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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纯血良人
作者:苏青瓷
【文案】
本文女主的人生,其实就是一个摆满了洗具,杯具,加餐具的大碗柜。
她在地上匍匐前进恰好抱住帅哥大腿,从树上掉下正巧落入美男怀抱,连在路上买个包子都可以和俊男间接接吻。
嗯?你认为这是好事?这是艳福不浅?
一个人面兽心、一个风流成性、还有一个变态至极,更作孽的是,他们都会妖法!还要她帮忙生娃!于是她的人生开始坎坷……
且看萌呆小萝莉如何进化!
【正文】
☆、楔子
身体的血源源不断流出来。
痛,好痛!
几乎要晕厥过去,却偏偏晕不了。
她想起来了,爹娘已经不在了,现在她也快死了。这样也好吧,她又能和爹娘,妹妹在一起了。
“让我来送你一程吧!”他的手伸向插在她胸口的剑柄上。
她的泪水流下来,“正太,我好怕!”
他眉头蹙了一下,没料到她还认得他。他放在剑柄上的手迟疑了。
“喂,你想活下来吗?”
活下来?她活着的时候遇到过什么好事吗?有什么非得活下来的理由吗?那种理由已经没有了吧!
“好好听我说话,你还想活吗?”他揪住她的头发,逼她看向自己。
“没办法啊,已经没有人需要我了吧!”她想用最后的力气露出微笑,她至少死的时候还留有全尸,她知足了,“我厌倦了!”
“是吗?那你的意思是,你选择去死吗?”他说,“可是你为什么在哭呢?你说一句话,如果你想死,我马上让你解脱。”
她真的可以死了吗?不,她还有话没说完,还有事情没做完,还想去见一些人。她还一直没有好好活过,平时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好想再去经历一遍。虽然她是“纯血良人”,虽然她已经没有了亲人,虽然她是这样的痛,但是,她其实……并不想死啊!
神啊,想活下去,想活下去啊!
“让我活下去!”她哭出了声音。
他松开她的头发,“先说好,如果你活了下来,以后你的命就归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也闲太久了,考虑着是时候发文了!【叼一根狗尾巴草,做无耻状】这一次的文对我来说可是挑战啊。第一,我是第一次写古代文。第二,我是第一次写恶搞小白文。【摇头摇头】这些都不是我擅长啊!请大家轻点拍我,友爱的圈养我收藏我,合适的时候催催稿,让我有点动力!我会很勤奋的,很认真的填坑。
☆、震撼的初次邂逅
殷歌在取回茶包的路上偷了个懒。经过小河时,她跳了一支自己新编排的舞蹈。可这不跳可好,刚跳了两步,突然地震了。
她分明看见一只小虫飞到她眼前被定格住了,接着大地发出低鸣,裂开深深的沟壑。河水跟有了生命一样,水龙腾空而起,像是冲着什么东西去了。水龙所经之地出现了一道道骇人的大水沟,溅起大量的水雾和烟尘。
殷歌身后的土块从地上翘了起来,一块接着一块,眼看朝着她站的方向过来了,她尖叫一声转头往相反方向跑。
不知怎的,她感觉到戴在胸口的琥珀开始发热。这种感觉在现实中还是第一次……还未跑几步,前方传来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她听得十分清晰。
“你是谁?!”这个声音异常冷清,还夹杂了些许惊讶。
可惜烟尘和泪水已经迷蒙了她的双眼,她只能看到一个人影轮廓。脚下的石头翻起,她重重摔到地上,痛得泪流不止。石头的残渣不断弹到她的身体和脸颊上。她倒吸了两口冷气,翻身趴在地上护住了脑袋。
一双皂色靴子出现在她的面前。仿佛地震与鞋子主人无关,他走得悠闲自在。
“救命!”殷歌一把抱住那双靴子。
几乎就在她抱住那条腿的同时,让人觉得天旋地转的震动感消失了,水龙也从半空中落下来了,柳树东倒西歪躺在地上,飞虫受惊吓逃走了。在这一瞬间一切恢复了正常,正常到让她觉得荒诞。
“主上,她跑了!”头顶有人在说话。
“你先去追吧!”似乎在对话。
殷歌猛然发现自己还抱着人家的腿,赶紧松了手。胸口越来越热,那块琥珀似乎在此刻变成了一块烧红的烙铁。她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在警告她,当琥珀变热的时候……“你没事吧?” 一只手伸到了她的眼前。
她蓦然抬起头,一张精致的脸出现在离她不到七寸的地方。
这位公子一身玄色袍子,白玉冠束发,眉骨犹如巍峨远山,险峻高岭,而眼睛则是藏在高山之下的两汪潭水,潭水是非常纯净通透的紫色,仿佛一朵妖冶的紫罗兰静悄悄的长在他的瞳孔里。明明如此通透,却深不见底,宛若藏着数之不尽的秘密。
她不得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你还好吧?哪里受伤了吗?”男子半弯腰,将手伸在她的眼前。殷歌有些迟疑的将手搭在他的手腕上,他的唇角立即出现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不知为何,殷歌的心快跳一拍。
公子柔声问道:“还可以自己站起来吗?”
