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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
作者:米约
序曲
周日,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雨,天空一片灰蒙蒙。
齐渺最讨厌这样的天气,莫名地感到抑郁烦躁。不想画图,她开了笔电懒懒地窝在沙发上,抱着大袋装的番茄味薯片看一部很青春很欢乐的动画片《会长是女仆大人》。
男主叫碓冰拓海,他拥有金色碎发和精致五官,是个典型的日漫帅哥,个性有点腹黑,经常逗弄女主,把她惹毛后嚣张地做鬼脸吐舌头,样子非常可爱。
齐渺津津有味地一直看到第七集,然后等不及第八集出来找到一个动漫网站去翻漫画版本。从上午九点看到下午三点,连午饭都没做,随便泡了碗方便面充饥。
之所以这么疯狂,并不是因为这部动画片有多好看。事实上她十岁开始学画画,大学念的美术系,毕业后为一家杂志社画插图,从小到大看过无数动漫,这种过于梦幻小白的动画片对于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了。
她只是喜欢男主角碓冰拓海而已,他给她的感觉,有点像戈然。
这一年忙着工作,被齐妈逼着去相亲,齐渺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很久没有去看他的秘密个人主页,也很久没有在别人那听说他的消息。
她上次见到他,是前年冬天的事了。
年初五,阴霾的天空终于放晴,她和死党严沫沫相约在母校门口的“天天来早餐店”吃过牛肉面回忆了一番中学时光,正准备去世纪广场晒太阳,谁知在路上遇见迎面而来的戈然和李胜尧、冯明辉。
李胜尧是严沫沫的初恋男友,两人分手后冷战了好几年,上大学才逐渐恢复邦交,虽说谈不上关系有多好,但是见面总会打个招呼寒暄几句。
“沫沫,好久不见了,最近还好吧?”李胜尧笑道。
严沫沫也笑,“凑合。”
“嫁人没啊?”李胜尧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
“呵呵,还没,你呢,娶了没?”
李胜尧叹气,“唉,我倒是想娶,没人嫁给我啊~”
一旁的冯明辉笑得暧昧,挤眉弄眼道:“要不,你俩再勾搭一回?”
当年严沫沫和李胜尧早恋时,她跟他那群狐朋狗友混得很熟,其中和冯明辉关系最好,他还认了她当干妹妹,再加上他一向直性子,所以在严沫沫和李胜尧面前说话没什么顾忌。
李胜尧半开玩笑道:“行啊,沫你的意思呢?”
严沫沫嗔笑道:“得了吧,你害了我一回还不够啊。”
李胜尧表情讪讪的,冯明辉哈哈大笑,戈然也跟着笑,猛拍李胜尧的肩膀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尧子,听见没,人沫沫是好马,才不稀罕回头啃你这烂草。”
他穿着咖啡色大衣、黑色长裤,头发剪短了很多,不再像学生时代那样留及肩碎发,不再随性地穿球鞋,而是换上了黑色皮鞋,还戴上一副黑框眼镜敛去不少眼中的锋芒,……整个人少了一份青涩稚气,多了一些成熟稳重的感觉。
唯一未变的是他灿烂如同暖阳的笑容,以及说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仍是那样令人心折。
或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戈然的哥们都有一副好皮囊,面前的李胜尧和冯明辉都长得不错,可是他们站在戈然身边,就像璀璨的星星遇到更明亮的月亮而变得黯然失色,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落在戈然一个人身上。
那一天,他们四个嘻嘻哈哈地说着过去的事情,齐渺以前很少和他们三个来往,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就那么站在一旁,贪婪而小心翼翼地偷瞄戈然。
阳光落在身上很暖和。齐渺的心也是暖暖的。有时她觉得自己是个极其容易满足的人,只是这样看着他,竟然就可以如此快乐。
忽然,他对她笑了笑,然后没有再说话,安静地和她一起晒太阳。他没有说什么,齐渺却一下子明白了他的用意,他是不想让她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他的贴心让齐渺意外和感动,更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她的名字,跟他们告别时,他轻快地对她说:“齐渺,你变漂亮了哦。”
齐渺愣住了,到了世纪广场才反应过来,按她平日的脾性,完全可以大大咧咧地回他一句:“哈哈,帅哥,你也更帅了哟。”
可惜,在他面前,她总是如此笨拙。
安静了一天的手机响起来,打断齐渺温暖的回忆。
严沫沫约她一起吃晚饭,还神秘兮兮地说有人请客。
齐渺很吃惊,“你有了新欢啊?”
