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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叔本华对自己的母亲却毫无敬佩之心。有一次,约翰娜曾批评叔本华的博士论文,放到哪也不会有人读。叔本华反唇相讥,对他的母亲说:你的书连堆破烂的屋子里都找不到一本时,我的书还会有人读。而且,你只能因为我而留名后世。
历史证明,叔本华说得没错。如果不是因为叔本华,没有人会知道约翰娜。据说,叔本华对女人抱有偏见,有很大原因是由于约翰娜。
可是,叔本华面对同样是女人的肖珠,一时却无语了。在此之前,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欣赏他,支持他。肖珠看着叔本华发愣,便接着说:“我来自二百年后的未来,虽然时间不长,但我却可以阅读你的传记。不过,我给你一个好心情,是因为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打听什么人?”
“一个未来的科学家,一个叫何自清的教授。”
叔本华晃动他的头,蓬乱的发型跟着颤抖:“我记得那个人,那天,我刚刚讲完课,因为听我课的只有三个学生,所以我讲的不是很精彩。在校园内,他拦住了我。他告诉我,他非常痛苦,寻求解脱的方法。”
“他说为什么痛苦?”
“我们只谈了一小会,他就坚决离开了,因为谈得并不愉快。我坚持说,他的痛苦是来自欲望,但他却坚持说,他的痛苦不是来自欲望,所以我们谈不到一块。”
“那他的痛苦到底来自什么?”
“他说,他的痛苦来自别人的欲望。我不承认,因为,这是语言上的变戏法,谁都听得出来。于是我告诉他,我对东方的原始宗教产生了兴趣,它对人的生活有很好的净化作用。人说到东方宗教的时候,他随后说了一句可怕的、莫名其妙的话,便走了。”
肖珠微微有些激动:“是什么话?”
“他说,最肮脏的罪恶,就发生在庙里。我永远都无法原谅我自己。”
果然是一句很关键的话!
肖珠听完,就想急着走,可又一想,走不走,是否离开这个时代,好像自己无法决定。而且,叔本华正用直摄人心的目光盯着她看:“我想问你一件事,在你们的时代,是否像我书中说的一样?人们是否烦恼,痛苦?”
“不一样!人们也不像你说的那样。”
“那我的书为什么还那么流行?”
“你的书流行,与我们的上一辈人有关。我们这辈人,拒绝痛苦,所以不痛苦。”
叔本华有些发怒了,显然,他不允许有人在他面前胡说八道,抵毁他的理论,他大叫道:“荒唐,以为拒绝痛苦就能不痛苦,是最愚蠢的说法。”
“不,”肖珠也倔着说,“我们没心没肺,我们所学到的知识,也都是为了快乐,对于你说的欲望一类的,能满足,我们就疯狂享受,不能满足,我们就丢一边不想它。叔本华先生,你知道你错在什么地方吗?”
叔本华的怒气越来越大,他没想到会被一个女人如此羞辱,反问道:“我错在什么地方?”
“你错就错在,你的那些理论,什么烦恼呀,痛苦呀,都是建立在认真面对生活的基础上。但是,你记住,有一天世界上会只剩下两种人,一种人,是机器,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烦恼和痛苦,只懂得工作,创造,他们无休无止地工作着,像机器,什么也不想,他们非常麻木,根本体会不到什么烦恼和痛苦。另外一种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认真,只知道玩世不恭,一个不知道什么是认真的人,他还拿什么去烦恼和痛苦?”
