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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听不到。
但杜好成可以。
他总是能轻易刷新我对他的认知。
杜好成就像是一个多线头的线团,沿着一条线,朝里找,让我以为已经挖掘到了他的全部。但一转眼,更多的线头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永远都无法看透他,所以,我永远无法战胜他。
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杜好成像是吉卜赛巫师,只看着我的耳朵,就能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他对我说:“你永远都不需要防备我,宁彩。”
我截断他下面想要说的话,“因为你存了我并不想要的东西,在我脑袋里,所以我们就是自己人了,对吗?”
杜好成笑着说:“你这么理解,也可以。”
他伸出手,探向我的脸。
我朝后一撤,后脑勺抵在了车窗上,避开他用来安抚我情绪的抚摸。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选择我?”我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杜好成回答:“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可以帮助我。”
他抽出一只手,指着自己的眼睛,然后隔空点点我的眼睛,“你的眼睛,带给我这种讯息。你从小受宠爱长大,你的父母给了你一座宝藏,一座精神上的巨大宝藏。那个宝藏,让你即使受到挫折,也不会因此而消极。我并不贪婪,宁彩,我不会想要分取你的那座宝藏。我只是想让你帮我在你的宝藏里,保存一些东西。那些东西,你并不会感受到它的存在,但却能让我轻松生活下去。”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想到了我做的那个梦。
想到梦里那些恶心的,恐惧的,超出我所承受底线的事情。
我换位思考着,如果经历这些的是我,我会怎么样?我很可能会成为于行,成为一个多重人格的冷血杀手。亦或者,我连于行都成不了,早早的结束了性命。
杜好成超越了这一切。
他没有自杀,也没有病态,更没有分离人格。
他或许曾经沉溺在痛苦里头,但是现在,他战胜了痛苦。
正确的说,他转移了这一切,将痛苦封闭起来,藏进了我的脑袋里。
这一路,我都没有再说话。我始终是愤怒的,但是我却发泄不出这种愤怒,这愤怒软塌塌的窝在我的心脏里头,让我噎的难受。
“宁彩,明天见。”杜好成笑看着我。
蒙娜丽莎被禁锢在了画像里,所以她的笑容得到了永恒。杜好成把自己禁锢在了一个轻松温暖的壳子里,所以他的笑容也得到了暂时的永恒。
如果,他永远不启动存在我脑袋里的那个箱子,那么,我猜测,他的笑容永远不会改变。
看着他的笑脸,我想,他需要一个拥抱,一个来自于我,来自于他选择的容器的拥抱。
即使我愤怒于他的疯狂,但凌驾于愤怒之上的,是对他曾经经历的怜悯和同情。我在梦里感同身受他的痛苦,所以我没有办法说出任何指责的话。
生活已经对他如此不公平,他好不容易从地狱里爬出来,我不能在他躺到岸上痛苦喘息的时候,踢他一脚。
我上前一步,抱住杜好成,“我帮你保存这个箱子,你永远都不要取出来,也不要打开。”
杜好成没有说话,没有动,他像是一尊石像,冰冷的没有活气的石像。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也许不说才是最好的。我可怜他,同情他,想安抚他,保护他,想回到他年幼的时候,在他还未受虐待的时候,就将他带走。
这些情绪,将我的愤怒,紧紧压制住,几近消散。
“宁彩啊。”很久之后,杜好成才叹息似的叫了我的名字。随后,他拍拍我的肩膀,“任酮已经看了我们很久,他的眼神都快要把我割成碎片了。”
我抽手转头,一气呵成。
任酮像是刚遇到了糟心事儿的死神,阴沉沉伫立在墙角的阴影里。
