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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有个北京来的时尚旅游杂志编辑到古城来做专题,夏城酒吧被列为最独特最销金的所在,那位编辑还特别提到了这两幅画,她问叶连成为什么要将这位20世纪最富传奇色彩的拉丁美洲自由斗士和裸女安排在一起,其中是否有什么讽刺的深意,叶连成大笑着回答:“没有深意,只不过是男人的梦想罢了,自由,还有女人。”
那时候,十三雁已经在古城待了不短的日子,她听过这位叶公子的大名,年轻、英俊、多金、风流不羁,据说他的床上,每夜都更换不同的女主角。
十三雁年纪不大,但也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内心里,她极其讨厌这样靠着家族大树自命风流的纨绔子弟,甚至用嫌恶的口吻跟自己的朋友们谈论过这位叶公子——古城不算大,很快,叶连成就知道古城里风月客栈的漂亮老板娘对自己很是不屑一顾。
不久后的一天,叶连成在夏城酒吧里开了个赌局,放言不出三个月,十三雁会上他的床。
每个参赌的客人都看好叶连成,赌率一度飙到1赔3,得知消息的十三雁气的浑身发抖,几乎取光自己卡里的所有积蓄,砸在叶连成面前,要把赌率掰回来,赌叶连成输,输的内裤都不剩。
最终的结果是她输了,输了钱、输了人,也输了心,这场赌局,再大也只不过是男人和女人的游戏。
当然,叶连成没要她的钱。
于是开始了她和叶连成在一起的日子,混乱到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跟叶连成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即便是和她在一起,叶连成也不会拒绝其它形形色*色的美女,但相较那些个露水情缘,十三雁无疑是最为长久的一个。
叶连成的哥们,夏城酒吧的合伙人闵子华有一次挑大拇指夸她:“那些个庸脂俗粉,哪里能跟我们雁子姐相比,我们雁子姐多大度!”
十三雁表面上笑的嫣然,心里头狠狠地骂了一句:“我cao!”
那不是大度,她有她的自尊,她是走南闯北见过风浪的人物,拉不下脸也不屑于拉下脸和那些嗲声嗲气浓妆艳抹的小姑娘们争风吃醋。
当然在闵子华眼中,这纯粹就是大度,十三雁的大度让他很是钦佩,他很愿意给十三雁支招:“雁子姐,要跟我们叶公子长久,千万要有风度,他最讨厌那些争风吃醋吵吵嚷嚷的女人,说她们聒噪起来像鸭子——再好看的女人成了鸭子,也让男人没兴致不是?”
十三雁很有“风度”地微笑,点头。
还有一点,是他私下里跟十三雁讲的:“你要是把叶连成当成一座山,你得有个登山的目标,永远别想登顶,登到第二高就行了——你再美、再好、再为他掏心掏肺,你都比不了盛夏的。”
这话好像是兜头一块巨石,把十三雁飘渺的用以支撑自己的那条本就看的不明朗的路给封死了,但十三雁还是很有风度,她问闵子华:“盛夏是谁啊?”
闵子华很有点伤感:“那是叶连成的女朋友,第一个女朋友,初恋女朋友。而且吧,她已经死了。你知道她怎么死的?我告诉你,不是韩剧里成天瞎掰的这个绝症那个绝症,那是正儿八经的凶案,一家三口被杀,灭门。然后瓦斯爆炸,全尸都没有。”
十三雁懵了,这是她全然没想到的。
闵子华叹息:“男人吧,谁没点初恋情结?本来就难忘,还搞得这么惨烈的收场。叶连成来了古城就没挪过窝儿,每年只有一次离开,就是去海城祭拜盛夏。任何时候,你都别在小夏的问题上跟他吵,铁定你死,死了他都不给你收尸。基本上雁子姐,把我跟你讲的两条落实了,你跟叶连成吧,就能看到胜利的曙光了。”
十三雁苦笑,最初的爱人,死去的爱人,再也回不来的爱人,某种意义上,就等同于最珍贵的爱人,去跟叶连成挑战他最珍贵的东西,她有这么蠢吗?
明天是叶连成去海城的日子。
十三雁看叶连成,这个时候的他,跟任何时候都不一样,不嬉皮笑脸,不甜言蜜语,也不慵懒散漫,他坐在那里,低着头,摩挲着手中的物件,面前的桌子上摊开了一堆,学生证、牛皮纸的信封、饭票、大头贴、锁头……
很多看起来很不值钱随手可丢的东西,但十三雁知道,那必然是叶连成和盛夏之间的回忆。
十三雁咳嗽了一声。
叶连成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什么事?”
