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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当然。”叶萱儿点头答道,但却在心里加了一句:不是我不想背叛你,而是我不敢背叛你。
……
一月十号上午,叶萱儿女扮男装,乘坐马车出发了,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是天帝派来的侍卫,丁三和丁四。
丁三矮一些,胖一些,脸圆一些。丁四高一些,矮一些,脸长一些。虽然样子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酷。
两个人一路上一直板着脸,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叶萱儿跟他们同坐一辆马车,真是觉得别扭,好怀念和哥哥们同坐马车时的热闹啊。
偏偏又要在路上行走八天,这对她真是一种折磨。
后来,她为自己找了一件事做,那就是练功。
白天,马车行驶中,她盘腿坐在马车上练功。
晚上,找客栈投宿,她盘腿坐在床上练功。
她明显感觉自己的武功越来越强了。如果那个非欢宝典》确实非常厉害,而又不用割身上的肉,她打算抄写一本副本,留给自己。
一月十六号,旅途中的第六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此人书生打扮,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秀才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正是她第二个结拜哥哥文焕之。
她是在进酒楼吃午膳的时候看到他的。当时,他和他的书童正在和酒楼掌柜争执。
“我们吃你一顿饭,价值才二十两银子。可是,我家公子给你留下一副墨宝,却值五百两银子。你应该感谢我们才是!怎么还拦着我们要钱?”那书童振振有词地对掌柜说道。
“我不要墨宝,只要银子!今儿不给银子就不许走!”掌柜黑着脸说道。他这家酒楼可是有靠山的,想吃霸王餐,没门!
“店家,我这幅草书,字字欲仙,笔笔欲飞,别说一顿饭钱,就是一千顿饭钱也够。你休要再胡搅蛮缠。”文焕之冷冷地勾唇,似笑非笑。
“呸!狗屁!什么仙啊飞啊?明明写的如狗爬一般,根本就不像字!一文不值!我看你们俩就是吃霸王餐的!来人,把他俩给我抓起来,关到柴房去!”掌柜气呼呼地指挥着四个彪形大汉上来抓文焕之和他的书童。
文焕之眼底墨色翻滚,一脸愠色,正欲用判官笔对付这四个彪形大汉,忽听旁边有人高声叫道:“哇!这幅字真好!五百两银子,我要了!”
闻听此言,文焕之愣住了,掌柜愣住了,四个刚要动手抓人的彪形大汉也愣住了。
他们的目光齐齐转向发言者。只见一个十五六岁,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俊美少年,伸出两只雪白粉嫩的小手,拿起了柜台上的那副墨宝,微笑着对他们说道:“这幅字非常妙,本公子看上了!愿出五百两银子购买!”
“弟弟,想死我也!”文焕之惊喜地叫了一声,向叶萱儿扑了过去。
第一百零四章 我们结伴同行
叶萱儿快速往旁边一闪,避过了文焕之的拥抱,向他伸出一只小手。
嗯?文焕之不明所以地望着她,她朝他微微一笑,用自己的小手握住他的大手:“文哥哥好!”给他一个握手礼,代替他想给的拥抱礼。
弟弟对他太生疏了,很久不见了,居然不拥抱一下!文焕之有点失望,不过弟弟的小手摸起来很柔软,又让他的心里有意思甜蜜。
叶萱儿和他握过手后,从钱包里摸出五百两银票:“这幅字很好,我买下了。”
“弟弟,既然你喜欢,这幅字就免费送你了。为兄岂能要贤弟的银两?”文焕之把银两推还给她,然后让书童拿出二十两银子,交给掌柜,付了饭钱。
他是一派掌门,并不缺银两。但是他不喜欢花银两,而是喜欢用自己的墨宝抵各种费用。在别人看来,这种行径很无赖。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的做法并没有错。他的字确实很好很值钱。能得到他的字,是别人的福气。
他这次去珍宝堂参加拍卖大会,是为拍卖他的一副得意之作。至于那本江湖人趋之若鹜的非欢宝典》,他没多大兴趣。他只要一辈子有笔墨纸砚可以写字,并且身边有一知己陪着就好。
去年四月,他在秦贤山庄遇到一个俊美可爱的知己——叶轩弟弟。他一直盼望着叶轩弟弟能到他那里小住,甚至常住,和他每日一起饮酒品书法。然而,当他带着书童赶到雁山派,去接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竟然失踪了。
他在江湖上到处找弟弟,找了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只得黯然伤神地回到云遥派,每日自斟自饮,自己写字自己欣赏。
今天跟弟弟重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次,他可得看好了,决不能再让自己的知己弟弟失踪了!
