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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见杜荷竟然敢拒绝自己这个自诩绝佳的名字,虎目一瞪,杀气腾腾的道:“怎么?朕这个名字取的不好?”
杜荷这才醒悟,取名的是李世民,大唐帝国的皇帝,灿灿道:“这个不是不好?”
“那是你觉得朕这个当外公的,没有权力给自己的外孙女取名字?”李世民眼中的杀气又加重了几分。
杜荷尴尬的赔笑道:“自然不是”
李世民接着道:“那小百合,你认为应该叫什么好?”
杜荷心凉了一半,你名字都叫了出来,还能说些什么。他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这个父亲给女儿取名字的权力都没有了,只能将眼泪往肚里吞,违心道:“就叫小百合,杜云裳”
李世民这才收起了怒容,一脸的和气,笑道:“就是对了嘛小百合,多好的小名”
四周的人都觉得杜荷古怪,这李世民赐名是多大的荣幸。
除了皇子皇女,也只有小百合杜云裳有这个荣耀了。
杜荷不谢恩,怎么就傻傻的拒绝呢?
他们哪里知道“百合”在二十一世纪代表着什么。
杜荷瞄了李世民手中小家伙一眼,忧心忡忡的暗道:“叫叫百合也就算了,也别真的玩起百合来”
便是如此,两个小家伙的名字也定了下来。
小宝儿,小百合
产后的长乐,身体很弱,哺育两个小家伙的任务交给了请来的奶娘。
杜荷也得到了例假,在府中陪着长乐,悉心照顾。
杜荷抛下一切,充当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亲自陪伴着长乐左右。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外加杜荷的细心呵护以及小宝儿,小百合的陪伴。在静养中的长乐,享受到了丈夫的呵护,子女的相伴,心情极为欢快。笑容是医治疾病最好的灵丹妙药,长乐受到了心情的影响,渐渐的康复。慢慢的,她已经能够下地行走了。
随着长乐的身子渐渐好转,她有些顽固的让人辞退了奶娘,决定自己亲自哺育。
在大户人家,哺育孩子大多都是请奶娘的。在他们看来,请奶娘是一种很光荣的事情。在皇宫中,甚至专门设有专门储备奶娘的机构,以此哺育皇子皇女。
不过长乐却再三表示,自己的孩子,理当由自己喂养照顾,绝不委托他人。
见长乐态度坚决,杜荷也只能依着她了。
说实话,杜荷也不太适应这种封建习俗,自己的孩子却喝别人家的奶长大,心底隐隐有些排斥。
杜荷抱着小宝儿,哼着后世流行的婴儿歌,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来逗着孩子玩。
以前是不懂,觉得一个大男人,逗着一个屁点大的婴儿,嬉戏玩闹,甚至爬在地上当马,非常丢脸,并且在心中表示,若我有孩子,绝对不干出这么难为情的事情。直到现在才发现,那种想法都是幼稚,不成熟的表现。
作为一个父亲,能够逗得自己的孩子笑出声来,那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这种幸福难以形容,只要孩子开心,自己什么的就无所谓了。幼稚有如何?当马骑又如何?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现在孩子还小,什么也不懂,但杜荷自己心里清楚,只要孩子开心,做牛做马,又如何呢?
