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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让你看见
我仍在那个地点
等着你
迎接新的明天
…… ……
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诗的蒲云飞,在最最寂寞的时候写了这样的一首诗,他把自己的名字嵌进了诗里。他想,如果语欣原来的邮箱还在用的话,看到这首诗,或许会想起蒲云飞这个人的。想到这里,他又重新发送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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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十二章 异国的云]
蒲云飞陷入了回忆之中。
机场送别的一幕又出现在他的脑海,一些零星的碎片重叠拼凑在一起,最终组成了莫语欣完整的形象。她的笑脸、她的泪眼,她的可爱、她的柔软,……她的每一种样子都让他怀念。
他没有忘记一年之约。怎么能够忘记呢?尤其是面对莫语欣这样的女孩子。离别在即,他记得自己曾经对她说:“语欣,一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好好完成你的学业,等着我回来娶你!”
但是,所谓的出国培训,并不如他想象中的那般美好,不过是劳务输出的性质罢了。在加拿大总部的公司里,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华人中的一个,那些洋鬼子们根本就看不起他,人生地不熟的,他的业绩能好吗?但他做得很努力,因为在他的内心,莫语欣正在某个柔软的角落里期待着他。而且,以他追求完美的个性,他能让那些老外们小瞧了吗?
机会终于来了,在他的锲而不舍精神感召下,居然有一位客户和他签了一千万美元的合同。他想着,这一次,自己终于能够扬眉吐气了!然而,现实对他的残忍也是他无法想象的。那个客户竟然是个骗子,付了一百万美元的订金,骗走了需要的产品,却迟迟不把余款打过来;再后来,竟然象水蒸气一般地在一夜之间就蒸发了,既找不到人,就连那家公司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蒲云飞急了,一查之下,竟发现了很多可疑之处。如果是在国内的话,以他的谨慎,是绝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的。更可气的是,他的上司竟然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走投无路的蒲云飞,像个傻子一般地在街上游荡。觉得累了,就找了家小酒馆,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换成了酒。当柳雁南开着车子路过酒馆门前的时候,差点没撞上喝得酩酊大醉的蒲云飞,一个急刹车,柳雁南的头撞在了后视镜上,后视镜碎了,她的额头被撞了好大一个包。蒲云飞却在这个时候倒了下去。
雁南下车后,发现躺在地上的是个和她同样肤色的亚洲人,那时她还不能确定蒲云飞到底是哪国人,想着救人要紧,连忙打了一个电话给自己的副手余培华。等余培华赶到后,才一起将醉得不醒人事的蒲云飞送到了医院。由于抢救及时,第二天中午时分,急性酒精中毒的蒲云飞已经苏醒了过来。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为什么不让我死了”,让陪了他一整夜的柳雁南不知道对他说什么才好,但至少,雁南知道了,他是一个中国人。
柳雁南看着躺在病床上紧闭着双眸的蒲云飞,她忽然发现,他长得很美。不知他遇到了什么样的伤心事才会喝得这样猛,几乎连命都不要了。她听那个头发花白的主治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他会死的。雁南想想也是的,深更半夜地昏倒在大街上,说不定就被某辆汽车压死了。
想到“车祸”二字,她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十年前,自己的丈夫和兄嫂就是死于车祸的。既然遇上了这个男人,或许也是一种缘分吧。她决心帮助这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男人。
柳雁南是有些实力的,自己的亲人遇难后,执掌柳氏企业的大权就落在了她柳雁南的手中。柳家是当地华侨,在加拿大拥有一家大型的生化制剂厂和两家销售公司,两年前,她又回到自己的故乡H市开了“云尚”生化制剂公司,专门做进口试剂的国内代理。这两年国内国外飞来飞去,倒成了十足的空中飞人。
蒲云飞一直拒绝说话,病情稳定后,柳雁南请了一个特别护理看着他,公司那么大的摊子,她怎么能不管呢。但每天傍晚柳雁南一定会赶到医院。她陪他说话,用各种方法鼓励他,她把自己的故事说给他听,最终让他说出了憋在心底的愤怒。雁南听了之后只是冷静地对他说:“我看你别再回原来的公司了,就到我这儿做吧。”云飞想了一想,也没别的地方可去了,就接受了雁南的邀请。
