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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手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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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手扎

作者:湘钥

胖妞手扎写的是胖妞坚持爱获得爱的故事,没有童话那种王子爱上公主的梦幻,没有灰姑娘的一舞成名,只有坚持不懈的胖妞潘瑶傻傻的,呆呆的,懵懂的,青涩的爱着她的王子,走过青苔铺满的阴暗,走过荆棘遍生的泥泞,翻过山,越了岭,爱就在前面。
故事绝对真实,是钥钥小时候的真实经历,厄,好吧,有些东西还是虚幻出来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希望大家看的愉快。

第一章

潘瑶是那种很胖的类型,不能和身材严重变形的人比,但是也不能划拉到正常人群里说是偏胖,标准的IMB值是18到24,她偏偏28,归根结底还是胖人里的中等。

    在学校里,胖人的人缘一般都不太好,特别孩子越小体现的越明显,因为胖在他们的眼中是和自己不一样的,另类的,缺乏美感的,就比如西游记,谁都喜欢苗条又耍酷的悟空,却鲜少有人瞧上能吃又笨重的八戒。这完全不能怪小孩子,这和人爱美的天性有关,但是对于肥胖的小孩子来说,这就是严重心理伤害的开端,他们很少能在过家家里面演个好角色,经常变成讥笑的对象,大多数胖人极端又自卑的性格是这么养成的。在儿童时代他们自我嘲讽以迎合别人,这种习惯往往随着自信的缺失保留一辈子。

    潘瑶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她的自卑从幼儿园开始,根深蒂固。

    初中潘瑶是怀着忐忑的情绪去报到的,她总是对即将要适应的环境存在莫名的惶恐。值得庆幸的是学校留给潘瑶的第一印象是好的。

    八月末的阳光和火炉一样照得人焦躁。

    操场最前面的教学楼上贴了十几张大大小小的名单,从一班到十一班,直接不去理睬专门为尖子生开的最后两个班,潘瑶在茫茫人海中奋勇地被踩了n脚,又踩了别人n脚后在第六张纸上找见了自己的名字,看看班主任的名字,刘朝霞。再加倍奋勇地杀出重围去。

    清清静静地躲了会儿太阳,体育馆外面挂着的大喇叭就聒噪地召集大家集合了,潘瑶拍拍坐得有些皱的裤子,往自己班的方向找去。走到时,人已经站得七七八八了,潘瑶站在女生队尾,看着前面几个女生已经和男生聊得很开了,不时笑得花枝乱颤就有些羡慕。

    “朝霞长这样啊,好年轻啊!”潘瑶打量不远处说话语气里带着明显失望的男生,只见他把手搭在前面穿白T裇男生的身上,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有点痞子的味道。“我还以为是四十年代老不休呢!”

    “把你的爪子洗干净了!”白T裇转身把那只手拍下去。

    “不是把,你嫌弃我,咱们的海誓山盟还不如这件破烂衣服值么!!!5555,你讨厌。”说完趴在白T裇的肩上边假假的抽泣边把手变本加厉的往白T恤的身上擦,好像那不是衣服只是一块麻布。

    潘瑶眯起眼睛看着白T裇右额头上三根黑线的样子,嘴角擒了些笑意,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搭在一起的,如果说刚刚那男生是痞味十足的痞子的话,那么白T裇就是个斯文的痞子,恩,再加上些优雅或者用时下潮流点的词形容,酷,脸长得不出奇,但是有棱有角,皮肤倒是很不错,没有瑕疵,套着那套有点骚包的白色王子运动装,还真有点王子的味道来,搁太阳下一晃硬生生化开道光晕。

    估计是被八月末的太阳晒昏了脑子,潘瑶竟然没注意到自己的目光太直接了,直到白T裇冲潘瑶的方向抬了抬下巴,痞子男回头看过来,潘瑶的脸嗡一下就通红通红了,低头懊悔地看着自己挑了好久才搭配好却依旧很不着调的鞋子和棉布裤子做鸵鸟状,头一次发现自己的品味太缺失了。逃避地太认真自然没看到两个人有点玩味的表情。

    一群人纷纷嚷嚷地进了教室,安排了座位,发完书,年轻朝气的朝霞站在讲台上,女人味十足的装扮却不怒自危。

    “从今天起,你们就正式成为六班的一员了,我的要求不多,团结、学习,其他随意,”目光扫过几个按耐不住的男生,“有必要再加一条,礼貌,本来我以为这该是小学老师注意的!星期一早上七点到校军训,穿白色上衣,深色裤子!其他事开学再说!”

