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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笠人一言不发地从烤兔上撕下另外一只烤兔腿,递给她。
好人哪!叶萱儿激动地接过香喷喷的烤兔腿,吹了吹,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她现在觉得这个斗笠哥哥比双面邪客霍哥哥和狂书秀才文哥哥都要好。她要认他做哥哥,为自己多找一个靠山。
“斗笠哥哥,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你有弟弟吗?哦不,你有妹妹吗?”唉!她本来想和他结拜成兄弟的。但是女儿身份已经暴露了,只能和他结拜为兄妹了。
斗笠人听到她的问话,咀嚼的动作停滞了片刻,好像陷入到了对某事的追忆中去。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斗笠人追忆完往事之后,没有回答叶萱儿问话,而是反问她。
叶萱儿觉得他的形象更崇高了!啧啧,不仅救她,而且还要送她回家!真是一个好男人啊!
她强烈需要一个好男人在身边。这样她就安全有保障了嘛。并且他的武功非常厉害。别人打架一般用兵器,而他居然只需动动一根手指就可以了。小和尚的抓奶龙爪手,在他的神指下面,完全没有发挥余地。
她一定要认这个斗笠人做哥哥,然后跟他学武,下次见面将小和尚打得落花流水,满地找牙!哈哈哈,一想到将来可以把小和尚压在身子下面,狠狠欺负回去,她就感到很兴奋。
“哥哥,我没有家,一个人四处流浪。”叶萱儿做出一副十分可怜的样子,软声对斗笠人说道:“我想认你做哥哥,跟你学武,免得再受那个小和尚的欺负。不知哥哥你同意吗?”
“不同意。”斗笠人想也不想就给出他的答案。
“为什么?”叶萱儿奇道:“难道你嫌弃我武功低微?”
“是。”斗笠人简短地回答了一个字,又开始吃肉了。照他的速度,一只烤兔估计吃上一夜才能吃完。
“可是,我以后会努力学武功的嘛!而且--”叶萱儿转了转眼珠,嘴甜地说道:“以后我可以帮你做饭,还可以帮你缝衣服。你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幸福。”其实,她并不会做饭,缝衣服也不行,但是此刻为了认哥哥,就只好说说假话骗骗他咯。
“我自己会做饭,也会缝衣服。不需要你。”斗笠人很不客气地说道。
靠!这个男人很难搞定啊!以前两个哥哥,都是很容易就拿下的。怎么这个哥哥那么难以打动啊?如果她知道他的爱好就好了,投其所好一定可以拿下他!
“斗笠哥哥,请问你喜欢什么?唱歌?舞蹈?书法?画画?下棋?钓鱼?美食?旅游?……”叶萱儿不厌其烦地问了他一箩筐爱好。
“杀人。”斗笠人低低地答了两个字。
“什么?”叶萱儿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
“我喜欢杀人。”斗笠人一字一顿地说道。
叶萱儿又惊又怕地望着他。这个斗笠人难道不是一个好男人?杀人这个爱好,貌似很可怕啊!上帝玛丽亚,为什么就不让她遇到一个雷锋般的好人呢!
“嘿嘿--”斗笠人突然阴森一笑,叶萱儿顿感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是一个杀人狂。你现在还敢认我做哥哥么?”斗笠人带有威胁意味地问道。
“如果我敢认呢?”叶萱儿小声说道。话说此刻,她的心里可是直打鼓。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一个杀人狂,她确实会很怕啊,不大敢跟他在一起。但是万一他不是呢?万一他是说假话来吓唬她的呢?如果她不认,她的大靠山就跑了啊。
现在她要钱没钱,要武功没武功,如果离开这个男人,恐怕真的很难生存下去。
就算她现在想去云遥派找狂书秀才文哥哥,她也没有足够的盘缠啊。所以,她能赖上一个饭票加靠山就坚定不移地赖上一个!这就叫住“咬定青山不放松”!
“想认我做哥哥,你需要杀一个人给我看看。”斗笠人冷着嗓子说道。
“什么?你要我去杀人?!”叶萱儿惊得差点跳起来。她活了十五年,连只鸟都没杀过,居然让她去杀人!
“是的。只要你在我面前杀死一个人,我就做你哥哥,教你武功。”斗笠人的语气很认真,不像是在说笑。
叶萱儿在心里迅速合计着:不杀人的话,他不认自己做妹妹。自己失去了靠山,会没钱吃饭。并且有可能再次被小和尚虏去,被割掉舌头。哗!一想到这点,她的舌头就疼。这个斗笠人,她必须得赖上!只要结拜为兄妹,相信他会罩着自己的。
至于杀人--杀掉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不就行了吗?这叫除暴安良,为民除害。
盘算到这里,叶萱儿已经做了决定:“好,我杀一个人给你看!”