一千万美元不是个小数目!柳雁南记在心里,回到公司后,她悄悄地找人调查此事,并为蒲云飞作了打点。当然,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柳雁南也花了不小的代价,让她的副手余培华很不能理解。但毕竟雁南才是老板,余培华默默地帮她查明了情况。雁南没有问他是怎么查的,作为老板,她要的是结果,其间的过程管他白道还是黑道呢。
某一天,柳雁南带着蒲云飞出席一次法庭审讯的时候,他突然认出了那个罪犯正是让自己差点送命的骗子。最终,丧尽天良的歹人得到了惩罚。一个月后,当柳雁南将蒲云飞的行李物品一样不少地交到他的手中时,云飞忽然就热泪盈眶了。雁南没有说什么,只是伸出双手,把他当作孩子一般搂在了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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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的女人,蒲云飞的感觉是敬佩。雁南对他说:“我看你也别回国了,就留在这里帮我吧。”
云飞想了一想,回去之后自己做什么呢?刚刚摆脱了一场噩运,就象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能去哪儿呢?初来加拿大的几个月里,他还时常给莫语欣写信,偶尔通一次电话,后来工作不顺利,就自动切断了和她的联系。他原本是想埋头苦干挣点钱回去和她结婚的,现在弄成了这个样子,回国的话,他拿什么来娶她?在他的心里,语欣一直是个不幸的女孩子,他已经说了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如今两手空空的,怎么和她生活呢?再说,出了这样的状况,让追求完美的他如何向她解释自己所犯的低级错误呢!还是把自己最完美的形象留在她的心中吧!
当一年之期即将到来之时,蒲云飞直接打了个电话给李建成,告诉他,自己已经结婚了!请莫语欣从此忘了蒲云飞这个人!李建成听后不免怀疑,但云飞说,以后会把结婚照发给他,他也就相信了!
之后,蒲云飞像换了个人一样地活着,脾气时好时坏,但对柳雁南倒是很听话的。雁南想着他受过的委屈,一直把他当个孩子似地对待着。
很快地,云飞的签证期限就要到了。雁南想把他留在身边,所以,打算给他办移民手续。但蒲云飞是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办技术移民好象不行。余培华给雁南出了一个主意,说:“我看你也挺喜欢他的,要么就和他结婚吧!这样办移民比较方便。”
雁南不好意思地回答他,道:“那怎么可以?云飞可比我小好多呢,就算我肯,人家能答应吗?”
“这有什么?你哪点配不上他了?我知道你喜欢他,这样吧,我去和他说。如果他不同意的话,再想别的办法。”余培华颇有深意地看了柳雁南一眼,他知道她喜欢那个男人,年龄大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以柳雁南的身价也不辱没了那小子。
余培华找到蒲云飞,把这个意思挑明了之后,蒲云飞竟然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想,连自己的命都是她给的,他正无以为报呢,既然她愿意和自己结婚,那就结吧!反正和莫语欣结婚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了,和谁结婚不都一样的吗!
他们的婚礼是在教堂举行的,观礼的也只是少数几个朋友。婚礼之后,柳雁南就带着蒲云飞回了一次国。她想让他见见她的侄子、她唯一的亲人柳漠寒。
一想到小寒那个孩子,她的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那孩子的性格也实在太叛逆了!父母双亡后,小寒一直跟着外公外婆住,让老人头疼的不是他的学习成绩,而是他奇怪的心理。那孩子平时话不多,想什么、遇到什么,也从不说出口,喜欢一个人四处游荡。有时,外公外婆睡着了,他会偷偷地溜出门去,晃悠一两个小时再回家。老人发现后,觉得有些怕了,又不敢明着骂他。现在的孩子实在是惹不起,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甚至于跳楼的,无奈之下只能求救于柳雁南这个姑妈了。
小寒向来喜爱这个姑妈,从小到大,小寒所有的玩具,从变形金刚到手机、电脑,没一样不是她这个姑妈从国外给他寄来的。每当同学向他投来羡慕的眼光时,小小的心总会偷偷乐上一阵。雁南偶尔回一次国都被小寒黏着,让她不忍心离开他。
雁南和云飞结婚的那年,小寒刚好十八岁,照柳雁南的意思是想让他考个名牌大学,但小寒偏偏考了美院。瘦高个、苍白皮肤、额前的长发覆盖了小半边脸、发白的牛仔裤,这是柳漠寒给蒲云飞的第一印象。让蒲云飞不高兴的,是柳雁南对这个孩子的溺爱,好象他是个长不大的小不点儿,什么事情都要帮着他去做,什么要求都尽量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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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云飞关了电脑。一想到柳雁南买下了“秋水云庐”他就有些生气!爱孩子也没见过她这样的!