他整个人都被阴影覆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心情十分不好。这可能是因为我的晚归,也可能是因为苗如兰又做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哈哈,嗨,任酮,你回来啦?”我摇着胳膊,朝任酮招手。
杜好成在后面拍拍我的肩膀,“我先回去了,祝你成功破案。”
我敷衍的应了他一声,就疾步走向任酮。
任酮缓慢的从阴影那里走了出来,脸色却并没有因为路灯的照耀而变的明亮,而是戾气丛生,仿佛正要扑向猎物的野兽。
“你们去干什么了?”任酮问我。
“我们去查案了,他带我发现了于行的秘密。”我舔舔嘴唇,左右看了看,小声要求着,“我们回去再说,行吗?这里不太安全。”
任酮的目光,让我十分紧张。
他按超级强烈的掌控欲,令他不喜欢身边人脱离自己的掌控。今晚我的离开,触了他的逆鳞,肯定会令我受一番煎熬。
我很担心。
我希望能用从杜好成那里得到的消息,作为弥补和交换,令他平静下来。
第192章 诡七八
我事无巨细的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任酮,希望能借此消灭任酮的愤怒,因为无法掌控身边人行踪而如同严重躁郁症一样的愤怒。
任酮像是耳背的老秃鹫,从我开始说话,到现在,表情一直没有变过。他深沉的打量着我,仿佛在用目光掂量着我的肌肉、骨骼,想从其中找到一个最适合下手的地方,撕碎我。
“我看到你抱住杜好成。”任酮将右腿从左腿拿下来,像是一个贵族老绅士,恰到好处的扯了一下衣襟,将衣领上因为坐姿而泛起的褶皱,扯平整。
但他并没有就此停止动作,而是将左腿抬起,搭到了右腿上。
他在试图用这样刻意的动作,来转移愤怒。
“我看到你抱住杜好成,宁彩,你骗了我。”他的眼神,像是两把锥子,直直刺向我,像是恨不能将我的身体刺出一身血洞。
我能理解他的掌控欲,以及他因为事物脱离掌控,而产生的愤怒。但我不理解,他为什么如此愤怒?
他表现出这样强烈的愤怒,会让我产生误解,误以为他喜欢我。
看看现在的情形,谁都会这样认为。
任酮简直就像是发现晚归妻子在外面和男人拥抱亲吻的丈夫,那需要尽力遏制的愤怒,那汹涌的醋意,充斥了整间房屋。
“我有我的自由。”我鼓足勇气,顶撞他。
他一直拒绝我,却又在行动上让我误会。
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恰当的时机,去打破这一切。
现在这个时机,并不好,但我却控制不住想要打破一切的渴望。
“你有自由,是,你有自由,你有很多的自由。”任酮突然像是疯了似的低语着,低沉的声音从他牙齿摩擦的间隙钻了出来,带着凛冽的刺感。
他脸皮绷的很紧,脸上有青筋在突动着,像是魔鬼树的根系,在土壤下蠢蠢欲动。
我警惕的绷紧了身体,因为我总觉得,下一秒,他会像一个拳击手一样,朝着我的脸,打出一个沉重但漂亮的左勾拳。
“我很不理解你的行为。”我说出疑惑。
任酮没有回答我。
他倏然站起来,用一种僵硬但充满戾气的姿态,快步进了书房。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消失在书房的背影,但并没有追上去。
怅怅然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儿,我托着有些沉重的脚步,回了卧室。
手机震动起来,我看了眼号码,和之前杜好成打来的一模一样。
“喂?”我很清醒,却又疲累的张不开嘴巴,声音乌乌突突的从舌头和上颚的缝隙钻了出来,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楚。
杜好成说:“停止喜欢任酮,宁彩。”
“为什么?因为你存在我脑袋里面的箱子吗?那和我喜欢谁不喜欢谁,没有任何关系。”
“你难道喜欢被关进笼子里吗?宁彩?”
“也许我会改变他。”也许我会让他改掉那浓烈的掌控欲,也许我能做到这些。
“你不能,你这是在扑火,你只会灰飞烟灭。”杜好成少有的下着肯定式的结论,仿佛他已经看到了我黑暗的结局。
我嗤笑一声,“也许我是只披了蛾子皮的凤凰呢?”