斗笠人怔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个少女会如此坚定不移地认他做哥哥,即便他说自己是杀人狂,即便他叫她去杀人,她都不曾动摇这份决心。
“你的衣服放在哪了?我送你去回去穿衣服。明日白天,你随便杀一个人给我瞧瞧。”斗笠人扔下手中的肉骨头,站起身来。
“在一家破烂客栈里。哥哥随我一同到那里休息一晚吧。”叶萱儿已经看出这个男人不色了。所以她大大方方地邀请他去客栈,即使同睡一间房都没关系啦。
第二十五章我抱你回去
“我们走。”斗笠人背起包裹,带头走出山神庙。
这时候月亮已经西斜,但还在将它那皎洁又柔和的光芒,慷慨而欢快地往四野抛洒。花花草草都笼罩在如水的月色里,朦朦胧胧,宛如梦境。
叶萱儿跟在斗笠人身后往山下走去。突然她的脚被地上的荆棘刺了一下,“哎哟——”她拧着秀眉蹲了下去。
斗笠人犹豫了一下,转过身来扫了一眼她未着鞋袜的玉足:“你没穿鞋子,我抱你回去。”
抱她回去?叶萱儿蹲在地上,摸着自己被荆棘刺伤的脚,仰着俏脸,眼睁睁地望着他高大的身影来到自己面前,伸出结实有力的双臂,将自己拦腰抱起,紧接着她就到了一个宽阔温暖,散发着青草味道的怀抱。
这个怀抱让她觉得很舒服。她像只猫一样蜷缩着身子,安稳地躺在他怀里,眼睛半眯着,似睡非睡。
“你住在哪间客栈?”斗笠人抱着她,走得飞快,好像脚尖不用着地似的,轻飘飘,无声无息地就到了山下的小镇上。
叶萱儿慵懒地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稍稍活动了一下脖子:“这条街上东头最破的一间客栈就是啦。”
“是这间吗?”斗笠人抱着叶萱儿飞一样地来到一间十分破旧的客栈前面。
“是。”叶萱儿往他怀里缩了缩,眼睛又眯起来,昏昏入睡。
“下来。”斗笠人却突然将她放到地上,叶萱儿差点摔个跟头。她扁了扁嘴,不高兴地白了斗笠人一眼。她很困耶,怎么在门外就把她放下来了?为啥不把她抱进房里去?
斗笠人没有看她,而是抬手敲门。
“笃笃笃——”清脆的敲门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清晰。
店小二将门打开一条缝,探出一个尖尖的脑袋,脸上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两位客官,要住店吗?”
斗笠人将叶萱儿推了过去。叶萱儿对店小二说道:“我是这里的房客。”
店小二瞪圆眼睛,上下打量了一身亵衣的叶萱儿几眼,然后把门打开,点头哈腰地说道:“客官,请进。”
叶萱儿带着斗笠人来到自己的房间,点上蜡烛。只见这间屋墙皮脱落,桌椅破损,一张靠墙的木床歪歪斜斜,似乎随时会倒塌一般。
“你就住这里?”斗笠人干脆坐在地上了。椅子和床他都不敢坐,怕被自己给压坏了。
“是啊。有地方住就不错了。”叶萱儿取盆子倒水洗手脸:“你也过来一起洗吧。”
斗笠人走了过去,等叶萱儿洗完手脸之后,打算用她洗过的水洗。
叶萱儿连忙拦住他的手:“我给你换一盆干净水。”
水换好之后,斗笠人慢条斯理地洗着手脸,说道:“呆会我睡地上。”那床看起来就不结实,即使叶萱儿把床让给他,他也不会睡的。
“好吧。”叶萱儿对与他同住一间房,并不排斥。他给她的感觉,很沉稳,很可靠,很让人放心。
叶萱儿又拿了盆子洗脚,洗完之后,又给斗笠人端了一盆干净水,让他洗脚。
她如此讨好他,当然是为了能与他顺利结成兄妹了。
上床后不久,叶萱儿就进入了梦乡。话说如果此刻房间里的男人是霍不缺或者其他男人,叶萱儿绝没有这么容易就睡着,肯定会心情紧张一会。
但是这个斗笠人出奇地让她安心。她一点也不担心他会伤害他。
第二天日上三竿,叶萱儿才从睡梦中醒过来。她从床上坐起来,发现斗笠人盘腿坐在地上,手中拿着一块白色的木头,在雕刻一朵花。
他雕刻花朵用的居然不是刀子,而是他的手指头!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似乎比刀子还锋利,一点一点地削掉多余的木头,慢慢雕刻出一朵长着五个花瓣的花。
虽然他此刻仍然戴着斗笠,把大半张脸都遮住,但是叶萱儿还是感觉到了来自他的那种深切的寂寞和无边的忧郁。
也许他在思念某人吧?叶萱儿轻轻地走了过去,想仔细看看那朵木花。
斗笠人却将那朵白色的五瓣花握在两掌之间,搓动了几下,登时花朵化作碎屑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
叶萱儿愣住了。徒手雕刻出一朵花不容易啊!他辛辛苦苦雕刻了它,却又于瞬间毁灭了它。真是可惜。
“你的内力真高!”叶萱儿撇了撇嘴,说出一句赞词。
“想学吗?想学就去杀个人给我看看。”斗笠人拍掉了沾在手掌中的木屑。
“我当然想学。但是,能不能换个条件啊?每一个人都有亲人和朋友。我杀了他,他的亲人和朋友会伤心。”叶萱儿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双手,那么洁白,那么干净,不敢想象这双手沾染上了鲜血,会变得多么难看!
