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喵~”貓妖來到了冥的身邊,好奇的看著冥的動作,”王,這是放花燈嗎?”
”這叫招魂燈.”
”以王的尊貴,何須為區區一個凡間女子,招那低等的魂魄?”
”傻貓,你不懂.”
”不懂,至少傑傑懂一點,魄都被打散了...怎招得回來魂?”
”...那我豈不是欠她一個永遠?”
”喵~”不懂之間的愛恨恩怨,貓妖變回貓身,輕輕巧巧的離開了.
冥將手上的燈,輕輕地流放於奈河上,”只是,永遠對於我來說...”轉身緩緩的踱步離開,冥最後一句嘆息,隨著笛聲,飄散在風中.
”永远有多远...”
(完)
宝珠鬼话番外6…时间
序?狐狸
有一种动物,毛皮很滑很软,尾巴很粗很大,鼻子很尖很敏感,眼神很亮很狡猾。动物的名字叫狐狸。
有一种妖怪,容貌很诱人很好看,嘴巴很刁很无德,性子很薄凉很自恋,行为很懒很变态。妖怪的名称叫狐狸精。
我家不是开宠物店的,可我家确实养着只狐狸,我经营着一家名叫“狸宝专卖”的小点心店,狐狸是这个店的大当家。
几年来,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这只不是宠物的狐狸。
狐狸,他是一只号称有五百年道行的狐狸精。
第一次见到狐狸,他躺在我家店门口的台阶上,四脚朝天,饿得快要断了气。
小样儿可怜得让人心里发酸。
好心收留了他,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我靠!这东西也能给人吃,大姐,你想杀了本世纪末最后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吗?!”
现在真后悔我当时没能杀了他,以致于他现在霸占去了我家的三分之一。所幸他做得一手好点心,于是他给我撑住了姥姥留给我的摇摇欲坠的小店,于是,我也就没好意思撵他离开。于是自从他霸占了我的厨房。我从此再也不碰那些蒸笼……因为我做的全是垃圾……拿狐狸的话来说,会严重影响到他创作艺术灵感的垃圾。
但狐狸其实是只失败的狐狸精。
有时候,你远远看着他,会魅惑于他出类拔萃与人类的相貌。自然,谁敢跟狐狸精比长相,那是他们与生俱来混饭吃的主要道具。所以,在比较安静的时候,他看起来就像个神,完美无缺的神。
迷人的外表,优雅的举止。
当然,仅限于他安静,且无所求的时候。
撇开这一层,当你不得不每天趴在沙发上为这只狐狸吸毛,忍受他喋喋不休的鼓噪,并且随时要戒备他突然一丝不挂从浴室里跑出来,只为了印证一下自己所谓魅力的时候,这时候你会发觉,有这么一只妖孽在家里霸占着,简直是前世作孽。
五百年成一果,狐狸说。狐狸精一旦修满五百年,就可以脱离兽身幻化成人。
幻化成女人。
一只真正的狐狸精应该是女人,魅惑苍生的女人,狐狸家家传族谱里是这么写来着的。可是狐狸很倒霉,在满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遭雷劈了,结果出观以后,痛苦地发现自己成了个男人。
变成男人的狐狸精是失败的,相当地失败。
我想这应该就是造成他现在这么变态的原因。变态地对自己的长相自恋无比,变态地喜欢收集各种香水,变态地喜欢招惹女人又不放过男人,变态地喜欢反复问我一句:小白,我美么。
我不叫小白,我叫宝珠。虽然这名字比小白好不到哪里去。
听着像出土文物,读书时经常被人写成饱猪。自从刻着这两个字的桌子的纪念照被狐狸发现,他给我起的品种繁多的绰号里就此多了一个类目——
饱,猪科,性白目。
每次他反复哼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就有朝他碗里下药的冲动……
这个很容易被人揪小辫子的名字,是姥姥起的。
两岁前,我的大名叫林晓蕾,很普通的名字,搁哪都不会起眼,不过至少不会被人拿来恶搞。为什么后来改成现在的名字呢,据说,因为一直到我两岁的时候,我还有着夜啼的习惯。