“弟弟,你这段时间去哪了?为兄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心里苦闷的很!”文焕之伸出右臂,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喜悦道:“这次,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回云遥派小住一段时间!你答应过为兄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文哥哥,我这段时间——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等我参加完珍宝堂的拍卖大会,拍下我要的东西,我再跟你去云遥派小住。”叶萱儿以前不太愿意到云遥派小住,因为她那时不懂书法,担心文哥哥每日拿书法给她欣赏。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在天帝阁刻苦学了三个月的书法,是书法上有了一定造诣,懂的欣赏书法了。
文焕之的书法确实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书法,比天书的书法都要好,她很欣赏他。
“弟弟,我也要去拍卖大会。我们结伴同行吧。”文焕之见到久违的弟弟,非常激动,要跟弟弟吃则同桌,寝则同床。
叶萱儿见到文焕之也很高兴。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两名侍卫像哑巴一样,老是闭着嘴巴不开腔。她的旅途很乏味啊。有文哥哥陪着,相信他的心情会愉快一些的。
“好的,我们结伴同行。现在我和我的侍卫要去吃午膳。文哥哥,你刚才吃好了没有?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用膳?”叶萱儿笑着问道。
文焕之摸了摸肚皮,刚才吃的很饱,不过他要陪在弟弟身边:“嘿嘿,弟弟,我可以再吃一点,没问题。”
叶萱儿本来想要一间包间,但是包间都被客人订满了。
他们五个在大厅里找了张桌子坐下,店小二很快送上菜单。
文焕之很有经验地说道:“这里的红烧肘子很好吃,酿茄子也不错,还有那个香酥焖肉……”他刚才在这家店里点了一大桌菜吃了,这几道是让他印象深刻的菜式。
“好,就点这几道菜,再来一盘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叶萱儿把菜单还给店小二,大眼里漾着笑意,嘴甜地对文焕之说道:“几个月不见,小弟发现文哥哥的书法越发灵秀飘逸,生动活泼。那一个个字仿佛有生命一般,在纸上翩然起舞,美不胜收!”
文焕之大喜。这几个月,他也觉得自己的书法进步了耶!但是别人都没注意这件事。还是弟弟有眼光啊!弟弟真是他平生最好的知己!
“弟弟,不瞒你说,为兄这次去拍卖大会正是为了拍卖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把行李之中的一个细长的卷轴取了下来,在上面轻抚了两下,好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这是为兄耗时三天三夜写出来的一幅字,融合了楷书,行书,草书三种书法。为兄相当自信,此副字就算无法做到‘后无来者’,也一定可以称得上‘前五来人’!”
“哦,原来文哥哥是去拍卖自己的墨宝。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你这幅字非常妙,非常值钱。一定可以拍出一个好价钱!”叶萱儿恭维道。心里想,他不是为非欢宝典》而去就好。免得多一个人跟她抢。
“弟弟,我很想请你欣赏这幅字,但是这里不大方便,等到了客栈,为兄再请你欣赏。”文焕之跃跃欲试,想给卷轴拆封,请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过桌上摆着茶水,并且桌面油渍麻花,实在不适合摆放他的墨宝啊。只好耐心等到傍晚投栈了。
“菜来咯!”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风风火火走了过来,给他们上了几道菜。
叶萱儿和两个侍卫拿起筷子,大口吃起菜来,文焕之和书童刚吃过没多久,肚子还饱着呢,所以只是稍微动了动筷子,没怎么吃。
“店家,给一个包间!”一个脆生生,冷冰冰的嗓门传了过来。
“对不起,姑娘,包间已经满了。你们坐大厅用膳吧。”这是掌柜客气的声音。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突兀地响起:“瞎了你的狗眼!我们宫主岂能在大厅用膳?!快安排一个包间!否则,我杀了你!”话音刚落,传来宝剑出鞘的声音。
哇噻!这是哪家门派?怎么这么牛?比喜欢用墨宝抵饭钱的文哥哥还要牛好几倍啊!叶萱儿好奇地转头去看。
只见柜台前面站着三个人,一男两女。那个男人身段颀长挺拔,脸上戴着一副黄金面具,穿一袭紫色锦袍,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一双幽深的眼睛如同万年寒冰般冷冽无情。被他看一眼,就像身体被寒冰刺激了一下似的,让人忍不住想打冷颤。
那两个女人看来是这个冰山无情男的侍女,身穿水绿色锦袍,模样美丽,但是个个脸上都挂着一层寒冰,仿佛来自雪山之巅或者冰窖深处的使者。
掌柜捂着被打的脸,眼里露出又惊又怒又惧的复杂神色:“来人,快来人!”
