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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相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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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凡根本不信,他觉得辛笛不是那种有现成男朋友,却还会差一点就跟他上床的女孩子,不过他并不打算说破,只大笑:“得得,我谢谢你也谢谢他了,给了我这个机会,让他在那边玩得尽兴,不用急着回来。只提一个意见行吗?当挡箭牌也得师出有名嘛,希望你下次可以直接告诉路非,我是你男朋友,不用介绍得那么含糊。”

辛笛也笑了:“哎,你真的想追求我吗?”

“我们为什么不试试在一起?我觉得应该会很开心的。”

辛笛侧头看他,夕阳余晖透过前挡玻璃照在他的面孔上,那个被镀上一点淡金色的侧面有挺拔的鼻梁,眉毛浓黑,嘴角噙着一点笑意,英俊得无懈可击。她只能承认,看着确实赏心悦目,别的不说,单纯对着这样一张脸,也应该是件开心的事情。可是只为这个理由就和他恋爱,却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了。

她不接他的话,随手拿起放在仪表盘上的演唱会门票看看,着实吓了一跳,两张内场门票,并不算很靠前,标价都在千元以上:“哈,抢钱啊,去年我在香港红馆看陈奕迅的演唱会,最高票价也不过400多港元。”

“内地演出市场是这样,大牌歌手比较少来,演出商垄断市场,借口演出成本高,开出的票价畸高,可是总有人追捧,没办法。”戴维凡做广告这一行,自然了解这一类商业演出的内幕。

车子下了外环线,驶近通往体育中心的大道,天色渐暗,来往车辆骤然增多,显然都是奔演唱会而去。**在沿途疏导着车流,而体育中心门前的路已经开始堵车了。

戴维凡的车跟着前面车辆缓缓移动,终于驶进了体育中心的停车场。他们停好车下来,到处都是兴奋的观众,卖望远镜和助兴小玩意的小商贩来往穿梭着,那样轻松热闹的气氛不知不觉感染了辛笛。戴维凡买来一把幼稚的荧光棒递给她,她笑着接过来随手挥舞。

两人跟着人流进场,这场演唱会门禁森严,持票要通过三道关卡扫描加安检才能进入内场。终于坐到座位上,天色全暗下来,眼前的舞台由主舞台、延伸舞台、侧舞台和升降舞台组成,主舞台后方两侧悬挂着超大尺寸的LED屏,四周还有投影大屏幕,看上去华美开阔,确实如报纸上宣传的那样花了大手笔搭建。

戴维凡看着手里经过扫瞄仪检测过的门票,突然笑了:“记得十年前在美院读书的时候,一个过气的香港组合来体育馆开演唱会,我们只凑钱买了一张门票,不过有大概超过100个人都进了场。”

“啊,不是吧,那次我也去了。”辛笛忍不住大笑了。

他们两人就读的美院一向在本地有点不大好的名声,学生除了打扮奇特、行为放旷外,还以什么都能仿制出名,从当时没有防伪技术的演唱会门票、公园、动物园门票、电影票、乘车月票直到食堂饭菜票,全有人手工绘出,而且惟妙惟肖。

美院沿线的公汽深受困扰,当时售票员看到这一站上来的学生都会重点防范,拿过月票看了又看。而接受审视的学生越是显得无辜,大概就越有可能用的是手绘版月票。有时售票员也会气乐了:“嘿,别说,这票花画得,比我们公司印的精致多了。”引来满车乘客大笑。

辛笛没用过仿制的月票,可是她得算胆大得出奇,才读大一,听到拿假门票去混演唱会的号召马上响应了,拿回来三张票,叫路非和辛辰一块去。辛辰自然是高兴,路非迟疑一下,看看雀跃不已的辛辰,答应到时带她过来。

辛笛,你还真是迟钝得不一般啊。她这会回想起来,禁不住好笑了。当然,路非从小学小提琴,热爱的是古典音乐,怎么可能会屑于听这种演唱会,如果不是为了让辛辰高兴,他不会去的。