半夜老是莫名其妙地哭,对于两岁大的小孩来说,确实很丢脸。爸妈试了各种方子,正的偏的,都治不好。后来姥姥不顾爸妈的反对把我抱去庙里,回来后,我脖子上多了串珍珠念珠。并且硬拗着爸爸去办事处给我改了名叫宝珠,甚至连姓都划掉,至此,我晚上不再夜啼。
那时候的事,我现在都记不太清了,现在那串让我终止了大龄夜啼的念珠早从我脖子上转移到了手腕上,而爸妈,也早在我对名字不怎么敏感的年纪就早早去世。所以,我也就无从探究姥姥这番话的可信度。但有一点我是晓得的,在我心脏承受度还远没有现在这么强悍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过得很混沌,混沌且黑暗。
总是能看到一些东西,听到一些声音,可说给别人听的时候,别人都不信。于是只能在突然见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哭,偷偷地在指缝里看它们在我哭泣的时候,刻意地朝我靠得更近。
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直到两岁时还会夜啼的原因,夜晚总是让那种东西变得很恣意,哪怕姥姥大声地呵斥,它们依旧会在我一睁开眼的时候出现在我视线最近的范围。冷冷地笑,冷冷地走来走去。于是空气因此而变得冰冷,冷得我蜷缩在被子中间都捂不出一点点温度。
直到有了这串念珠,恐惧终于离我稍微远了些,我不再会经常看到那些东西了,即使看见,也是在一个对我来说比较安全的距离,于是慢慢地有了胆子,从最初的敢于同它们正视,到后来的观察,再到后来的熟视无睹。正如那个经常会在我家窗外游荡的阿丁。
阿丁一直都在找他的头,可一直都找不到,所以一直会在我家窗外朝里窥视,用他那个空空的脖子,年复一年。他很孤独,我也是,从我姥姥也和其他人那样离我而去的那天开始。
他们说……我命犯孤星,所以只要是我身边的人,那些越是亲近的人,越容易早早离去。所以逢年过节,家里通常只有姥姥和我两个人,不过姥姥在世的时候,倒也不觉得什么,反正,我本来也不是很爱凑热闹的人。
姥姥突然离开的那天,我开始自省“孤星”这两个字对我的含义。
或许它们并不像姥姥轻描淡写的解释那么简单,她总是说,命硬没什么,宝珠,人总是要死的,别把那些记在自己头上,况且算命的瞎子不是说了,这种命极少见着呢,不是大凶,就是大福,我们家的宝珠啊,天生就是张福脸……
可真的像她说的这样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连她都离我而去后,我开始异样地孤独。甚至葬礼上那些来往的身影和安慰,都像隔着一个世界那么远似的,除了飘荡在角落里那些苍白的脸。它们在对我笑,我知道那笑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它们在说,你一个人了……你一个人了……命犯孤星……命犯孤星……这种孤独,一直持续到狐狸的出现。
“小白,做人要厚道,不要每个月都学包租婆好不好。”
“小白,你做的那叫饭?我跟你说,这东西连猪都杀得死。”
“小白,你该减肥了。”
“小白,我美吗……”
狐狸话很多,特别是吃撑了,或者每个月开头那几天我问他讨房租的时候。一边挥舞着两团雪白的爪,一边喋喋不休,像只漫天乱飞的苍蝇。这就是背着人群丢掉了优雅后狐狸在我家的真实嘴脸。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慢慢习惯他这副德行,而在习惯的同时,也慢慢的,那些曾经的让我冷得像困在地狱里的声音,有一天终于不再整日碰撞我的耳膜。因为有了取代它们的东西——狐狸的啰嗦。
于是当有一天我耳朵里充斥着狐狸自恋的招牌话:“我美吗,小白……”那个时候开始,我真不晓得自己是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还是从地狱又掉进了另一个变相的地狱。
“小白,为什么别人的胸围在锁骨一下肋骨以上,你的胸围在肚脐以上肋骨一下?”
“小白,与其花钱,不如先琢磨下自个儿的身材问题。”
“哦呀小白,相亲?这回是土豆大叔,还是鼹鼠小子?”