她站起来,望了一眼自己跳舞前丢在河岸边的茶包,发现茶包早已变成了烂泥。她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奇怪的男子,往后退了一步,二话不说,沿着河岸跑了……这条蜿蜒的河道流经容美镇。
容美镇虽不是很大,但靠近京城长安,人熙来攘往,甚是热闹,理所当然的客栈、酒家、茶馆这些行业生意极好。三福茶楼的高老板是个精明的商人,有自己的茶园,还在茶楼的第一层搭了戏台,有人天天唱戏给客人听,至于跑堂的人他全雇用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小姑娘穿着他统一定做的服装,声音清脆响亮,游走在茶楼里,也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在茶楼的角落,苏咏清正用肥嘟嘟的手心满意足剔牙,趴在栏杆上瞅着茶楼里来来往往的跑堂丫头,当她一个冲进茶楼的蓝衣丫头后,立刻丢掉了手里的牙签,跑到蓝衣丫头跟前。
“歌儿,老板叫你去茶园取茶,你怎么弄得灰头土脸的回来?”
殷家有女名歌,刚到及笄的年龄,姿色中上,肤如凝脂,腮似红杏,浅笑间梨涡微现。她是江湖上响当当的神鹰侠侣的女儿,容美镇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她偏偏半点功夫不会,最大爱好就是跳舞。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又偷懒在河边跳舞,摔成这样的?”苏咏清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洋洋自得。
“小清我给你说,刚才地震了!”殷歌抱着苏咏清的胳膊直摇。
“地震,地怎么震了!我叫你取的绿茶呢?”高老板已经闻风而至,看到殷歌狼狈的样子,绿豆大的双眼一瞪。
在得知殷歌弄丢了茶叶后,对待少女残酷得如同寒冷冬天的高老板克扣了她整整一个月的工钱。
苏咏清把殷歌拉到柴房去埋怨道:“你说你,撒谎也不撒点像样的,说被蛮横官家的马车撞了啊,在路上遇到光天化日打劫的强盗啊,也比说地震强。你看三福茶楼不是稳稳当当,纹丝不动的立着在嘛。”
“可是,刚才真的地震了,而且,我还遇到了一个怪人……”殷歌委屈极了。
“对了,你的银子都叫神鹰侠侣……我是说你爹娘,拿走了,老板扣了你一个月工钱,你怎么办啊?”
殷歌狡黠一笑,道:“不是还有你的房租嘛!”
“你这个邪恶的丫头片子!”苏咏清伸出肥腻腻的小手,对她一阵猛掐。
她和殷歌从小一块儿长大,见殷歌父母常年在外,于是自告奋勇搬过来与殷歌同住,长期吃她的喝她的,不亦乐乎。
“吃完了吗?吃完了就去干活去,外面人手不够了,那个胖姑娘,你也出去帮忙。”万恶的柴房伙计进来了,哄散了少女们。不知道今天吹什么风,连她也可以在外面跑堂不用生火了,苏咏清激动的丢掉牙签。
两个人从内院走出来时,发现茶楼里满是客人,但跑堂的丫头却不见几个,她们全都跑二楼去了难怪会人手不够。今天到底是吹什么风了?殷歌和苏咏清用饱含探究精神的目光对视了一眼,也非常默契的往二楼跑去。
二楼上果然是另外一派风景,跑堂的丫头一个个精神振奋,跃跃欲试想要上三楼去,可是有几个男子把守住三楼楼梯口,硬是没人上得去。
殷歌仔细一瞧,那几个男子个个昂藏七尺,英姿飒爽。虽然他们统一穿着低调的黑色衣袍,但仍然掩盖不住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帅气。殷歌听到旁边有倒吸冷气的声音,还有吞咽唾沫的声音。原来今天有美男集会,地点还是在茶楼。
“我的天啊,这一天终于来了。”苏咏清做西子捧心状,用颤音说道。
“你也看上他们了?”殷歌戳了戳苏咏清。
她却一甩头,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道:“我岂是一般俗气之人……”
“啧啧,这样的尤物在前,都不为所动,有血性!”殷歌由衷赞叹。
苏咏清瞪她一眼,“我是在说坐在楼上的人,人,人……”
见殷歌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模样,苏咏清痛定思痛,最终决定告诉她自己的分析,“你看,他的侍从随便哪一个都是那么潇洒,帅气外加有型,那坐在上面的人该是如何的……”她顿了顿,应该是在努力的搜索自己的词语库,半晌后,她陶醉的说道:“那该是如何的,销魂啊!”
