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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也。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
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以上章之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者。虚邪之中人也。
此章论正邪从外袭内。若有若无。而未有定舍。与营卫俱行于外内肌腠募原之间。反淫于脏。不得定处。
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夫邪之折毛发理。邪从皮毛入。而发于腠理之间。腠理者。在外肤肉之纹理。在五内腑募原之肉理。卫气所游行出入之理路也。是以淫邪泮衍。与营卫俱行。行于募原之肉理。则反淫于脏矣。夫心藏神。肾藏精。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为之魄。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与魂魄飞扬而喜梦者。与五脏之神气飞扬也。腑为阳而主外。脏为阴而主内。邪气与营卫俱行于脏腑募原之间。故气淫于脏。则有余于内。不足于外。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今反淫于脏。则有余于内。而五脏之阴气盛矣。阴气盛。则梦涉大水恐惧。
阳气盛。则梦大火燔 。此心肾之有余也。阴阳俱有余。则心气并于肺。肾气并于肝。而梦相杀。相杀者。梃刃交击也。此肝肺之有余也。夫魂游魄降。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此魂魄之有余于上下也。
饥则梦取。饱则梦予。是脾胃之有余不足也。此邪与五脏之神气游行。而形之于梦也。如肝气盛。则梦怒。
肺气盛。则梦悲。心气盛。则梦笑。脾气盛。则梦歌乐。肾气盛。则梦腰脊不属。此邪干五形脏。而形之于梦也。凡此十二盛者。乃气淫于脏。有余于内。故泻之立已。
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客于肺。则梦飞扬。见金铁之奇物。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客于脾。
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客于胃。则梦饮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客于
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客于阴气。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客于胫。则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 苑中。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客于胞 。则梦泄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 音教地藏也)
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上章论邪气之有余。此论正气之不足。厥气者。虚气厥逆于脏腑之间。
客者。薄于脏腑之外也。客于心。则梦丘山烟火。心属火而心气虚也。客于肺。则梦飞扬。肺主气而肺气虚也。金铁之奇物。金气虚而见异象也。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肝气之变幻也。客于脾。则梦丘陵大泽。土虚而水泛也。脾者。营之居也。名曰器。夫形谓之器。脾主肌肉。形骸乃人之器宇。梦风雨坏屋者。脾气虚而为风雨所坏也。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肾气虚陷也。客于膀胱。则梦游行。
太阳之气虚行也。客于胃。则梦饮食。虚则梦取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田野者。水谷之所生也。大肠为传导之官。主受水谷之余。济泌别汁。只梦见田野者。大肠之气虚也。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夫聚邑冲衢。乃通聚货物之处。小肠受盛化物。只梦见衢邑者。小肠之气虚也。胆为中正之寄。决断出焉。
故厥气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剖。客于阴器。则梦接内。精气泄也。三阳之气。皆循项而上于头。故头为诸阳之首。客于项。则阳气不能上于头。故梦斩截其首也。客于胫。则梦行走不前。胫气虚也。足为阴。
深居地 苑中。地气下陷也。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者。手足不宁也。客于胞。则梦泄前溺。客于肠。则梦后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嗟乎。人生梦境耳。得其生神之理。则神与俱成。
如醉之醒。如梦之觉。若迷而不寤。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矣。
卷五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
属性:黄帝曰。夫百病之所始生者。必起于燥湿寒暑风雨。阴阳喜怒。饮食居处。气合而有形。得藏而有名。余知其然也。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何也。岐伯曰。四时之气使然。
此章论阳气昼夜出入。应四时之生长收藏。五脏主五运于中。而外合木火土金水之五气。人之百病。
不出于外内二因。燥湿风雨寒暑。外因于天之六气。气合于有形而为病。藉人气之生长以慧安。盖六淫之邪。外合于形而病于形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内因于人之失调。得之于脏而有病名。如伤喜则得之于心。而有心病矣。伤怒则得之于肝。而有肝病矣。伤悲则得之于肺。而有肺病矣。伤恐则得之于肾。而有肾病矣。伤于饮食。则得之脾胃。而有脾胃之病矣。是必以脏气之所胜时者起。盖内因之病。
得之于脏而病脏也。此论人之正气。合天地之阴阳五行。人气盛。可以胜天之淫邪。得地之五行。可以起人之脏病。人与天地参合。而互相资助者也。
黄帝曰。愿闻四时之气。岐伯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气之常也。人亦应之。以一日分为四时。
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
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一岁之四时。天地之阴阳出入也。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一日之四
时。人气之阴阳出入也。人气生则病衰。气长则安。气衰则病加。气藏则甚。此邪正之气。交相胜负。
人之正气。可以胜天之淫邪。是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养一日之气。以应天之四时。
顺天地之四时。以调养其精气。可以寿敝天地。
