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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管你变什么,体型大小都会跟你本人一模一样,比方说你变成了一头大象,也只是形状像大象而已,个头大小还是跟你本人一样。”
恩?像我这么大的大象?这也太假了吧,知道的这是大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头鼻子过于发达的猪呢,而且还是头营养不良的猪,因为我只有一百三十斤。
“算了,这个我也放弃了。”我郁闷地说道,“实在不行就让我能够点石成金吧。”其实这年头只要有钱那什么事做不到?想飞,就买架飞机,想隐身,就直接撒出去几千万,保管满大街的人绝对看不到我,他们都忙着满地捡钱。
“点石成金这很容易影响到世界的黄金储备,搞不好还能掀起全球范围的通货膨胀。”太白金星为难地说道,“不过我倒是可以让你学会点金成石,对了,你学这个吧。”
“啊?点金成石?我学这个有个屁用啊。”我一脸郁闷地说道,“太白金星,难道就没有适合我用的法术了吗?”
“有啊,你可以选择灵魂出窍啊。”太白金星推荐道。
“灵魂出窍?那不是死了嘛!你是打算让我来这儿做全职阎王啊!”我喊道。
“怎么会死呢?”太白金星说道,“你的灵魂可以自由出入你的躯体,然后再进入别人的身体,这样你就可以控制别人的身体了。”
恩,这有点意思,想变性也不用手术,直接钻进女人的身体里就行,然后就可以混进女澡堂,恩,我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总想着进女澡堂?
“这个法术不错,太白金星,我就要这个了。”我兴奋地说道。
太白金星:“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个,所以我也就带了这一种法术来。”
好嘛,他从一开始就打算给我这种法术的,难怪刚才他不假思索地就推荐这灵魂出窍。
“你只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跟对方对视十秒你的灵魂就能进入对方的身体。”太白金星说道。
“看对方的眼睛?看别的地儿不行吗?比如胸部,屁股或大腿。”我问道。
太白金星白了我一眼:“你就没听说过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吗?这种法术说白了就是偷着使用对方的身体,要偷,就得先从窗户上爬进去不是吗?”
啊?我这不成贼了?
“当然,任何法术都是有局限性的,这灵魂出窍也不例外,当对方戴着眼镜时你就无法进入他的身体。”太白金星补充道。
“为什么?”我问道。
“那还用说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窗户上按了玻璃你能爬进去吗?”太白金星说道,“还有一点,你的灵魂在对方身体里最多只能待五分钟,因为你的躯体没有了灵魂各项机能就会慢慢停止,如果超过了五分钟你本来的身体就废了,你的灵魂也就无法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切记,切记。”
“只有五分钟?太白金星,你难道就不能给我点可以长时间使用的法术吗?”
太白金星看了看我说道:“要不也给你一扫把?那样你至少可以用五个月。”
“得,五分钟就五分钟,我还是要灵魂出窍这法术好了。”我忙说道。
太白金星笑了笑:“对嘛,阎王爷,你现在也是有法术的人了,不要辜负玉帝对你的期望,好好干,我得回去了,一会儿还得赶着我那毛驴车出去送奶呢。”说着,他离开了阎罗殿,不是吧,太白金星的兼职也够多的,还兼着送奶工啊。
太白金星走后秃顶胖子凑了过来:“嘿嘿,无事忙,不错啊,灵魂出窍,多好的法术啊,这样一来你就可以钻进女人的身体然后玩自摸了。”
我瞪了秃顶胖子一眼:“你这个黄色胖子!都一把年纪了还有这心思!你是不是也想学学,然后再钻进小兰的身体里?恩,对了,周小兰呢,今天怎么没看到她?”
“她啊,下地狱了。”秃顶胖子轻描淡写地说道。
“什么?为什么!”我吃惊地问道。
“她被那富商买通了来这儿做卧底,不惩罚她怎么行?”秃顶胖子说道。
我瞪了他一眼说道:“可是她最后不是戴罪立功了嘛!亏她陪了你那么多天,你可真好意思啊!不行,我得去地狱找她!”说着我直奔地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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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周小兰的爱情
更新时间:2011…1…11 13:40:30 本章字数:3909
我刚来到地狱就听到一群小鬼在那里扯着嗓子叫着:“哇呀呀,油开了,油开了,快扔进去。”
“火烧旺点,多加柴,对,再旺点,恩,一会儿就熟了。”
哎,可怜的周小兰,她细皮嫩肉的这要是往油锅里一丢,不敢想象,不敢想象啊!