    全班63个人按部就班地完成了报到必备程序后一群人呼啦下就散了。

    班级清扫发书剩下的垃圾,需要几个人,潘瑶家近自动留下了,和其他八个人七手八脚地忙碌。

    一个假期没有用过的教室灰尘满天,潘瑶扫起地上大块的牛皮纸,偶尔有阳光照射进来,空气里面的灰尘群魔乱舞,形态壮观。

    “程瑾,你过来一下。”朝霞老师出现在门口。

    潘瑶感觉旁边收垃圾的人应了一声,白色在眼前一晃就向着门口走去。被灰尘熏得有些迷糊的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怎么都抓不住。

    开学的头一个星期是度假式的军训,除了炎炎的烈日外,似乎一切都过得很平淡无奇,潘瑶和站在自己旁边的周思思成了朋友。每当休息的时候队伍前前后后一堆一排,也不顾脏了,席地而坐,聊得热乎,潘瑶不热衷追星,自然插不上什么话。都说聊天是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潘瑶这种情况输在了起跑线上。

    白T裇和痞子男个子高,站在班级的后面,白T裇长得虽然不扎眼,但是时间长了散发出些小小的魅力总是让女孩子的眼神挪不动窝,何况军训只有体力劳动精神绝对松弛,于是在花痴和八卦刚刚崛起还没真正名分的年代,白T裇已经快被把祖宗挖掘出来了。女生围坐在一起,谁要是能暴料哪怕是诸如他今天从哪条道上学,期间碰见了几只小狗,这种无聊的事情都能引起一阵低呼。

    也是在这个时候潘瑶才把白T裇和程瑾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痞子男叫董建,两个人小学就是一个班,虽然当时并不熟络,但是经历了毕业和入学,能再在一个班关系自然增进了大步,形成了现在形影不离的场面。

    潘瑶回头瞧瞧程瑾,学校统一发的迷彩T裇在他的身上硬是穿出了优雅的味道,好像高贵的吸血鬼种族,连喝水都像在品尝味道精醇的红酒。和董建简直天差地别,一个混子,一个混子的头儿。

    军训总是过得飞快的,等到大家慢慢从暑假和军训中回味来的时候,第一次月考铺天盖地的到了,潘瑶没来得及收住散漫的心思,考的极差,班里排了24,在年级大榜里居然排到了476,前三分之一都没进去。周思思倒是考的很好,班里第三,年级前二百。

    大家这才恍然开始把学校生活从社交往本行学习发展,同时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些。班委会成立了,老师们的性格也渐渐摸透了,班级里出现了好多大大小小的圈子,平时交集不断,但是真正能玩到一起去的总是那么几个,潘瑶被周思思带着也熟悉了这一小圈的生活,副班长,学习委员还有几个和自己似乎不太搭的人。程瑾和董建是班里唯一没有被划分在哪个圈圈里的,因为他们和每个人的关系都极好,程瑾低调,董建热络,两个人看似独来独往却每天都有人缠着。潘瑶和程瑾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不只是第三桌到倒数第二桌的差距。

    和性子急的副班长呆久了有一点好处就是小道消息来得极快且极准,从班任喜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到她老公的贴身资料,从班里某某某歌唱得好,到某某某上学都是专车接送。从程瑾每天上学几点几分经过哪个岔路口到程瑾的妈妈是某个时尚杂志的主编和班任是老朋友,刘班喜欢程瑾的很。一切新鲜得不象话。

    心理学上说,人一旦进入新环境都会经历三个月的伪装期,人们会把自己的原始性格掩饰起来,对别人展示自己认为最完美的一面,过了三个月才能真正看透人的真正面目。

    潘瑶的同桌似乎连这三个月都不习惯等,很快就暴露了其猥琐的潜质,不讲个人卫生,总是对潘瑶冷嘲热讽,最让潘瑶气愤的是他喜欢拿潘瑶的身材说事,什么难听的都说,有好几次潘瑶气得眼泪打转强忍着不流下来,嘴唇直哆嗦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他说的似乎都是对的,那些话充斥着潘瑶遥远儿童时代的记忆里很久没触及,可是一旦冲破封印再次出现在面前却像积累了长久的力量,比从前更具有杀伤力。那段时间潘瑶的心情郁闷到极点。