“我只有这一个条件。如果你不答应,那我们就此别过。”斗笠人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别走!”叶萱儿急得一把拉住他:“我答应你!”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她发现自己对他已经产生了依恋。她真的不想与他告别。
……
早饭后,叶萱儿跟在斗笠人身后,向大街上走去。
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杂货摊和小吃摊,行人来来往往,川流不休。
斗笠人悄悄塞给叶萱儿一把匕首,在她耳边说道:“你随便杀一个人吧。”
叶萱儿把匕首藏在袖子里,咬着嘴唇,瞪着大眼,一面缓慢走着,一面左右环顾,街上这么多人,杀哪一个好呢?
那边有一个拄杖要饭的老人,须发皆白,腿脚吃力,大概没有几年活头了,现在即使活着也是遭罪,要不,走过去一刀结果了他,将他提前送到地府投胎去?
叶萱儿紧紧握住袖子里的匕首,一步一挪地向那个要饭老人走去,她的心由于紧张和害怕剧烈跳动着,双腿也有些微微打颤。
第二十六章我怀疑你是乌龟变的
“公子,施舍一点饭钱吧?”那要饭老人浑然不知危险已经降临,伸出骨瘦如柴的左手,老眼昏花地看着叶萱儿,向她讨钱。
杀不杀?杀不杀?……叶萱儿死死盯着老人伸到眼前的手,脑海里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最后,她摸出两文钱扔到老人手里,然后脚步飞快地从老人身旁跑走了。老人好可怜,她下不了手,还是换一个人杀吧。
前面有人在吵架。“你这个杀千刀的--”一个布裙女子扑到一个满身绫罗的公子哥身上,又骂又掐:“叫你沾花惹柳!叫你有了新人忘旧人!叫你忘恩负义!我打死你……”
那公子哥满脸狰狞地抬脚狠踹那个女子:“老子玩腻你了!别老缠着老子!否则老子宰了你!……”
耶!这个男人喜新厌旧,忘恩负义!该杀!叶萱儿握着匕首,大义凛然地冲了上去。
她一口气冲到公子哥跟前,刚想动手,但是眼睛往两边一瞄:哗!这么多围观群众啊!是不是都在等着看她杀人,然后将她捉拿见官呢?
她不要被捉去见官,她不要被判死刑!二八年华,青春美貌正当时,恋爱还没有谈过呢,才不要这么快game-over!
叶萱儿狠狠一脚将那名公子哥踢翻,然后一溜烟地从他身旁跑过去了,还是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案吧。
于是,她开始专挑没人的巷子钻,斗笠人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与她保持十米左右的距离。
终于被她找到一个孤零零的人。这个人是一个五六岁的男童,大概与家人走丢了,站在一条狭长的巷子里,哭哭啼啼,不停用袖子抹眼泪鼻涕。
叶萱儿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心里想到,杀这个比她矮很多的小男孩真的很容易。而且周围没有围观群众,如果她杀了人就跑的话,大概是不会被别人捉住的。
“娘,娘,我要娘……”当她走到那个男童面前的时候,那个男童满脸泪花地望着她哭叫道。
叶萱儿握了握右手的匕首,朝那个男童一瞪眼:“哭什么哭?你家在哪里?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