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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朗声大笑,“头部按摩,我喜欢!”
向子纱再次挣脱,无果,只好用尽方法骚扰他——扯他的脸皮,掐他的脖子,捏他的手臂,但他丝毫不受干扰,双手将她箍紧,任由她胡闹。
正当向子纱泄气时,又一通突发来电解救了她,“放我下来,不然我就把你手机扔掉!”她扬起手机,恶狠狠威胁。
“好好。”闹够了,顔海勋终于放下她,满脸关不住的笑,她才站好,他就伸出手要揉弄她头发,向子纱飞快跳开三步远,直接把手机丢过去。
他反应敏捷,准确无误接住。
电话是斯缇打来的。
他没有怠慢,对她摆手做示意,接起电话。
见他专心听电话没注意到自己,向子纱偷偷穿上鞋子,伺机溜人。
她轻手轻脚走出了几米远,才在黑暗中对顔海勋喊,“我回去啦!拜拜!”说完扭身就跑,脸上尽是得意的欢笑。
“子纱等等我!”顔海勋对手机用英语咕哝了两句赶紧挂掉,三五步追上她。
“好啦,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自己可以回去。”被他擒住双手的人儿扬起脸,又一个嘟嘴皱鼻。
“我送你。”他坚持。
“不用不用,从这里走回去只要五分钟,宴会那边还需要你,你赶紧回去吧!好不好?”她拉着他的衣袖摇晃了几下,似撒娇。
“你自己真的可以吗?”顔海勋软下心,这几乎是她第一次这般对他。
“嗯,我会平平安安,毫发无损回到家,我发誓我保证。”干脆举手立誓,一脸认真正经。
“好吧,那你自己要小心,回到家给我电话,嗯?”顔海勋依了她,又不放心的,以男朋友的口吻嘱咐着。
“嗯。”好乖巧的点着头。
“哎,”他轻叹一声,又拥她入怀,将下颚靠在她顶上,“子纱,我是那么的爱你。”他柔声呢喃,“好了,路上一定要小心,回到家记得给我打电话,嗯?”放开她,又是一脸暖融的笑。
她如同乖宝宝用力点下头,“我回去了。”才转身,瞅到还披在身上的外套,又折回,脱下递给他,“你的外套。”
顔海勋接过,却是将它重新披在她身上,“天凉,别受寒了,我走了,回到家一定要记得给我电话。”
“嗯,拜拜。”向子纱对他露个乖巧的笑,举手道别,转身往域城的反向走,顔海勋站在原地看她走出好几米远,才回过身,朝那栋璀璨的大厦走去。
走了约一分钟,她回头,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抬头看穹苍,深蓝已化为魅黑,她下意识摸摸髋两侧,才记起自己没带手机,也没带钥匙。
呃!
现在是几点了?
她茫茫望了望四周,然后朝回家的反向前行,来到十字路口,她仰脸看对街路口的LED超大屏幕,把眼眯起,看到时间写的是十点差一刻。
还这么早。
嫣桃肯定不会那么早回来,而她的手机号码,她一直都记不住。现在自己身上,除了没手机,没带钥匙,甚至连一毛钱都没有,哎哎!看来只能暂时流落街头了。
她耸个肩,对自己笑笑,并没有太多无奈和懊丧,相反的,那笑中带着几分欢快。
要去哪里呢?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套,都是他的味道,很好闻,很温暖,甜暖人心,她用力吸了一口,表情带几分满足,重新迈开步子,就在所处的街道上闲逛起来。
她花了近二十分钟走完与住所反向的大街,然后折回,路经域城,舍去常走的小巷,往大道去,她没有要去哪里,因为走路对现在的她来说,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过程比目的更重要。
她的步调很慢,几乎是走三步停一步,左瞧瞧右望望,还不时俯下身抚弄路边的观赏植物。
夜穹更黑隧了,已经看不见远处的山脉,但她所在的这一处,夜黑和明灯交融,那黑显得浅而淡,似有一层薄雾浮游在空中,所有的路都朦胧。
漫步的她沉浸在自己飘渺如烟的思绪中,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路虎正减慢车速,一点一点靠近她,在她前方几米远的街边停下来。
她依然毫无知觉,从那辆车旁经过,副驾驶座的车窗突然摇下,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Miss 向。”
向子纱惊了下,惶惑不已。她驻足,掉过头,在灯光微弱的驾驶座上,她一下子就看到斯哲那张立体分明的面容,她脑子轰的呆滞。
居然是他?!?
