说:“那是租车的规定吧?”
“坎妮,我们稍后再告诉你。你不急吧?”赖瑞问。
“有点急。”我坐下,然后又站起来问说:“宾州会执行死刑吗?”
“我们正在作系列报道!”赖瑞严肃地说。
“算了,当我没问。”我又坐下,再一次打电话给萨曼莎。
“你知道吗?我不打算把他给杀了。这样太便宜他了。”
“你想怎样就怎样吧!”萨曼莎好意地说。
“今天晚上跟我一起到他的停车场埋伏。”
“然后要做什么?”
“我等一下再告诉你,我先想想。”我说。
* * * * * *
跟许多人一样,我和布鲁斯是在一场舞会中认识的。我从来不曾在公众场合中遇见任何一个男人对我这么热情过,甚至还当场邀请我跟他约会。
当时我待在宴会厅的一角,一方面观看舞会中的人,另一方面又靠近我爱吃的东西。布鲁斯走向我的时候,手中的螃蟹的脚刚好抵住我的鼻孔、蘸酱还残留在我的脸颊上。他的身材很高挑,皮肤是古铜色的,留着两撇山羊胡,还有金发马尾。
“嗯……你还好吧?”他说。
我挑了挑眉跟他说:“还好。”
“你看起来有一点……”他的声音渐渐变小,但还蛮好听的。“我看过有些人中风的前兆就是这个样子。”
这时身旁的布兰娜拉着他的手介绍说:“布鲁斯,这是坎妮。”
“哦,是吗?”布鲁斯一边回答,一边呆呆地站着。
他对我笑笑,然后就离开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都在挖掘他的独家新闻:他今天是跟布兰娜在研究所认识的朋友一起来的。对我而言,有个好消息是:他是研究所毕业的,意味着他还算是一个聪明的人。还有,他跟我一样是犹太人。他27岁,我25岁,很相配。
“他也很幽默。”布兰娜说。接着就开始说坏消息。布鲁斯花超过三年以上的时间写论文。住在新泽西中部,距离我们住的地方约一小时的车程。偶尔接接写作和教书的工作,靠着一些津贴跟奖学金过日子,但大部分还是靠父母的钱过日子。
“住得太远了。”布兰娜说。
“他有一双漂亮的手,”我细数着,“还有一口漂亮的牙。”
“他吃素。”她说。
“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