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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学费,一路坚持让她念到大学。
「教育是脱离贫穷的唯一方法!」父母从小就这样告诫她。
国小六年级以前,桑伶丝从来没有穿过鞋,冷冷的冬天她得赤著脚、咬著牙,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到平地的小学去读书。虽然家里没有书
桌,她将棉被叠起来写功课,照样每学期拿第一名,还当选过模范生。
然而三年前,就在她高三那年,身体向来硬朗的父亲却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在田里倒了下去,母亲奔回家,打了119,救护车却在山里迷了
路,转了好几圈才来到这里,父亲经过急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却从此瘫痪在床上,变成植物人。
为了让父亲醒过来,母亲不惜花光家里微薄的积蓄,后来还用田地与房屋做为抵押品,向银行借贷了几百万,给他最好的医疗,但是奇迹
终究没有出现,一年前的某个深夜,父亲停止了呼吸,眼角滑落一行清泪,离开了人间。
父亲过世之后,每个月光是本金利息就要付出好几万,压得她们母女俩快要喘不过气。
金钱不是万能,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她一心只想赶快毕业,赚很多很多钱,解决家里的债务压力,买一间舒适的房子,把母亲接下山,
让她过过好日子,享享清福,她不希望母亲成天在太阳底下拚老命干活!
想到这些,桑伶丝打了个冷颤。
卑微如她,究竟何德何能得到他的青睐?她能在他身边待多久?一年、两年、三年也许只有几个月,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定很快就会
厌倦她。
如果她的脑袋更清楚一点的话,应该明智的拒绝他的追求,但她显然被冲昏了头,不但留他在家里吃饭,最后还让他住下来。
他帮忙劈柴、烧水,跟她们母女俩一块吃山菜、啃地瓜,在简陋的石砌浴缸里洗澡,到了晚上就在客厅硬邦邦的地上打地铺。
桑伶丝躺在自己的房间,不时听见他拍打蚊子的声音,有些不忍心。
天才微亮,她急急忙忙跑出来。他正忙著收拾地铺,听到她的脚步声,抬起头。她定睛一看,他果然被叮得满头包。
心口一紧,她的眼眶蓦地泛红。
「真是不好意思,委屈你了。」桑母过意不去,赶忙拿出百草膏替他消肿。
「没有委屈,我很高兴,真的」比起黎梦薇的十指功,山里的蚊子算是客气了。
他情愿蚊子咬他一人,也不愿它们去招惹她们母女俩。
正文 第七章
吃过简单的早餐,桑母就像赶鸭子似的赶桑伶丝回台北。
「妈」她想起田里还有好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那些我做习惯了,一天没做,反而全身骨头都不对劲。」桑母拍拍她的手。
这个贴心的女儿,从小吃了这么多苦,幸好她的一双手依然白细,她的脸蛋依然无瑕,她是上帝赐给她最好的礼物。
「回去吧!好好读书,好好工作,好好把握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与幸福!」她唯一而亲爱的女儿,希望她能找到可以尽情撒娇的肩膀。
「桑伯母,你放心,我们一有空就会回来看你。」雷凛然第一次接触到这么淳朴而善良的妇人,只是她肩上的担子似乎太重了。
「好,下次你们回来,我杀一只大母鸡给你们补身子。」桑母俨然已经把雷凛然当成自己的女婿看待。
「一言为定!」他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离。
透过后视镜,桑伶丝清楚看见母亲脸上的皱纹,她的腰背佝偻了,长年的劳动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一双手粗糙得几乎没有一
片完整的肌肤。
她突然心生不忍,她的母亲用一斤斤的稻米地瓜替她缴清学费,孤零零的守在山里,转眼就要六十岁了,仍得天天下田干活,在大太阳底
下受尽煎熬。什么时候母亲也可以吹吹冷气、享享清福?而那天还要等多久?