好在她很快就回神定心,对车内人含笑颔首:“您好,斯先生。”
“I send you。”(我送你。)斯哲看着她启唇,语调没什么温度的。
隔着朦胧的夜黑,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他那双沉黑如黑玉石的眼睛却泛着精光,让她知道他在看她,用怎样的心情在看她。
“啊,不用了,斯先生,我住的地方就在前面,谢谢斯先生。”虽然平时很少用到英语,但因为是简单的日常用语,向子纱即刻听明白他的意思,她摆了摆手,带着几分恭谨,推脱说。
“Get on。”(上车。)斯哲用下巴做了一个上车的动作,表情平静,眸光在几乎不透光的车里依旧泛着冷矿石的光泽,但热度上升了几分。
“……谢谢斯先生。”向子纱在内心交战三秒钟,最后接受了他的好意,对他微微颔首,抿着嘴露出恭顺的笑,自己去拉开车门。
上了车,斯哲询问了住址,她告之后,二人就再无任何对话。
车子在明暗交接的道路不疾不徐行驶着,斯哲如一块深黑散发幽芒的沉默金属,一动不动,只专注开车,但他强烈的异质感和存在感仍如排山倒海般压向她。
向子纱挺直身板,正襟危坐。还好放着优美的轻音乐,缓解了车内过于平静沉闷的气氛。
车里,残留有分辨不出性别的香水味,并不是斯哲身上的味道。向子纱的嗅觉一向敏锐,与斯哲近距离接触了几次,她都从他身上嗅到那质沉属木,熟悉的气息,很淡,隐约而飘忽,却让人记忆深刻;这会儿车内残留的有点黏腻轻漫的香气,应该是——
她蓦然想起不久前在喷池花园看到的那一幕,心池顿时像被一块大石头猛地投掷,引起一阵激荡,浑身有股热流,在窜腾不已。
目光不由移向斯哲,就着外头的街灯,她隐约看到他半个侧面——
高额微凸,鼻梁削挺,薄唇浅抿,在明暗交汇中冷峻惑人。
下意识掩唇,她迅速收回视线,保持襟坐姿势,只是脑子昏沉乱作一团,不断回放那一幕……
最容易产生同性恋的三大场所,分别是——部队、学校和监狱。
在心理学上,同性恋、双性恋虽不为心理变态的范畴,但相对正常的两性关系,它仍被归纳为性行为问题中的性对象偏离。在现代社会,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已从最初的“犯罪的行为”转变为“宽容理解”,更有一些国家出于人权考虑,拟订了同性恋者可婚配的法律,但国内,在保守的儒道派社会风气下,那份“宽容”的尺度仍未放宽到这里。
……
“他也有深爱的人,只是那个人,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着她,也永远都不能够给他,他想要的那种爱。”
顔海勋的话凸响在她耳际,更让她心绪激荡无法平静。
他在感情中,也有过不为人知的伤痛吧?
这么特别,而——美好的一个人!
真是可惜了。
她在心中幽幽低叹。
……
“You are very beautiful tonight。”(你今晚很美丽。)在轻音乐隐去换上另一曲的空白空隙,斯哲低沉的声音蓦响。他的声音充满男性的浑厚,低沉而有韵律,仿若深夜时刻千层海浪沉沉击打在岸石上那一瞬间,动人心弦,非常好听。
“谢谢斯先生。”内心充斥着各种莫名情愫的向子纱被他低沉的声音拍醒,领悟语意后,她的脸在光线暗沉的车后厢升腾起一片嫣红。
“Is here?”(这里吗?)她脸上的红云未消退完,车子就缓缓停下,斯哲的声音再次传来。
她抬首,看到小区的大门。
“是的,斯先生,谢谢您。”她依旧保持恭谨的姿态,打开车门,越来越猖狂的夜秋风在黑色的掩护下一下子就灌满车厢,深重的凉瞬间把刚刚升高的温度吞噬。她拢拢身上的外套,笔直站在车旁,微微弯腰颔首,“斯先生,谢谢您。晚安。”对上斯哲夜色般的黑眸,她本要转过去的身子摆正,说了一句自己都诧异不已的话:“斯先生,您穿黑色很好看。”
车内的斯哲睇着她,对她轻点个头,唇线微扬,画出一个浅淡似无的笑,车窗缓缓合上,方向灯打向大道,黑色的路虎很快与夜融为一体。
