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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小男人-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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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哪还有厚脸皮做些什么?搂着妮娅香香甜甜的一夜好眠,早上一起来,就见一堆人围着一具尸体指指点点。

“这是怎么回事?”我随手拉过一个小兵兵问道。妮娅怕这些,远远的走开了。

“陛下,这是昨天半夜时一个刺客的尸体,是沈卫队长发现并杀死他的。”那个小兵一脸敬佩的说道。

我晕,怎么来了刺客我都不知道?还好遇到沈强了,要不如果来的是高人,我在睡觉时就不知不觉的丢了小命,搞不好还赔上了我的乖乖老婆小甜甜。

“干得好,所有昨夜警戒的士兵每人奖一个金币。”

“谢陛下!”

看着那刺客的尸体,样子长得很普通,不过敢来刺杀我的,应该不是什么小角色,只可惜他们注定要是失败,谁叫沈强是我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呢?

那尸体的衣服我很熟悉,我忘不了,上次跟他穿一样衣服的那个女人,差点要了索菲小宝贝的命。

我把这事告诉妮娅,她惊呼着拍着胸口,一付后怕的样子,那模样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檀口微张,大眼里含着一丝惊恐,无助的样子又惹人怜爱。

“会不会是班布干的?”妮娅见我有当众吻她的企图,急急转移了话题。

我微一沉吟,回答道:“应该不会,如果是他干的,不管事成不成,反正我们这边会发后报仇,他不会不明白他的军力根本不是装备精良,又有参加过凯撒大战的骑兵的对手。我看这多半还是有人栽赃嫁祸,不是联盟的人干的,就是安德烈。”

妮娅偏着脑袋想了想,说道:“有道理,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不如将计就计,派人到城里去散布谣言,就说班布怕我们是来夺他的地方的,于是派人暗杀我,这样一来,军人出身的班布肯定丢不起这个人,会出面来和我们见面的。”

“你这人,越来越坏了。”妮娅一想也是,然后用手指点我的胸口说道。

“嘿嘿,我觉得还是‘女王’比较坏……”听我解说过女王到底是什么的妮娅,装成恶狠狠的样子来掩饰她的娇羞,一只手伸到我腰间想拧我,可惜穿的衣料的太滑,她的手就使不上劲,只能悻悻的放弃了。

派了几十个士兵打扮成普通人的样子去城里造谣去了,我们则带了近卫和沈强,骑马悠闲的在城外散步。半天时间,军营就有人来通报,城里终于来人了,说要见我。

“不急,我们先不慌着回去,敢给我们下马威,我们也晾晾他。”

妮娅想想也是,要不是昨天不理我们,也不会搞得我昨夜遇刺,于是很是解气的说要明年的今天再去见那个候爵派来的人……

所以说,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她会恨你一辈子。

第十六节 沈强有老婆了

还没进军营的门,远远的听见一个女音在咆哮:“天都快黑了,你们陛下还没不回?不怕被人捉去卖了啊?现在他的命可比谁都值钱!”

日,谁啊?难道是那个班布派来的?是个女的,还这么嚣张?

门口值守的士兵看见我回,苦着脸长舒了一口气,等我一问,原来她已经来了七、八个小时了。

我叮嘱过,如果是班布派人来,就把他晾在营帐外,不给水不给食物,谁叫他当初也给我闭门羹的。

谁知道会是个女的。

长得还很漂亮,一身军装不仅不没有遮掩她的身材,女式铠甲反而勾勒出她酥胸、丰臀和细腰,肚脐处还是露出来一截的,似乎不想让人忽视她的小蛮腰。一头漂亮的波浪卷发,披在身上无可挑剔,只可惜上面粘了几根草,看来的确是等得时间不短了。

看到我被众人众星捧月般的围着,她当然知道我是谁了,丝毫看不出女人任何关于温柔,妩媚的优点,上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就是莫拉雷斯……那个陛下?我等了你一天了。”

近卫都等着我的反应,可是女人打不得,尤其是有身份的女人。

我看也不看她,随手指了一个路过的巡逻士兵:“那个谁谁谁,你来因答这个谁谁谁回题。”径直带着妮娅和沈强走进主帅帐。

那个女人估计气得要杀人了,可是我最见不得谁在我面前气使颐指。管她是谁!