“没什么事。”十三雁笑了笑,“我想跟你说,我先回去了。”
“嗯。”
他又沉浸到自己的感觉里去了,那方壁灯笼罩下的,不仅是那块地方,还有他和盛夏的世界,十三雁如何努力如何呐喊,都进不去的。
十三雁开门出去的时候,眼泪已经流下来,她拿手背抹了抹,关上门走人。
叶连成真的就一点都看不到她?十二月的天气,即便古城的温度偏高,那也是冬天,她穿睡袍、拖鞋,半夜三点多离开酒吧,外面是黑的,巷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这个时候让一个孤身女子离开,你叶连成是死人吗?你怎么做的出来?
十三雁是负气离开的,但她很快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离开酒吧,而是后悔不该折腾自己,深更半夜冻的要命,她只穿一条睡袍,两条小腿裸在外头,冷风一吹就冻的浑身发抖。
但是这个时候折回头她又不愿意,好在她在古城住了这么久,熟门熟路,而她的风月客栈,离得也不太远。
很快就到了客栈门口,古朴的老屋檐下垂着一串子灯笼,门口突兀地停着一辆丰田4500越野车。
十三雁觉得那辆车眼熟,忽然想到什么,一颗心突突突跳起来,连寒冷都忘记了,直到又有一阵风过,吹的她起了满身鸡皮疙瘩,才小跑着到门边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出来的不是前台伙计石头,是个她很久没见的男人,身形挺拔,穿迷彩军裤,黑色夹克,眉眼间还是跟从前一样帅气,似乎多了一些无关年纪的沧桑和沉淀。
十三雁有点发愣,那个男人看了她一眼,皱了皱眉头,脱□上的衣裳给她裹上。
熟悉的气息以及突如其来的温暖,十三雁的眼睛有点发涩,她深吸一口气,把心头许多复杂的情感给压伏下去,努力作出微笑的表情:“岳峰,你什么时候到的?”
“半夜到的。你不在。”岳峰示意她进来,又把门给关上,“去哪了?”
这个问题让十三雁觉得尴尬,她觉得岳峰是故意的。
“穿成这样,肯定也不是散步去的。”岳峰眯着眼睛看她,“雁子姐,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从男人床上被撵下来的,哪个男人这么渣?”
十三雁有点不高兴:“说话能别这么难听吗?”
“不然怎么着?说你被八抬大轿送回来的?”岳峰冷笑,“石头都跟我说了,叶公子是吧。雁子姐,当初你给我打电话,说起这人渣拿你开赌,那发狠的口气,我现在还都记得呢。还真就冤家,还真就栽他手里了!”
十三雁咬牙不说话,走到前厅的沙发里坐下,夜里没客人,石头应该睡觉去了,沙发前的桌子上开了两瓶酒,摆了个烟灰缸,旁边有打火机和一包拆封的烟,她没回来的时候,岳峰想必就是在这打发时间的。
岳峰跟过来:“真是他?大半夜的赶你回来?”
“是啊!”十三雁口气很冲,说着说着一阵心酸,眼泪就滚下来了,“他让我滚回来的,你能怎么着?”
“这龟儿子。”岳峰发狠,“我弄死他!”
说完转身就走,十三雁在他背后哭起来:“你给我站住,不许去!”
岳峰没办法,转过身看十三雁:“那就眼睁睁看他这么欺负你?”
十三雁擦了擦眼泪,定定看了岳峰几秒,反而笑了:“他欺负我?你欺负我还少吗?”
这盆水泼着泼着居然泼自己身上去了,岳峰急了:“哎,雁子姐,你说话得讲道理,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
十三雁不理他,坐下来拿起酒瓶子灌了两口,又用睡袍的袖子擦了擦嘴,负气似的看岳峰:“叶连成不喜欢我,你觉得是欺负我。那你呢,我当初喜欢你那么久,你喜欢过我没有?”
岳峰头痛:“雁子姐,这不一样。我叫你声姐,再说了,我当初有……”
“你当初有苗苗是吧?”十三雁打断他,“那叶连成也一样啊,他也有自己的苗苗。所以他跟你一样不喜欢我,你觉得他欺负我了,那你还不是一样欺负!”
岳峰气急:“雁子姐,这能一样吗?我碰过你没有?”