回台北的一路上,桑伶丝一直很沉默,忧郁的望著窗外。
「你在担心桑伯母吗?」雷凛然忍不住猜测。
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脸色也很苍白。
「我们把桑伯母接来台北住,好不好?我们两家都人丁单薄,如果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会更热闹一些。」
他热烈的提议,却换来她的摇头。
「再说吧!」她又叹了口气。事情如果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他望著她,猜不透她的心思,却也不愿意让她困扰。他们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有一天他会知道她的秘密。如果操之过急,只怕反而
会吓跑她。
他已经吓跑过她好几次,不敢再轻举妄动,甚至变得患得患失。
「今天要去学校吗?」车子下了交流道,驶进台北市区之后,他才出声打破了她的沉思。
她歪著头想了一想,每次看到她这样做,他的心脏就会不自觉的加速跳动。
一会儿之后,她又突然闭上眼睛,暗暗挣扎著,在心里作下一个重大的决定。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眼里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苦恼,回复
一贯的水灵和清亮。
「不去!」她对他扬起一抹清纯的微笑。「我之前跟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今天是最后一天。」.
「那要回我家吗?」她可爱的笑脸感染了他,他转动方向盘的姿势变得轻松而潇洒。「我妈很想你。」
「嗯哼。」
「贝贝也很想你。」
「嗯哼。」
「还有」他突然握紧方向盘,「我也很想你!」
她终于笑了。
她也很想念雷家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他,她的情人,至少今天是如此。
「你可以带我去走一走吗?」她期期艾艾的说,满面嫣红。
「你是指约会?」他舔舔干燥的唇,心脏突然开始狂跳。
约会!多甜蜜的字眼。她的脸更红了,羞涩的点了点头,眼睛里好像有千万颗星星在闪烁。
她考倒他了,他是个工作狂,这辈子好像还没有跟女人约过会!他不曾陪女人看过电影、逛过街、没去过游乐园,更别提郊游、烤肉、踏
青之类的,他不曾对任何人说过甜言蜜语,不曾送花给女人,他从来不需要任何交往的过程,就直接跳到床上。
「真糟糕,全台湾从南到北,我唯一熟悉的地方好像只有饭店。」他自嘲的说。
也难怪黎梦薇之前老是抱怨他不爱她,现在仔细想想,他以前还真是把她忽略得彻底,他甚至不曾载过她一程,他爱车胜于女人,却载过
桑伶丝好几次,每一次都不曾犹豫。
她打败他所有的爱车,也打败了他.
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这个爱情刽子手会沦落为爱情俘虏,就算她要他上刀山、下油锅,他大概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他开著车在台北绕来绕去,想为她找一个最特别的地方,这可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呢,怎么能不慎重!
「去哪里好呢?」他手指敲著方向盘,苦苦思索。
「去你最熟的地方。」她突然出声。
他心神一荡,紧急将车子停在路边。
「你说什么?」
「去你最熟的地方吧!」她重复一遍。
他惊愕而深切的看著她,一直看到她的眼底。
她怎么那么热情,又那样悲哀?
「到底怎么了?」她弄得他六神无主。
「没有」她摇头否认,慌忙揽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强壮的颈窝,轻声低语,「我好喜欢、好喜欢你,从来不曾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不等她说完,他疯了似的堵住她的唇。
老天,他要她当他的女人!他一直不肯承认,从第一次看见她开始,他就想要她当他的女人了。
「你是我的!是我的」他从她的唇吻到她白皙的耳垂,又从耳垂一路往下吻到她的颈项。
她闭上眼睛,承受他激烈的需索。
是的!她是他的,在他还愿意要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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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分享了一切只有情人之间才会做的傻事!
他带她去阳明山,即使花季已经进入尾声,仍奇迹般的买到了一整束洁白的海芋,她捧著、笑著、跳著,开心得像个得到全世界的女孩
他带她去吃遍名产,直到她喊肚皮撑他们躺在擎天冈的大草原上看星星,星星像她的眼闪啊闪的,闪得他全身上下都在悸动::然后他
们投宿阳明山上视野最棒的一家温泉酒店。
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人了,她斜倚在他怀里,看著窗外的月色,他忍不住叹了好大一口气。
「为什么叹气?」恋爱中的人总是特别敏感,她让他不快乐吗?
他用下巴磨蹭她的头顶,凝重的说:「因为太幸福!」
那是什么奇怪的理由?