“房租?房租是什么东西呀!小白……”
狐狸如是说。
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总会认真考虑下,谋杀狐狸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狐狸说,幸福是杯子里的水,看上去很满,但是喝一口少一口。有些人贪,一大口一大口地吞。有些人吝啬,一小口一小口地抿。而无论贪婪还是吝啬,最终水就是那么一点,总有喝到杯子见底的时候。幸福就是如此。
时间是什么。
狐狸说,时间是握着幸福又看着它在自己眼底消失的东西。幸福是杯子里的水,时间是装着水的杯子,幸福装满时,时间是充盈的,充盈而诱人。幸福喝干后,时间就像那只失去了水的杯子,轮廓还在,确实空空如也。
有一阵子,在我家店外头那条不宽的马路边上,经常看到一个老人。
很老的一个老人。
每天下午三点,如果天气不是那么糟糕,必然会看到她拄着拐杖从对面的人行道上慢慢走过,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住在这附近,也不知掉她每天这么慢慢的是要去哪里,她走路时的眼神看上去是毫无目的的,毫无目的,却又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一直到太阳落山,再看着她被夕阳拉长了的身影慢慢经过我家的店门,到消失不见。
那会儿总能听到一些小小的声音,伴着她的脚步声,此起彼伏的。有时候是在店的某个角落里,有时候是店外那些太阳晒不到的角落,偶尔能听清那么一两句,总归是反反复复:为什么还没死……为什么还没死……老不死……老不死……
若是刚好狐狸从厨房出来,那些声音就一哄而散了,然后缩在对面房子的阴影里恨恨地望着我店的方向,一边用力吸着店里点心飘过去的香气。
如此循环,我的每一天。
而这天下午三点,天气很好,风和日丽的,却没看到老人从对面经过。
循环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但意外并不起眼。
依旧是招呼客人,收钱,送点心,清洁,忙忙碌碌的,所以那个男人进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
直到他在我面前站了一小会儿,我才留意到这道挡住了我光线的身影。这是个看上去非常安静的男人,安静而普通,于是只要不出声,就像空气似的不引人注目。
可一双眼睛却是特别的,在我看着他准备问他需要些什么的时候。
说不清的特别,因为在这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下,明明有话要问,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然后看到他笑了笑,笑容像外头那些晒得草皮发亮的阳光似的:“你好。”他说。
“你好。”于是我的喉咙终于找到了出声的地方:“想要些什么。”
“累了,在这里坐坐,可以么。”他问。
没等我回答,身后突兀一阵脚步声:“不好意思,这里是吃点心,不借坐。”
回头撞见狐狸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通常他拒绝什么时,总是笑得这样甜美,比如那些被他招惹来,又不想继续纠缠下去的暧昧。
可他不该这样对待我的客人。
于是收回目光准备弥补些什么,一转头,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柜台前空空荡荡,门上的铃铛安安静静,说不出他什么时候出现的,也不晓得他是怎么离开的。只他带进来的那股阳光的味道还在空气里静静流动着,像他刚才那种不为人所察觉的存在。
“他是什么。”于是有点意外,我问狐狸。
狐狸对我笑笑:“一个假如你答应了他,就可能会后悔一生的东西。”
再次见到那个老人,是在一个月之后。
一个月里始终没有见到过她,无论天气有多好。一度以为她已经走了,因为她看上去是那样的苍老和疲惫,就像台只要稍微抽掉一个部件,便会彻底垮倒的机器。可是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三点,她又和往常一样出现了。
慢吞吞地拄着拐杖在人行道上走着,慢吞吞地像是找着什么似的打量着四周。只是走到对面新摆出来的烘山芋摊子边,却没像往常那样直接走过。她停了脚步,在离它很近的那块花坛上坐了下来,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只烤炉,像是在受着炉子里一波波香气的诱惑,但始终没过去询问价钱。
烘山芋的气味很甜,隔着道玻璃门都能没有保留地透进来。
狐狸说,去买个尝尝吧,小白。
于是我拿着钱走了出去。
买好了两只烘山芋,个儿不大,但却是皮最焦,外头蜜汁溢得最多的。
两只山芋一人一只,不是和狐狸,而是和花坛上那个老太太。我挨着她边上坐着,咬着山芋,她捧着山芋闻着它的味道,但并没有剥开了吃。
我说:“阿婆,趁热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她说:“我要拿它泡饭。”
“山芋泡饭?多难吃啊阿婆。”我再道。
她朝我笑笑:“你不懂,好吃,好吃得很呢。“
忽然发觉她其实应该是很好看的,特别是那双被层层皱折包围住了的眼睛,还有那双瘪瘪的嘴。年轻时应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