直到看不到车尾,她才重重吐出一口气,又做了几下深呼吸,气息平稳后,她快步进入小区。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有位刚看文的朋友问:为毛在文章开头安排那么一个惊悚又无厘头的尸案,难道就是为了让两人相遇吗??呃,怎么说呢,相遇只是其一,其实让两人相遇的剧情可以有千百万种,为何非要选这样一个案例,我想,不须我多言,因为到文章最后诸位自然明白,那个‘原因’也算是此文的主题之一吧。(*^__^*) 。
☆、2。8——那个流年之You are my princes
走到单元楼下,望着紧紧关闭的大门,她才又想起自己根本没钥匙进门。
“啊——”不禁一声低恼。
抬头望上去,不少人家还亮着灯,包括她们对门的黄阿姨家。
看来时间不是太晚。
算了,再走走吧。她轻吐一气,移步往凉亭,走出几米远,就听到单元大门砰响一声,她蹦起来,急急的叫:“请别关门!”快跑折回,看到一个手提黑色垃圾袋的中年男士,许是听到她的叫喊,好心的站在门边为她留门。
向子纱喘着气,朝对方绽出一个笑:“谢谢您。”
“忘记带钥匙了吧?”中年男士应着她的笑而笑,都是一个单元的人,上上下下见过几回,并不面生。
“是啊,谢谢你大哥。”
“看来我下来得还真是时候。”中年男士笑呵了句,提着垃圾走了。
乘坐电梯上到十四楼,家就在眼前,但她根本没法进屋,于是她在心里约摸估计时间,应该快十一点了,嫣桃一般情况下再怎么晚也会在十二点前回来,所以,她还要等。
百无聊赖,她在家门口的猫眼上瞅了瞅,其实根本不可能看到什么,贴在门板上愣站了几秒,她转身走向楼梯口,在向上阶梯的倒数第三阶停下,弯下腰用手拍了拍阶梯的灰尘,撩起过长的外套,然后坐下来。她把鞋子脱下放到一旁,双脚略为分开,手肘以膝盖为支撑点,双手托着腮,嘟起嘴,倾着脸,无聊的左观右看,实在看不到什么新奇事物,于是任由杂乱无章的思绪又开始新一轮的活动——
斯哲,那个出色而深沉的男子;那个穿那么一身黑就把他所有丰采展露无疑的男子;那个声音低沉惑人的男子;那个神秘得如同夜穹的男子,让她在这个深秋夜充满了迷惑。她似乎看到了他的笑,虽然浅,虽然淡,虽然转瞬即逝,但她看到了,想到这,她不禁弯起唇角,抹出一个傻笑。
楼梯口的灯是感应的,亮了一会儿又黑,她只好不时伸出手轻敲楼梯扶手让它再次亮起,反反复复,几次后,她干脆不再理会它,在黑暗中继续沉浸于自己的思绪。
黑色,他那么的适合黑色,而予为,也是适合黑色的。予为最爱黑,但并不只穿黑,只是他穿的衣服,色彩总是深的,浓的。深的黑,浓的紫;深的灰,浓的红;深的褐,浓的蓝。予为不像斯哲,淡冷沉深,相反,大多时候,予为也闹,甚至会捣乱,但他笑着的眼痕总藏不住本性的漠离,孤冷,他习惯用热闹来掩饰内心的苍凉,他笑的时候人们总认为他是快乐的,当他静下来时,他却像夜中的一片黑,在人群完全隐匿,时刻保护那个脆弱而真实的自己。
一直,她觉得予为是用那些浓烈的色彩掩饰自己,为自己无奈伤痛的生命呐喊。
呵!
予为,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个名字,这个人,可只要出现与他有关的任何的微小的相似点,她的整个脑海就被他完全填满,不留一丝空隙。
记忆如此深刻,如同镂刻在命运脉络上的纹理,想抹都抹不掉。
现在的她,也许是在放任自己吧!
对予为,是记住还是忘却,她找不到答案,她觉得自己并没有自主权。就好比,在某个阶段,你很想念一个人,那种想念,像是弥散在你血液里的一种毒药,你摆脱不掉,甚至你不愿摆脱,然后你心甘情愿让心里的那个人以任何一种方式来影响你的一切,再然后,想念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与心中的那个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