他握住她的手,又叹了一声,「人太幸福,就会害怕失去。」
「你现在很幸福吗?」
「因为很幸福,所以很害怕。」她不寻常的温驯与热情,让他莫名的感到不安。
「怕什么?」
「怕」他动了动身体,不安的说:「怕报应。」
报应?她怔住了。
「为什么?」
「因为」望著她可爱的脸,他心里的不安没来由的持续扩大,「我对梦薇和其他女人做过一些很坏的事。」
「比如?」
「比如我不爱她们,却跟她们上了床。我不爱她们,却享受她们的爱。我对梦薇更坏,只怕坏上千倍万倍,我甚至还娶了她。「想起
那桩如闹剧般的婚姻,他心里的罪恶感更深了。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谁知道老天爷何时会来向他索讨什么?想到这里,他愈发抱紧桑伶丝。老天,他还没得到她,却已经在担
心失去她了。
桑伶丝敛眉,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谈起黎梦薇,她还以为黎梦薇这三个宇是他的禁忌呢!黎梦薇,曾经是他的妻子,她既嫉护又好奇。
他叹口气,终于对她坦承过去荒唐的往事。
「我在一个酒会中多暍了几杯,醒来的时候,她就在我身边,没多久,她说她怀孕了,第一名模丢不起未婚生子这种脸,所以我娶了她。」
为了年轻气盛时的酒后乱性,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那桩婚姻对他而言是个恐怖的折磨。
「记得我们初次见面,你指著我痛骂一顿的事吗?」
她睑一红。怎么可能忘记?她那天像是跟黎梦薇同仇敌忾,简直把他当成女性公敌,甚至说他是爱情刽子手。
「梦薇说得没错,我是伤害了她!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勉强自己爱上她。梦薇很敏感,很快就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她的情绪起
伏特别大,经常借题发挥,在家里大吵大闹,骂我毁了她的前途和梦想,骂我娶了她却不爱她,这对她而言是天大的侮辱。」
她呆住了。黎梦薇,人人心目中完美的女神,他却不曾爱过她?
「我要求离婚,梦薇却要我将三亿财产汇到她的户头,她才同意还我自由。」他叹了一口气,「诚如你所说的,我可是『并吞别人公司,
吃人不吐骨头』的雷凛然总裁,我很精明也会盘算,花三亿买自由会不会太贵了一点?」
老天,他把她骂人的话记得可真清楚!她的脸更红了。
雷凛然想起她来应征家教那天,站在门外,小小的身子站得挺直,把他骂个狗血淋头的样子,他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
「你那天可真凶!」他嘲谵的一笑,「但是因为你,我终于下定决心离婚。」
奇怪,说得好像她该对这件事负责。
「你是要负责!」雷凛然仿彿看穿她的心思。
他当时就是因为看见她那双清澄的眼睛,一个念头贯穿了他,忽然觉得用三亿换取自由,好像没有那么难以抉择。
「有首歌不是这样唱吗?失去一些,得到一些。只不过是三亿,钱再多也赚不完,我还会得到更多,你说是吗?」他声音嗄哑的对她诉说
那天的决定,「就是那天,我关上大门送走你后,二话不说就签了字。」
桑伶丝浑身一震。雷奶奶说过那天的事,那的确是他的「离婚纪念日」。
「说起来,我是因为私心作祟想追你,才心甘情愿付出三亿,跟梦薇离婚。我对梦薇真的很过分,对不对?」
她忽然觉得喘不过气。她也一样,一直不敢承认,从那天起就一直想著别人的「丈夫」!
「幸好我离婚了,」他捏捏她的手,「三亿一点也不贵,换来一个新的人生,找到一个真正值得追求的女人,还挺划算的,你说对不对?」
他真傻,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为了追她,竟然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
「我根本不值得你这样做。」她哽咽的说。
「你值得的。」他固执的说:「为了你,就算倾家荡产,我也不在乎。」
雷凛然又叹了口气。也许是他对梦薇太残忍了,也许老天是为了惩罚他,所以才让他遇见她,教他也尝尝那种追人追得惨兮兮的滋味。
「我追你追到T大,追到山上,追得一把老骨头都快散了,你知不知道?」他对她剖心。
「我不知道统统不知道,我以为自己是黎梦薇的替代品,你对我说过好多难听话,那天晚上甚至还要付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