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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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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他曾以为复仇就是他生命中的主旋律,却渐渐的发现了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行走在命运的轨道上。
他曾经迷失方向,却总能找到新的路标。
为了愿望,为了信仰,为了责任,他几乎失去了一切。
孤独的王坐在象征至高权利的宝座上,却只能得到夜晚冰冷的风。
序章:永无止境的路
我们行走在光明之中,触摸着光明之下的黑暗。闭上眼睛,看到的是黑暗,睁开眼睛,看到的依然是黑暗,只是睁开双眼时,看到的是伪装着的,隐藏在光明之下,虚伪的黑暗。
不知何时,死神掩住了我们的双眼,使我们无法辨别方向,恶魔迷惑着我们的耳朵,使我们离开了原来的道路,哀怨声从我们口中发出,但为了生存下去,我们别无选择的在光明中摸索着前进。
我们像迷失的旅人再沙漠中行走,没有路标,也没有引路的人,我们只得迷失于茫茫的空无之中,寻找不到出路和希望。
有一束光刺痛了我们的眼睛,欣喜地走过去,幻想着抓到了上帝的衣袖,但是,很遗憾,神抛弃了我们,他并没有赐给我们伊甸园,只是给了我们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我们别无选择地吃下。
残阳将大地染成血色,所谓的出口充斥着无声的杀戮,是的,没错,我们找到了出口,只是与此同时,我们又陷入了另一片迷雾之中,不再有出口,同时也无路可走。
希望能够得到生命并掌控它,不希望被路途中的一切哀伤,怨恨,恐惧,绝望夺走它。如果它被多走了,我们就只能用一双空洞,无力的眼睛看着这个苍白却又丰富,可怕却又有趣的世界,无法触摸属于它的一切,无法体会其中的乐趣。
只是,自始至终,我们都只是玩具,属于神的玩具,玩具终有被玩坏的那一天,到那时,我们就会失去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既然不再被需要,那么我们的命运便只能是被遗弃了。
就算不能控制自己的生命,但我们却有着思维,是可以操纵自己的肉体的,我们可以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行走在自己的道路上,虽然,我们只是演员,沉迷于自己的剧目,但起码,我们还是活着的,还是可以行走的,无论是否偏离了最初的航线。
我——神的玩具之一,沉迷于自己的剧目的演员之一,同时也是一个旅者,我叫做撒尼尔·罗兰。
我失去了三岁前的记忆,就连一丁点印象也没有,似乎三岁前的我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而我的记忆的开始是在一个迷宫之中,醒来的时候我坐在一块岩石上面,手边只有一个匕首。在四岁时,我离开了那里,巨石的侧面有一个机关,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知道使用的方式和密码。然后便开始了我的旅程。
没有理想,没有目标,不被人们所接受,漫无目的,那时的我认为这就是自己的人生了,不存在起点,也找不到终点,虽然还活着,没有死去,但也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就这样走着,十分随意,但也不在任何的地方停留,尽量不产生任何的情绪,只是因为害怕遭受背叛,受到伤害,毕竟对于任何一个人类来说,所有的一切,只要有利可图便可以去背叛,去利用,去伤害。也许我用我的双眼所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灰色的一面,没有看到它丰富多彩,迷人的另一面,但,我相信,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没有任何伪装的世界。
然后就一直以这样的一种视角生存到了现在,七年以后,我十一岁的时候。
茫然的走着,我踏上了一条永无止境的路。终点在哪里,我不知道,只是知道,自己要走下去,永不停歇,直到死亡为止。
阳光穿过云层洒在树叶儿上,升起一片梦幻的绿色,一只小野兽漫无目的地走着,像是一个迷了路的孩子。我缓缓地经过这片森林,漫无目的。和那小野兽不同的是,我是一个忘了家的孩子,一个忘了这世界,只记得自己的孩子。在无知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不知道要去往何方,只是觉得,只要自己还没有死去,还能够去行走,就应该走下去,这很可笑对吧?
