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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潜规则:弃妇,做我的女人-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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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他从未抛弃她,离开她。

    好像,他一直都在她的身边。

    可是,早已银汉迢迢。

    阿翰,你现在到底在哪儿?你看到我和别的男子一起在我们以前改善伙食的地方吃饭,会不会不高兴?

    不高兴你就出来啊……

    她的眼眶中,慢慢凝聚了晶莹的泪水。

    好似举世难寻的珍宝。

    “说吧,没关系。”涂思启的笑容未变,虽然显得微微有些勉强,可是已经足够诚恳,“阿翰,是你的男朋友?”

    落夕深深吸了口气。

    她突然决定要跟这个兔斯基说起阿翰的故事。

    这么久了,她和阿翰的过去,他们的爱情故事,唯有杨晴和汪雅然知道。

    杨晴出国了,汪雅然时常不在她身边。

    她一个人生活的时刻,她总是会怀疑那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境。

    也许从来就不存在过陈子翰这一个人,也许这一切都是她在做千金小姐的时候闲的无聊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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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2

    也许从来就不存在过陈子翰这一个人,也许这一切都是她在做千金小姐的时候闲的无聊的臆想。

    唯有在这样一个气氛奇妙,好似爱丽丝幻想仙境的夜里,她把这个故事说出来,似乎就是见证。

    似乎这才可以证明,可以肯定,陈子翰的确存在过,曾与她那么热烈的相爱。

    窗外的一轮弯月可以见证。

    地上的满城灯火阑珊可以见证。

    对面这个男子,也可以见证。

    她眯上浓密睫毛覆盖的白皙柔嫩眼睑,缓缓睁开,目中似乎有万千星辉:“阿翰——他是我的——老公——”

    涂思启的筷子啪地一声落到了桌上,他瞪大眼睛,表情惶恐:“你,你结婚了?”

    落夕涩涩地笑了笑:“是的,两年半前,我和阿翰结婚了。”

    “那他——”

    涂思启从她辛酸的语调中,大概意识到了这个故事的悲伤,他的语调也变得轻柔,似乎不忍令她再想起那一段心碎的回忆。

    可是他明白,她想要倾诉。

    既然她想要倾诉,他就听着。

    他并不在意她结过婚,顶多是有些奇怪而已。

    ————————————————————————————

    落夕惨然一笑,瞳中突然没有了焦点,迷失在茫茫红尘中:“结婚的第二天,他就消失了。”

    “消失了?”涂思启完全不能理解。

    怎么可能有男人在新婚第二日消失,怎么可能?他全然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对,消失了,带走了他的一切东西。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她的思绪似乎还沉浸在那一个冬日的早晨,在睡梦中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冷。

    为什么会那么冷?

    她想要醒来,却怎么也醒不来。

    梦里仿佛伸出无数只手,将她牢牢捆绑住。

    挣扎了至少两小时之久,她终于昏然醒觉,一看手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3

    梦里仿佛伸出无数只手,将她牢牢捆绑住。

    挣扎了至少两小时之久,她终于昏然醒觉,一看手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

    她怎么可能睡了那么久?阿翰呢?

    她举目四望,突然意识到为什么会这么冷。

    因为这个房间,变得好空洞。

    她甚至都不需要打开衣柜,看看阿翰的衣服还在不在,也不需要去盥洗室,看看阿翰的毛巾和牙刷还在不在,她就明白,他走了,带走了一切。

    女人的直觉是多么的敏锐,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一只玩偶。

    那是前几天她和阿翰去庙会的时候买的一个粉色的陶瓷的小精灵,阿翰说她很像她,她就高兴地买回来,放在床头。

    然而,这只小精灵摔在了地上,

    四肢折断,美丽的脸上却还带着那种天真无害的笑意。

    她静静地将摔碎的小精灵一片一片地拾起来,放在手心。

    手心鲜血淋漓,她却一点也不觉得疼。

    窗外,漫天细雪……

    那场雪,好像一直没有停过。

    永远,也不会停了。

    直到现在,那场粉色的细雪,还留在她的眼瞳里。

    那场细雪,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生命之中,最爱的是谁。

    是谁将她拾起,是谁又将她离弃?