那是冬天的一个周末,路非领了辛辰过来,三人在体育馆碰面,辛笛拿着票,大摇大摆带他们入场,然后不停和周围同学谈笑打招呼。路非不免有点纳闷:“小笛,你们同学都很阔气啊,这么多人来看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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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笛诡秘地笑,招认了票是仿制的,路非大吃一惊,禁不住摇头:“你们可真是……”他没批评下去,看得出辛辰只觉得这事有意思,而辛笛根本不在乎批评,只好笑着让自己不要煞风景了。

辛笛的确对这事没任何心理负担,在那以后,她还不止一次拿着仿制的入场券混各类展览。

她那些精力过剩的同学每次都是摆出流水线的架势,找来合适的材质,一人负责一道工序,认真地仿制着各类没什么意义并不算值钱的票据,全都没有负罪感。读美院的学生大半家境都不错,在辛笛看来,他们付出的热情以及用心程度早超过了票面价值,也许大家都更多地把那当成一种对于秩序的挑战,一个集体恶作剧和狂欢活动了。

想起这样有趣的往事,辛笛回头,和戴维凡相视会心而笑。

随着低空焰火升起,一身金色外套的张学友登场,可容纳4万人的体育中心瞬间沸腾了。虽然年过不惑,可歌神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四首劲歌热舞,现场气氛一下掀起了小小□。

辛笛一边听歌,一边留意着舞台设计、演员服装,这算是她的职业病了。前面观众不少已经兴奋得站了起来,她个子小,视线自然被挡住了,也无法可想。

后面观众先是叫着“前面的坐下来”,屡叫之下没有多少回应,夏天的高温加上本地人火爆的脾气发作,居然离他们座位不远处有两个观众动手扭打了起来,随即周围的人也加入了战团,这一片观众区顿时大乱。

戴维凡练田径出身,动作十分敏捷,不等辛笛反应过来,已经一手挡开一个飞过来的矿泉水瓶,另一手抱起她,几步跨过倒地的坐椅,退到了隔离墩那边,这才放下她。

辛笛惊魂未定地看着那黑乎乎下乱成一片的观众区:“要命,这样也能打起来。”

“放心,今天保安严密,一会就把他们收拾了。”戴维凡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个打斗场面,似乎觉得比舞台上的歌神来得有趣。

果然一队公安和保安马上冲了进来,利索地**了打得正带劲的几个人,扶起座椅,这一小片观众区的秩序很快恢复了,只是归位的观众和趁乱从外场涌进来的人一下占据了座位。

戴维凡笑着摇头,见辛笛正踮起脚尖看台上开始唱《雪狼湖》片断的张学友,这一场伴舞服装精致,想必她很想看到,他突然握住她的腰,将她举起来放到高高的隔离墩上坐着。辛笛吓得用手紧紧抓住他的肩头,深恐滑落下来,可是马上就发现,坐在这上面比刚才的座位看得可清楚得多,视线毫无遮挡地对着舞台,不由得大是兴奋,旁边好多男人也见样学样,将女友放上隔离墩。

戴维凡站在她身边,一手环住她的腰,用身体支撑着她,她的手绕在他肩上,身体倚着他。辛笛不敢低头,只能保持看着前方。全场观众都在合唱着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这样热烈的气氛之下,仿佛并不带半点暧昧,可是两人身体贴合地一起,姿势实在亲密得无以复加。

一首快歌唱完,张学友停下来站在台上,透过LED,可以清晰看到这个40多岁老男人额头上的汗水。他接着开始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

辛笛以前从来说不上是张学友的歌迷,此时全场安静下来,没有人疯狂唱合,没有人挥舞荧光棒,只剩这首歌荡气回肠飘扬在体育中心内,所有的观众全都凝神静听,她被深深触动了。

