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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爱-第3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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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当然记得。”男人道,沉沉的笑声含温情,“当年我唱这首歌跟你求婚,你还笑我唱的是伤情歌呢!”
  
  “没错,这时间真快啊,转眼就过了二十年。”
  
  “是啊,真快,还好你还在我身边。”旁坐夫妇各自笑叹,便不再言语。
  
  平稳行驶的车窗外,萧萧风起,落叶飞舞。
  
  秋天了,已经秋天许久许久了。
  
  那个隽永而深情的女声还在唱着——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
  
  (全文完)
  
  PS:
  
  1、扶桑,又名朱槿。某城市市花。
  
  2、“秋天了,已经秋天许久许久了。”引借自台湾郑愁予先生的诗《右边的人》,原诗句“月光流着,已秋了;已秋得很久很久了。”这是一首表达夫妻长伴到终的情感诗。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我是予为。
  
  和向子纱,中学六年,同班同学。
  
  若不是那个夏末,我对她的记忆还会一直停留在以前,白开水似的乏味淡无。
  
  那年夏末,通过一条短信,
  
  她说她喜欢着我,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变。
  
  当时的我,一笑置之,并不当真。
  
  可是她有多么的锲而不舍,一天几条信息,有的没的,总能说好几句。
  
  我并不知道,那时的她,鼓起了多大的勇气,让自己变得厚脸皮。
  
  因为一直以来,我以为她就是那种喜笑爱闹,心思浮浅,没太多内容的女生,不似兰诗那般的温婉,知性,乖巧兼可爱。
  
  毕竟同学六年,她都是在我面前这样表现的。
  
  被人当太阳似的关注爱慕,不是第一次,却从不曾想,会是和自己同窗了六年的同学,从不曾放在心里,关系比白开水还要乏味平淡的女生。
  
  想着,就觉得有趣。
  
  于是我闲来无事就回她几句。
  
  有一天她问我,谁是我人生的第一道伤口,看着那些蝌蚪字,我愣了片刻,第一次,有人问我这样的话。
  
  她到底都了解了我什么?一直以来我觉得她青涩又太自以为是,可却我回答了,那时我想,她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一定很多。
  
  甚至突然之间,对她说的一直喜欢从心底涟漪出一丝丝的喜悦和感动。
  
  我想找一个非常爱我的人,甚至我不需要付出她也会爱我的人,也许她就是。
  
  渐渐我对她放下一点心思,甚至在心情好时也会主动给她发一两个信息,虽然还是像白开水一样,但我能感受到她很开心。就这样靠短信联系了近半年。快春节了,我问她回不回来,意思已经很明摆,我已经将她列入可能。可是她却回我这样的信息——我无法放下现在的。
  
  看着那条信息,我突然觉得很可笑,这算什么!一份工作都舍不得为我放弃,说什么爱我!只是想跟我玩柏拉图之恋吗?
  
  我没兴趣。
  
  就这样断了联系。
  
  可是断了之后,关于她的零星记忆却不时闪现。
  
  我想起06年高考的第一天,那个早上她穿着一身深蓝的运动衣在我身后第二个下车,神色慌乱将手中的一瓶绿茶塞进我怀里,然后几乎没有看车就急急冲过马路跑去宿舍区。
  
  我之所以特别记得她那身深蓝,是因为在灿白的六月阳光下,那深蓝几近于黑,我生命的本色。
  
  上大学前两年,偶有同学聚会,她出现过两次,可她对我总是一副淡漠的样子,不笑不看不言语,现在回想,我还是无法感受她那份所谓的十一年的爱在哪里。是她矜持要我自己去靠近?还是本身的性格如是?或者,她曾经对我说过的那些全都是玩笑话?
  