在森林中行走了几个星期,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暂时休息的地方。那是一个并不很大的镇子,被森林所环绕,安静而和平,远远望去,那高耸于城镇上空的尖塔是最显眼的了,看起来它是属于一所教堂的。悠扬的钟声响起,惊起了一群白鸽,它看上去是一座与世无争的小镇。
这里的气氛是祥和安宁的,使人迷醉。不知不觉中,我竟来到了那所教堂的门前,门是开着的,一位牧师正在给一群比我要小上几岁的孩子们讲着故事,看到我的到来,牧师便对孩子们说了什么,好像是要他们回家去。虽然看上去很不乐意但孩子们还是听了牧师的话,离开了教堂。当他们跑出大门,从我身边经过时,我的心中竟然莫名的升腾起了一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真的是很羡慕啊,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然后将心情调整好,迎着那位牧师的目光,我迈入了教堂的大门。
“我的孩子,我们的神是智慧,公义,圣洁,救赎的,但是,从你的眼睛里,我却看到你的灵魂正在啜泣,它在抱怨神的不公正,能告诉我吗,这是为什么呢?”当我站定在他的身前,牧师开口了,很有亲和力的声音,而且,他的微笑好像似曾相识,为什么呢?这个笑容会这么的熟悉,在哪里到见过吗?可是想不起来啊,好奇怪的感觉啊。
暂时放下疑问,直视着他。对于他的问题我并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而且,也不想回答。
见我并不回答他,牧师先是笑了笑,然后再次开口:
“你的眼睛很美,孩子,它如同天空般清澈,如同大海般深邃,像是山间的一汪清泉,似是夜幕上温柔安谧的月,但是,”牧师拂去了我身上的一丝灰尘,“我的孩子,不知何时,也不知为何,它却被笼上了一片阴霾,使得它那原本蓝宝石一般的颜色不再纯洁,但是呢,你要赶走这片阴霾,恢复它原本的颜色啊。”
这一刻,我清楚地感受到,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他透过他的双眼看清了我的灵魂,看透了属于我的一切,他的眼睛像太阳一样,使得我这个只能生存在黑暗之中的生物无处躲藏,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
“亲爱的牧师先生,您拥有一双特别的眼睛,那么,能告诉我吗,我的终点是什么,又在哪里?”我明白,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告诉我答案,但是很可惜,他只是看着我,然后微微垂首,略带几丝歉意地说:“很抱歉,孩子,对于你的问题,我无能为力。”
我没有再去追问他,只是在这所教堂之中住了下来,每天站在那群孩子的身后,的他们一起听着牧师先生的,那些关于神的故事。
这个教堂很小,也很简单,但它却好像可以包容一切。一个月,我呆在这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很罕见,也很奇怪,从开始旅行以来的八年里,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一个月这么长的时间过。也许是为了找到答案,也许只是单纯的想要留下,总之,我对这里,对牧师先生有着一种执着和一份迷恋,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拥有过家和父亲而把教堂当成了家,把牧师先生当成了父亲的原因吧。但是我还是明白的,我生来就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任何一个地方,即使我十分想要留下,但每当这时,我的身体就会支配我的头脑和心灵,它会迫使我离开我想要停留的地方,而当它让我离开时,我会默许它,选择离开,因为它做出的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不停留在任何的地方,不对任何人和物产生情感,永远充当一个路人或是旁观者的角色,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而且,头脑和心灵有时会被迷惑,会欺骗和背叛他们的主人,但身体不会,它不会被迷惑,不会欺骗,也不会背叛,它永远是最为冷静和理智的,所以我会听从它的选择。
