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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咧,哪里轮得到我?”
她嘟着嘴,“我不,我就要你送我的。你要是不喜欢玫瑰,随便送个什么百合啦勿忘我啦都可以。”
“百合太贵,勿忘我不适合你,照我说,不如直接给你弄盆仙人掌。”
凤九怒目,“钱浅,信不信我抽你?”
肖慰险些笑抽过去。
于是我从家里出来,又屁颠屁颠跑去花店给她买花。
六月的A市,下午艳阳高照,温度高得能直接露天用太阳烧烤,我顶着大太阳在校门口两站路远的城市兰亭里转。
藤萝盘绕,翠竹丛丛,地中海风情的门窗,白色油漆,绿色植物,七彩相间点缀相得益彰的各种花色,透明的玻璃窗,淡淡的香气,细碎的阳光。
一进花坊,就像走进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浮华背后一点沉静,喧嚣世界一泓清泉。
眼睛转了一圈,向卖花的女孩指了指木桶里的满天星。
“包装纸选紫色磨砂的,外面的玻璃纸上图案不要太花哨。”
小姑娘眨眨眼,“小姐,满天星只是用来搭配的,您确定只买这一种吗?”
我也眨眼,“不卖?”
“不是,只是没有过单独只买满天星的。”
我笑了笑,“那是因为别人送花的对象没我们家这只这么有性格。”
小姑娘修剪包装的空档,我四下打量。
好多没见过叫不出名字的花,争妍斗艳,尤其窗口那种蜿蜒攀爬的藤蔓型紫蔷薇,细碎的花瓣,浅浅的淡紫,盘绕迂回,柔婉妩媚。
路上行人车辆匆匆而过,喧嚣热闹,唯独这里,却像被城市遗忘的婷婷一角。
那过往的行人里,有多少会因为这浮华背后一点沉静稍作驻足停留?
不由微笑,原本还嫌炽烈的艳阳,经过玻璃窗的层层过滤,此时此刻在我眼中,竟也如此恬淡美好。
然后笑容就那么定格在脸上。
我看到街角刚刚转过一个异常熟悉的背影。
脚步不受控制一般冲出门去,车都不顾上看,横冲直撞追到路口,哪里还有什么人影?
是我眼花?
还是真实看到?
怎么可能?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美国,在加州,在他父母的重重保护之下做康复治疗。
即便他真的好了,他父母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放他回来,尤其是让他一个人在距离A大,距离我这个祸害这么近的地方出现踪迹。
定是我眼花了。
抬手轻轻按住胸口,跳得这么厉害。
不过一个相似的背影,居然就如此紧张。
是害怕?是期待?还是……其他?
我想见他吗?
想?不想?
他在我心里,曾那般重要。
眼底酸涩,闭了闭眼睛,无限惆怅。
可我知道我不会哭。
手机铃声里的囚鸟又开始低沉婉转地唱,一瞬间如遭雷击,条件反射掐掉电话,想也不想便关了手机。
我不想听到那首歌,不想听那个曾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女人唱我是被你囚禁的鸟。
我不想,不想,真的不想……
我不想再这样囚禁自己。
心慌意乱,兵荒马乱。
漫无目的的穿街越巷,等我终于转回到熟悉的校园,天都已经黑透。
抬起头,愣怔地发现自己居然就站在会展中心门口,方初凤九的小王子,就是在这个地方演出。
四周安安静静的,会展中心里也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
结束了吧?