十三雁脸一扬:“我乐意让他碰,怎么着?”
岳峰没好气,顿了顿一屁股坐下:“得,得,打住。跟女人是不能讲道理的。你要这么蛮不讲理,那我也不掺和了,爱咋咋滴,我不说话,行了吧?”
看到岳峰生气,十三雁反而笑起来:“都不喜欢我,结果他那个苗苗没了,你这个苗苗分了,该!”
“哎,雁子姐!”岳峰脸色一沉,“别往人心口上捅刀子行么?”
十三雁笑了笑:“呦,真气啦?我你还不知道,一张嘴刻毒的,什么话都说。苗苗还真是你软肋,一戳就急的。”
岳峰沉着脸没说话。
十三雁叹了口气,自顾自从烟盒里抽出根烟点着:“真分了?多久了?上次给毛哥打电话,他说你跟苗苗在尕奈的时候就闹翻了,那得有半年了吧?”
岳峰没吭声。
“这苗苗也邪气,跟你好了那么久,这才分了半年,怎么就想着跟别人结婚了?当然了,你也一样邪气,她结婚你包个大点的红包不就得了,还专程过来给她买什么翡翠,你要的老坑种,是水头最好的,上次我经手那块转手就是八万,峰子,做人别忒大方了,这女人都不是你的了,送那么重的礼干嘛?”
岳峰脸色难看的很:“雁子姐,就朝你买块玉,能别扯这些有的没的吗?”
“好,不扯。”十三雁吐了口烟气,“你也有点出息,别为了个女人半死不活的。这趟来住几天?我给你介绍几个妹子?要么就我顶上怎么样?”
岳峰面无表情:“雁子姐,我现在对女人真没兴趣,你能帮我联系到上次那卖家吗?你给一句话,不能的话我现在就走。”
十三雁一巴掌就拍在岳峰脑门上:“小兔崽子,愈发上脸了你,我就呛你几句,看你这德性,跟我欠你似的。卖家是吧,我帮你联系不就得了。还有,介绍妹子的事我就说说,你还真以为我给你介绍啊,介绍了不是坑人家吗?”
说着说着她就难受起来:“你这种,对苗苗念念不忘的,再好的姑娘到了你这儿都排第二,他妈的第二的滋味可难受了你知道吗?我上辈子造的什么孽做的千年老二,喜欢你的时候吧你有苗苗,喜欢叶连成的时候吧他有盛夏,我他妈一辈子第二,永远赶不上趟。这腿怎么长的,就是跑不过人家!”
说着伸手就狠狠往自己腿上拧。
岳峰拦她:“雁子姐,跟自己较什么劲呢。”
十三雁抬头看岳峰,眼泪慢慢流下来:“峰子,你叫我一声姐,答应你雁子姐一件事。”
岳峰点头:“你说。”
“将来吧,你要是喜欢别的姑娘,你一定不要再活在苗苗的影子里了。你要是喜欢着苗苗,忘不掉她,就别去喜欢别的姑娘了。这永远排第二,滋味可难受了。”
十三雁笑着把眼泪抹了开去,又低头抽了口烟:“真的,你雁子姐知道,可难受了。”
作者有话要说:哇,我一章码了好多好多字啊
34第2章()
因为之前喝了酒的关系,十三雁一觉睡到午后三点才醒,才起身就觉得鼻子塞塞的,脑袋昏昏沉沉,怕是昨晚上给冻着了,赶紧翻抽屉吞了两片银翘片。
推开窗户才发觉今天天气好的出奇,天空湛蓝湛蓝的,城外的远山在天幕上描出淡青色的痕迹,不知道是隔壁哪家饭店开伙,炒菜的香气勾的十三雁肚子里馋虫大动,她随便裹了件卫衣,汲拉着拖鞋直接下楼去厨房。
一般到这时候,厨房里是连残羹冷炙都不剩了——客栈里养了一狗一猫,狗叫巧克力猫叫冰激凌,每日的剩饭都由它们大包大揽。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没进厨房的门,就闻到芹菜炒肉丝的香气了。
十三雁心里一乐,三步并作两步跨进门去,小米正从炒锅里把菜盛起来,看见十三雁进来,眼睛笑成了两枚月牙儿:“老板娘,早。”
都下午了,还早呢,十三雁暗叫惭愧,也顾不上还没刷牙,伸手从菜碟子里拈了一根芹菜嚼了:“今儿怎么这个点才做饭?石头呢?”
小米是客栈里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