  说真的,我看不透她。
  
  记得刚刚联系上的时候我说太久没有见她都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她就认真的用电脑摄像头照了几张相片发到空间相册里,暗示我去看看。我一看,才发觉,原来她也长得挺漂亮,下巴微尖的圆脸,大大的盈水柔亮的眼,还有几乎和大眼那般大的润唇看上去却是挺纯情又可爱。是因为兰诗的形象烙在我心里太深,还是同学六年里我根本没有注意过?
  
  总之那一天,她的相片给了我好心情,于是兴起我给她取了一个外号——罐头。
  
  她的抗议声连连,说她从来不吃罐头,这样叫是不对的。
  
  我也不明白当时为何一定要坚持叫她这个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学医,又读心理,兼修营养,懂得好好照顾自己,就跟远在与我有七个小时时差国度的兰诗一样,会很好的生活,照顾着自己。
  
  只是这些,我真的是到后来,后来才知道。
  
  因为后来听大头勇说了她的故事,说那个富家公子回来找她了,故事非常的戏剧化,言情小说偶像剧里经常上演的那些狗血剧情全都发生在她身上。我想,那个人一定非常爱她,那么,她曾经在我身上倾注的感情,也许,都能从他身上得到补偿吧。
  
  她人生的故事,也许没有我,会更加精彩。
  
  就像兰诗一样。
  
  今年年初的同学小聚会,她也来了,比我早到,一个人,大头勇说的那个富家公子并没有陪同。这时离我们之前的短信联系已经过去了三年有余,四目相对,陌生得不能再陌生,那些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无所谓伤或怨,所以对她笑了一笑,说句好久不见,之后无任何对话。可是浩军,却发起酒疯,提到了那瓶绿茶,我记得,因为那瓶绿茶,成绩一直不错的她高考并不如意,去了不算理想的学校。难道是我的错吗?这个问题那晚一直徘徊在我脑海。
  
  那天晚上,她默然离去之后,仔狗突然幽幽的说:“你没有发现吗,其实子纱和兰诗很像。”
  
  而文秀慈,也用一种入世已深、精锐洞悉世事的目光站在我背后,冷冷对我吐出一句话:“予为,你从来不知道子纱有多爱你,我只希望,将来,你不会有后悔的一天。”
  
  后悔?
  
  我失声落笑。
  
  我知道,那个笑,有种苍凉的味道。
  
  当兰诗带着一身的光亮去那个开满向日葵的国度的时候,我的心就不容许自己有后悔那两个字出现。
  
  没有人会知道。
  
  兰诗走后,这几年,我有说不出的寂寞;当年她说无法回来陪我,她不知道,我心里,心底的难过。
  
  那天晚上韦雨并没有去,她一向不喜我和仔狗浩军他们混一块。
  
  可她却是我从浩军那边的朋友介绍认识的。
  
  最初的韦雨是受我的皮相吸引,而后才是名字。
  
  是的,我有一副好皮相,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收获一些倾慕目光,我早已习惯,产生了免疫力。
  
  好皮相确实带给我众多便利和光彩,但是,它却让我觉得自己更加悲哀。这年头,几乎没有人会去用正常心态去看一副好皮相下面的那颗心,即使它是恶魔化成,也会有人对它狂恋痴迷。
  没人懂我,我找不到同类。
  
  除了已经远在向日葵之国的兰诗。
  
  她离开后,我更是封锁了自己的心,把自己锁紧牢笼里,用虚情假意,过活。
  
  我爱韦雨吗?
  