“嘿嘿,是滴,不过确立关系也没多久。”严沫沫嘻嘻笑道。
“谁啊,我认识的人吗?”
“你来了就知道啦。”
听这话,应该是齐渺认识的人了。她揣着好奇到了饭店,顿时傻眼,严沫沫的新男友竟然是李胜尧。她坐在他身边,笑得羞涩而甜蜜。李胜尧望着她,满脸宠溺和得意。
震惊过后,齐渺忍不住取笑她,“沫沫,你还是禁不住诱惑变成坏马了?”
严沫沫羞恼地捶她,“去你的,讨厌啊!”
笑闹一番,计雅晨来电话,齐渺走出包厢去接。
这厮前不久进了他自家公司,每天都在一干亲戚眼皮底下转悠,没完的向她抱怨他爹和他叔叔怎么怎么奴役他,公司里的女职员怎么怎么恐龙,他深陷牢笼怎么怎么不自由,俨然唐僧上身了。
齐渺揉着太阳穴应付着,忽然有人轻拍她的肩膀,她回头,不期然对上一双漆黑含笑的眼眸。
戈然!
她傻傻地看着他,他笑笑,指指她的手机,然后推门进了包厢。
齐渺的目光落在雕花木门上,久久忘了自己还在打电话。
“渺渺!”
听到计雅晨一声喝,她才回过神来。
“你能耐啊,跟我打电话都能走神。”他不满地哼哼道。
齐渺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脸,呐呐道:“啊,不好意思,刚碰到个熟人……”
他揶揄道:“谁啊,初恋情人?”
“不是……”她笑笑,“不跟你聊了,我朋友等我吃晚饭呢。”
李胜尧的朋友陆续到来,齐渺认识的只有戈然、冯明辉还有唐元、莫晓静夫妻俩。李胜尧和严沫沫自然是坐在上位,齐渺坐在严沫沫身边,戈然就坐在她的右手边,距离如此近,她可以清楚地闻到他身上那股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味道。
他今天穿着一件黑色棉质衬衣、浅蓝色牛仔裤,右手无意识地把玩着一只磨得有些旧的黑色打火机,嘴角噙着一抹笑,和众人一起起哄闹李胜尧和严沫沫。
上菜时,他帮齐渺和坐在他右侧的女人分别盛了一碗汤,然后再盛自己的。
唐元和冯明辉见状,嘿嘿嘿地鬼笑起来,“小哥,还这么绅士呐。”
戈然笑骂回去,“以为谁都跟你们似的大老粗,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风度。”
“得了吧你,我要是见了哪个女的都这么有风度,我老婆早一巴掌拍死我了!”唐元瞄了一眼他身边的莫晓静。
莫晓静笑得无比妩媚,两只手攀上唐元的胳膊,“小元子好像对哀家很不满?”
唐元眨巴眼,换上一副奴颜,“奴才岂敢……”
“哼,没个眼力见的,还不赶紧的给老娘夹菜!”
“喳——”
一伙人哄笑。
齐渺看着他们,心里特别的羡慕,唐元和莫晓静十一二岁就开始早恋,二十二岁奉子成婚,他们的女儿糖糖现在已经四岁了。他们是她见过的最能捱的一对,从青葱时光一路走来,还这么恩爱。
现在又多了一对严沫沫和李胜尧这对破镜重圆的。
齐渺今年二十六岁,(炫)经(书)历(网)多了,也看惯了各种分分合合,心里早已麻木,现在让她看到他们两对,心情变得特别好,原来都市里还是有爱情童话的。
她突然也很想谈恋爱,想找一个给她夹菜的男人……
“辉哥,给我姐们夹菜啊。”严沫沫突然对冯明辉使眼色道。
冯明辉愣了一下,看看她又看看齐渺,瞬时明白了她的用意,忍着笑给齐渺夹了一块茄子和一块五花肉。
在座的也都是人精,纷纷开始拿齐渺和冯明辉开玩笑。
“其实老早以前我就觉得你俩特般配。”严沫沫喝了点酒,醉意上来,无视齐渺的瞪视,口没遮拦道,“渺渺你就考虑考虑我辉哥吧,他人特好,真的,不骗你,要不是我犯傻认了他做哥哥,我一定死追他!”