“哗啦啦”四个彪形大汉手握大刀出现了:“掌柜,有何吩咐?”
黄金面具男的万年寒冰眼飞出两把冰刀,射到掌柜身上,掌柜顿时打了一个大大的寒颤,临时改口道:“你们带这三位贵客到楼上去,帮他们找一个包间!”
彪形大汉们答应一声,当即带着黄金面具男和他的侍女来到楼上。
不一会儿,就听楼上传来一阵叫骂喧哗和刀剑相击的声音。
“不好了!打起来了!快去请凌三小姐!”掌柜慌了神。
“砰”“砰”“砰”……几个江湖人被从楼上掷了下来,摔得鼻青脸肿,直哼哼。
“你们敢惹我们逍遥派!等着瞧!我们一定会找你们报仇的!”那几个人嘴里不服气地说着,一瘸一拐地向门外走去。
“哟!各位逍遥派的大爷!你们受惊了!凌儿给你们赔不是了!”这是,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妖娆多姿的少女,朝他们微微屈膝拜了一拜。只见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你是这里的老板娘?!你们的待客之道实在太好了!竟然把我们逍遥派赶出包间!做其他帮派的走狗!等着瞧!我们回去禀告师祖,定要将这家酒楼给拆了!”那几个人怒气冲冲地说道。
“哟!各位大爷别生气!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今儿的饭钱算我的了!另外,凌儿再赔各位大爷一百两银子!”凌三姑娘摸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当头一人的手里,冲他妩媚一笑:“希望大爷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弱民计较!”
“算你识时务!既然如此,我们就给你留着这家酒楼!”逍遥派的人收下银票,扬长而去。
凌三姑娘款摆腰肢,走到掌柜面前,严厉地说道:“招子放亮一点!尽量不要招惹这些门派!尤其是大门派!”
掌柜面露一丝不解:“凌三姑娘,你的武功这么高,难道还怕……”
“蠢材!”凌三姑娘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我的武功在江湖上算不得什么!比我武功高的大有人在!”
“是!”掌柜的脑袋耷拉下去。以前他见过凌三姑娘对付吃白食的恶霸,一巴掌把恶霸飞出去老远。从此,他就意味凌三姑娘天下无敌了。
“刚才和逍遥派闹矛盾的是哪个门派,你知道吗?”
“一个男人戴着黄金面具,穿着紫袍,目光特别冷……”
“他是快活宫宫主。快活宫比逍遥派还要难惹。今年珍宝堂的拍卖大会吸引了很多江湖人,在此期间,我们要格外小心。”
……
文焕之听到凌三姑娘的话,不由感叹道:“这个姑娘倒很通情达理。如果她早点来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付那二十两饭钱了。”
叶萱儿觉得很好笑。文哥哥确实像一个吃霸王餐的人。吃饭居然老想不给钱。哪里还有一派掌门的风度?
“文哥哥,如果你想吃饭不给钱,不如娶了这位凌三姑娘。那么以后你到这里吃饭,就不用给钱了。”她调侃道。
“娶亲很麻烦。很多人成亲之后失去了自由,每天围着妻子儿女打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搁在一边。为兄怕娶亲。为兄只愿一生和笔墨纸砚为伴。”文焕之说到这里,望着叶萱儿那俊美可爱的脸蛋,心里一动,又加了一句:“还有你!”
嗯?还有她?除了笔墨纸砚以外,再加一个她?叶萱儿轻勾唇角,自己在文哥哥心里还是蛮有地位的嘛,地位仅次于他的笔墨纸砚。
饭后,叶萱儿付了饭钱,和文焕之并肩走出酒楼。
“这是我乘坐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