那样一段高度精炼的情感历程,那样歌者与听众共同成长的感悟与默契,都似乎融汇在这首歌中,一曲歌罢,掌声如雷,舞台背后烟花冲天而起,激起现场观众齐声欢呼。

辛笛收回目光,发现戴维凡正含笑凝视着她,似乎说了句什么,可是这样嘈杂喧闹中,哪里听得清。她刚要俯下身,他突然将她抱下来,凑到她耳边重复道:“十年前我们也一块听过演唱会,虽然是和另外100个同学一起。希望从现在开始,以后一直都有陪你听演唱会的机会。”

他的嘴唇触到她的耳朵上,气息热热地吹送在耳畔,引起一点点酥麻的感觉,蔓延开来。他重新将她放回隔离墩上,仍然含笑看着她,聚光灯扫过场内,他仰起的面孔神采飞扬。

辛笛一时有些目眩,她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吗?由他做来,果然剌激,可以让自己一颗老心瞬间跳得如同怀春少女。

她重新看向舞台,已经到了返场时间,换了衣服的张学友重新上场,开始唱一首首传唱度极高的歌曲,全场四万观众齐声合唱,气氛炽烈到了顶点。到终于曲终人散时间,烟花升起,而舞台光影寂灭下来,辛笛撑着戴维凡肩头跳了下来,戴维凡一手护住她,两人随着人流慢慢向外走去。

一辆辆汽车以龟速移出体育中心停车场,驶上大路,交通终于通畅起来。戴维凡将车窗打开,一手搁在车窗上,一手握着方向盘,夏季深夜的风迎面吹拂,辛笛靠在车椅背上,头偏向窗外,不知道是因为这三个半小时的兴奋鼓掌,还是引起心跳加快的身体接触与言语挑逗,居然觉得颇有些累了,一时间各种念头在心头一一闪过。

“我们去消夜吧。”进入市区后,戴维凡说了话。

辛笛回头,先是有点茫然,随即笑了,点点头。她并不想吃什么,可是很高兴戴维凡这一开口,把刚才略带魔力的气氛打乱了。这么看来,他并没有存心把情调弄得更暧昧不明,她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29

绿门咖啡馆门边风铃轻轻一响,一个穿着黑色小礼服裙的美丽女子走进来,她肌肤如雪,头发松松绾着,随意垂下几绺,极有风情。咖啡馆里不多的客人几乎全禁不住注目于她,她却仿佛对所有目光都没有感觉,径直绕过柜台进了里面。

林乐清笑道:“天哪,这家店没换名字已经叫我吃惊了,没想到老板娘还是这个美女,好象叫苏珊吧。我15岁那年移民加拿大,临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谈心,带我到了这里。那天头次看到她,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颗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过去,她竟然一点没变。”

路非只扫了那边一眼,显然并没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们之间又有一个巧合,乐清,我也是七年前离开这个城市去美国的。”

“那我猜,你经历的告别应该比我来得浪漫。我当时是15岁的别扭男孩子,正恨着爸爸,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多说,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个晚上大概会郁闷死。”

这样风趣开朗的林乐清,让路非没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别的是一个快18岁的倔强女孩子,那场面一点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没猜错的话,那女孩是合欢,也就是辛辰吧,我叫习惯她的网名了。”他看路非诧异,笑道,“我父亲介绍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谈什么了。”

“合欢。”路非重复这个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是那个摇着合欢树干让花瓣纷扬洒落一身的女孩,他有点不相信地问,“这么说……她对你提起过我?”

“不,她什么也没说。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发着烧,我照顾她,她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紧紧握住面前的咖啡杯,指关节泛出白来,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有了一点低哑:“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听苏哲说起,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不要说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徒步出发前,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不知怎么的就没填,出事以后,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电话,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显得很轻松,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

路非出了一下神,低声说:“我回去后上网查了,报道全都很简单,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收集相关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俩人被困的具体情况。”

“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我倒是无所谓,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

“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乐清。三年前,我回来过这个城市,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回来见一下小辰,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会弄得自己差点送命。”

“她是为了避开你吗?”林乐清皱眉沉思,他想,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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