黄帝曰。其时有反者何也。岐伯曰。是不应四时之气。独脏主其病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顺者为工。逆者为粗。
此言因于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五脏独主其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
如肝病不能胜申酉时之金气。心病不能胜亥子时之水气。脾病不能胜寅卯时之木气。肺病不能胜巳午时之火气。肾病不能胜辰戌丑未时之土气。是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也。如肝病至辰戌丑未时而起。心病至申酉时而起。脾病至亥子时而起。肺病至寅丑时而起。肾病至巳午时而起。以其所胜时而起也。故良工顺天之时。以调养五行之气。则病之起。可与之期。若不知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理者。不可以为工矣。
黄帝曰善。余闻刺有五变。以主五输。愿闻其数。岐伯曰。人有五脏。五脏有五变。五变有五输。
故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黄帝曰。愿闻五变。岐伯曰。肝为牡脏。其色青。其时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心为牡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其音征。其味苦。脾为牝脏。其色黄。其时长夏。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肺为牝脏。其色白。其音商。其时秋。其日庚辛。其味辛。肾为牝脏。
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咸。是为五变。
此言五脏之气。应天之四时五音五色五味也。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属木。心属火。故为牡脏。脾属士。肺属金。肾属水。故为牝脏。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缺岐伯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荥。时主夏。夏刺输。音主长夏。长夏刺经。味主秋。秋刺合。是谓五变。以主五输。
此五脏之气。应天之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肾者。主封藏之本。藏主冬。此肾合冬藏之气也。肝主色。色主春。此肝合春生之气也。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时主夏。心合夏长之气也。
土数五。五者音也。音主长夏。脾合长夏之气也。五味入口。藏于阳胃。阳明主秋金之气。味主秋。肠胃合秋收之气也。此五脏之气。应五时之变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
冬刺井。皆从子以透发母气。
黄帝曰。诸原安合。以致六输。岐伯曰。原独不应五时。以经合之以应其数。故六六三十六输。
此六腑之应五时也。春令木。夏令火。长夏主土。秋令金。冬令水。此五时之合于五行也。肝藏木。
心藏火。脾藏土。肺藏金。肾藏水。此五脏之合于五行也。井主木。荥主火。输主土。经主金。合主水。
此五输之合于五行也。六腑有原穴。故不应五时。以经与原合之。则合于五行。以应六六三十六之数矣。
盖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以生人之五脏。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以合人之六腑。六气者。木火土金水火也。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是以六气之中有二火。以六气合六腑。六腑有六输。故应六六三十六之数。以经火与原火合之。则又合五行之数矣。此阴阳离合之道。五行变化之机。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黄帝曰。何谓藏主冬。时主夏。音主长夏。味主秋。色主冬。愿闻其故。岐伯曰。病在藏者。取之井。
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于合。故命曰味主合。是谓五变也。
前节论五脏之气。应于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此复论五脏之病。合于五输。而各有所取也。
脏者。阴也。里也。肾治于里。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泄冬藏之气。肝应春而主色。故病变于色者取之荥。
时间时甚者。火之动象。神之变也。故取之输。脾主土。其数五。其音宫。宫为五音之主音。故变于音者取之经。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
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营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 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属性:黄帝曰。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然余愿杂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针之道。合而为一。以应天道。夫九针者。始于一以应天。二以应地。三以应人。四以应时。五以应音。六以应律。七以应星。八以应风。九以应野。始于一而终于九者。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也。然道之要。唯一而后能贯通。故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
恍惚无穷。流散无极。今欲如毫毛之繁杂者。浑束为一可乎。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焉。夫治国亦然。黄帝曰。余愿闻针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
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夫惟道而已矣。故非独针道。治国亦然。
伯以九针之道。合于阴阳。推之可千可万。合之惟归于一。犹庖牺氏之卦象。有变易不易之理。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不外乎此。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
此言浑束而为一者。合于天之道也。日月丽天。绕地即转。不失其光明之影。司天在上。在泉在下。
如水与镜。不失其照应之形。动静有常。刚柔推荡。如鼓与响。不失其传应之声。言天道也。动摇则应和。
尽得其情者。外可以揣内。内可以揣外。外内相应。天地之道也。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阴阳也。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之不失
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