李胜尧咬牙,“严沫沫你当着我面说什么呢!”
“嘿嘿,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严沫沫摸摸鼻子,“辉哥,你不是说想找女朋友吗,还不赶紧麻利点,上!”
听到那个极有分歧的字眼,众人顿时笑得更欢了。
齐渺面红耳赤,瞪向李胜尧,“管好你女人的嘴巴,她再胡说,休怪我棒打鸳鸯拆了你们!”
李胜尧无奈,连忙往严沫沫嘴里塞菜阻止她继续嚷嚷,“死丫头,这么多年,酒量还一点没见长……”
吃过晚饭,他们一行人准备去唱K。
齐渺虽然舍不得就这么和戈然分开,可是没睡午觉,有些头疼,摆摆手跟严沫沫说要回家。她酒醒了一些,做事却还是不靠谱,扯开嗓门喊冯明辉,“辉哥,送我姐们回家——”
齐渺又不是傻的,自然看得出冯明辉对她没那个意思,不想让彼此尴尬,她说:“计雅晨说来接我,我等他就好了,你们先走吧。”
严沫沫撅嘴,“你怎么还跟那混蛋纠缠不清,总有一天他会害了你……”
齐渺哭笑不得,她喝醉了真是什么都敢说。
计雅晨是个混蛋没错,可是她也不喜欢听到有人在她面前说他的不是。
李胜尧见她脸色不豫,连忙拉着严沫沫走了。
等他们都坐车走了,齐渺才去拦计程车,一辆银黑色奥迪在她面前停住,车窗划下,她看到戈然。因为喝了酒,他脸上有些潮红。
“上来吧,我送你回去。”他对她笑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谢谢。”齐渺有些局促地坐上他的车,一路无话。
车子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下戈然问她:“我喝了酒开车,你也敢上来,不怕出事?”
齐渺看着他做一个惊惧的表情。
他哈哈大笑,点了一根烟,“逗你的,我没喝多少,会上脸而已。”
齐渺心中了然,他的事她有什么不了解的呢。
他点开CD,不一会儿响起一首迈克杰克逊的经典歌曲《you’re not alone》,她终于想起来问他,“你怎么不去唱K?”
他揉揉太阳穴,“有点累,不想去。”
在走廊看到他,齐渺就看出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此时听到他疲惫的语气,心底有点难受。
到了家门口,齐渺谢过他后,忍不住嘱咐他一句,“回去好好休息。”
这真是一句废话,而且以他俩比水还淡的交情,她说这样的话并不是太合适。
戈然怔了一下,对她温和地笑笑,点头嗯了一声。
齐渺站在车子旁准备等他离开再上楼,他忽然又划下车窗,“齐渺,我还没你的手机号码呢。”
路灯下,他的脸上和头发上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粉,车厢里优美动听的英文歌流淌出来,知了在树丛里鸣叫,隐约听到远处传来哪家孩子咯咯咯的欢快笑声。
活了二十六年,齐渺有过几次被帅哥搭讪要号码的经验。可是从没有这样一次,让她心跳加速,好像变回十四岁的那个她。
又欢喜又无措。
晚上闭上眼睛睡觉的时候,忍不住弯起嘴角微笑。
那一天,她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考完试了,填旧坑的同时开了这个新坑。。
主角是我很喜欢的戈然。。
我喜欢会唱歌的男人。OO~
泪,第一人称有点别扭,还是改第三人称吧。。晚上有更。。
亲爱的少年
第一首歌
齐渺和戈然是一个年级,她在初二三班,他在初二四班。
不同于同龄男生缓慢的发育,十四岁时他就长到了170公分,挺拔的身材、帅气的脸,再加上他张扬不羁的个性,使得初中部很多女生都很喜欢他,甚至有不少大胆的高中女生慕名到他们班门口看他。
他是不良少年,成绩很差,三天两头的逃课,老师都懒得管他了,偏偏这样的人人缘却极好,不仅女生喜欢接近他,哥们更是多不胜数,有和他一样的不良少年、社会青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吧,这不奇怪。让人诧异的是,他的朋友中还有优等生,其中,齐渺班上总是考年级前几名的方桐和林梓清和他关系就非常好。
戈然经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