我快步来到油锅前顿时愣住了,只见周小兰跟俩小鬼每人手里拿了一把肉串正往油锅里丢呢。
“你们……你们这是干什么?”我疑惑地问道。
周小兰扭头看到是我便招呼道:“阎王,您来了啊,正好,刚炸好几串,你过来尝尝。”
“你们在这儿炸肉串吃?”我看着她问道。
“可不是嘛。”一小鬼说道,“这位小妹妹好厨艺,原来这油锅不光能炸人还能炸东西吃,阎王,您也尝尝。”
我接过一串咬了口,恩,味道还不错,周小兰也边吃边说道:“阎王,味道还行吧。”
“不错,就是感觉略有一点怪味。”我细细地品了品说道。
“恩,的确有点,这是油的关系,这也不知道是些什么油,炸出来的肉串口感略微差点。”周小兰又咬了一口肉串说道。
恩?我一愣,立刻丢掉手中的肉串说道:“我差点忘了!这都是些地沟油!致癌的!”
周小兰一愣,然后继续吃着肉串说道:“那有什么好怕的,我们都已经死了,还怕得癌症不成?”
“也对。”我顺手又拿起了一串,“恩,不对!我不是还没死嘛!差点被你带沟里。”
周小兰笑道:“那你就别吃,正好给我们省了。”
看着她吃的热火朝天我的心算是放下了,等她吃完了肉串后我问道:“周小兰,这里的小鬼没把你怎么样吧。”
周小兰看了看那两位小鬼说道:“他们对我挺好的,地藏王菩萨嘱咐过他俩不能对我用刑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看来那秃顶胖子还是有点人情味的。
“我的罪并不大,只要在地狱待一个礼拜就可以重新转世投胎了。”周小兰继续说道。
我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周小兰,你是不是有个男朋友?”
周小兰一愣,然后点了点头:“是啊,你怎么知道?”
“你跟他青梅竹马,而且还打算明年结婚?”
“是啊,恩,阎王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周小兰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她表情变得有些僵硬。
“哎。”我叹了口气说道,“他因为你的离去很是伤心,一心想着寻死,今儿还把安眠药当糖豆似的吃了一瓶。”
“啊!”周小兰大惊,她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说道,“那他现在怎么样了?莫非……莫非他到你那里了!”
我摇了摇头:“我没看到他,估计是抢救过来了吧。”
周小兰长松了一口气,泪水充满了眼眶,嘴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他怎么这么傻,怎么这么傻啊。”
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说道:“能跟我说说你和他的故事吗?”