杜荷挨着长乐坐下,将小宝儿的脑袋对着长乐道:“你们两个小家伙,为了争个大小,抢着先出来,害的你们母亲受了那么大的罪,长大了可要好好报答你们的母亲”
小宝儿、小百合似懂非懂,“咯咯”的笑出声来。
突然,晴天落雨,两个小家伙同时放声大哭。
长乐已经有了做母亲的心得,急切道:“一定是饿了”她熟练的从杜荷手中抱过小宝儿,一手一个,拉开了衣襟,露出了那雄伟的**。
杜荷目光落在**上,有些呆滞,忍不住咽着口水,竟有股口干舌燥的感觉,目光流离,也想来一口尝尝滋味。
PS:思绪有些枯竭,整理一下思绪,今天只有一更,抱歉
第三章改《律礼》,斗狐狸(上)
第三章改《律礼》,斗狐狸(上)
在杜荷休息的这段时间,李世民对着草原伸出了自己的魔掌。
他接受了薛延陀掌控的地域,在漠北设立安北大都护府,将唐朝的触手伸向了草原。并在大都护府下设立两个都护府,分别为燕然都护府、瀚海都护府,两都护府所辖之地以独乐河为界,瀚海都护府辖瀚海都督府、卢山都督府、蹛林州、榆溪州、皋兰州。燕然都护府所辖为:燕然都督府、金微都督府、幽陵都督府、龟林都督府、鸡鹿州、鸡田州、高阙州、寘颜州。
这六府七州,预示着大唐对于北方草原的掌控。
现在的草原已经不是原来的草原了,原来的草原就算有薛延陀这个草原霸主的存在,草原上弱肉强食的习俗也不曾改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便是夷男这个霸主也无权干涉的。
因为这是草原上千百年来的习俗,夷男能够号令薛延陀为之而战,但无法过问族部中的政务。
而今大唐的介入,意味着唐王朝的霸权已经深入到了草原,也彻底的打破了这个规定。
唐朝是汉族人的王朝,没有草原人的习俗,他们掌控了草原,意味着整个草原都要整改,已经不在是弱肉强食的地方了。
谁也不敢在大唐的威严之下放肆、私斗。
这是弱者的福音,强者的悲剧。
弱者可以在大唐的庇佑下,避免被强者吞噬,强者却不能在倚靠吞噬弱者来壮大自己了。
这一改变,引起草原上强者的不满是一定的,然而他们根本不敢怎么样。
他们确实号称强者,但与大唐王朝一比,那不过就是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蚂蚁而已。
唐朝府兵遍布天下,仅仅取边境之兵,便能在半年内灭薛延陀。如此强势,谁能匹敌。
就算在怎么不服,也得乖乖的给唐王朝当儿子,卑躬屈膝。
现在北方草原最强的部落便是回纥。回纥部落由三大大族部组成,说他强,人口也不过三十万左右,连长安这一个城池的人数,都是它的三倍以上,族部中有壮男三万可为兵。就这点力量,又如何跟大唐对抗?
鉴于回纥酋长在对战薛延陀时的英勇表现,李世民很通情达理的在草原上选择了一块肥沃的土地让他立足,与唐王朝做了邻居,一举一动,都在唐王朝的监视之内。
得知这个消息,杜荷抱以同情的微笑:这个回纥酋长吐迷度实在太想当然了,他以为当年唐朝扶持薛延陀成为草原霸主,替唐朝统治草原。今日也如昔年一般,会在草原上选择一个亲近唐朝的族部,立他为可汗,为大唐统治草原。
却不知当年李世民扶持薛延陀的举动,有些逼不得已。
杨广败家,致使隋末动乱,人口锐减三千万,唐朝立国,军事实力,甚至不如突厥。尽管大唐经过贞观四年的时间休养生息,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突厥,然实力还是有限,不足以掌控整个草原。
另外草原上的利益,远远比不上西域丝绸之路给大唐带来的利益。
说白了草原是一块肉,西域是一块肥肉,两者之间,唐王朝选择了西域,这才扶持薛延陀。
现在西域安定,大唐实力与日俱增,已经能够完全的制霸草原。在这种情况之下,又有那个傻子会将吃进嘴里的肉,吐给别人?