进了营帐还听见那女人在外面咆哮不止,可是听不清在问候我哪个祖先。

“什么女人,长得还行,却跟个泼妇似的。”我不屑的哼一声,把披风解下来递给妮娅,她马上跟我接过来拍了拍,然后挂好。

“我老婆这样的女人,我才喜欢。”看着她乖巧的样子,忍不住赞一声。

妮娅明知是我口花花讨好她,可还是乐得喜滋滋的,不忘记送来一记如水般的媚眼。

“这种女人,我喜欢!”沈强却象个发情的公猴一样上窜下跳,坐立不安。

“你喜欢?那朕赐给你,跪安吧。”我笑着开玩笑。

“我要是硬来还不简单,可是我要的不光是她的人,更要的是她的心。想到她的样子,心里就痒痒的。”沈强说着,眼睛已经眯了起来,估计已经在意淫了。

“啊~~~~”我和妮娅很默契的同时做出很冷浑身打摆子的样子。

“不理你们,我去看看我的心上人去!”沈强受了鄙视,却一点不在意,兴冲冲的跑去外面。

过了一会,他又跑进帐来,什么时候一定要跟他认真说说,我和老婆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一定要先敲门或者先通报再进来。

“她说,要跟你好好谈谈。”沈强现在很老实的看着地上,假装没见到我们两个刚才还在腻在一起。

“哦,不发疯了?那么叫她进来吧。”我整了整怀里被妮娅坐乱的衣服说道。

那女人踩着咔咔的钢靴走进来,虽然脸色还是铁青,还是至少还是承认了我的身份:“我代家父——班布候爵,请陛下移城一叙。”

我看着她咬牙暗恨的样子有些好笑,班布毕竟是个军人,这种外交方面的事虽然给女人做效果好一些,可是不代表这种无一点亲和力,尽管外表看起来还算赏心悦目的女人。

“哦?行啊,可是现在太晚了,不如明天吧?”

“明天?这里风轻水冷的,不合适陛下您这样的身份吧?”她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可是眼睛往上翻着,一脸不屑的表情,根本没把我的什么“身份”放在眼里。

“昨天我来的时候,都到了你家门口了,又不是没提前派人通知你们。可是不是一样没人理?”

那女人难得的居然脸有红了,吱吱唔唔的说:“昨天……我和父亲都刚好不在府里……”

我笑嘻嘻的望着白里透着红的小脸:“是吗?那可真太不巧了。”

或许她也知道自己这个理由有些勉强,居然没出声反驳。妮娅拉了我一下,示意我不要太过分了,连沈强也拿眼睛看着我,那样子似乎叫我不要再欺负他的心上人了。

“好吧,那我明天一早造访,希望你和班布候爵‘刚好’都在。”

那女人一听,脸上顿时堆上了笑,笑得还蛮好看的:“那么,明天我和父亲恭候您的大驾。”

“沈强,帮我送客。”

那女人移步往外走,沈强象牛皮一样的死死贴了上去:“请问,您贵姓?家住哪里?要不要我帮你叫TAXI?”

……

真他妈丢人,没见过女人啊,他帐篷里还放着个茉莉小妹妹呢。

沈强转回来的时候,嘴里还在哼着歌:“今晚在街中偶遇心中的她,两脚不听使唤跟她归家……”

“怎么?她把三围和卫生巾的牌子都告诉你了?这么高兴?”正好在帐外散步,看见这小子就问。

“呵呵,那她倒是冒,完全不把面子,问三句才答一句,不过她名字告诉我了,叫丝丝……她家我也知道住哪里了。呵呵。”沈强傻呵呵的说。

唉,他真的是找到了恋爱的感觉吧,智商都快没了。

“你有点猪吧?昨天你不是跟我一起去过了吗?现在晚上又去一遍就有了新感觉了?”