前段时间,柳漠寒的外公外婆又来了电话,说小寒失踪了,已经一个星期没上学了。把雁南急得,第二天就飞了回来。四处打听,最后在一个酒吧找到了他。也凑巧,那天云飞刚好有事没跟着雁南去酒吧,否则就会遇上同在那里唱歌的“心雨”了。柳漠寒为自己取了夜风的艺名在“秋水云庐”当签约歌手。是夜,语欣看见夜风被一个女人搂在怀里的情景,那个背对着语欣的女人,其实就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小寒的柳雁南。为了说服小寒完成学业,雁南竟然答应了替他买下“秋水云庐”,作为二十岁的生日礼物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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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十三章 两次婚礼]
李、林的婚礼场面很热闹,一对新人在司仪的指挥下,终于完成了每个步骤,照相、敬酒、敬烟、鞠躬、介绍恋爱经过……微笑再微笑。
身穿浅紫色小礼服的伴娘莫语欣跟随着这对新人,端着酒杯,在婚礼现场穿梭了几个小时之后,已经累得腰酸背痛了,被细高跟鞋包裹着的双脚疼得要命,却只能咬牙忍着。保持了整整一天的笑容几乎僵硬了脸部肌肉。语欣甚至要怀疑,是不是从今往后,他们一直都会戴着这个木然的面具,像两部机器,只是接受指令,重复着机械的动作。
就连今晚最美丽的新娘子林嘉宜,也只是茫然地穿梭于酒席和宾客之间,耳闻目睹着千篇一律的祝福和笑声,似乎并没有带给她期盼了许久的喜悦。今晚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只有她的父母和弟弟林嘉平,不免显得有点冷清。疲惫的神情被浓浓的彩妆所掩饰,环顾四周,林嘉宜忽然有一种被陌生包围的感觉,但仅仅过了几十秒,她就被另一波前来闹酒的客人缠住了。
语欣听伴郎李敏康说,婚礼前夕,李建成找了许多借口,没有按林家的传统习俗去拜见女方家长。林嘉宜心头不悦,明知拗不过李建成的犟脾气,只能好言好语安慰自己的双亲了。林老表夫妇当然不会高兴,他们是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更何况女婿这么有钱,怎能不在乡里乡亲面前露露脸呢!但在见过了一表人才的女婿和豪华气派的婚礼场面后,忠厚的岳父岳母已经乐得合不笼嘴巴。而且,女婿说了,打算在半个月后去女方家另办一次酒席。
林老表夫妇不禁感慨,要不是当初给予了李岳峰力所能及的帮助,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攀上这样的好人家,以后,就连自己的儿子林嘉平也有了依靠了。生女儿可真好啊!进城没多久,懂事的嘉宜就不时地给父母寄钱,还催着他们,让弟弟来H市打工。本来他们还有些犹豫,如今见了女婿家的排场,林老表夫妇终于放心了。
莫语欣冷眼旁观着婚礼现场,除了一个“俗”字,一时竟找不出更恰当的比喻。或者,婚礼本身就是民俗的一种,反正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也就俗这一次,所以,才会被人接受的吧!但如果把新娘子换作是她的话,她一定不要这样的形式。结婚本是两个人最甜蜜的事情,办不办酒对新人的婚姻生活,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呢?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来祝福,好的就是好的,不好的,也终究还是会分开的。
酒席散后,语欣没有跟着大队人马去闹新房,却答应了林嘉宜,等她回老家办喜酒的时候,仍然做她的伴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