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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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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4点30分,小朋友们还在继续打棒球,乔尼和几个孩子结伴而去,而且一去不回。两名案犯等了一会儿,觉得不对,便开车寻找乔尼。他们先在周边的街区转了一圈,又开车到了乐文森家门口,但哪儿哪儿都没有乔尼的影子。
  此刻已经是5点刚过,临近吃晚饭的时间。如果纳森和理查德不能尽快地物色到一个绑架的对象,并尽快地下手,就只能等到下一次了。而且,天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两个人开着车——关于本案的一个重大疑团,是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从这以后到底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在开车——沿格林坞路南行,在49街处右拐至爱黎司路,再右拐。这时候,目标出现了。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们瞥见勃比·范克斯在爱黎司路路西的人行道上朝南走着。我们经过他的时候,他刚穿过48街。我们也转进48街,将车掉了个头。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我们再回到爱黎司路时,发现勃比已经和后面的那个行人拉开了距离,快到49街了。我们在那里将他骗上了车。
  勃比·范克斯身后的行人就是9岁的鄂尔文·哈特曼。在此之前,他的名字曾不止一次地被两名案犯提出来讨论过。抑或是匆忙之间他们没有认出他来,抑或是他们认为勃比比鄂尔文更合适作为人质。总之,两名案犯开车经过了正在路旁看郁金香花的小男孩,迫不及待地向他们的受害者逼了过去。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理查德认识勃比,就叫他过来。……勃比来到车旁,理查德给我们俩作了介绍。理查德说想请他帮个忙。……理查德说,你上车来,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等他上来后,我就开车沿爱黎司路往南到了50街。理查德问勃比,愿意跟我们转一会儿吗?勃比说没问题。等车一拐过了50街,理查德就用左手捂了勃比的嘴,右手操起凿子,在勃比的头上连戳几下。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当时开着车,纳森坐在后面。我沿爱黎司路往南,和勃比平行。我停车打开车门,对勃比说我可以送他回家,勃比说不用。他正要走开,我又说,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他就上来了。我开到50街,向东刚一拐弯,纳森就捂住勃比的嘴,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理查德又补充了几句:“我们最早的计划是用乙醚将他窒息而死,这个点子是纳森想出来的,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他说这种方法快捷简便,又不会留下血迹等等。……我是不懂这些化学的劳什子,但是他懂,对不对?所以你们看,应该是他坐在后座充当刽子手的角色。”不过,这对凶犯最终放弃了使用乙醚,而改用绳子勒扼。
  在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里,勃比·范克斯顿时鲜血满面,而且昏迷不醒,或已经死亡。他被拖到了车后座,嘴里塞进一大团布团,“一直塞到了喉咙”。因为勃比一动不动,案犯们便没有如事前策划好的,再用绳子勒他。勃比被放倒在地板上,纳森或理查德,继续驱车南行。他们越过州界,抵达印第安纳州境内,停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去处,开始动手扒掉勃比的衣服,为的是不在尸身上留下任何可资辨认其身份的证据。在离开那里之前,两名案犯将勃比的部分衣物,鞋、皮带等等,东一件西一件地随手撒落在四周的荒野里。
  此时天色尚早,或者说,夜幕尚未降临。纳森和理查德漫无目的地驾着车消磨时间。其间,他们停下来买了几个热狗充作晚餐。
  直到天黑透了,两个人才顺着一条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开车到了沃夫湖畔。按照预先的计划,用一条毯子裹好尸体,连抬带拖地搬到涵洞处。再将毯子拿掉,在死者的脸上泼了盐酸。纳森换上他那双不合脚的橡胶靴子跳进水渠里。两名案犯齐心协力,把尸体塞进了涵洞中。然后,就着渠水将自己稍事清洗了一番,把所有的物件收进毯子包好,再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
  纳森回忆说,在此过程中的某一刻,很可能是跳进水渠以前,他曾脱掉外套放在地上。后来收拾现场的时候,理查德将外套倒提着拎起来。估计就在那当儿,眼镜从左胸的口袋里掉了出来。但是理查德说不是他,是纳森自己捡起的外套。