    就好似沉积多年的泪,在每一个清晨飘飞……

    ————————————————————————————————

    “落夕,别想了。”涂思启心疼地按住她放在桌面上颤抖着的手指,“他不值得你这样,这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会在新婚第二天离开他心爱的女人,他根本就不算是人。”

    落夕突然笑了,笑容脆弱好似一张纸:“可是即使他这样做,我也不能忘记他曾经对我多好,阿启,你知道吗,后来我化验过新婚晚那一夜他给我喝的牛奶——”

    涂思启惊愕于她竟然如此顺畅地叫他“阿启”。

    心头有种晕陶陶的喜悦,便更加耐心地听她说。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4

    涂思启惊愕于她竟然如此顺畅地叫他“阿启”。

    心头有种晕陶陶的喜悦,便更加耐心地听她说。

    他当然知道,走进一个女子的心的最好办法,就是聆听她的脆弱,适时地给予安慰。

    虽然他其实并不屑于这样的花巧和手段,但是只要她能够开心点,什么都好。

    “化验出什么结果了?”

    落夕咬了咬嘴唇:“其实我并不想去做这种化验,但是我实在绝望了,那个时候我就快要疯狂了,我只能去寻找每一个细枝末节,我发现——牛奶中放了足够安眠药,剂量正好足够让我睡到中午。”

    涂思启沉默。

    “是的,他早就计划好了,那一晚我累得很,本来什么也不想喝,是他温柔地对我说‘老婆,再累也要喝牛奶,身体才会好,要好好地和我一起过日子’。我喝下了那杯牛奶……”她每一个字都好像针,刺在自己的心上,“他让我睡到中午,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他离开,离开的一点痕迹也不留,让我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他动了动嘴唇,却无话可说。

    在这样的悲伤面前,无话可说。

    “阿启,你知道吗,一开始我怨恨极了,我在想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若是要走,连一句再见都不留给我,哪怕就是他真的不要我了,他也要留给我一个理由,什么理由都可以,我都不会缠着他,我会放他走的!为什么他连这一点都不愿意?”

    她的声音越来越高,好似一根钢丝尖锐却无助地升上半空中:“难道他以为我是那么任性的人,在一起三年,他却这样不了解我——”

    “别想了,落夕,落夕!”他紧紧地攥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滚烫,手指却冰凉。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5

    “别想了,落夕,落夕!”他紧紧地攥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滚烫,手指却冰凉。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她眼瞳深处的那种绝望和不信任,是从何而来。

    (炫)经(书)历(网)过这样的伤痛和背叛,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的下来吧。

    可是她承受了,坚强地活了下来。

    她真是难得的女子。

    落夕突然笑了,笑容一瓣一瓣轻柔地绽放,声音也渐转温柔:“阿启,不过后来我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其实他这样做,不是他不了解我。”她短促地笑了笑,声音宁静,“是他太了解我,知道我一定会放他走。可他不舍得离开我,所以要让我睡着。若是他的心冷到已经完全是对我无所谓,那么根本不用那么复杂的。我明白,是他一定遇见了什么不得已的理由,必须要离开,他不想和我说再见,他不想看见我流眼泪。”

    她笑得好像一个天使,怜悯着世人,用最温柔和宽大的心爱着这个世界。

    爱着这世界的一切。

    哪怕就是无情地抛弃她的人,她却还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那样的爱已经不是一种自私的执着和愚蠢的坚持,而成了一种新生的力量。

    她活着,就是为了爱。

    这样充满着爱的生命,比什么都有意义。

    涂思启突然觉得自己之前还是小看了这个女子。

    他下意识地道:“是的,他一定是有他的理由,他希望你幸福,希望你完完全全地忘记他,希望你有新的生活。”

    落夕将头垂下去,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声音梦幻:“阿启,你想不想听一听我们的故事?”