周小兰抽泣了一会,便对我讲起了她跟董经理表弟迟磊的故事:“我俩从小就住在同一栋楼上,还是对门,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我俩一直形影不离,他就像是我的保护神,他说绝对不会让我受到伤害,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的书包被几个男孩子抢走,然后丢来丢去惹得我来回奔跑就是抢不回来,这时候,迟磊出现了,他抢回了书包,还跟那几个孩子打了一架,事后那几个孩子恶人先告状,说迟磊把他们给打了,为此老师还训了他一顿,我以为他会怪我,可是他没有……”
“上中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在上体育课时扭伤了脚,是他每天用自行车驮着我上下学,那时候他还不太会骑车,所以每天都是推着自行车往返,看着他累得满头大汗,我以为他会放弃,可是他没有……”
“后来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我却留在了这个小城当了一名普通的超市导购,我以为他毕业以后会留在北京,不会再回来了,可是他没有……”
“我患了白血病,为了筹集药费,他每天下了班都会去工地打工,可就算这样,他一个月的收入都不够我一个礼拜的药费,后来为了凑钱他竟然去卖血,我劝他不要这么拼命,放弃我吧,可是他没有……”
“当我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我对他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我会在天堂祝福他的,我离开后你再找一个好女孩,结婚,生子,忘掉我,好好活着,可是,可是他为什么还没有做到……”
周小兰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我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他的确是个好男孩,可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无法割舍对你的感情。
周小兰哭了一会儿仰起脸来看着我说道:“阎王,你一定要让他好好活下去,求你了。”
“这事得靠他自己,他自己若是无法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任何人都帮不了他。”
周小兰一把拉住我:“阎王,我知道你点子多,你想想办法让他忘了我,你们这儿不是有孟婆汤吗?干脆让他喝一碗孟婆汤吧。”
“那不行,那样的话他是想不起你是谁了,可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说道,“而且你们是从小就认识的,你说我要是把他的记忆从幼儿园那时候就抹掉,那他今后可怎么生活啊。”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周小兰皱着眉头自语道。
“你也别太难过了,我会想办法的,像他这种痴情的男孩子属于频临灭绝物种,我有义务保护好他。”我说道。
周小兰一脸感激地看着我说道:“那太谢谢你了。”
我轻轻地拍了拍她说道:“对了,你们俩做过什么别人不知道的事吗?”
周小兰一愣,然后红着脸说道:“阎王,他这人很负责的,他说过要等到结婚那天才会跟我发生关系,那样才有意义……”
这丫头想到哪去了?还有那个迟磊,什么逻辑啊,那样是有意义,可是多没意思啊,要知道结婚那天多累啊,一大早就得起来去接新娘,接了新娘还得抱下楼,要是开婚车的司机再不厚道,见你们下来后就发动了车缓缓前进,那你至少得抱着新娘跑出五十米他才会停下,等到了喜宴上就更辛苦了,不停地敬酒喝酒,搞不好还得被某些亲朋好友戏耍一番,做个俯卧撑啊,抱着新娘起立蹲下什么的,反正除了奥运会举重冠军,一般的人这一天下来都会累得半死,到了晚上啥心思都没了,就算有心也没力了,非常影响夜生活。
“你误会了,我是问你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小秘密?”我解释道。
“小秘密?”周小兰想了想说道,“上小学的时候我曾经跟他一起把一些吃剩下来的扇贝壳埋在了地里,他对我说这是我俩的秘密,谁都不能说,等几万年以后,考古学家会在这里挖出贝壳化石,他们就认为很多年前这里是一片大海。”
好嘛,小小年纪就知道糊弄专家了,还把贝壳埋土里,你们怎么不把几块猪骨头跟粪耙子一起埋到土里?搞不好若干年后几位专家挖出这几样东西来会很自豪地向全世界宣布自己发现了猪八戒的坟墓。
“恩,你们那是小孩子过家家啊,长大以后呢?你们长大以后有什么秘密吗?不为人知的悄悄话也行。”我问道。
周小兰脸一红说道:“恩,有的,他曾经跟我说过,以后我俩结了婚有了孩子,这孩子的名字就用我们俩的姓来命名,叫迟周。”
迟周?吃粥?干脆叫喝稀饭多好?不过幸好迟磊的女朋友姓周,要是姓罗那就不好听了,赤裸……恩,按照他给孩子起名的方式,我以后得可不能找个姓钱的老婆,无钱,穷光蛋啊;也不能找个姓孙的,无孙,绝后了,恩,我得找个姓马的女孩做老婆,无马,反正我挺喜欢这俩字的,在网上看影片时只要看到某某影片**就愿意点进去看看。
接下来,周小兰又跟我聊了许多关于她和迟磊的事,我边听边感叹他俩的爱情,这事我得帮忙,毕竟周小兰帮我糊弄过那位富商,我也应该帮她糊弄一下她那痴情的男友,当周小兰得知我要帮她糊弄迟磊时很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道:“阎王,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你说谎的本领比我强。”
瞧她这话说的,这是在夸我吧?
离开地狱我回到了阎罗殿,只见秃顶胖子正很惬意地坐在沙发上眯着眼面露微笑,什么事让这家伙美成这样?我凑到他面前盯着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