听了这番话,叔本华气得胡须都在发抖。他不知道,肖珠也是因为心情不好,才故意起哄。肖珠看到叔华生气的样子,突然记起,在叔本华身上曾有这样一件事,因为嫌女邻居吵闹,叔本华把她推到楼梯下,摔坏了胳膊,结果被法院判为失去劳动能力,叔本华要终生供养。
想到这,肖珠有些担心叔本华会打自己,她转身就跑,四肢舒展,如风中摆柳,长发在校园里飘起来,成为柏林大学里仅有的风景,引来越来越多的人驻足观望。
叔本华不明白肖珠惊跑的原因,但在这个时候,也终于发现女性之美。这种美丽,对于他以后的文章,是否有影响,不得而知。
在一霎那间,在叔本华的眼中,在柏林大学师生们的眼中,肖珠很快成为一团雾气,进而消失在湛蓝的天空中。
后来,在关于柏林大学的传闻中,这一诡异的情景,总为师生们所津津乐道。
肖珠感觉自己越跑越快,越跑越疯,柏林大学的一切都模糊起来,办公楼成了一堆白雾,尖顶慢慢融化,惟有耳边风声呼呼。她有一种融化在空气中的感觉,灵魂如浮尘,如散沙,等她人思维再度慢慢聚拢到一起时,肖珠睁开眼睛,看到了正在打开的贝壳门,外面,是何维企盼的眼神。
肖珠跳出智慧机器,何维合上贝壳门,迅速关掉所有的电源,拉着肖珠轻轻下楼。
校园里显很安静,没有白天的人声嘈杂,蛐蛐在进行着最后的鸣唱。直到接近宿舍大门,才隐隐听见京戏声。门房的灯亮着,史师傅还没睡。他俩进了院门,进楼道时,听见京戏嘎然而止,然后听见开门的声音,接着是给院门上锁的声音。
肖珠暗忖:这个史师傅,好像是专门等我们似的,怎么回事?
回到家里,何维才问:“这回有什么线索?”
肖珠想了想:“据卢梭说,你爸爸还是说在山上,但多了一句:最智慧的机器,就成了最智慧的杀人机器,非常完美、非常纯的杀人机器。”
“杀人机器?还非常完美,非常纯?太离奇了点。”
“在叔本华这里,叔本华让你爸爸学东方原始宗教,尤其是印度的,但你爸爸说,最肮脏的罪恶,就发生在庙里。”
“发生在庙里?原话是这样吗?”
“是的,没错,确实是在庙里。”
“没说什么庙吗?”
“没有,就只说了这一句。”
何维一时理不清,只好对肖珠说:“你累了,先睡觉吧。也许一觉醒来,就会有新的发现。”
肖珠听话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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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珠讲到这里的时候,表情也很安静。可能是离答案越来越近,也可能是适应了奔波,或许,是由于讲了这么多,心情舒展了些,释放了一些恐惧。我看看表,刚过了十二点半。我很钦佩何维的悟性,他小小年纪,就可以像一个老练的钻探那样,步步为营,接近罪恶的真相。我也赞赏何自清的半根手指,一片苦心,在关键时候能够配合何维。
但我有一个问题还是想不明白,吴炳久被抓,所以没和肖珠在一起,这个我弄明白了。但何维一直和肖珠在一起,后来又去哪了?
我问起肖珠这个问题,肖珠一下子哭了起来。我有些担心,呜呜的哭声在晚上会传得很远,我赶忙制止了肖珠的哭声。肖珠也意识到了危险,马上止住了哭声。她抽泣着说:“我也不知道他在哪,我们被人追杀,走散了。我被人救了,跑到你这里,何维也不知道怎么了。”
“到底怎么回事?”
“那是第七天的事了,我先说第六天的事吧。”
我觉得肖珠说得有道理,如果我抢先知道答案,照样理不清头绪,还是没办法救肖珠。我点了点头,继续听肖珠讲第六天发生的事。
惊魂第六天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抖动着一窗明媚。肖珠一觉醒来,一时挣不开眼,迷迷糊糊间,脑子里刷刷闪过的,不是何自清对卢梭说过的话,却是《忏悔录》的前言,再一转念,又变成了叔本华的《论女人》。
以肖珠现在的心情,她厌烦这些虽然精彩,却来得不时候的文字,空中楼阁般的理论,对于现实痛苦,并无多少益处。她用劲睁开眼睛,心下暗骂: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啊。
记得那时,初次听说智慧机器时,肖珠倒是兴奋过几天。她以为,起码文科考试能过关,都不用背就记住了。再以为,人们都说肖珠有空灵之美,古典之姿,所以她想,跑到唐朝宋朝转一圈,把唐诗宋词扫荡一次,自己也就满腹诗书了。人们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装一肚子那玩意儿,气质一定特别高雅,纤尘不染的样子。
经历了这么多事,肖珠总算明白过来,看来,腹有诗书,那得真正学过,一字一句地背过,融入过感悟,进入过生命,如果只是一屁功夫就背会,好像用处不大,还弄得心烦意乱的,犹如电脑中的一堆乱码。“当然这不能怪智慧机器!”她自言自语着。她想,人常说境由心生,也许因为自己本来就挺心烦的。
何维早在客厅端坐,这句话被他听到了,扬起眉问她:“什么事不能怪智慧机器?”