吐迷度这一次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杜荷再笑吐迷度的同时,也在想有什么办法能够为大唐彻底的除去这草原上的威胁。
毕竟贞观朝能够彻底的压制草原,未来未必能成,就如历史上的高宗一朝。虽然李治打下了号称大唐最大的疆域,然而远远无法如他父亲一样,将所有与大唐为敌的人物结结实实的踩在了脚下。
如果没有李世民留下的李绩、苏定芳、薛仁贵等盖世名将,李治未必就能取得历史上的那般成就。
有些事情,还是防范于未然的好。
不过一时间,杜荷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
毕竟他只是个人,而不是神,历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朝代能够完美解决塞外异族的。
好法子自然也不是说有就有。
最近除了陪家人之外,杜荷手中就捧着一本书,那是长孙无忌写的《律礼》。
这本书在朝野上引起了轰动,大唐王朝的治世法则,也因为这本书的出世而即将面临整改,实在让人无法轻视。
在床第间,武媚娘便于杜荷说过这本书。
武媚娘为了杜荷,对于长孙无忌的调查可以说的是不遗余力,再三强调,《律礼》面世,长孙无忌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现在满朝文臣在朝堂上都在围绕此书讨论。
长孙无忌的声威,较之以往,更胜一筹。
为此杜荷也从尚书省要来了一本,静心研读。
这些天,杜荷已经将这本书看了不下三遍,每一遍都有全新的感触,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律礼》这一本书,会在聚集天下英才的朝堂上引起了这番轰动。《律礼》已经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了,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如何治理天下,如何以律法约束万民,如何用律法来稳定社会安定,如何以律法维护大唐的利益。
杜荷看了也不得不为之惊叹,长孙无忌除了一肚子坏水之外,在这律法上的见解,放眼整个大唐,确实无人能及。
杜荷也想到了后世的一句名言,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当然这个唐律并不就是指长孙无忌所编写的律法,而是唐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了李渊时期的《武德律》,唐玄宗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等。但毫无疑问,长孙无忌编写的《贞观律》、《永徽律》在唐律中占据了主导的位子,是唐律的根基起源。
《武德律》虽然在《贞观律》、《永徽律》之前,但大多都是沿袭隋朝的律法,并没有做多少的改良。也是因为如此,李世民才在继位之后,让长孙无忌重新编写属于大唐的律法。唐律也是由此而打下基础的。
不管是此后的《开元律》、《大唐六典》还是《大中刑律统类》都是围绕《贞观律》、《永徽律》进行整编。
杜荷不知是因为自己穿越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在他的映像中,长孙无忌是在李治朝才开始修正《贞观律》的,想不到现在太子谁属都不清楚,全新的《律礼》意外的出现了。
杜荷即是武将,也是文臣,也不得不重视这《律礼》给大唐王朝带来的影响。
杜荷合上了《律礼》,闭目静思,想着书中的一切。
《律礼》一书,并不是天方夜谭,更不是虚无缥缈的制度企划,而是吸取了唐朝以前所有朝代律法上的优点以及不足,将优点采纳,将缺点改良,是一副贴合实际的政治巨著。
隋朝统治者的暴*和严苛的刑罚导致农民起义的历史给唐朝的建立者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故而长孙无忌接受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建立和稳定专制统治体系,贯彻“先存百性”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
《律礼》共计十二篇:分别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等。
这十二篇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政治体系,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又有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民事的管制,还有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等等,规章制度,万分全面。
以唐代人的眼光来看,那是无懈可击,一部千古巨著。
但是
杜荷眼中闪过一道奇芒,这仅仅是以唐朝的眼光来说
杜荷本身的存在就是所谓的BUG,有着千年知识的异类。历史在进步,科学在进步,社会进步,律法规章制度一样在进步。
可以肯定天朝的法律,不论细节还是大体,都要远远的胜于唐朝。
当然就如楚留香说的,官府中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的他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
天朝制度没有错,错的是那些身为执法者,相互包庇,滥用职权。
杜荷并不是学法律的,详细的律法内容并不知道,也不可能如律师一样,将天朝的规章制度,几百条的律法记在脑海里。但毕竟是成年人,会接触到一些生活上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恰好是最常见,最实用,也是最利用社会稳定的。
此外他作为历史老师,也接触过唐朝以后个个朝代的律法制度。虽然同样做不到将所有的记载脑海里,但个别的一些超时代的东西,却要胜过长孙无忌编写的《律礼》许多。
杜荷重新翻着《律礼》,心中勇气整改的念头,囔囔自语:“记得听媚娘说过,改一字得一金,不知那老狐狸能够拿得出多少黄金出来”
第四章小正太与大胖子
第四章小正太与大胖子
一句要改《律礼》说起来确实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