第二章

潘瑶留着一头过腰的长发,营养十足乌黑锃亮,洗过后散开简直可以跟电视广告那些人工秀发一拼,这头发是潘瑶最骄傲的。每到周末潘瑶总是会拿出大段晚上时间好好洗个澡,犒劳下平时没时间仔细打理的头发,坐在书桌边上写写日记,感受着头发一丝丝干起来,看着他们从一缕缕变成丝丝分明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只有这个时候潘瑶的发才是毫无束缚的披散下来的,才是最美的,平时左右两根麻花辫,不仅仅绑住了这美好的长发。

    星期六,潘瑶习惯赖床。爸爸妈妈很忙,屋子里有些空旷,潘瑶在书架上左挑挑右选选,竟然没有一本书想看,就躺在床上发呆,这是潘瑶最喜欢的动作,也是她最爱好的运动。看看窗外的天气晴好,忽然想到小说里的主人公也该终成眷属了,洋洋洒洒写了上千字终于把一个月来差点烂尾的故事编完了,长长吁口气,可能因为故事的结局比较好,竟然把潘瑶的心情也搅和的莫名好起来。

    写字台的窗子正对着街道,外面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热闹得简直像两个世界,潘瑶一动不动抻着脖子往外观望,看形形色色的美女,漂亮的衣服,还有每个人脸上那丰富而又莫测的神情,猜猜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天马行空,乐此不疲。

    那个穿短裙的女孩挽着男生的手,他们是情侣,也许女孩一点都不爱他,也许女孩爱了男孩很久很久,男孩被感动了答应和她在一起,但是这样依然不算爱,没有爱依然可以幸福,却不知道是真的幸福还是伪幸福!

    潘瑶看着那对情侣消失在人群中的时候,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松松垮垮地罩上套衣服,穿了拖鞋踢踢嗒嗒地下楼吃东西。潘瑶家住在闹市区,离学校不远,楼下就有无数多小吃从早上招摇到晚上,这对时不时处于减肥状态的潘瑶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胡乱吃了些东西,跑到书店,那本觊觎已久的连载出书了,潘瑶远远就看见了大大的海报,羡慕的无以复加,什么时候自己的书能出现在这里!

    当几年之后潘瑶小有成就的时候,她会经常站在这个书店的门口,看着自己书的海报占据了最明显的位置,看着木门渐渐苍老任凭背后车水马龙,想着那个似乎很遥远的人,物是人非,宁愿回到当初的原点一事无成,人生若只如初见!

    潘瑶把头发揶在耳后,长发飘飘,三步并作两步,目不斜视地进去,直奔目标,于是没看到两道诡异的视线紧紧追随着她。

    “怎么,呆了?”董建拍拍程瑾的肩,明显感觉到他的不自然,语气里加了调笑的成分。

    程瑾一瞪,咳,很严肃,董建也不敢再说话了,灿灿地跑去潘瑶旁边搭话,程瑾看着靠在书架上的董建笑着跟潘瑶说了什么,她回头看着自己笑了一下,头轰的就一片空白,满世界都是那乌黑的发,和被阳光剪辑的毛绒绒的轮廓!

    那似曾相识的长发。

    “看什么书?”

    董建捏起潘瑶一缕长发在手里把玩,有点像丝绸。

    “花落又一春!”潘瑶没好气地瞥了一眼,本来想速战速决的,看来没希望了。

    “喂,你就这么讨厌我?”董建委屈地控诉,“花落不是秋天了么!”

    被他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潘瑶微微红了脸,不太会和男生单独相处,现在的情况潘瑶完全找不到该怎么做。

    “是这个故事,女主角在秋天的时候等到了自己的爱情,所以说花落又一春!”

    “你这头发留了多久?”

    “恩?”没有反应过来董建跳跃的思维,潘瑶呆了一下,“三年!”

    “才三年啊!”似乎有些失望。

    潘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挥挥手里的书,丢下句先走了,就匆匆跑了,经过程瑾身边的时候莫名地紧张了下,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结果顶着个四不象的笑容没打招呼回了家。

    董建看了看已经风平浪静的程瑾,心理忽然有些不是滋味,程瑾站的那个角落跟他那个人一样充满了阴暗的深邃,有点想将他拉上来,只是尝试了那么那么多次还是力不从心!

    回到家潘瑶有些后悔了,自己那糟糕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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