肖珠懒懒地坐起来:“我是说我的心情,没什么事。”她掀开窗帘看了下窗外,轻轻叨念着:“已经第六天了,只剩下两天时间了。”
何维答非所问:“你越来越胆大了,昨晚上早早就睡着了。”
肖珠一阵感动,自己睡的这间屋子,就是那天晚上窗外飘着光头女孩谢雪娟的房子。前一晚,她毫不犹豫地住进了这屋,也明明看见何维到了另一屋,可是这个细心的男孩,却放心不下,悄悄观察自己是否能睡好。
她歉意地笑一笑,问道:“弄懂你爸爸的话了吗?”
“到了街上才能弄懂。”
“街上?”肖珠问,“为什么是街上?”
何维也不解释,示意肖珠下楼。下楼的时候,何维突然想起血手反映,何维摸摸裤子口袋,发现血手指不知去向。到挂裤子的地方翻腾了半天,也没有半点踪迹。何维清楚地记得,挂裤子的时候,隔着布料,他还轻轻摸了一下血手指。
“奇怪!”何维摇摇头,和肖珠一块下楼。
路过门房,看见史师傅在门口,何维打了个招呼:“史师傅好!”史师傅笑而不语,点了点头。这是肖珠第一次正面看见史师傅,也是第一次见史师傅露出笑容。史师傅笑容露了一下,马上消失,一双小眼睛灼灼逼人,头发花白,根根直挺。何维走了几步,又弯回来,问道:“史师傅,打听个事,南山北山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什么样的东西就叫好玩?”
“比如说什么塔呀,寺庙一类的。”
史师傅顿了一下,仿佛是思考,但很快便说道:“以前我记得,北山上有一个山神庙,里面就三两座庙,早些年香火还可以,这几年我也没去,据说现在很破旧。再说,那根本就不是玩的地方。”
“哦,那我们还是去公园玩吧。”
何维道了声谢,拉着肖珠匆匆回到了自己家里。刚进门,就听见肖珠一声惊叫:“那不是你爸爸吗?”
话一出口,两人竟然想笑,但谁也笑不出来。顺着肖珠手指的方向,窗台上,血手指正在静静地躺着。也许在他们心里,真把血手指当成了何自清。只不过比起何自清,血手指更有能耐,神出鬼没,穿越时空,日夜无碍。
何维家位于城市靠南的地方,离北山较远,要横穿大半个城市。何维到过北山脚下,北山比起南山,要高一些,险一些,有那么一点山的味道。何维就劝肖珠别去,肖珠只说了一句:“我跑起来不比你慢。”
何维便不再说什么,让她挑合适的衣服和鞋,把两只手机都充上了电。
肖珠踱进了书房,她喜欢书香的感觉,尽管此时,她得面对不太喜欢的哲学,她记得有一句话是,女人学哲学,对于女人和哲学来讲,都是一种伤害。照这样算来,她已经伤害了自己五次,伤害了五个哲学家,甚至包括哲学家的老婆。
她有些疑惑,哲学家,思想家,多么了不起的头颅啊,干嘛还要娶老婆?
她翻开那本《必读书目》,接着上次看过的地方,下一页有些浓缩,写着两个人的内容,上半部是弗洛伊德,下半部是萨特。对于这两人来讲,这样安排倒是挺合理的,弗洛伊德研究的心理学,即使离不开性欲,但也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的,所以放在上半部。萨特研究存在主义,但本人的生活,存在着大量的性爱的故事,所以放在下半部。
肖珠依稀记得,有好长一段时间,这两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是男生卖弄学识的最佳原料之一,探幽心理,感慨人生,招摇校园,吓唬女生,都用得着这两个人。肖珠产生了好奇心,还真想知道读他们的理由。
关于为什么要读弗洛伊德,何自清是这样认为的:
弗洛伊德是医学家,心理学家,也是哲学家,文学家。
弗洛伊德用他优美的笔触深入人的内心,达到出神入化的水平。
他像写小说那样写病历,而且写的是悬疑小说,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一旦阅读就会爱不释手,他的文笔之美,构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