又一次结束,而演出的内容,同样是小王子。
还记得上一次看小王子的演出,是在A市大剧院,电影学院学生搞全国巡回演。
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就算当真还记得,可能也只是记得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可今日却突然发觉,原来我竟还记得那时那地的每一个细节。
吴琼很开心的拉着我去看,人很多,他不知道在哪里弄到的票,位置很好,可以清楚的看到舞台上每个演员真切的表情。
演出结束的时候,吴琼紧紧拉着我的手,眉眼间的神色那般动人。
他说钱钱,你就是我的玫瑰,虽然世界上可能有无数的玫瑰,但你是我唯一的那一朵。
想起来,好像是上辈子的事。
可我分明还记得那一时刻他的每一丝表情。
他说我是他的玫瑰,唯一的玫瑰。
可事实上就算我是玫瑰,也不过是顶普通的那一朵,浩瀚的玫瑰花园,曾经我只是那其中竟放的极普通的一朵。
而他,也并不是我的王子。
脚步不受控制一般向会展中心走过去,大门没锁,半开着,隐隐看到灯光,很暗。
大厅里没有人。
曲终人散,总是格外寂寞。
我感觉到控制不住开始发抖。
杂乱无章汹涌澎湃的情绪一瞬间包裹住我,让人绝望。
从来没有现在这一刻这般觉得孤独。
空荡荡的舞台,空荡荡的会场,空荡荡的像个笼子。
我独自坐在这里,只有自己。
小王子,小王子。
原来我不是玫瑰,这世上也没有王子。
我只是茫茫大海上漂着的一根海草,没有根,没有方向,只能随波逐流,载浮载沉。
海上那般冷,那般寂静,这个时候,我多希望可以有人给我一个拥抱。
一个拥抱就好。
让我知道我还活着,让我可以真切的感觉到怀抱的温度,让我知道,其实我真的不只是自己,我可以爱,可以有人爱我,我不必一直煞费苦心囚禁自己。
一双手突然轻轻从身后抱住我,暖暖的温度,柔柔的散发着海洋深蓝的气息。
转过头,正对上方初深邃落寞的眼睛。
他抱着我的手臂轻轻收紧,声音低哑,“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闭了闭眼睛。
他下巴轻轻抵在我肩膀上,“今天演出的时候,有一句台词,我特别喜欢。有一朵花,我想,她把我驯服了。”
“玫瑰花是吗?王子到最后也还是没有选择狐狸,是吧?”
他正色,“你也是一朵花。”
“我说过,我讨厌玫瑰。”
“是,钱浅,你不是玫瑰,你是一支蒲公英,美丽,高傲,捉摸不定,一有风吹草动,便再抓不住,可是怎么办呢?”他突然笑起来,浅浅的,“我被一朵蒲公英给驯服了。”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做我女朋友好不好?嘘,不要这么快拒绝,听我说,我不知道从前在你身上究竟都发生过什么,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受了多少伤害所以再不愿意敞开心扉,不再轻易相信人,可是相信我,我不会再让你受伤害,我会守护你,我会对你很好,会一直陪着你,你伤心难过彷徨无助的时候,我会与你一起分担,我会用我的真心把你整颗心都填得满满的,再不让你寂寞。”
我定定看着他。
他松开我,站到我面前,温润的手指轻轻描绘我的眉眼,“我知道很多时候我很任性,可那是因为你让我没有安全感,但即便这样,我还是陷进去了。钱钱,你就像一个无底的漩涡,一旦陷进去,便再拔不出来,我也不想出来,如果你说你想沉进黑暗,就让我陪你一起,好不好?”
我声音干涩,“方初……”
他打断我,抓住我的手按在他左胸口,“你感觉到了吗?我的心,这里只为你一个人这样快的跳动过,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这般动心,你是第一个。你呢?你的心跳,有没有因为我加快?”
他的声音清澈动人,这一刻听在耳里,竟是如此蛊惑人心。
在这个沉寂安静的夜晚,在这个曲终人散的会场,当我从那个兵荒马乱忐忑不安的下午走过来,在我惶惑不安惆怅迷茫徘徊不定心下冰冷的时候,听到这个声音,竟好似隐隐感觉到一丝阳光的温暖。
然后他紧紧抱住我,轻声重复,“钱浅,做我女朋友。”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他轻轻打开了那只一直囚禁我的牢笼的门,我好像又嗅到自由的空气,波澜不惊的心湖,轻轻漾起涟漪。
我的手,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轻轻抬起,环住了他的腰。
我听到自己几不可闻的声音,我说,好。
第 49 章
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能够清晰的记起那一天那一刻的每一个细节。
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拉着我飞一样跑回他们学生公寓楼下的停车场,发动他那辆款式张扬的跑车,载着我一路开到城郊山顶。
山顶凉风习习,他轻轻环抱我,我们一起看星星,一起坐在风里等天亮,一起等着看清晨的第一缕朝阳。
他下巴抵着我的头顶,他的怀抱很温暖。
天空的星星很亮,方初笑的像个小孩,指着脚下城市里闪烁的灯火,“瞧,原来灯火和星光真的是可以连成一片的,小时候听人说,我还当是骗人。”
我笑,“怎么像个小孩子?”