  返回的路上,他们先在某商店停下,纳森需要给家里打电话。里奥普先生对儿子说,他的姑姑和姑父正在家里等着他开车送他们回家,纳森答应将尽快赶到。到了下一家商店,两个人从电话黄页上查出范克斯家的地址,当即抄写在赎金索取信的信封上。后来路过一个邮筒时,将这只注明“特邮专递”并已贴足邮资的信封投了进去。然后又根据从黄页上抄下的电话号码,从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到范克斯家。这就是范克斯夫人弗萝拉接到的那通令她晕眩倒地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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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3)



  纳森和理查德先去了洛易家,在地下室的壁炉里焚烧掉勃比·范克斯的衣物等。他们本来也打算烧掉那条毯子,但是太大了,塞不进壁炉,又担心烧起来味儿太重,遂将它暂时藏进了园子中温室后面的灌木丛里。两名案犯再用肥皂和水粗粗冲洗了一遍车里的血迹,然后开车到里奥普家。纳森从车库里开出史万·英格伦已经拾掇好了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姑姑和姑父回家。回来后在客厅里加入到里奥普先生和理查德正在进行的谈话中。快到12点时,里奥普先生自去歇息。两位年轻人又玩了一会儿扑克牌,估摸老头子已经睡熟了,才又开车出去,在格林坞路和49街处扔掉了凿子。
  第二天,当雅各布·范克斯收到那封特邮专递的赎金索取信时,纳森和理查德正坐在各自的教室里上课。他们在校园里吃过午饭,理查德先回家取来一副眼镜、一件大衣和他父亲的帽子,两个人再一起去里奥普家洗车。司机史万·英格伦看见他们又是肥皂又是刷子地忙活,问怎么回事?他们说昨天晚上喝高了,吐了一车。史万要帮忙,两个人说不用,这就快完了。史万觉得挺奇怪,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些孩子们动手做家务,更不要说洗车了。
  纳森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取来早已准备好的各式信件后,案犯们便开车去了那个计划中的垃圾桶。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垃圾桶表面非常油腻,胶布根本就粘不上去。最后,他们只好放弃这一打算,决定跳过垃圾桶,在打到药店的电话中指示范克斯先生直接到火车站待命。
  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点是市中心的伊利诺伊中心铁路火车站。下车之前,理查德先将自己伪装起来。他戴上眼镜,穿上大衣,将他父亲的帽子低低地扣在头顶上,然后到售票口买了一张“下一趟去印第安纳州密执安城”的火车票。售票员告诉他开车时间是下午4点整,还有一个多小时,理查德点点头说他知道。他还知道,因为这一班次的起点站是芝加哥,所以列车已经停在站台上了。理查德检票进站,登上空无一人的列车,从大衣的衣袋里抽出一只信封,放进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
  理查德回到候车大厅,在事先约定的电话亭里见到他的朋友时,纳森刚刚挂掉电话。他说他已经通知了范克斯先生,让他带上赎金,坐出租车到63街的药铺里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现在,按照计划,他们应该到67街的一家商店给药铺打电话。途中经过一处报摊时,他们看见了一则不算小的新闻标题,《沃夫湖畔发现不明身份男孩尸体》。理查德在供词中说,他的第一反应是:Thegamewasover(没戏了)!但纳森不这么认为,他争辩说,打电话到药铺问问总是没关系的。第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说,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他们又换了一家商店,第二个电话打过去,还是没有。至此,两名案犯方才死了心,承认自己干了一件“badjob”(不地道的活儿),遂将那辆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回租车行里还掉。
  他们懊恼的只是拿不到赎金,但并不担心警方会追踪寻迹查到他们头上。纳森·里奥普照常上课,照常读书,照常复习考试。他在案发后的第五天,即5月26日的那个星期一,很轻松地通过了他的法学考试,并要求校方将此成绩转呈哈佛大学法学院。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纳森现在每天看报,从不放过任何有关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的消息。
  理查德·洛易本来就是一只socialanimal(社会动物,或社交专家),如今更是活跃异常。他积极参与周围人们关于案子的讨论,往往主动挑起话题。他对案情的解释、推测和分析之准确,之独到,常常令人们刮目,令人们叹服。他很快便和几位报道本案的记者交上了朋友,热心地为他们出谋献策,提供线索,或只是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理查德讲到这里,科罗检察长打断他的话,提出了一个警方一直关心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处理那台打字机的?