    此时,她哪怕就是要他赴汤蹈火,他都会去的。

    何况只不过是听一个故事?

    涂思启点头。

    落夕淡淡笑了笑,开始叙述。

    她和阿翰初次认识,是在学校的诗歌朗诵社。

    那个时候,她念大一。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6

    落夕淡淡笑了笑,开始叙述。

    她和阿翰初次认识,是在学校的诗歌朗诵社。

    那个时候,她念大一。

    她生性活跃,但毕竟要顾及不能让人察觉自己的身份,她不想做秦骏鸿的女儿,所以能低调就尽量低调。

    朋友里面知道她身世的人不过也就是杨晴和汪雅然。

    于是她最后只能选了一个自己最心水的社团——诗歌朗诵。

    她喜欢静静地念诗,在早晨第一缕晨曦透进窗棂的时候,在最后一缕晚霞沉没天际的时候,那些久远的,带着书香的句子,总能抚慰她心中的情绪。

    不过她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并不想出风头,所以在社团里面很沉默,倒是和她一起去凑热闹的活宝杨晴,每天都叽叽喳喳在她耳边嚷着有甚么新闻。

    有一天杨晴突然风风火火地告诉她:“喂!落夕小宝贝,我听说期中诗歌朗诵社要搞汇报演出,初选就定在明天了,你去不去啊?”

    她抬起头来,平静地道:“我这种水平还是不要去凑热闹的好。”

    杨晴嘻嘻一笑:“本来这种酸不拉几的事情我是没有兴趣的,不过呢,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明天的初选有一位大帅哥要过来做评委哦!”

    “哦,那你去吧。”她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

    “切!你个胆小鬼!你不是很喜欢念诗吗,怎么临到党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就不行了?”杨晴讥笑她,“还是你怕见了帅哥会舌头打结?”

    “呸!”她那时候年纪小,禁不得激,“去就去!”

    “这就对了嘛,听说那个帅哥是今年来的博士生,是信息工程系的,长得那叫一个俊俏,而且很书香气,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花心!”

    “你又没有和他谈过恋爱,怎么知道他不花心?”

    ————————今天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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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卷 帅学长和俏皮学妹1

    “这就对了嘛,听说那个帅哥是今年来的博士生,是信息工程系的,长得那叫一个俊俏,而且很书香气,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花心!”

    “你又没有和他谈过恋爱,怎么知道他不花心?”她嗤笑。

    “切,我杨晴虽然读书没有你厉害,但是看男人那叫一个准。”杨晴拍着胸脯,“那个帅哥一看就是做大事的料,绝不是沉湎在什么男女关系,情情爱爱的。”

    “嘻,为什么?”她倒是对那帅哥有了点兴趣。

    “我说不好。”杨晴顿了顿,“我总觉得那家伙像一个谜,总之,明天我们去看看就好。”

    ——后来过了很久很久,每一个辗转难以入眠的夜晚,落夕都情不自禁地问自己,要是在那一个春光灿烂的四月,自己没有去那场诗歌朗诵会的初选,也许自己的人生,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生活过得怎么样,爱情是否甜如蜜。

    不过一切都不能假设,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是不能幸免。

    ————————————————————————————————

    那一天的初选,落夕运气不好,被排到了最后一个出场,已经是晚上六点,大多数观众都饿得去吃饭了,评委五个里面走了三个。

    千万不要小看大学里面的社团,那就是一个小社会,假如你不和领导关系好,或者不多去拉赞助,就是被排挤的命运。

    落夕因为太低调,基本没人知道她的存在,被排到最后当炮灰。

    剩下两个评委打起了哈欠,落夕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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