“那你给不给我买糖?”
“乖,糖吃多了蛀牙,阿姨给你买冰淇淋。”
方初失笑,捏我鼻尖,“钱浅,你怎么这么喜欢占人便宜?”
“没关系,占了便宜我会给你钱的。”
“给多少?”
“你看自己像值多少钱?”
“把你付给我吧,若你觉得蚀本,我折算了找零。”
于是两个人撒欢儿一样闹做一团。
山顶很静,寂静的整个世界好像已经只剩下彼此,听得到彼此的心跳,感受到的,也只剩彼此的呼吸。
他小心翼翼捧起我的脸,轻轻说,钱浅,我真高兴能和你在一起。
心跳也快起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属于自己幸福抓在手里,竟是如此简单。
和他在一起,我是真的快乐。
我以为,我们也会一直这样快乐下去。
可是我忘记了,我是受过诅咒的,怎么可能这样轻易就拥有快乐?
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也不过就那么几个月,短暂的几个月,与方初一起的,几个月。
我忘记了那个血迹斑斑的噩梦,忘记了曾经,我是用了多少精力多少时间才让自己从血淋淋的往事中获得安宁。
方初没有骗我,他对我很好。
逗我笑,陪我上课,带着我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写生,A市很大,可在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里,A市又变得如此小。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几乎都烙下我们的足迹。
穿街过巷,在脏乱却人潮汹涌的不知名小巷吃最地道的小吃,在仿古的公园里嬉笑着研究如果这是在古代要多大一个地主才会盖这样的庄园,竹丛深处,海棠花下,脸红心跳却又幸福甜蜜的亲吻。
他死皮赖脸搬到我租的房子里和我住,每天一早起来为我做稀奇古怪的早餐。
鸡蛋煎糊了,牛奶煮过头了,面包烤得能硌掉几颗牙齿,看书的时候,他会突然从后面扔一条仿真的毛毛虫或者蜘蛛过来吓我,我被老师捉去当助手一忙就到半夜,他每次都乖乖站在办公楼下面等着接我,然后一起去吃宵夜。
如今回头想想,那过去的一切实在太幸福了,正是因为太过幸福,所以才有些失真。
我们从来不曾真正吵架,即便有争执,也是几分钟的事,转过头就闹成一团。
然后他会叹息着说,钱浅,虽然知道你不是真的生气,可还是会舍不得。
曾经,哪怕是惹我生一点气,他都舍不得。
可如今呢?
如今他每每见到我都已经只剩冷嘲热讽,所有憎恨表露无遗。
如今他可以把我扔在山顶几个小时让我在大雪里浑身冻得僵硬。
然后似假还真地再说一句他还爱我。
还爱吗?
真的爱吗?
怎么可能?
从前的一切到了如今,不过只剩一场大梦。
我想追逐曾经的幸福,也只能留在梦中。
这个梦好长好长,长到我但愿长醉不再醒。
可我难得做一次美梦,结果,天还没有大亮,已经彻底清醒。
瞪着眼睛看天花板,一时间真真假假分辨不清。
现实中的梦,总是要醒。
而梦中的那场大梦,又何尝不是一样要醒?
六年前,当我与方初刚刚才有些渐入佳境的时候,吴琼,突然回来了。
那时,我已经大三,秋水保研继续留在A大,广播站里也已经一代新人换旧人。
那天中午播音结束,方初拉着我的手一起出去吃饭。
11月的A市已经很凉,我在风里瑟瑟发抖,方初笑着骂我,“明知道今天降温怎么连条围巾都不戴?我就一个晚上没回去没提醒你,你就把这些都丢在脑后了。”
我只是笑,任由他把自己的围巾摘下来缠在我脖子上,然后在我额头吻了吻。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下午,仿佛从前的每一天,一切却都变了。
我没注意到榕树后面站着的那个落寞身影,只是听方初笑着调侃,“怎么那个人跑得那么慌张?不会是你的追求者吧?”
等我回头去看的时候,哪里还看得到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