  理查德说,案发后的那个星期六晚上,他、纳森和另一位朋友,带着各自的女友集体约会,直到午夜过后方散。他与纳森又相约凌晨2点在一家餐馆碰头,处理最后的、也是最棘手的两件物证:浸透鲜血的毯子和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理查德随身带去了一把老虎钳,他们先把打字机上的字母键一个一个地钳下来,胡乱撒进杰克逊公园的小河沟里,再绕到公园南面,从一座连接小河沟和密执安湖港湾的公路桥上将打字机扔进了水里,然后开车到城南的73街,把毯子埋在了一个桥墩下面的瓦砾堆里。
  真正让两名案犯感到紧张,感到有危险迫近的,是理查德从他的记者朋友们那儿听说,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正带着那副玳瑁边眼镜走访各商家,包括奥蒙·珂宜光学公司。经过了一番“究竟是谁从地上倒提起外套致使眼镜失落”的激烈争吵之后,他们开始为自己编造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由于各自的利益,两位同伙人又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而正是这种分歧,引起了警方对他们的怀疑。
  纳森·里奥普认为,关于两个妓女的说法是最能令人信服,最无懈可击的。理查德·洛易却不以为然,他不愿意自己被牵扯进去,因为眼镜是纳森的,警察完全可能永远也不会追查到自己,所以,他更倾向于两个人在晚饭后分手的故事。争论的结果,他们达成了一项内部协议。如果警方在一周或七天内找到他们,就使用两个妓女的版本。如果超过了一周,则以“记不清了”为由,只对警察说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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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4)



  但是,这两位“少年天才”在此忽略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细节:这七天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向警方的交代中,纳森说,他是从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即他们打电话到药铺发现没有范克斯先生,而决定全盘放弃时算起。所以当5月29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他被两名警探带到拉撒尔酒店时,刚好不到一周,他便理所当然地在自己的故事中编进了两个姑娘。而理查德的算法,则是从5月21日,星期三下午5点刚过,即勃比·范克斯被掳上车的那一刻。警察将他从家中带走的时间是5月29日,星期四晚上,已经超过了八天。
  后来有记者们评论说,尽管二犯在作案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自己在智力和学识上的优势,策划缜密,运筹精确,但又由于知识分子的弱点,而锱铢必较,相互推诿,反倒不如那些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的黑帮和其他犯罪团伙的成员来得痛快。这也是使他们整个方案归于流产的原因之一。
  早晨6点,检察长罗伯特·科罗走出了他的办公室。他看上去疲惫不堪——歪斜的领带、皱褶的衬衣和两只黑黑的眼圈,但兴奋与喜悦却溢于言表。检察长扫了一眼黑压压的记者们,大部分和他一样地衣冠不整。他知道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在这里守了一宿,其中有詹姆斯·缪罗伊,有阿尔文·格斯坦,也有豪尔·梅耶。他知道还有更多的人也在等候着,芝加哥12家报社的主编们、排字工们、印刷工们,被害人和嫌疑人的家属们,当然,还有千千万万的芝加哥市民们。
  “我们已经圆满地破获了勃比·范克斯命案。”科罗检察长宣布道,“凶犯已经在押。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已经主动向警方作了彻底的交代。
  “这宗绑架谋杀案是他们蓄谋已久的,但勃比·范克斯却并非两名案犯事先设定的目标。……”
  马上就有记者涌向电话亭。几分钟后,各报的号外首页便送到了印刷厂。据《芝加哥先驱者》报统计,该报号外上市的头10分钟内,即售出10万份。
  正如媒体所预料的,芝加哥再一次地轰动了,或者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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