  我也曾经问过自己。
  
  去年浩军的婚礼上,我和当伴娘的韦雨闹了别扭,作为伴郎团的核心成员,我疯了似的喝了好多酒,都说酒多失言,我醉后疯言乱语,甚至还挤出了好几滴眼泪。
  
  眼泪煽动眼泪,连得作伴娘的韦雨失了职,也对我哭得梨花带水。我知道她有多爱我,从第一次见面,她极其惊讶又开心叫道:“啊,你叫予为?我叫韦雨,我们的名字刚好反过来耶!”我就知道。而那一刻,我在醉意泪眸中看着她哭红的眼,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我知道这种感觉很荒谬,但它那一刻起的化学反应很强大,当我酒醒后,我很认真的进行思考,觉得和韦雨该认真起来,我该把那颗心里与兰诗、音乐有关的那些腐坏部分狠狠剁掉,给这个爱我的女人一个可以幸福的未来。
  
  我们恋爱,也有热度,然后归平静。
  
  是的,我想,我爱着韦雨,有她在,我觉得,很好,真好,我的心里很平静。也体验到那平淡中的小幸福,因为,我需要一个人来爱我,来填补我的空洞,而韦雨,她就这么出现了,她全心全意的爱着我。也许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但我想,是的,因为我,也正在努力全心全意去爱她。
  
  我以为音乐已经随着兰诗的离去而消失在我的生命,但是韦雨说最喜欢我弹琴的样子,专注又帅气,特别迷人,于是我和仔狗大秦他们又玩起了音乐。
  
  音乐,是我和兰诗唯一的青春纪念。
  
  当年兰诗走了后,把我的爱,我最想要的一切都带走了,把我曾经视为生命的音乐也带走了,却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个时候,我也从不认为自己有多爱兰诗,所以当有其他女生出现的时候,我还是可以去和她们嘻哈暧昧,但当兰诗告诉我她要走了,我才知道,从那天起,我的人生,失去了色彩,只剩黑夜。
  
  那几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不玩音乐不谈恋爱,毕业后,在家里的安排下,我成了法院的一名公职人员,而我所有曾经的不甘,愤怒、张狂和热情早已全都消失殆尽,我学会了用公式化的一张面具去面对周遭的一切。
  
  我似乎给了自己一副枷锁,让自己坐牢。
  
  去年生日那天,我和韦雨领了结婚证,交往一年有余,我跟韦雨见过双方家长,很快订婚,登记,只差一个仪式,那个仪式原本预计在今年的深秋完成。
  
  在等待仪式的日子里,一切依旧平常,平常到我以为就这样直到天荒地老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信息,只有三个字——下周见。
  
  那个号码,是远在俄罗斯的兰诗的。
  
  我没记,可记忆神经却一直本能的记着。
  
  兰诗,我说了从你离开的那一天起,就开始遗忘你,可是我的记忆却不肯放过你,我对它,无能为力。
  
  那晚,我变得烦躁,甚至和无辜的韦雨起了口角,最后一个人冲门开了车出去。
  
  买了一打啤酒,将车开到郊外,荒渺无人,我坐在车里喝着,姿势难得的斯文,听着年少时喜欢的歌曲,一瓶接一瓶的灌自己。
  
  他妈的,我恨自己好酒量,怎么喝都喝不醉!
  
  酒没有迷醉我,下了车,吹着郊外刺寒的秋风,我的鼻涕泪水全涌来,头晕脑胀,整个世界在我眼前晃摇,欲覆灭。
  
  那一刻我在想,倘若这一天是世界末日,这个时候,我多希望是兰诗在这里陪我看天覆地裂。
  
  迷迷糊糊,我听到当年兰诗巧笑倩兮,在我跟前撒着娇对我说的话:“予为,我们都是属于风的孩子,你看,我们的心同属一个灵魂,无论将来我走到哪里,你走到哪里,只要伸出手,迎着风,感受它的吹拂,闭上眼睛,听它在耳边静静的吹过,就是我在你身边,唱着歌,就是你在我身边,陪着我。”
  
  那风真冷!是我这辈子吹过的最冷的风。
  
  我真的越来越晕了,回到车上,我给色马打电话,也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到最后,我竟然哭了。
  
  直到雨下了又停,夜已深至凌晨,韦雨发来了信息,只四个字,等你回来。
  
  看着信息,我知道,我该清醒了,从那场青春的伤痛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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