说完,我就挂上了电话。
“你们这一群神经兮兮的神经病!”我朝着任酮书房的方向,用力比了下中指。
睡眠不足,导致我下嘴唇内侧出现一块溃疡。溃疡面不大,但是其疼无比,像是有针头不停的在溃疡面上划拉着。
我不得不在开会时,偷偷摸摸一手挡脸,一手拉着下嘴唇,试图让氧气安抚溃疡面的疼痛。
这确实能缓解我的疼痛,但却治标不治本,只能让我短暂的舒服一会儿。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于行和七重教的问题。
任酮虽然拒绝相信我与杜好成没有旖旎关系,但他却相信我昨晚和杜好成在研究所看到的一切。
他可真矛盾,几近病态。
任酮召开的小组会议,仅有六个人参加,排除了梁倩媚,因为梁倩媚是上面的人。七重教渗入上层,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阻碍力,所以我们必须暗地进行对七重教的侦查,并且避开梁倩媚这个与上面密切勾搭的小耳朵。
“我明白了,我懂了。”廖泽像是梗了数百年无法晋升的道士,突然醍醐灌顶,整张脸像是打了蜡一样放散出光华。
“因为于行和金仲有一样的遭遇,所以于行将金仲看成自己的孩子,或者说,是另一个自己。他让金仲在尸体上发泄愤怒,将那些尸体当成自己的母亲,切割她们的眼皮,朝他们的鼻孔里塞东西,割掉她们的****,割烂她们的生殖器。他将金仲当成了自己,会因为金仲的发泄,而产生报复后的愉快感。”廖泽兴奋的讲述着,像是随时都要跳起来手舞足蹈一番。
“一个多重人格障碍的精神病,创造出了七重教,并蛊惑控制了一群正常人,一群位居各行各业的正常人。这真是太可笑了。这里面甚至还有我们上面的头儿。我的天哪,我也许该转行了。”杜凯夸张的瘫在椅子上。
路峰说:“让金仲扔掉人肉的,也许是于行多重人格中那一位善良的老女人。那应该是他臆想中的妈妈形象。于行,在潜意识里,想拯救堕落的自己。”
任酮赞同路峰的猜测,大家都纷纷点头。
于行这个精神病,弄出了这样一个大案子,他是凶手,这毫无疑问。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的就去抓他,这会让七重教那些教众们疯狂,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动荡,甚至是血腥屠戮。
因此,任酮将我们分为两组,进行抓捕之前的计划准备。
路峰杜凯和廖泽那组,必须要在短时间内,查出那只男人右脚的主人是谁,又是为什么缺失了右脚。任酮韩宇斌和我,则需要在短时间内,查清楚七重教骨干成员,尽量不要遗漏。
我们需要在查清楚之后,来个一网打尽。
跟踪于行,这并不是个容易的活儿。他警惕性很强,而且人格之间常常变换,经常会做出些令我们措手不及的事情。
例如,车子开在半路,突然转折,从原路回去。
走着走着,突然转过头。
这些非正常人的行为,令我们的跟踪极为艰难,几次都差点儿被发现。
第193章 诡七九
我们的跟踪工作,进展堪称神速。短短两天内,我们查到了七重教七名骨干。其中一名,就是我们上面头儿的副手。
副手是骨干,上面头儿肯定是骨干中的骨干,因为他为七重教的发展壮大行了很多便利。他积极在组织里发展教众,妄图让七重教深入到组织内部。
作为一名老同志,做出为邪教行便利促发展的事情,那十拿九稳就是其中成员。
路峰那边,经历曲折和艰难,也终于查找到了男人右脚的主人。那人是个惯偷,已经死了,尸体砍成好几段,粗糙埋在山沟里头。
昨天下大雨,把他尸体的一部分冲出地表。野狗闻味儿而来,三五成群,疯狂啃食小偷的尸体,将尸体啃的七零八落。
杜凯在山下听到野狗叫声不同凡响,追上去的时候,发现了惨不忍睹的尸体。
他说,这都是野狗的功劳,并洋洋自得的让我们看他脚底下的狗屎。
上次,他嫌弃厌恶脚底的狗屎,这次,狗屎却像是他的胜利勋章似的,他恨不能用狗屎在我们身上盖下鞋印,来纪念他因此找到尸体。
果然如同杜好成所说,这个惯偷的右脚落入地窖,就是个意外。
惯偷被于行在山沟肢解,金仲偷偷拿了只右脚回来,藏进尸块里头。金仲只是觉得好玩,所以才把尸脚藏进了那堆尸块里头,没有别的什么目的。
这一切,都是一条快要咽气的老野狗,告诉我们的。
老野狗活了近一百年,坚持吃素,本来可以修炼出一定的道行。
可是,天不从狗愿。
它没那个运气。
好好睡个午觉,却遭遇于行过来肢解惯偷。老野狗嘴里溅了两滴惯偷的血,几十年吃素毁于一旦,不仅没法修炼出道行,原本可以无限延长的寿命,也瞬间截断,身体从内而外快速腐朽。
“老天爷不让成啊。”老野狗沧桑长叹,不甘心的闭上了眼睛,眼角滚落两滴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