殷歌差点喷出一升血来,半晌后,她泼下一瓢冷水,“万一上面坐的是一个千金小姐呢?比如故事里面都是千金小姐身边围绕一群美男,连护卫都是。”
苏咏清的脸瘫了半边,“没哪个小说这样写的。糟践无数美男的,只能是女主,而不是路人甲。”
正说着,高老板从三楼下来了,那本来就小的眼睛此刻已经笑得看不到缝隙了。见大家围成一堆,他脸一肃,咆哮道:“你们还不快去招待客人,小心扣掉你们的工钱。”
小丫头们马上作鸟兽散。
“殷歌,还有那个谁,你们过来。”高老板又勾勾手。
殷歌和苏咏清马上朝高老板飘去。
“我记得你们是识字的,叫你们去做个事情。楼上的贵客郑公子说,江湖有名的术士,窦紫微先生近日给他卜了一卦,说他红鸾星动……”
殷歌极其郁闷的瞅了一眼高老板,“红鸾星动是女子喜事将近,难道这位郑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高老板干咳了一声,“男的。咳咳,说他天喜星也动,天狼星也动,北斗七星都在动……总之,就是命定中人即将出现,而且还是在咱们容美镇。郑公子要求三日后在茶楼举办寻找‘意中人’活动,三日后三福茶楼被郑公子用重金包下,你们去写个告示贴在城门口,邀请容美镇所有及笄女子前来参加。”
“老板,咱们茶楼容不下那么多女子啊。”
“这个自有办法,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来茶楼的。你们就不必担心了,快去写个告示去。”高老板贼眉鼠眼的笑了。
大家也知道镇子太小,发生个什么事情马上就能传遍所有角落,这样的新鲜事大家还是头回遇上,因为除了高老板,没人见过这位郑公子的真面目,所以在这三天里,容美镇各种流言横飞。有人说他是富甲一方的商人,出手阔绰;有人说他是皇亲国戚,这次是出京寻找皇妃的;有人说郑公子仙风道骨,超凡脱俗,是武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人还说郑公子其实奇丑无比,特别痛恨美男子,于是搜罗了天下美男做他的手下,就为了时刻折磨他们……郑公子无疑成为了镇上人们茶余饭后,劳作间隙,熟人碰头,情人复合,仇人见面之首选话题,嗑牙必备效果好!
经过这三天的信息轰炸,到了郑公子选妻的日子,三福茶楼已经被围个水泄不通,郑公子那些个英俊的护卫们严格的把手茶楼大门,不许任何人进去。苏咏清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开道,和殷歌挤进了最里层。
殷歌感觉自己的胸口有些热,但她来不及考虑是怎么回事,就有人拦住了她们。
“什么人?”其中一个帅哥板着脸问。
殷歌忙解释道:“我们是茶楼的丫头。”
“进去吧。”
众人在后面一阵喧哗。
走进茶楼,高老板正捻着胡须在算账,见她们进来,笑嘻嘻的说:“终于挤进来两个。”
“老板,今儿你可要给我加工钱啊,你看我为了进来,身上全是淤青和伤痕。”苏咏清抖着白花花的肥肉。
“成啊,估计今天其他丫头都进不来了。你们好好表现,我会给你们加工钱的。”
殷歌听到这话双眼立刻变得贼亮贼亮,就像波斯猫的眼睛在夜