他不好意思的摸着头说道:“哈哈,是吗?不太记得了。”

再高的高手,都会遇到一个特定的克星,不需武技,不需魔法,也许就是随便的一句话,一个随意的动作,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可以轻易把一个视天下高手为无物的高手的心房,轻轻的,温柔的撕开,然后一辈子定居下来。

沈强他完了,堕落了,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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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布这个人,倒比我想象得要平和的多,穿得干干净净的,两手也是干干净净的,完全不象是一个双手沾满血的军人。可是他笑的时候,却往往带了莫名的压力给看到他笑的人。比如现在就是。

他见了我,仅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军礼,既没承认我的身份,也没把我当成一位客人。

“陛下,真是不好意思,您上次来的时候,我恰好不在。”

“没关系,令嫒昨天已经给我解释过了。”说着看一眼旁边站着的丝丝。

丝丝皱着鼻子对着我无声的哼了一下,看不出,这下子有点像个女人了,还透着点可爱的万分。

看这班布小气巴拉的,坐了半天了,连杯水都不给倒。

我暗暗好笑,也摸出一支烟点上,惬意的点上,然后吐出一口烟。

班布嗅了嗅,立即脸色有些谄媚的味道:“陛下,这烟……”

我立即打断他:“班布候爵,我今天来,是想和您商量一下,希望您重新回到安布恩王国。”

班布被我一句话打断了对烟的幻想,又开始变得面无表情了。

“陛下,我虽然只是个粗人,但也觉得自己占山为王还是比较比较舒心的,为什么要回去那个勾心斗角的地方呢?宁为鸡首,不为牛尾,这句话您应该听过吧?”

也是实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说了算的感觉,知道个中滋味的人,并不习惯再回到那种被别人耳提面命的时候。

又是一一口烟,淡淡的朝班布飞去,他眨了眨眼睛,没有说话,不过他脸部一阵小小的抽搐告诉我,他已经有些心不在焉了。

“开个条件吧?只要我给得起的。”我不相信这班布不知道这安布恩要不是我的,就是安德烈的,如果他没站好队,就算中立了,那么将来得势的一方掉过头来对付他是肯定的。他虽然是军人出身,不过肯定不是我或者安德烈的对手。

“条件?嘿嘿,我班布不是什么好权好欲的人,只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想威胁我?就凭你?老子当年打仗杀人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班布也不傻,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不开条件,就要过来玩硬的?

班布说着,脾气就上来了,老脸涨得通红,一拍桌子,似乎就要发作。

反而是丝丝,把手放在她爹身上,班布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发脾气。

看来丝丝知道我是吃软不吃硬的。跟我搞硬的,说不定我就会让城外的“三万人”攻进来。

“哼,说句不客气的话,我在打仗杀人的时候,您又在哪里养老呢?”这话一出,班布反而有些软了,他毕竟年纪是大了。

“当初我的妻子,妮娅,在被安德烈夺权,流放时,安布恩四分五裂时,您又做了些什么呢?不是我威胁您,在我和安德烈之间,您必须做出您的选择。就算我们现在都不会把手伸到您的地方来,可是将来有一方统一了安布恩呢?您觉得您还是可以高枕无忧的做您的山大王?”

一字一句,逼得班布满头是汗,我的话不是没道理,他也肯定不是没想过。对于安布恩的现状,他还真的是没做过什么。要他选安德烈,那也是不太可能的,要不他也不会选择加入“部落”了。

“我至少可以给您不低于现在的爵位和领土,可以让您领土下的民众过得衣食无忧。您要知道,从城门到您府上,我可是花了几十个金币,来施舍给那些在您领土,却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您有替他们打算过吗?也许您打仗是把好手,但恕我直言,对于治理,我相信您没有我干得好。”

估计这些话应该能说到他的心里去了,他治下的人是什么生活水平,他应该比我本人清楚得多。

半晌无言,总要给点时间他缓冲思考一下是不?逼人也不能逼得太狠了。丝丝咬着下嘴唇,看看我,又看看她爹,只是插不上嘴。

班布脸上神色变了几次,时而恶狠狠,时而又面露犹豫,最后他还是站了起来,丝丝吓了一跳,以为他要跟我动手。

“要我归顺不是可以,不过我好歹也是一个刀山火海闯过来的人,要我就这么一个屁也不放的归顺了,天下人会以为我班布是一个软蛋!还有,我怎么相信你刚才说的那些是真的,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老是喜欢动些歪脑筋,打仗不行,当面笑,背后翻脸的事我见了多了。”

我哭笑不得,怎么在他心里,我就是那样的人吗?

“那么,您想怎么样吧。”

“一个条件,你娶了我女儿!”

啊?还有这样的事?哪有逼着人娶女儿送嫁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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