当我离开的时候,牧师先生静静地看着我从他的身旁走过,离开教堂,离开这个小镇,越走越远,却只是一直保持着他那温暖且慈爱的微笑,虽然有着些许无奈,但仿佛这是他早已知晓的结局。
我溅着水走过镇子外的那条小溪,让那清澈透明的溪水弄湿了鞋子,现在还是四月,水还有些凉,算是带走了一份属于这里的纪念,然后继续茫然的,漫无目的的,向着未知的前方走去,虽然还是有着一丝不舍,但,大概都只是旅途中的一处景物吧,这教堂和牧师先生,不能产生情感啊,但,还是放不下啊牧师先生,我的。。。。。。父亲。
第一章我厌恶这世界但我却不得不深爱它
这里叫做华贝尔斯,是一座很大的城市,我进入这座城市后没多久,就别人盯上,当我走到一个稍微有些偏僻的街巷时,后脑便被人砸了一下,然后被人抢走所有的东西,倒在路上。我不知道的是,后来我竟被人卖到了角斗场,就像一件货物一样。
我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庆幸自己倒在街上后没有被路过的马车压成残废或是被碾轧致死,毕竟那些坐着马车的贵族们可不在乎自己的马车是否轧死了一个没权没势下贱的平民。而庆幸过后我就只有疑虑了:为什么,我会被铁链栓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而在我的身边还有很多一样被栓起来的男孩,他们大多和我差不多大,有的甚至更小,他们的脸都因为恐惧而变得白得吓人,身体也不停的发抖,顺着他们的目光我看向关着我们的铁笼外,那里正在进行一场角斗,两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手持匕首,为了生存而战斗着,胜利的那一个继续下一场战斗直到死亡,死了的那一个会带着观看这场战斗的人对他的唾弃和花钱买它赢的人的愤怒,被人像丢垃圾一样丢进野兽那饥饿的腹中,然后被人们忘却,也许只有因他而输了钱或赢了钱的人才会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曾经让自己失利或得利,但也不会记得太久,因为这样的孩子有很多很多。
直到那把匕首插入我的身体,我才意识到,下一场战争将在我和那个胜利的孩子之间展开,搞不好会死的。倒在战场上的那一瞬,我忽然发现,自己有多恨这个世界,但是我不想死啊,为了生存下去,我要爱着它,我必须依靠它才不会死。
忍痛站起来,缓缓拔出腹中的匕首,把它扔在地上,然后挥舞我的匕首。败者的头颅轻轻掉在地上,一个人消失了,但其他人的生命还在继续,因为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所以死就死了,没有价值和意义,因此,是轻轻的呢。
这是观众们的想法,同样,也是胜者的想法。
“神父啊,我亲爱的牧师先生,看来这片阴霾是挥之不去了啊。”我在心里轻声叹息道。
进到这里的孩子们大多都被吓破了胆,所以,很幸运,第一天我活了下来,虽然也许明天就会死,但这第一天,我确实度过了。
苍白的月光洒在我身上,天上的那个月亮很弯,像一张咧开的嘴,那诡异的笑让我心情烦躁,我忽然有种想要把它撕裂的想法,它是那样的自大,居然居高临下的嘲笑我,没有人曾给予过它那样的权力!
铁笼的门忽然开了,走进来了一位金发金眸的贵族少爷,嘴上带着笑容。这个笑有些熟悉。。。对啊,今天,在角斗场上,我被匕首刺中倒下的时候,就是这个玩味的笑容。真是狂妄的笑啊,以玩味的立场,戏谑的角度去观看世界吗,一定要找机会用铁链勒死你。
“喂,交个朋友吧。”他笑着说。
交朋友?哼,愚蠢。
见我不语,他又说:“我知道你不想死,我也一样呢。”
看着他,我点了点头,因为这个人,他能给我带来些什么,比如,自由和生命。
坐在马车上,他问我:
“你叫什么名字?”
“撒尼尔·罗兰。”毫无生气的声音从我的口中发出。告诉他我的名字也无所谓。
“尼古拉斯·默多,”他看了看我,“我的名字,要记住喔。”
“不会的。”有些,不,很反感他。
“欸?”他略带诧异地看着我。
“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最多十天,我只在一个地方停留最多十天。所以,我不会去记忆任何人的名字。”牧师先生除外。我在心中默默加了一句。而且最好可以快点离开这里。
“你是一个旅人?”他戏谑的笑。
我瞥了他一眼,我讨厌这个笑。
天上的那个诡异的笑容向着我们远去的方向,它的光洒在角斗场上,是血的颜色。
没有什么是要比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